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的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進口的合同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的合同 1
第1條 合同范圍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 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 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 (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 價 格
2.1 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 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 支 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 _______為止;
第4條 技術資料
4.1 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 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場專遞或快遞收據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 設計與設計聯絡
5.1 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絡。
5.2 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現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絡會期間,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 陳述與保證
6.1 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獲得授權。
6.2 賣方保證已經和/或有義務根據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已經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有效的、可執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進口的合同 2
(賣方)代理進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委托進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通過代理進口的方式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法國勃艮第地區 柏內-瑪爾特級- Bonnes-Mares Grand Cru酒莊葡萄酒 Domaine de la Vougeraie - Bonnes Mares Grand Cru 2011年
生產商:De Vogué,Drouhin-Laroze,Georges Roumier,Bernard Clair
2.數量:50箱,每箱6瓶,共300瓶。
3.單價:人民幣1500元每瓶。
4.總值:人民幣450,000(人民幣肆拾伍萬元整)。
5.交貨條件:酒外包裝沒有破損,酒體完整。雙方各邀請一名專業評酒師,隨機抽查2瓶酒,鑒定酒品沒有變質。
6.原產地國別:法國勃艮第地區。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高溫、防太陽、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交貨地:東莞市區。
9.保險: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損失險。附加險由賣方自主決定。
10.支付條款:雙方驗證品質合格后,買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形式全額付款。
11.檢驗和索賠條款
(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擁有專業評酒師。
(2)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起90日內,如發現貨物之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
發出索賠通知,并憑借上款規定的檢驗機構所發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3)賣方應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后15日內回復買方。
12.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
13.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4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交貨地仲裁委員會(東莞),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15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___四__份,雙方各執___兩__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東莞市_
進口的合同 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受托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并需要進口 設備及零件;鑒于乙方是在 合法注冊的,經營范圍為 的公司,具備經營進出口業務的資質和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口商品情況:
1、進口商品名稱:救援液壓工具及零件。
2、進口商品的包括:
(1) 進口商品規格及數量
(2) 進口商品總數量
(3) 進口商品產地
(4) 進口商品單價及總金額
(5) 進口商品的包裝
(6) 需要進口的時間
(也可以約定:以上情況以甲方致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進口商品的審批文件,準確提供進口商品的情況,協助乙方確認進口商品的海關商品編碼。
2、收到乙方交來的`與外商簽訂的商品進出口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確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3、在確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出口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劃入乙方賬戶。
5、貨到目的港后,積極配合乙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并在貨到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三、乙方義務:
1、 與外商簽署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次日前將該合同副本交付給甲方進行確認。
2、 按與外商簽訂的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 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
4、 如需向進口商索賠,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托、依據及索賠費用后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與外商簽署的合同規定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
5、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甲方做好接貨準備。
6、 收到外商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后,及時向甲方結算。匯率以乙方實際向外商付匯日匯率為準。
四、保密:
乙方有義務對所知悉的甲方進口事項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后的任何時間,除為實施進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進口商品事項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對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及時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托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和進口商,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免除對甲方的責任,但應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并及時通知甲方。
2、匯率變更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六、索賠處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乙方應當及時處理,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向進口商索賠。在甲方同意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確定,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由乙方及時進行追索,并支付索賠的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而遲延支付的,每遲延支付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款項的萬分之三作為遲延給付的違約金。
3、 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并自行承擔一切對外責任。
4、乙方拒絕或延遲向外商索賠以及提起仲裁或訴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進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按進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對外索賠,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覺得是否另行簽訂進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簽訂于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的合同 4
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書
協議編號:
日期:
委托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托方與代理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托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托方對代理方的授權范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托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托方怠于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為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托方責任
1.確保委托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并對代理方在授權范圍內依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
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并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托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托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并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托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為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
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
