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務合同合集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務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務合同 篇1
摘要:隨著現代網絡技術的日臻成熟,世界已經步入了以IT產業為支柱的新經濟時代,電子商務的浪潮已經席卷了全球。然而“網絡泡沫”的出現,使得世界范圍內電子商務大面積遭遇寒冬。但是,伴隨著各國相繼頒布法律以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的出臺,對電子商務的規范日益完善,電子商務的發展開始回暖,甚至電子商務合同有取代傳統紙質合同的趨勢。從簡單的EDI信息傳輸到構建數字化交易平臺,從初始的E-mail身份認證到數字化簽名,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不斷的促進了電子商務教育流程和交易形式的變化和發展,進而有力的推動了信息時代經濟的發展。國際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方式的發展方向,發展前景十分廣闊,為此,各國理應加緊此類法律問題的研究,推動解決電子商務特殊法律障礙的法律規范的出臺。
關鍵詞:電子商務合同 國際合同 法律適用
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以國際互聯網為媒介的電子商務活動迅速興起。電子商務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因特網開放的網絡環境下,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是利用微電腦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進行的商務活動。根據聯合國貿法會會議發表的報告書,20xx年電子商務占世界貿易總額的比例多達四分之一,并且其發展的趨勢日漸迅猛,就中國而言,今年僅“雙十一”一天,淘寶網的交易額就達到191億元人民幣。隨著電子商務領域的不斷擴展,一種新的和同類型——電子商務合同應運而生。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概述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定義
電子商務合同,又稱電子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
(二)電子商務合同的特征
1、電子商務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當事人
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中有關規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為目的協議,該示范法列舉了大量商業性質的關系。
2、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和廣泛化
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采用的是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為一種無形的財產。
3、技術化、標準化
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予以規范,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準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4、合同訂立的電子化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采用的方式不同于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5、電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
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電子商務示范法》中將電子化的意思表示稱之為“數據電文”。
二、國際合同法律適用的一般概述
(一)國際合同的概念
所謂國際合同就是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法律利益的合同。這一方面說明了某個合同是否具有國際因素主要取決于是否同時有兩個國家存在法律利益,而不僅僅局限于主體、客體及法律事實三個方面,因而擴大了國際合同的`情況;另一方面又說明由于兩個國家或更多的國家存在法律利益,因而具有法律沖突。
(二)國際合同法律沖突的解決
1、分割論和單一論
分割論既是指將合同分割為幾個不同的方面,分別適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單一論就是指將合同看作一個整體,統一適用一個地方的法律。
2、主觀論與客觀論
前者是指合同的準據法應當由當事人自主選擇;后者則是指應當根據合同與某個場所(或地域)之間的客觀聯系來確定準據法。
(三)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是國際私法確定合同準據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即當事人通過協商自行選擇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聯系原則
最密切聯系原則又稱“最真實聯系原則”、“最強聯系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分析與合同或當事人有關的各種因素,推斷出與案件有最密切聯系的地方的法律予以適用的一項原則。
三、Internet背景下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傳統法律適用的挑戰
(一)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客觀連接點的挑戰
國際私法中的客觀連接點有合同締結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當事人的國籍、住所地、慣常居住地、營業地。電子商務合同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將網絡作為一種信息傳遞的工具來完成合同的訂立,即通過發送電子郵件來傳遞信息,但不是在網上履行的合同,即非網上履行合同。在這類合同中,合同締結地不容易確定。傳統法律上的締結地有: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地點;受要約方的住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與訂約有最密切聯系的地點。但在網絡環境下,傳統的理解就可能出現問題。例如,A公司是僅提供信息服務的網絡公司,注冊于甲地,其信息服務系統位于乙地,但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如果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將無法確定其住所地,同時,又因為A公司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營業所所在地也無法確定,因為從傳統的角度來看,信息系統的支持設備或技術的所在地,不能看作營業地。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締結地的確定面臨很大困難。第二類是其訂立和履行可以全部通過網絡完成的合同,即網上履行合同,如技術轉讓合同。在這類合同中,除了合同締結地很難確定以外,合同履行地也很難確定。根據傳統國際私法,在特定場所按照特定程序締結的合同如證券交易、拍賣等無疑應適用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網上拍賣是“懸浮”在虛擬空間的,并不與任何地域相聯系,適用拍賣場所所在地法實際上無法可依。網絡使得人們通常在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對方所處的地理位置的情況下相互傳遞信息和進行交往。 另外,網絡是一種面向任何人的獨立自主的開放系統,用戶可以在任何地方的計算機上訂立和履行合同,國家、住所與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當事人之間的聯系是非常弱的,國籍、住所這些傳統連接點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義不大。
