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伙協議(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合伙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合伙協議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甲方入股深圳市xx-xxx-x電子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條款,共同遵守。
一、深圳市xx-xxx-x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x-x公司)是經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批準設立的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現有股東一人,即乙方本人,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實際投資人民幣460萬元。主營pcb板的生產加工。廠址位于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xx-xxx工業園2號4樓。乙方同意甲方入股合作經營xx-xxx-x公司。
二、甲方入股金額為人民幣30萬元,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占xx-xxx-x公司總股份的`10%,乙方占90%。
三、合作期限,因乙方現使用物業租賃合同期為10年,乙方希望與甲方長期合作。合作期約定為10年以上。如果甲方在合作后10年內提出退股,則乙方只退回甲方入股本金30萬元。
四、甲方入股后,即享有股東權益,參與公司利潤分紅,每年分紅一次。
五、甲方不參與xx-xxx-x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或其代表發送財務報表供其審核。
六、甲方可在xx-xxx-x公司委派駐廠代表一人,主要負責監督產品的品質和交期。
七、合作協議生效后,甲方試用xx-xxx-x公司pcb板3-6個月,如果沒有重大品質問題,甲方盡力提供bcp technologies, inc.(以后簡稱bcp公司)pcb板訂單滿足20xx平方米/月或以上數量。
八、本合作協議書在甲方向乙方或xx-xxx-x公司支付30萬元股金后即生效。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處理。如有未盡事項,雙方協商確定,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關于合伙協議2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元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
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
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3
賈靈周(以下簡稱:甲方)
袁尚國(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甲、乙雙方終止合伙 購買的HCMBWDOOAOCl200630號挖掘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買挖掘機出資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HCMBWDO~AO0200630號挖掘機價值為1 1 0 7 0 0 0元,已支付購買挖掘機款2 2 2 0 0 0元,公證費、保險、保證金9 6 7 9 0.5 0元,共計318790.5元。仍欠挖掘機款88 5 0 0 0元。(該款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貸款,乙方為擔保人)。
2.甲方已支付購車款220000元,乙方已支付購車款98790元。
第二條 合同終止后經營盈余清算及挖掘機歸屬
1、雙方經營期間2 0 1 1年6月3日之前營業收入由乙方收取,期間的'債權 元由乙方負責償還(油款、司機工資等 元),該債權與甲方無關。
2、挖掘機號為HCMBWDOOA00200630的所有權歸甲方。甲方支付給乙方購買挖掘機款98790元,另加1210元,共100000元(拾萬元)。
第三條 挖掘機(按揭)貸款償還及擔保事宜
該挖掘機號HCMBWDOOA0020063G的貸款由甲方償還,該貸款乙方不再承擔還款責任。乙方同意繼續使用自己姓名作為該挖掘機(按揭)貸款提供擔保,不承擔逾期還貸和任何違約責任。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簽訂地、履行地均在東營市東營區。
甲方: 乙方:證明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
今收到 交來購買的HCMBWDOOA00200630號挖掘機款大寫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飲食店盈余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周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周轉資金)后如有盈余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5
合伙投資經營人:a方:姓名,身份證號,性別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合伙投資經營人:b方:姓名,身份證號,性別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資經營人:c方:姓名,性別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經營人:d方:姓名,身份證號,性別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資經營人:e方:姓名,性別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投資經營人本著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將現有店面聯合共同經營,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投資方式和數額
經各投資人協商評估店面,以店面評估金額出資,本協議投資總額為人民幣xxx。
第三條 合伙投資經營的財產
1. 合伙投資經營期間各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投資經營終止后,各合伙投資經營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按照何種方式返還,大家一起協商解決。 2. 合伙投資經營的財產為全體投資人所共有,未經全體投資人一致通過,任何一方不得動用以上合伙投資經營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
3.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人向合伙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投資人一致同意。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4. 任何投資者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合伙資產用于抵押、質押、或為他人擔保貸款,如因此給其他投資方造成損失的,其他投資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5. 合伙投資經營資金的增減需由投資人一致投票同意,實行投資人一人一票并經所有投資人全體通過的表決辦法。全體投資人根據資金增減,共同決定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 合伙經營的利潤分配由投資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配從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每月分紅。
2. 合伙經營的虧損分擔由投資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_為合伙經營業務負責人。
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公關業務;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 ____________為合伙經營財務負責人。
權限是:①監督所有店面的現金進出;②所有店面硬件設施的管理;③每月財務報表的審批。
3. ____________為合伙經營人力資源管理負責人。
權限是:①招聘,培訓所有的店面經理人,②向各店面補充和輸送人員 ③店面各個工作崗位的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 ____________為合伙經營督查負責人。
權限是:監督各個工作崗位的職責,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 5. 其他合伙投資經營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在運營過程中對公司經營模式及環境規劃和人事管理變動的報告;③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6. 投資人為了解合伙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的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7. 投資人對合伙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運行模式、盈余分配、虧損分擔、人事任免等有關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采取全體投資人一致通過的原則。
第六條 債務的承擔
1.各店面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的債權債務,均由其自己承擔,不屬于本合伙經營的債權債
務。
2. 合伙經營期間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實繳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與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應符合以下條件: (1)承認本協議;
(2)經全體合伙投資經營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 在合伙存續期間,退伙的條件:
(1)有正當退伙理由,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投資經營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6個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經營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經營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5)未經全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經營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4. 自本協議簽定起五年內,任何一方投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伙。
5.退伙人的財產份額,若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則只能轉讓給其他合伙投資方。具體轉讓份額分配由退伙人與合伙人自行商定。
6.退伙人在合伙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7.合伙人退伙時,合伙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合伙投資經營者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經營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伙投資經營的解散與清算
1. 合伙投資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 合伙投資經營期屆滿;
(2)全體合伙投資經營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經營關系; (3)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4)合伙投資經營事業違反法律,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解散,即行推舉清算人,由清算人進行清算,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經所有投資人共同協商,因原店面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而造成其他投資者損失的,原店面經營者應當賠償其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經營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經營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3.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合伙投資經營人各執一份。