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托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托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托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并提供必要的協助。委托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委托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托方%保證金后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托方對外索賠,并實時向委托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托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余%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于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并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托方須在報關完畢后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托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托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
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托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
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方:代理方:
時間: 時間:
進口的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________(采用包干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干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備件____套(清單附后);商標: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征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干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后(貨到_________前____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著,貨到_________后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周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后,買方應將貨款余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____套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后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進口的合同 6
代理進口協議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后,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后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后,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后,如海關事后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征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征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后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并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后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后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于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后,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并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進口的合同 7
立合同單位: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采購方(以下簡稱乙方):今有甲方為推進科技興林,實施低產油茶林改造,需采購優質復合肥用于生產。經甲乙雙方認真磋商確定在乙方購買,就此次肥料供應事宜,簽訂合同內容如下:
一、肥料品種、數量、質量、金額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復合肥噸,單價元/噸,計人民幣x元(¥:x)。
2、肥料質量標準:總含量≧x。其中:有機質含量≧x;N≧x、P2O5≧x、K20≧。肥料不含有害物質、不結塊、包裝無破損現象。
3、品種、數量。
二、調運時間:
20xx年日以前。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選定日期調運。
三、供貨方式:
由乙方提前一星期電話通知,確定調運時間后,由甲方派車將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
四、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預付定金10%,余下資金待肥料運至乙方所在地(XXXXXX)后,并待乙方項目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五、各方職責:
甲方:按質按量提供乙方所需肥料,產品質量嚴格符合產品標識要求,并負責按時供貨,運送費用由甲承擔。乙方:負責肥料質量驗收,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
六、違約責任:
合同經簽字,雙方須嚴格執行。供需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合同金額的20%的違約金。如甲方所供肥料的`數量、質量等與本合同要求不符,乙方有權拒調。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議決定。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
乙方(簽章): 代表:
年 月 日
進口的合同 8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
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
3
4
3
3
1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2
2
2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
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進口的合同 9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
4、支付條件: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保險:_________
7、交貨: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單證:_________
9、檢驗:_________
10、技術規格說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從后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條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1)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范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于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1)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2)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并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注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的合同 10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mail:E-mail: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公證方式
1.本協議由_________公證處(以下簡稱公證處)提供公證備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公告的有關公證規定與要求。
2.與本協議相關聯的商品銷售報價單信息、商品購貨清單等法律文件由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公證處備案后,通過傳真或特快信函郵寄方式轉給對方。
3._________公證處所保存備案的以上第2款中所有法律文件均為雙方解決爭議的法律憑證。
4._________公證處的傳真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二、基本約定
1.甲方負責將乙方合法商品通過甲方向中國進行銷售,商品銷售價格見《進口商品報價單》(見附件1);乙方通過甲方向中國銷售的商品必須附有中文說明(包括商品包裝說明和商品說明書)。
2.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選擇其所在地的_________提供產品質量認證和產品加工生產及其管理能力的信用評級服務,并提交評級報告。
(2)乙方確定本協議項下的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為_________萬美元。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內容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在公證處備案,并領取公證備案回執,乙方可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經營的_________網站(http://www._________)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公證后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乙方報價后必須將商品彩色照片的電子文檔通過互聯網提交給甲方,并在該商品照片電子文檔中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編號和商品應用碼。
(4)乙方應及時訪問甲方經營的_________網站(http://www._________),了解交易指南、報價單填寫說明和業務公告等內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產品銷售業務,乙方在該網站所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
(5)如果乙方擁有網站,應該將在“_________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宣傳時必須標明該商品在“_________網”的商品應用碼。
(6)如乙方委托甲方在中國所銷售的商品需要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但應向甲方提交所需文件、商品樣品,并承擔有關費用。
3.乙方可以修改商品信息,但應將修改的內容傳真至公證處備案后方可向甲方提交修改申請。甲方只接受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進口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修改內容,乙方還應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經營的_________(http://www._____)提交該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布該內容時,不得對乙方提交的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經公證處公證備案的最新內容)。
4.甲方同意乙方將乙方網站與甲方“_________”網站(http://www._________)進行善意鏈接。
5.
