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的合同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管的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管的合同1
甲方(存貨方):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保管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管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面粉加工設備
2、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詳見甲方存放貨物的清單。
第二條 、保管場所
第三條 、保管物驗收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規定的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驗收期限:3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保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雙方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保管方法
1、雙方約定的保管方法,乙方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乙方為保護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改變約定的保管方法,但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2、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第六條 、保管費用
1、保管費用每月人民幣______元(含稅價),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保管天數計收,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保管費用為維持保管物原狀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2、保管費用每滿__年時,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3、乙方將甲方應支付的保管費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后,七日內甲方將應支付的保管費支付給乙方。
4、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于按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負有告知義務。
2、XX、XX、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費用。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保管物的,乙方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乙方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乙方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司法機關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乙方應當履行向甲方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5、保管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保管期間屆滿或者甲方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乙方應當將原物歸還甲方。
第九條 、保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需要提取保管物的,隨時有權通知乙方提取保管物,甲方提取保管物后,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解除之日止。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管的合同2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的違約金。
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元。
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
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的合同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倉儲保管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存貨方和保管方為加速貨物流通、妥善保管貨物、提高經濟效益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委托儲存貨物的法人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
第二章倉儲保管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訂立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根據存貨方的委托儲存計劃和保管方的倉儲能量,雙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由雙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的經辦人簽字、單位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權本單位經辦人員代理簽訂合同,應事先出具本單位的委托證明。
法人之間代訂合同時,必須事先取得委托單位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的名義簽訂,才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圖表和購銷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當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后十五日內或合同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
第七條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貨物的品名或品類;
2.貨物的數量、質量、包裝;
3.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4.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5.貨物進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6.貨物損耗標準和損耗的處理;
7.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銀行、帳號、時間;
8.責任劃分和違約處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條與倉儲保管有關的貨物檢驗、包裝、保險、運輸等事項,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或另訂合同。
第三章貨物入庫
第九條入庫計劃的執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議定的品名(品類)、時間、數量接貨,應承擔違約責任;
存貨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議定的品名(品類)、時間、數量入庫(含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貨物入庫交接:
由存貨方或運輸部門、供貨單位送貨到庫的,或由保管方負責到供貨單位、車站、港口等處提運的貨物,必須按照本細則第十一條或國家有關規定當面交接清楚,分清責任,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交接中發現問題,供貨方在同一城鎮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機場、郵局到貨,保管方應予接貨,妥善暫存,并在有效驗收期內通知存貨方和供貨方處理;運輸等有關方面應提供證明。暫存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第四章貨物驗收
第十一條保管方的正常驗收項目為: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須開箱拆捆直觀可見可辨的質量情況。
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記的,以供貨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驗收。
第十二條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細則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合同議定按比例抽驗的貨物,保管方僅對抽驗的那一部分貨物的'驗收準確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貨物的實際經濟損失負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存貨方未提供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由存貨方負責。
第十三條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十天,國外到貨不超過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五章貨物保管
第十四條保管方的責任:
一、按合同議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
二、貨物在臨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裝或貨物上標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應通知存貨方,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發現貨物有異狀,應及時通知存貨方;
三、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危險品和易腐貨物。
第十五條存貨方的責任:
一、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二、及時處理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貨物。
第十六條貨物在儲存期間,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貨物(含包裝)本身的性質所發生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第十七條貨物在儲存保管和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磅差標準,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無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的,按合同規定執行。
貨物發生盤盈盤虧均由保管方負責。
第六章貨物包裝
第十八條貨物的包裝由存貨方負責。其標準,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第十九條貨物在儲存保管過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當而使包裝發生毀損,由保管方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造成貨物損壞,由保管方負責。
第二十條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七章貨物出庫
第二十一條貨物出庫須按照先進先出或易壞先出(易壞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貨物外部顯露出來的)原則發
貨,否則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二十二條由存貨方或用戶自提或保管方送貨上門的責任劃分:
一、當面辦理交接手續;
二、保管方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應承擔違約責任;存貨方已通知貨物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庫,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于存貨方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第二十三條由保管方代辦運輸的責任劃分:
