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伙協議1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伙協議,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合伙協議1
合伙人:
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伙人:
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伙人:
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萬元,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店鋪,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并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為: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為50765元;乙方出資25%,為29882元;丙方出資25%,為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為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后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xx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后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企業合伙協議2
轉讓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現有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均由甲乙雙方合伙經營各占50%股份,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50%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甲方轉讓給乙方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柒萬貳仟元(¥_______________)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債權債務已核算清楚,無隱瞞,甲乙雙方均已認可。
4、自轉讓之日起,甲方不再是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5、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全部財產和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四份,交百世匯通貴陽分撥中心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一份,此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一切轉讓手續。
9、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獨資企業,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村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
○合伙協議書(通用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全體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共同出資創辦合伙企業,并制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企業名稱及經營場所:
企業名稱“唐山大家普通合伙企業”,經營場所設在唐山市路南區人民道11號。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為發揮每位合伙人的能力和集合資金實力,以爭取合伙人合法利潤最大化為合伙目的。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玻璃及制品、廚柜門業、衛浴傢具、水暖五金、家電燈具、化學試管……
○合伙企業協議書(簡化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共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企業合伙協議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1、甲方、乙方與其他合伙人于2**年08月08日簽訂《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約定由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XX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XX %。
2、甲方擬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全部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向合伙企業繳納該等出資。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合伙企業出資權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本協議轉讓標的是指:甲方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2、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在符合本協議之條款的前提下,將合伙企業XX %財產份額,于本協議約定的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不附帶任何質押權、留置權和其他擔保權益轉讓予乙方,同時甲方按照《合伙協議》而享有和承擔的所有其他權利和義務,也于該日轉移給乙方。甲方承諾,上述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依法可以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的實施
1、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XX % 的財產份額,以人民幣XX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持有合伙企業相應財產份額。
2、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共同促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作出決議,同意上述出資權利轉讓。本協議經合伙人會議批準后生效。
3、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財產份額轉讓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供辦理轉讓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之目的使用。
4、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XX元,并由乙方與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重新簽訂《合伙協議》并完成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享有/承擔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上述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完成日,即視為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上述損失賠償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權利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有),由甲、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伙企業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之日起成立,自合伙企業合伙人會議批準之日起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本協議書一式_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批準備案使用。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22日
企業合伙協議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資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盤下__________店,從事________發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占投資總額的_____%、乙方為_____%、丙方為_____%。該企業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起始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后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伙協議并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后沒有重新簽訂合伙協議或補充協議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伙協議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企業盈余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月小結,年底十二月或合伙解散后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伙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伙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伙;
5.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私自調整企業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員工。
6.企業合伙人不同的企業,員工不得私自調動,以免損害第三方合伙人利益。
7.其他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伙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伙債務;
4.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5.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6.企業策劃人可由全體合伙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伙人擔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伙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伙人自愿擔任企業管理人員,并得到全體合伙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合伙人作為企業一般工作人員,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3.多店管理人員,有權獲得多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第八條: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伙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資額,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如果合伙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伙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3)合伙的債務;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條:合伙人退伙事項
1.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前六個月內不得退伙,不得轉讓出資。如合伙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余合伙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企業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六個月以后各合伙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征求全體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伙對待,否則視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后三年之內不得在合伙企業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伙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業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伙企業;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伙人有本協議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伙人,同時向企業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超過半數表決通過后,股權方可轉讓。股東會討論股權轉讓時。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按照同等條件購買該股權,不同意轉讓又不同意購買,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時,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需股東之間協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經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全體合伙人同意,甲、乙雙方就轉讓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轉讓財產份額及其價格:甲方將其在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5%的財產份額(認繳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的價格出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上述財產份額。
2、自轉讓之日起,甲方在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相應的合伙人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繼。甲方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對入伙前后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法:協議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本協議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5、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6、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辦公室
7、簽訂協議時間:20____年____月_____日
轉讓方(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六條
合伙目的:
第七條
合伙經營范圍:
第八條
合伙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三個,分別是:
1.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 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2.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3.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伙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六條
合伙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伙人在本合伙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伙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