(1)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信息在中國銷售乙方產品,甲方根據《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信息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清單》(見附件2,簡稱《購貨清單》),作為甲方向乙方購貨的憑證。
(2)甲方將《購貨清單》在公證處備案后以傳真方式提交給乙方,乙方應在24小時內以傳真方式確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傳真函。如果乙方在48小時內仍然沒有以傳真方式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向甲方進行確認,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獨向為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見附件3),并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甲方收到乙方確認收妥《購貨清單》的傳真函7日內向乙方開具以乙方為受益人的100%不可撤銷即期跟單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為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6.《_________商品進口交易服務協議》與其關聯的《進口商品報價單》、《購貨清單》等法律文件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方優先擁有乙方商品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獨家代理權,具體方式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合同。
三、交易保證金條款
1.為保證本協議的執行,乙方按其確定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的4%交納交易保證金(最低不少于USD20xx),即乙方保證其可以接受的《購貨清單》的貨物的總值不得超過其可用的交易保證金的25倍。交易保證金交納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開具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甲方認可的《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格式見附件4,簡稱《付款保函》,《付款保函》上必須注明本協議編號]。該保證金使用期限為本協議有效期限延長6個月,到期后,甲方將《付款保函》退還給為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注銷。《付款保函》由甲方確認生效后,乙方方可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網站中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進口商品報價單》。
2.如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甲方有權以傳真方式向為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中違約貨物金額的4%的違約金。
3.交易保證金可循環使用,乙方可根據業務需求追加或減少交易保證金。
四、音視頻信息發布
1.甲方獨家代理乙方在“_________”中播發乙方的企業和商品音視頻信息(簡稱商品信息)的業務。
2.乙方應_________公司公布的寬帶數據廣播網進口交易信息播發說明的要求提交文件和載有音視頻信息的光盤(AVI格式)。
3.通過_________公司的審核后,乙方應按播發說明的要求支付商品信息播發費。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文件和音視頻信息的內容沒有通過_________公司的審核,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0日內向甲方支付800美元的`商品信息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并按中視公司的要求修改相關信息重新提交。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文件和音視頻信息的內容仍沒有通過中視公司的審核,甲方有權單獨終止執行本協議,已收取的商品信息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不予退回。
五、產品責任條款
1.乙方應委托甲方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對其通過甲方銷售至中國的所有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
2.乙方需向_________集團下屬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提供用于檢測的樣品(數量要滿足_________對檢測數量的要求),并委托_________對樣品鉛封保存半年(乙方承擔相應費用),期滿后乙方應重新提供用于檢測的樣品;發生質量糾紛時,雙方同意由__對該樣品進行檢測,該檢測結果作為質量標準,檢測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應承擔由于其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義務轉交乙方相關中國買方索賠憑證,主要包括:索賠書、中國商檢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文件。
六、商品檢測和貨物交割
1.乙方在每批貨物裝運前應委托乙方所在地的_________對裝運的貨物進行商品品種和數量檢測(乙方承擔檢測費用),并由__出具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簡稱《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必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2.
(1)甲乙雙方指定_________公司為《購貨清單》中貨物的承運人,該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相符。承運人聯系方式如下:
(2)甲乙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正本提單中載明的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購貨清單》中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
(3)如因甲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的變化,甲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變更后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4)上述貨物備妥之后,乙方須在不遲于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2日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_________出具的檢測報告,由甲方進行確認。
(5)如甲方對乙方以傳真方式提交的_________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裝運通知單》(見附件5),乙方應按照《裝運通知單》和《購貨清單》的約定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如甲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違約通知單》,并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乙方將對《購貨清單》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于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銹、粗暴處理。特殊貨物包裝要求另議。乙方對由于其不適當和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必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合同編號、包裝號碼、體積、毛重、凈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志。
5.乙方的交貨期限為甲方向乙方開具不可撤消即期跟單信用證20日后且在《購貨清單》中載明的交貨期限內。
七、交易費用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購貨清單》貨款總額5%的金額作為交易費用,甲方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商業發票。
八、付款條款(即期信用證開證條款)
乙方按甲方《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和數量交給承運人后,憑以下單據向銀行議付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為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1.乙方開具100%貨物價值的銷售發票,乙方在銷售發票右上角注明相應的《購貨清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為無效發票退回。