(二)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主觀連接點的挑戰
1、當事人合意
即為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該原則被廣泛的適用于涉外合同領域。由于客觀性連結點缺陷的存在,人們把視角轉向主觀性連結點,由于當事人雙方合意選擇應適用的法律。通過當事人的選擇,能夠解決網絡服務商與用戶,用戶與用戶以及網絡服務商之間發生的許多法律問題,所以該連結點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隨著電子合同的發展,出現了一種點擊包裝合同。在網上消費交易中,供貨商不是就每一筆交易都分別訂立合同,而往往提前制定好格式合同,并利用自己有利的經濟地位制定一些損人利己的免責條款和法律選擇條款。而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只能點擊“接受”或“拒絕”鍵,要么全部接受成立合同,要么全部不接受。這樣,大大限制了合同當事人的選擇權,當事人合意的連結點收到了限制。
2、最密切聯系連結點
由于最密切聯系原則的彈性特征,能夠適應復雜多變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因而被各國理發和司法實踐所廣泛采用。在合同準據法中,應適用承擔特征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后慣常居所地法;如果該當事人有營業所則適用營業所所在地法。最密切聯系原則在電子合同環境中遭遇困境,主要原因還是網絡的虛擬性使得特征性履行因素難以確定。
四、國際私法的應對
(一)連接點的嬗變
由于網絡空間的虛擬性,許多客觀的連接因素難以有效的運用到網絡空間中。主觀連接因素,特別是當事人意思自治日益顯示出其重要性,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法律選擇條款可以解決用戶與ISP、用戶與用戶之間以及ISP之間的法律爭議,使大多數法律沖突得以解決。在新的連接點尚未得到各國立法認可之前,允許當事人協議選擇解決電子商務爭議應適用的法律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同時,還應針對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殊性,減少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當然,電子商務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各國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經營者通過網上格式合同或附合合同免除或限制自己責任采取規范限制的態度,如德國的《一般合同條款法》和英國的《不公平合同條款法》,對涉及產品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同適用“直接適用的法”,否定法律選擇條款的效力。
在當事人沒有協議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按照現行國際私法沖突規范尋找電子商務合同法律適用的連接點時,很多連接點的判定從技術上非常困難。但是,以虛擬的網絡空間為依托的電子商務合同糾紛最終是在物理空間中的法院解決。法官處理此類案件時,不可能完全拋棄傳統法律意識的影響,傳統的連接點仍會發生作用。但對傳統連接點的含義應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性做擴大解釋。除了在現有的連接點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以適應電子商務合同的需要以外,可以考慮構筑新的連接點。網絡空間派生的新的因素,如網址,為構筑新的連接點提供了客觀基礎,而且,新的連接點的形成與發展與客觀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發展密切相關,比如意思自治原則就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新的連接點的形成雖然尚待時日,卻是必然趨勢。根據學者們的設想和構思,網絡服務提供者ISP不僅僅在技術上處于一個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法律上也應被賦予新的權利、處于新的地位。用戶在選擇ISP的時候,可以由ISP明示應當遵守的規則。用戶將制定和選擇規則的權力交給ISP,選擇了某一個ISP,也就意味著接受了ISP所在國的法律或該ISP選擇的法律,用戶在選擇ISP時就能預見糾紛發生時應適用的法律。將ISP所在地作為連接點,既有靈活性,又具有可預見性,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
(二)電子商務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
在電子商務合同領域中,意思自治原則仍然是首要的適用原則。在確立電子商務合同準據法的理論和立法實踐中很多國家將意思自治原則作為當然的適用原則。采用意思自治原則,有利于當事人預知行為的后果,維護合同的確定性和穩定性,這對于存在于虛擬空間的電子商務合同尤為重要。另外,在各國電子商務立法尚待完善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選擇法律,有利于維護交易安全和當事人爭議的盡快解決。
但是,意思自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具體適用與傳統合同有所不同。在選擇法律的方式方面,由于網絡證據的復雜性,只可能承認明示選擇。在選擇法律的范圍方面,現在的趨勢是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點盡量擴大當事人的選法范圍,使當事人就能夠選用對電子商務關系作有規定的國家的法律作為合同的準據法,從而避免因選擇或適用法律不當而導致電子合同的無效。當然,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則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有學者認為,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限制主要應局限在以下四個方面:①制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許多國家對格式合同制訂有禁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如果當事人選擇外國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院國法律所施加的保護措施,那么法院國就有權拒絕承認當事人合意選法的效力。②禁止濫用個人數據的規則。③反托拉斯或反不正當競爭法。盡管許多國家正在積極推廣電子商務的應用,但如果一方當事人獨占數據電文標準的使用,那么此種行為通常被認為屬于托拉斯行為或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受法律的制裁。④法院國有關公共秩序的法律。如果電子商務的應用或交換協議的內容如果違背公共秩序,法院國可以拒絕承認當事人達成的協議或拒絕適用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
2、最密切聯系原則
前面已經提到,最密切聯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適用受到了挑戰。但是經過長期的發展,最密切聯系原則在合同領域的適用已經比較完善,其所具有的靈活性使其在電子商務合同中仍有用武之地。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如UCITA的第109條就規定了最密切聯系原則。訂立于羅馬的《關于合同義務法律適用的公約》規定,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時,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關系的國家的法律。對于電子商務,歐盟不主張建立任何新的沖突法規則,上述規定也適用于電子商務合同。可見,最密切聯系原則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在確定最密切聯系地時,對于網上履行合同,不能套用特征性履行方法,因為在這種合同中,幾乎不能確定特征履行地。而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種連接因素來確定準據法。