一、由保管方負責向運輸部門申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發運手續;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發貨或發生錯發到貨地點、收貨人等差錯事故,應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收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管方代運的貨物,發生數量、質量異議時,除合同另有規定者外,由保管方負責處理,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包裝或貨物上標明的品名、規格、數量、花色與實際不符時,除合同規定應開箱(拆捆)檢驗而未檢驗或驗而不準者由保管方負責外,發生質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處理。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細則第九條和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三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三倍的勞務費,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以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其它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六條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進貨價或國家批準調整后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倉儲保管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個體、集體經營戶同城鄉個體、集體戶之間或同法人之間,以及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城鄉個體、集體戶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均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鋼材倉儲保管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簽約地: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保管的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場所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七、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十、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保管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寄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寄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
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 寄存人(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保管的合同5
甲方(車主或被保管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本車輛保管協議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車輛保管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甲方所有的汽車的品牌是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車輛號為________,汽車購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車行走里程(訂協議日)為________公里。
第三條 甲方應將其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上好保險鎖(桿)。
第四條 乙方承擔對甲方車輛的保管義務。
第五條 甲方支付的車輛保管費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車輛保管費每季度初________天內交一次,協議簽訂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條 甲方如在應交保管費________天內末交清車輛保管費,協議終止,乙方不承擔保管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車輛進行如下保管:
第八條 乙方對甲方的車輛的被偷和被損壞承擔賠償義務。
第九條 如遇甲方的車輛出現被偷和被損壞的情況,甲方應在________天之內將其購車和上牌、年審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報案、賠償、索賠、訴訟用,糾紛解決后________天內將上述證件歸還給甲方。
第十條 乙方應為甲方的停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應保證其的車輛為合法途徑購買的車輛,否則,乙方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①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②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①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停車場;
②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③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① 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保管費,則乙方可不負保管義務。甲方應按乙方已保管天數支付保管費。
② 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①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未履行好保管義務,則應退還保管費給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為有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②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車輛保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② 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停車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二十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的合同6
保管人(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倉儲保管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提供位于倉庫號倉平方米的倉位由乙方儲存使用。?
第二條倉儲費標準和費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元/平方米倉儲費價格標準計算每月元倉儲費支付給甲方。
2.2存儲期間,因倉儲物的存放致使該倉位和附屬設施發生的必要費用(以下簡稱其他費用),如甲方代墊的水、電、維修等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2.3倉儲費按結算,支付時間約定每(月/季/年)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給甲方。? 2.4其他費用按月結算,支付時間約定每月日前。
第三條倉儲押金元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納倉儲費時一次性交納,如乙方出現違約違規行為扣除時,乙方應及時補足規定的押金數額。本合同期滿后,經甲方檢查無違約違規行為時,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因甲方對乙方倉儲物存放的倉庫(庫位)的周邊管理不利,造成乙方倉儲物的損毀,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倉儲物存放庫位周邊的第三方庫位的倉儲物和倉儲管理不當造成乙方庫位倉儲物的損毀,由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賠。
4.1.2在貨物存儲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倉庫損毀,致使乙方的倉儲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應迅速對倉庫進行維修。如果倉庫損壞嚴重,并經甲乙雙方確認,確實無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終止執行。租金按實際保管天數計算。
4.1.3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提供服務,造成保管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2乙方責任
4.2.1按本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倉儲范圍內的倉儲物的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
4.2.2未按本合同約定逾期交付倉儲費和其他費用的,除應如數補交倉儲費和其他費用外,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0%違約金,同時交納按逾期天數計算的每天欠費總額的1%滯納金。
4.2.3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約定儲存量儲存的,乙方除交納倉儲費外,還應向甲方方償付合同總額10%違約金。
4.2.4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經甲方同意后,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術資料和參數要求,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4.2.5乙方隱瞞倉儲物自身的缺陷,導致存放期間發生損壞或者乙方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乙方負責。
4.2.6因倉儲保管物的性質或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2.7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之日搬走其所有的倉儲物資,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倉儲物資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倉儲費外,并應償付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
4.2.8倉儲期間,乙方應遵守執行甲方關于倉儲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負責倉庫或倉位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和門前三包、綜合管理(含貨物進、出、存)等,并承擔因乙方執行不當而產生的不良后果的責任。
4.2.9倉儲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貨物自燃等損毀,其責任有乙方自負。
4.2.10負責存儲物的財產保險。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續簽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倉儲物倉庫或倉位范圍內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倉儲物倉位提供給他人使用的。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計達30天的。
5.1.3甲方對倉儲地塊進行整體性的房地產開發、改建、擴建需要拆遷時,甲方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實際保管日收取倉儲保管費。甲方不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倉庫或倉位因質量問題(合同簽訂時的現狀除外)或因甲方隱瞞部分真實情況而影響乙方倉儲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尋找倉庫或倉位存儲貨物的。
5.2.2因拆遷、馬路擴建等政府行為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存放貨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已交付給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倉儲費用轉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5.4倉儲期滿,如乙方要求繼續存放倉儲物的,可提前6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需續簽倉儲保管合同。
5.5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倉儲存放權。
第六條在倉儲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終了后甲方即無繼續提供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在不能續簽合同的情況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將倉儲的貨物搬走,倘乙方拒絕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權將倉儲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倉儲物拍賣其所得資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倉儲費和甲方為倉儲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搬走倉儲物所發生的倉儲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乙方或其他應得方。
第九條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造成甲方損失在未獲得賠償前,甲方對于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的目的。
第十條倉儲期間經雙方約定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甲方在倉儲期間如有第三方就倉儲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倉儲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引起的一切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庫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保管的合同7