2.乙方提供其所在地的_________出具的商品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3._________公司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該提單內容(時間和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并在該提單上注明《購貨清單》編號。
4.乙方出具的重量單或裝箱單(如果包裝箱是木箱包裝需向甲方提交熏蒸證明)、原產地證書。
九、樣品采購條款
1.采購方式:
(1)乙方按本協議《樣品寄售清單》(見附件6)向甲方提供樣品存放于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并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簡稱雜費:240美元/批次,發貨前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每次發貨后乙方應傳真發貨通知及進口單據(發票、裝箱單、提/運單等相關單據);如貨物到港后甲方仍未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雜費,甲方有權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貨物實際銷售后支付對應部分的90%的貨款(以中國北京海關出具的進口報關單為付款依據)或按乙方指示將貨物退運(退運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商品的樣品庫存不足其確定數量的50%時,甲方以傳真形式向乙方簽發《補貨通知單》(見附件7);乙方按其內容要求將樣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并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
(3)該樣品特指與_________鉛封保存樣品一致的用于保稅寄售的商品。
2.付款方式:
(1)乙方通過甲方網站查詢其寄售樣品的訂購情況。
(2)每月5日前,甲方將上月的樣品銷售統計傳真至乙方。
(3)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按清單總額扣除10%的服務費后將樣品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并向乙方郵寄樣品貨款10%金額的商業發票(甲方在商業發票上注明《_________進口樣品訂購清單》編號)。
十、違約處理條款
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中第5(2)條款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確認是否收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購貨清單》,視為乙方違約。
2.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視為乙方違約;其中品種數量是否違約以乙方所在地的__出具的商品檢測報告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為標準,期限和地點是否違約以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為標準。
3.乙方在《購貨清單》約定的交貨期限之后交貨,仍然視為違約,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并應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同意接受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購貨清單》一定比例的貨款,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4.乙方發生以上“1.2.3”《購貨清單》項下的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單獨向為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并向該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
5.因乙方原因未按《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規定向甲方供貨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到損失,除了甲方扣收《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利益受到的損失。
6.由于乙方發生違約,《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運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十一、協議終止條款
1.發生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之情形,本協議終止。
2.當乙方發生違約或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的中國購貨方造成損失拒不承擔經濟責任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簽,而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甲方已發出且被乙方接受生效的全部《購貨清單》約定的相應義務后,本協議自然終止。
十二、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購貨清單》中的約定交貨時,須向甲方提供其所在國相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經雙方協商《購貨清單》可以延遲履行,甲方不得扣收乙方未能履行供貨部分對應的4%供貨履約保證金。
十三、爭議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法律進行仲裁。
十四、有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英文作為對中文的解釋,如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進口的合同 11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_____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_____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
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
進口的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QQ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QQ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在嚴守信譽和商業道德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本著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供應的產品達成以下協議(附件一、附件二包含渠道經銷政策、價格監管政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一條:分銷授權
1.1甲方授權乙方成為甲方的下級授權分銷商(授權產品詳見附件一);乙方被授權的經銷渠道僅限于以下:線上渠道:
1.2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變更分銷渠道。如乙方有意向增加或變更授權商品的分銷渠道,須至少提前15個工作日知會甲方,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增加或變更分銷渠道。
1.3乙方自本協議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甲方在本協議期滿并且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后將全額歸還乙方繳納的保證金。
第二條:協議期限
2.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至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是否終止合作,若繼續合作,另行簽訂協議書,協議內容依照當時協商確定;若終止合作,本協議到期將自動失效。
第三條:交貨條款
3.1雙方交易以人民幣結算。
3.2發貨根據渠道經銷政策嚴格執行。
3.3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的全額款項后發貨。如依據雙方約定需開具發票,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應付的全額款項后于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法定節假日除外),經財務核實后將發票寄至乙方;乙方收到后須通知(郵件、傳真)甲方確認收到發票,否則甲方視乙方已經收到足額發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企業或國家標準質量要求的產品。
4.2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開市場資料,對乙方開展的市場推廣活動予以支持,并對乙方市場推廣活動的具體實施保留建議權和監督權。