商務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
本合同所出辦公室坐落在____市_____區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設備情況: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為不銹鋼防盜門,鋼板樓梯,房屋樓梯下的隔斷。)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復,那么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后,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后。
第十一條:合同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求租方: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商務合同 篇3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寧波市海曙八二易生活服務網上市場(82生活網)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加盟82生活網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則
82生活網是創建于國際互聯網上的,面向大眾的專業購物、生活服務網站。網站本著“82生活網,天天幫您忙”的經營方針,竭誠為百姓的生活、工作、娛樂休閑提供便利,并以網上展賣形式幫助甲方實現網上銷售的'運作方式。
第二條 加盟
1、 條件:甲方(附相關證明材料)能提供其生產經營的貨真價實的商品和服務。
2、 義務:甲方需提供優質優價(網上售價按甲方標準確定,原則上不得高于市場價)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務,及時提供商品(服務)信息。
3、 權利: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協助更改其在82生活網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隨時在網上開展促銷活動(需經乙方同意,費用根據乙方標準另定);在由乙方代為送貨并成交時,乙方保證甲方貨款的及時回收。
第三條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約定:乙方負責為甲方在82生活網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間,將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務)信息資料按統一格式制作成電子網頁鏈接在網站上,按商品分類索引,供上網瀏覽的顧客查詢購買,并負責信息的日常更新維護。
2、 廣告互動:合同期間除乙方在網站上為甲方商品展示詳細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買點等場所及相關廣告宣傳資料上展示乙方網址、訂購熱線等相關信息。
3、 經營許可公示: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及各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明,并在乙方網上商家介紹處公示。
第四條 商品配送送貨上門為雙方的統一行為,送貨范圍僅限于乙方網站已開通的區域內,乙方原則上保證在乙方可供貨時段內全天候響應。商品送達時間根據商品品種和顧客預約確定,并以乙方網站服務承諾為準。
第五條 供貨程序
1、 供貨通知:根據訂單情況乙方向甲方開出入庫單通知送(備)貨或提貨。
2、 交易:由乙方網站專職配送人員送達顧客處。
3、 存貨:除鮮活、現做商品和雙方約定外,甲方應根據網上銷售量安排一定數量的存貨在乙方倉庫以保證全天候供應。此存貨所有權為甲方所有,在其銷售之前甲方對其有任意處置權,同時乙方還應保證該存貨的安全。
4、 成交記錄及貨款結算:由配送人員代表甲方與顧客結算貨款,并作相應成交記錄。貨款存入甲方單獨開設的存款帳戶,此帳戶貨款中包含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配送服務費用。甲方可隨時(預)約定時間對帳收取貨款,同時按約定支付配送服務費給乙方。
第六條 郵購對于乙方網站規定送貨上門范圍以外訂單或顧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郵寄、快遞服務(在郵寄、快遞條件許可情況下),郵費原則上由顧客自理。
第七條 信息服務費甲方作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82生活網上相關商品鏈接處為甲方商品作詳細介紹(含圖片),同時為甲方作簡單商家介紹并公示甲方相關信息。甲方應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頁面制作)、維護(日常信息更改、維護)服務費給乙方。收費標準:按限定商家擬上網商品(單件)數量上限確定,以10件為單位起算,10件(及以下)為300元/每月,半年起訂。
合同加盟期為 個月,款項共計: 元,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由乙方網站接收信息并送貨成交的商品銷售,甲方應支付配送服務費給乙方,費用根據具體商品品種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發票商品銷售發票根據顧客需要按網上成交額由甲方開具,銷售稅收由甲方承擔(在供貨量內)。
第九條 質量保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行制訂的產品服務條例,保證其所售商品質量,乙方對此不作額外承諾。對于顧客有關商品質量的投訴,乙方僅負責代為向甲方轉達,并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條 附則
1、 乙方將盡力幫助甲方推銷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網絡系統故障等因素,造成顧客下單不順利或中斷,乙方網站有權延緩、暫停或取消訂單。
3、 對各項交易行為,因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整而與之不符時,乙方網站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條款變更執行或停止交易的進行。
4、 乙方網站對本附則以上條款保留更改和解釋的權利。
第十一條 其他
1、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結束。
2、 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簽字、蓋章外均以打印稿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商務合同 篇4
法律條款主要是與強制性規范以及法律授權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的條款有關。例如,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約定是否合法、爭議管轄地如何約定等。商務條款則是當事人自己需要權衡和決策的問題,主要是與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的交易標的、價格、付款條件等條款。
1、商務條款定義
為商業條款。
2、商務條款內容
(1)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
貨物的品質規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內在質量與外觀形態法。品質條款的主要內容是品名、規格或牌名。合同中規定品質規格的方法有兩種:憑樣品和憑文字與圖樣。在憑樣品確定商品品質的合同中,賣方要承擔貨物品質必須同樣品完全一致的責任。為避免發生爭議,合同中應注明“品質與樣品大致相同”法。商憑樣品成交適用于從外觀上即可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憑文字與圖樣的買賣包括憑規格、等級或標準的買賣,憑說明書的買賣以及憑商標、牌號或產地的買賣。對于附有圖樣、說明書的合同要注明圖樣、說明書的法律效力。