a方(簽字):_________b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c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e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d方(簽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關于合伙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合伙投資百貨店一間,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店鋪由合伙人共同出資,乙方承包經營,并承擔相應風險;甲方按協議分享固定利潤,
且不承擔對店鋪的債務風險。
2、合伙店鋪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辦理營業執照,注冊形式是個體工商戶,或
者合伙企業,如果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的'形式,指定辦理。
3、店鋪名稱:
經營范圍:
店鋪地址:
4、本店鋪前期出資額為方共同追加投資):
(一)甲方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10萬元,占50%;
(二)乙方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10萬元,占50%;
5、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在年月日之前存入約定的賬戶。
6、利潤分配:本店鋪采取共同出資,乙方承包經營之模式,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固定利潤,具體如下:
(1)、從營業之日起,前三個月營業額任務為2500元/日,利潤為:2500(營業額)х25%(利潤率)х30日(月天數)=(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費)—1000(水電費)=9750(凈利潤)÷2=4875(合伙人每月所得)
(2)、開業三個月以后營業任務為3000元/日,利潤為:3000(營業額)х25%(利潤率)х30日(月天數)=(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費)—1000(水電費)=(凈利潤)÷2=6750(合伙人每月所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7
綿陽雙星翻譯社長期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雙星(Double-star)翻譯社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綿陽雙星翻譯社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綿陽雙星翻譯社提供的服務,并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
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綿陽雙星翻譯社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關于合伙協議8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包裝廠項目,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維護合伙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伙經營協議。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范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5、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伙期限內,
(一)、除非合伙人喪失
(二)、合伙人
(二)、未經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伙人出現以下行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伙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關于合伙協議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三條 合伙目的:保障合伙人權益,分擔風險,積累資金。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服飾 代理銷售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與地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索亞服飾
第六條 合伙企業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商會8樓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址
第七條 合伙企業合伙人共 4 人。
吳春夏 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區當湖街道
曹美慈 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鳳鳴街道
吳薇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高教園區
金倩子 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第五章 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交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 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伙人姓名:吳春夏
以貨幣出資30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10萬元,總認繳出資4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7.5%。
合伙人姓名:曹美慈
以貨幣出資20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5萬元,總認繳出資2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5%。
合伙人姓名:吳薇
以貨幣出資18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3萬元,總認繳出資21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2.5%。
合伙人姓名:金倩子
以貨幣出資12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2萬元,總認繳出資1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
第九條 合伙人應在 XX年12月30交付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合伙企業財產
第十一條 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包括合伙人的出資以及合伙企業名義取得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
第十二條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除外。
第十三條 合伙人在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四條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五條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條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及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業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協議想要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七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有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做出決議,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方法。
第十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吳春夏執行合伙名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個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貴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參加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薄。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二)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及債權債務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與其余合伙人比例為2:1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
(1) 因執行人造成虧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與其余合伙人承擔比例為2:1
(2) 因其他合伙人造成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所占比重承擔。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每三月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協商確定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以合伙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 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形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合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所負債務的,該合伙人只能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對該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九章 入伙及退伙
第三十五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六條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下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九條 合伙人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起,即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合法繼承人不愿意成為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的,合伙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合伙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第四十三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關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四十四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四十五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四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十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七條 合伙企業經營期限五年。
第四十八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 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九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條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 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三) 清繳所欠稅款;