4.3依據業務推廣計劃和運作的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幫助乙方迅速掌握產品性能和銷售技巧,使乙方的銷售工作順利展開。
4.4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經銷商研討會等活動;。
4.5甲方有權對經銷商政策進行調整,有權對產品類別、內容和相應價格進行調整,并提前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緊急情況時,甲方可立即調整,而無須提前告知乙方。對于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予調整。
4.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經銷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
4.7凡因甲方管理上、運輸上的原因造成產品內在品質瑕疵的,經甲方確認后,甲方負責調換同種數量的同型號產品,其它問題甲方則不進行退換貨。
4.8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4.9乙方在與甲方合作過程中存在商業不道德行為,違反甲方的信譽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為給客戶和(或)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4.10甲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3天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11本協議提前終止或由于其他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為客戶提供相關產品的,甲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履行相關承諾,但超出服務范圍之外的其他業務由乙方與客戶自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害,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2乙方保存不當或未在保質期內銷售完成而造成內在品質不良的,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再將已變質的產品進行銷售或已銷售該類產品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此而產生的社會、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追責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商業信譽損失。
5.3乙方向客戶銷售甲方產品,在維護甲方品牌的條件下,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5.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必要的技術培訓;定期參加甲方的市場活動、促銷活動和相關培訓。
5.5乙方應協助甲方參加在當地舉行的行業展示會和各種研討會。
5.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中規定的經銷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越權經營。
5.7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銷售產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甲方的價格政策,不可低價傾銷或哄抬價格。
5.8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其他經銷商之間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更不可蓄意詆毀其他經銷商的名聲,并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將甲方的產品售給與甲方已建立業務關系的經銷商,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戶終止采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5.9協議期間,乙方不得轉讓、買賣甲方授予的經銷權,并不得代表甲方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諾、擔以及簽訂契約、合同或其他對甲方實施有約束力的行為等并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經銷商的名義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任何業務,亦不得有任何影響甲方商譽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當行為;協議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經銷商的名義或相似的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10乙方不因本協議而成為甲方的員工、代表、或合資企業,不得代表甲方對外做任何法律行為或陳述。乙方屬甲方的業務合作單位。
5.11乙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終止后不對甲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在本協議期間乙方應維護、提高甲方的品牌形象、企業商譽等。
5.12在本協議期間和(或)本協議延長期間,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13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和本協議延長期間和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資料,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14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產品或進購、銷售該產品的假冒偽劣商品,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經銷資格,同時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5.15乙方辦理每一筆業務時,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直接簽訂業務合同,乙方獨立承擔合同責任,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
5.16乙方有權利就市場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議,在經營中,乙方應與甲方定期溝通,協商解決銷售中的瓶頸問題。
5.17乙方在經銷區域發現甲方的產品或其它權益受到不法侵犯,應及時通知甲方。
5.18乙方應設立并公布其用戶投訴電話,建立有效通暢的投訴渠道。對甲乙雙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用戶投訴,乙方作為最終解決方,有責任最終妥善處理用戶投訴。若處理不及時導致用戶重復投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5.19協議終止后,乙方無權繼續使用甲方的任何資料包括商標、商號及其它相關標志,否則乙方應承擔造成的相應后果。
5.20乙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5.21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將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有關工作,保證約定的工作不間斷地進行,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須提前一周書面告知甲方。
第六條:保密條款
6.1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及結束后5年內,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商業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圍內的所有有形的或無形的、標明為秘密的'商業計劃、客戶方資料、技術、產品和其他作為該方商業秘密的信息。
6.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業秘密不視為違反本協議:
(1)披露方是根據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對其有管轄權的法律要求下,或為咨詢律師、會計師和其他專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應當事先以書面形式將披露商業秘密的確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由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業秘密前,另一方已通過合法途徑知悉該商業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商業秘密后從其他合法途徑不受保密義務約束地獲得該商業秘密的。
第七條:違約條款
7.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