退伙人退伙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條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商鋪出租方)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于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______,月租為______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______}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幣大寫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______,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職責,
第七條遇國家征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后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元,并支付轉讓費的違約金 。
第九條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9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所合伙經營____________公司,因合伙人內部分歧,現聲明解除合伙,甲乙雙方合伙人同意議定散伙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____________公司公司,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自愿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合伙公司解散事宜。
第二條現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算,上述合伙公司資產及債務主要有:__________打印設備x套及x套辦公桌椅,合伙公司剩余財產_____元(大寫_____元),無債務。
第三條上述合伙公司資產自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按如下方式承擔及分配債權債務:
1、合伙公司剩余打印設備及辦公桌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2、經雙方友好協商對公司剩余財產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劃分
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由方負責公司注銷事宜,費用由方單方承擔,合伙公司注銷后,雙方再無任何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甲乙雙方均確認按上述方式清算合伙債權債務,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確認本協議無效,雙方自愿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于本公司合伙關系解除現以全部解決完畢,以后雙方互不相擾。
第五條協議生效后,乙方以及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并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第八條在履行本協議書中,如發生爭議,應盡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出資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____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
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合伙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
出資的形式________
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
出資的形式________
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
出資的形式________
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三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后,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三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2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合伙企業協議保護合伙企業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的《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這樣的伙伴關系,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家族的姓和伙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留
第三條企業依照法律規定________________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國)年。
第四條QiYeMing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棲息:
第五條本企業共同出資,由全體合伙人的伙伴關系,共享收益、風險、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債務的非營利組織。
第二章合伙的目的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目的、宗旨:一起工作,合伙企業協議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7條
第三章路、金額、期限資本利潤分紅,方法
第八條各合作伙伴貢獻的模式和金額
(1)(國)出資方式,像往常一樣(或實際的)]貨幣出資,為人民幣(國)元,占(國)%。
(2)(國)出資,為人民幣(國)元,占(國)%。
第九條各合伙人應當在這里簽署了協議,注冊申請依照前條規定,約定的金額前各自的出資比例全額付清。
第十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投資的比例,由合伙人依照各自的分布與分享。
第四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伙人共同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該企業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 2條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由出資人對事務執行人、大其他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要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合伙企業協議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和合伙企業的管理現狀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書籍。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證明問題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物業;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地方知識合伙企業的財產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手續;
(5)合伙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被任命為合伙人以外的人合伙企業管理人才;
(7)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
(8)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作伙伴;
(9)伙伴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損失。
第五章入學通知書和伙伴關系
第十五條入學
(1)入學,新緊密的伙伴關系,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訂書面入伙協議;
(2)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企業應當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3)為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 6條的伙伴關系。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企業協議,合伙人可以合作伙伴關系
(1)合伙協議期滿的業務;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撤回;
(3)合伙企業很難繼續出現的由于合伙企業;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時候不公平的行為。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由于撤軍,約瑟,合伙協議約定的變化和發生改變或登記事項應當重新登記,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之日起 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伙企業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會被取消
(1)合伙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合伙企業協議業務合作伙伴將不會繼續經營;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除;
(3)合作伙伴有不有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的伙伴關系;
(5)吊銷營業執照,依照法律規定;
(6)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解散的伙伴還有另一個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后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在 9日,合作伙伴或指定為清算、或第三人的,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算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5天內,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注銷登記的伙伴關系。
第7章的違約責任合伙人爭議及解決方案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退伙,沒有違反合伙協議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體幫派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該決議將代言費。
第25條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本協議雙方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擅自始得執行的事務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沒有事務執行權未經批準,由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的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伙伴履行合伙協議的,合伙企業協議合伙人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章的話
第28條本簽署了一項協議,由全體合伙人在企業注冊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的拷貝,工商局一份。
合作伙伴(簽名): 活下來的伙伴(簽名): 主要命題
在(國)教育的重要性的一天,合伙企業協議在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1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鑒于:
1. (下稱“合伙企業”)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普通/有限 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注冊地址為 。
2.甲方為合伙企業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認繳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合伙企業全部合伙份額的 %。
3.甲方有意向乙方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的合伙份額 %(指占整個合伙企業的合伙份額比例);乙方有意從甲方處受讓該等合伙份額,并成為合伙企業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出讓合伙份額的比例、價格和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出讓其所持有的合伙企業 %(指占整個合伙企業的合伙份額比例)的合伙份額。乙方在上述合伙份額受讓完成后即成為合伙企業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
2.本協議項下合伙份額的出讓價為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乙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年 月 日前付清;
(2)合伙企業辦理相應工商變更手續之后 個工作日內付清;
(3)其它: 。
3.合伙企業現狀的說明,已進行下列第 種方式的處理:
(1)乙方已經詳細了解合伙企業的原合伙協議內容,并同時在受讓后簽署按原合伙協議簽署;
(2)甲方已明確向乙方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經營風險和運營現狀,乙方已明確了解上述內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業;
(3)請見本協議附件: 合伙協議、合伙企業現狀說明。
二、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伙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伙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自經各方或其授權代表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應由各方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相應補充協議。經各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各方同意,本協議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發生之日起終止或中止:
(1)各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履行完畢;
(3)本協議依法解除;
(4)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其他規定而中止或終止本協議的其他情形。
4.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 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因合伙協議的限制或其它合伙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向乙方作出的陳述或保證有重大不實的。
(3)其它: 。
五、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1.乙方成為合伙人后,應按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在本次出資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3.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壹份,并報企業登記機關壹份。每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其它合伙人同意本次轉讓的聲明
本人(本單位)同意上述合伙份額轉讓,并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或蓋章):
企業合伙協議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 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 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伙人姓名: ;
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新合伙人承認原合伙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伙人簽名: 原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15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
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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