(四) 清理債權、債務;
(五) 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 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
第五十一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 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 合伙企業所欠稅款;
(三) 合伙企業的債務;
(四) 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協議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二條 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五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4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有抵角的以法律、法規為準,本協議有關事項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事項為準。企業登記機磁核準之日起,合伙企業成立。
第五十八條 本協議經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二份。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確定。
合伙人簽名蓋章:吳春夏 曹美慈 吳薇 金倩子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10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伙開設XX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理發店,總投資為×萬元,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吧臺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 吧臺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日: ×年×月×日
合伙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①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勞務或技藝而不提供資金,但資金、勞務或技藝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伙人必須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伙人。
③合伙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伙合同。這是合伙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系為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
④合伙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伙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于共同共有的性質。合伙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關于合伙協議11
甲方: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___,范圍包括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以__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 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于合伙協議12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13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雙方的出資應于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 元(大寫 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 % 盈余,乙方享有 % 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 % 債務,乙方承擔 % 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入伙: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伙不利時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應在 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并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b: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c: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d: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班子(a、b、c、d)
為共同發展,股東a、b、c、d在設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決定同時聘請以a為主組建的經營班子營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股東和經營班子的權利、義務,甲方和乙達成如下協議:
一、 公司的運營模式
1.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2 公司的經營班子是指總經理以及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副總經理。具體是指a、b、c、d.
1.3 公司的股東與經營班子稅后利潤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 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積金后的稅后利潤余額,股東享有________%,經營班子享有30%;
1.3.2 公司設立后三年內,股東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金額按股東出資比例全部轉增注冊資本,經營班子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中,不少于________%必須轉增注冊資本,另剩余的不多于________%可提取現金,作為經營班子獎勵;
1.3.3 公司股東必須以股東會形式形成決議以確保經營班子和股東應得利潤轉增注冊資本后獲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準,相應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也必須于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二十日內修改執行完畢。
1.4 凡股東會按未通過1.3.3 決議的,本協議可代替作為股東會決議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相應的公司章程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
二、 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的特別權限
2.1 為維護公司的穩定和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除享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權限外,還可根據如下條款行使總經理特別職權:
2.1.1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不高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內,有權自主決定;
2.1.2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________%但低于公司注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時,應在獲得董事長同意后方可審批決定;
2.1.3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注冊資本金總額5%的情況下,在獲得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審批決定。
三、 其它條款
3.1 在聘任期內,公司不得無故解聘總經理、副經理。若需解聘總經理、副經理,需經董事會3/4以上董事同意。
3.2 凡公司經營性虧損造成公司凈資產減少________%時,總經理必須及時通知董事長召集董事予以討論,并制定經營補救方案。
3.3 公司經營班子有義務和責任全力維護股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股東必須保證公司經營班子的正常運作。
3.4 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解決。
3.5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股東各執一份,乙方經營班子成員每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后在公司成立后即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經營班子簽名:
a :_____________ a :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關于合伙協議14
訂立合伙協議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鑫龍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95萬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45萬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合伙人陳圣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伙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范波春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并負責協調酒店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行政外圍工作。徐政德、陳圣秋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期間,合伙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經營期間,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伙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余合伙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人:
簽署時間:
關于合伙協議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____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萬元,分別占投資總額的50%和50%,后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占50%。
第二條本合伙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征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占50%)分攤。如遇國家征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政府協商退地補償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閑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閑,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
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后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項目,風險和利潤按開發項目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征用;
(二)合伙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伙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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