7.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者,在接到守約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后天內仍未實際履約者,守約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關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以解決糾紛。
7.3甲乙雙方因任何一方違約而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均應賠償對方損失。
7.4因甲方承諾客戶條款協議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戶追訴造成名譽損失的,乙方有權保留起訴權并要求甲方賠償。若客戶要求賠償的由甲方負責。
7.5未得到甲方承諾,乙方承諾客戶條款協議受到客戶追訴或造成甲方名譽損失的,若客戶要求賠償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履行,任何一方無須負任何責任。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天內告知另一方,并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8.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變更、自然災害、戰爭、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范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于本協議簽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8.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以找出合理解決辦法并應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并且其履行本協議的期限應延長,延長期應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和執行以及本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因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和執行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調解解決。
9.3任何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諒精神協商加以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如果爭議在一方送交書面要求開始協商的通知后天內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
(1)仲裁應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
(2)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雙方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員另行裁定,否則仲裁的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
10.1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如果由于市場發生變化或其它不可預見的原因,需要對本協議有關條款(包括但不限于產品類別、價格等)進行調整,提出修改的一方應提前至少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調整解釋說明。
10.2雙方如果對上述事宜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10.3本協議經雙方簽署的書面協議方可變更。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合同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協議的終止
11.1本協議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現時即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乙方因違約、資格考核未達標而被甲方取消經銷商資格的。
(4)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協議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協議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協議。
11.2協議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協議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協議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協議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1.3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本協議項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終止日前已產生的義務或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進口的合同 13
合同編號:____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
最終用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
最終用戶_____________委托并授權買方按照下述條件簽訂并執行本合同。本合同項下買方的實體權利和義務由最終用戶享有并承擔。
1編號 商品品名與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計
總價:
2 原產國與制造者:
3 包裝:裝在適于長途包裹郵寄/空運的堅固木箱或紙板箱內,能適應氣候變化,并采取抗潮、抗震、防銹、防腐蝕及防止其他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
賣方負責由于包裝不良以及在包裝方面因賣方采取了不當的或不良的保護措施造成的任何商品損壞或丟失時,賣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賣方使用的木質包裝應當由輸出國家或地區政府植物檢疫機構認可的企業按照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以下簡稱IPPC)的要求進行除害處理,并在木質包裝顯著位置(至少應在相對的兩面) 加施清晰易辨、永久且不能移動的IPPC專用標識(標識避免使用紅色或橙色)。除害處理方法和專用標識應當符合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檢疫除害處理方法和專用標識的規定。如果經中國當地檢疫機構檢疫發現木質包裝無標識、標識不符合要求或截獲活的有害生物的,賣方應承擔在卸貨港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銷毀處理或作退運處理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
為使買方及時辦理清關手續,在使用木質包裝的情況下賣方應提交包含以下內容的書面聲明:(1)確認所用木質包裝已由輸出國家/地區政府植物檢疫機構認可的企業按照IPPC的要求進行除害處理并已加施IPPC專用標識;(2)指明所用木質包裝加施的IPPC專用標識上的國家編碼號、輸出國家或地方官方植物檢疫機構批準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編號和除害處理方法;如果買方同意使用非木質包裝,賣方應出具未使用木質包裝的聲明。
如果合同貨物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應獲得中國強制認證(CCC),則賣方應自費根據本合同規定獲得合同設備的CCC認證證書,對獲得認證的合同設備加施CCC認證標志,并根據本合同規定向買方提供CCC認證證書復印件。如果賣方未能及時提供前述CCC認證證書,由此在卸貨港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倉儲費用、滯期費及滯箱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包裝箱內應裝入一整套產品的操作手冊和使用說明。
4 嘜頭:賣方須以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包裝箱表面寫上合同號、目的地機場、收貨人、包裝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和下列語句“勿使受潮”、“小心輕放”、“此端向上”等及
嘜頭:____________
5 裝運時間:
6 裝運港:
7 目的港:
8 保險: FCA或CPT條件下,由買方投保;CIP條件下,由賣方投保。
9 支付: 可采用如下(A)、(B)或(C)方式:
(A)在開立信用證的情況下
買方在接到本合同第11條所規定的由賣方發出的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二十天到二十五天,通過買方銀行開立以賣方為抬頭的,等于裝運貨物全部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向開證行提示100%發票金額的賣方即期匯票及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運單證付款,開證行將根據提交的上述匯票和單據(以電匯或信匯方式)支付貨款。信用證有效期至裝運后第十五天。