甲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存貨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品種規格
數量
質量
二、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三、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式進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 天,國外到貨不超過 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六、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后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就視為合同的 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七、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八、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3.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 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 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序,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其他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保管的合同8
存貨方:xxxx
地址:xx郵碼:xx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保管方:xxxx
地址:xx郵碼:xx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第二條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保管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五條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xx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后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準調整后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保管方:xxxx
代表人:xx
xx年xx月xx日
存貨方:xxxx
代表人:xx
xx年xx月xx日
保管的合同9
寄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于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房屋內,雙方并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_號房屋內,并請乙方代為保管。
商品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前條保管物以_______平方米面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保管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之責。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須于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
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寄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保管的合同10
一、違約責任
1、《合同法》規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合同法》規定,保管人違反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如果因違約行為使對方失去實際上可獲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損失、自然孳息損失、利潤損失等,應當賠償受害方所遭受的損失。
二、保管合同的'違約責任的免除
1、因不可抗力而免責。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當事人主觀上的過錯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有關當事人即可依法免除違約責任。
2、受害人對于損失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違約方的責任。
三、爭議解決
1、如約定訴訟管轄法院,只能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且只能約定其中一個法院管轄。如果約定不明確、選擇兩個以上法院管轄、或約定上述5個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這樣解決爭議的條款是無效的。
2、如約定仲裁,應當明確約定具體的仲裁機構和仲裁事項。仲裁機構約定明確的標準為:仲裁機構所在地明確,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應當寫明約定的仲裁機構的詳細名稱。
3、發生爭議后當事人雙方可以平等協商達成共識,也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依約定申請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調解以及仲裁機構的裁決、調解都是具有強制力;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共識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沒有強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簽訂了新的合同。
合同雙方在履行保管合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來履行,以免引起法律糾紛,損害雙方利益。
保管的合同11
寄存人(簡稱甲方)
保管人(簡稱乙方)
茲為 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遷往 地居住,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托物。
第三條 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害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本件寄托保管為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 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 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 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于 (某某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并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的注意保管,對于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
第八條 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保管物。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保管物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致保管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 保管物的返還應在該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悉依合同法關于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 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動產目錄。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保管的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保管費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 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 保管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_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管 人
保管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 郵政編碼:
寄 存 人
寄存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郵政編碼:
保管的合同13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第一條 保管物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保管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保管的合同14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模具款交給乙方保管并用于生產。
序號
模具名稱
單位
數量
模具規格
模具制作費用
二、保管期限:
自模具交接之日起,至甲方拿回模具或本協議終止之日止。
三、保管細則條款:
1、甲方將該模具交給乙方保管期間,乙方只有接到甲方訂單后方可按單生產,交予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使用該模具生產交予其它客戶,否則,每生產一罰款壹萬元人民幣。
2、該模具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該模具轉讓、轉租、復制交予第三者生產或作為其它任何之使用。如有上述情況一經甲方發現,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導致的一切損失費用。
3、乙方自接管模具之日起,須負責模具的一切保管及維護責任。
4、該模具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須無條件的`立即把完好無損的模具交與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包括多余存貨要求甲方購買)。
四、以上兩套模具生產累計滿1萬套,退回模具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交接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若雙方交接簽字者離職,本協議書仍然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保管的合同15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條 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第三百六十七條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條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條 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
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了維護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條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并且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一條 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管人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二條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條 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條 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五條 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第三百七十六條 寄存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
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條 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條 保管人保管貨幣的,可以返還相同種類、數量的`貨幣。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約定返還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條 有償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當事人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的同時支付。
第三百八十條 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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