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環境衛生整治的工作總結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結論的書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鍛煉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因此我們需要回頭歸納,寫一份總結了。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環境衛生整治的工作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按照上級指示精神,我局積極響應要求,大力加強動物衛生檢疫監督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飼養場監管情況
一是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對全市畜禽養殖場進行調查核實,明確監管的責任區域和責任人,每一名負責養殖場監管的責任人員,加強對養殖場的畜禽補欄、出欄、用藥、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糞便污物的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健全、規范畜禽養殖、防疫檔案,家畜耳標佩戴符合要求。監管人員每周至少到場巡查監管兩次,并根據養殖種類、數量及人員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確保監管責任、監管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監管,加強指導。養殖場所用獸藥必須為通過GMP認證企業的產品,嚴格控制停藥時間,避免使用假、劣獸藥、違禁獸藥等現象的發生;指導養殖場戶科學用藥,完善記錄檔案,規范生產行為,依法生產經營;對于在監管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的源頭和流向做到沒有查明的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體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標準化、監管機制規范化、檢疫監督制度化”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監管工作有成效。
二、產地檢疫情況
產地檢疫是檢疫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我們歷來高度重視產地檢疫工作,對飼養動物實施出欄檢疫申報制度,進行動態管理,建立戶口檔案。同時要求經營、屠宰加工單位(個人)憑證收購,憑證屠宰,持證上市。動物檢疫員做到到場到戶實施檢疫,一畜一證,一批(次)禽一證,在檢疫中對運載車輛進行嚴格消毒,對檢疫合格動物規范出具檢疫證明,對發現的病害畜禽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場(戶),不進入流通環節。為提高檢疫質量,我們進一步完善了畜禽產地檢疫操作規程,經檢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動物憑檢疫合格證明、運載工具消毒證明進場屠宰和流通環節,全市規模化飼養場動物產地檢疫率達到了100%。
三、屠宰場檢疫監管情況
為確保上市肉品安全衛生,我們強化了屠宰檢疫工作,對所有生豬定點屠宰場、肉雞屠宰企業派駐檢疫人員,實施同步檢疫,嚴格執行檢疫規程,做到隨宰隨檢、有宰必檢,有檢必嚴,保證病害產品不出場、不進入市場流通,對檢疫合格的產品要加蓋驗訖印章和加貼驗訖標志,規范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及產品全部按規定進行了無害化處理。屠宰檢疫率達100%。同時做好出入廠登記制度,實現產品的可追溯。
四、票證管理情況
一是健全制度,規范管理。根據我市實際情況,我們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制度建設,強化監督,使全市證章標志管理走向規范。
二是按計劃訂購及發放動物防疫證、章、標志。全市動物防疫證、章、標志實行計劃訂購及發放制度。
三是規范填寫使用證章標志。我們建立了嚴格的動物防疫證、章、標志領取和登記制度,設定專人、專庫、專帳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在使用各種證、章、標志過程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填寫和使用了動物防疫證、章、標志。四是認真回收,嚴格銷毀證章標志。認真按上級要求,落實動物防疫證、章、標志回收和銷毀制度,把回收登記使用過的檢疫證明存根,在限期內統一保存,并按規定嚴格審核定期銷毀。
五、跨省調運動物及產品情況
一是嚴格偶蹄動物的調運管理和移動控制,確保調入和調出安全。
二是加強跨省種用、乳用動物的監管,對調入動物登記造冊,做好跟蹤檢測,一旦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三是做好動物產品調運監管工作,重點做好進京入滬企業監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兩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進行備案登記。對備案企業嚴格管理,確保不發生問題。
六、監管責任落實情況
我們認真落實養殖環節、屠宰加工環節、流通環節的動物衛生監管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是明確動物衛生監管工作;
二是推行動物防疫責任書管理制度,通過簽訂責任書的方式,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三是建立養殖環節監管工作管理辦法,完善相關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對不履行職責,監管措施不落實,發現情況不報告,導致疫情發生和擴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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