(B)在托收的情況下
貨物裝運后7天內,賣方通過賣方銀行提交即期匯票及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單證,通過買方銀行向買方托收。
(C)在直接匯款的情況下
買方于接到賣方在裝運后7天內,以快件發出的,按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運單據后7天內,以電匯或信匯方式付款。
10 議付單據:
(1) 空運情況下:
一份正本及一份副本空運單,標明“運費到付/運費預付”、合同號及嘜頭,交給目的港機場的買方通知人(通知人)。
航空公司簽發的空運單,或者由買方指定的空運代理人簽發的航空分運單(HAWB)可以被接受,由不是買方空運代理人簽發的航空分運單不被接受。
空運郵包情況下:
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以買方為收件人的航空郵包收據,標明合同號和嘜頭。
(2)__份正本及__份副本,標明合同號和嘜頭的手簽發票(如果嘜頭不止一個,則發票將分別填制)。
(3)由制造者出具的裝箱單份正本。
(4)由制造者出具的質量和數量證明書__份正本及__份副本。
(5)裝船后__小時內,賣方出具給買方的寫明詳細裝運情況的傳真副本一份。
(6)CIP條件下,投保一切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合同貨物發票價值110%并注明可以在中國以合同貨幣理賠且不含免賠條款的空運保險單__份正本及__份副本。
(7)賣方和/或制造商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賣方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聲明份正本和 份副本。
(8)賣方根據合同第3條出具的書面聲明份正本和 份副本。(按照中國法律如果需要)。
(9)中國強制產品認證證書(CCC)份副本。(按照中國法律如果需要)
并且,賣方應在貨物發運后 小時內,通過特快專遞向買方寄送空運單正本、發票正本、裝箱單正本、原產地證書正本、賣方根據合同第3條出具的'書面聲明正本以及三C證明副本(按照中國法律如果需要)。
單據數量及其內容應該完整正確,如果由于賣方沒有提供上述單據導致買方不能及時報關通關,并接收貨物,由此產生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11 裝運
在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裝運日期30天前,賣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品名、數量、金額、包裝數量、毛重、尺寸及在裝運機埸的備運日期。
在貨物交付給上面提到的發運港的航空公司或郵局之前,賣方負擔稅費、關稅和貨物出
口所需的其他費用,并承擔貨物的一切風險。
(1)FCA條件下:
a 空運
賣方應該在裝運期內將貨物交給本合同規定的起運機場買方指定的承運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
b 空運郵包
賣方應該在裝運期內將貨物交付給起運地的郵局。
(2)在CPT條件下
空運/空運郵包:
賣方應在交貨期內交貨。賣方在發運貨物后應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品名、發票金額和發運日期,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如果空運單/空運郵包收據上的目的港機場與本合同規定不一致時,買方有權拒付貨款。
(3)CIP條件下
空運/空運郵包:
賣方應交貨至第七條規定的目的港機場(對空運郵包貨物,交貨至合同規定的目的地郵局)。
賣方負擔出口合同貨物有關的空運費、保險費。
12 裝運通知: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工作完成后,立即以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航班名字及啟運日期等等,如由于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以致買方未能及時安排保險,則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負擔。
13 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本商品采用一流工藝以最好的材料制成,全新而且未使用過,在各個方面均符合在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品質及規格條件,并且符合合同商品技術手冊及數據資料的規定。
擔保期為12個月,從貨物到達目的港之日起算,或者,如果需要安裝、驗收,則從雙
進口的合同 14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合同及附件共 ______ 頁
賣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買賣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愿意購入、賣方愿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簽字后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于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銹、粗暴處理。
3.裝運標志: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并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凈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志。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并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后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戶,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托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于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并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注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并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系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港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系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后,賣方須在不遲于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后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后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后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后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通關后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并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稅及增值稅,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簽
字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戶(見以下(3))后,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戶
開戶行:
供貨方開戶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 號:
7.違約處理: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并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托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貨期限后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戶,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附件(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日期: 日期:
進口的合同 15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進口合同模板。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合同范本《進口合同模板》。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3 4 3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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