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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匯編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承諾書對我們的作用越來越大,承諾書在寫作上有一定的規范。大家知道承諾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誠信考試承諾書1
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于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班長簽名:
年月日
輔導員簽名:
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2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20__年6月20日18級中藥學4班晚上開展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的班級活動,每個同學都簽了誠信考試承諾書。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01.細節處的誠信尤見真實,心靈中的純凈更是可貴。
02.樹道德之風,立誠信之本,當誠信考生,做文明學生。
03.從誠實考試做起,以誠實守信的實際行動創造輝煌的明天。
04.三年磨劍志存高遠競蟾宮折桂,百日攻關腳踏實地誓金榜題名。
05.拼搏,以有限時間挑戰內在的潛力;奮斗,用不懈努力鑄就無悔的青春。
06.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著是你飛翔的翅膀。
07.與誠信攜手同行,與舞弊揮手作別。
08.優化考試環境,提高考試質量。
09.嚴謹治學,誠信為人。
10.以實力爭取優異成績,以誠信展現良好學風。
11.嚴肅考試紀律,杜絕考試作弊。
12.以實力驗證自我,以誠信構筑人生。
13.以誠實考試為榮,以違紀作弊為恥。
承諾人:
日期: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3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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