(2)貨物的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注意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制度。在數量方面,合同通常規定有“約數”,但對“約數”的解釋容易發生爭議,故應在合同中增訂“溢短裝條款”,規定溢短裝幅度,如“東北大米500公噸,溢短裝3%”,同時規定溢短裝的作價方法。
(3)貨物的包裝條款
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包裝條款的主要內容有:包裝方式、規格、包裝材料、費用和運輸標志法。制定包裝條款要明確包裝的材料、造型和規格,不應使用“適合海運包裝”、“標準出口包裝”等含義不清的詞句。
(4)貨物的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商為防止商品價格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在合同中還可以增訂黃金或外匯保值條款,明確規定在計價貨幣幣值發生變動時,價格應作相應調整。
(5)貨物的裝運條款
裝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裝運時間、運輸方式、裝運地與目的地、裝運方式以裝運通知。根據不同的貿易術語,裝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依照貿易術語來確定裝運條款。如果合同中定有選擇港,則應定明增加的運費、附加費用應由誰承擔。
(6)貨物的保險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是指進出口商按照一定險別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以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失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上的補償法。商保險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險費,投保險別和保險條款法。
(7)貨物的支付條款
支付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和地點。支付手段有貨幣和匯票,主要是匯票法。付款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不由銀行提供信用,但通過銀行代為辦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種是由銀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證法。商支付時間通常按交貨與付款先后,可分為預付款、即期付款與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點即為付款人或其指定銀行所在地。
(8)貨物的檢驗條款
檢驗的標準和方法。
(9)不可抗力條款
指合同訂立以后發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責任,而對方無權要求賠償。一般來說,不可抗力來自兩個方面;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法。前者如水災、旱災、地震、海嘯、泥石流等,后者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法。不可抗力是一個有確切涵義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構成不可抗力。有時當事人在合同中改變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義,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雙方公認的不可抗力事故。
(10)仲裁條款
商仲裁條款的主要內容有:仲裁機構、適用的仲裁程序規則、仲裁地點及裁決效力法。仲裁裁決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凡訂有仲裁協議的雙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
(11)法律適用條款
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宣布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12)合同生效條款
規定合同的生效條件、生效時間等內容。
商務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xx萬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系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
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
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
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
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咨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xx%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后,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
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
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系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于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后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咨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商務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一、總則
(一)甲方是正式授權的行業商務互聯網一級中心,是本市進行行業商務互聯網運營的唯一指定城市級機構。
(二)乙方是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業商務互聯網對行業互聯網加盟單位資格審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業商務互聯網的發展理念和經營思想。
(三)甲方和乙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特訂立以下條款,以供雙方共同恪守。
二、釋義
(一)商標: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專有商標以及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招牌和其他特殊標記。
(二)應用費:乙方為獲得行業商務互聯網區域經營權,獲得行業商務互聯網授權及一級中心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向甲方交納的費用。
三、區域服務權的授予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行業商務互聯網特許內容為:
1、乙方可使用行業商務互聯網對行業商務互聯網區域二級中心的授權,進行行業商務互聯網的相關經營以獲得相應的經營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業商務互聯網對行業商務互聯網區域二級中心的授權,以方便在行業商務互聯網的經營中與全國各級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為入網的行業商務互聯網用戶提供“行業商務互聯網標準平臺”系統使用軟件。
4、乙方可為入網的行業商務互聯網用戶提供中文網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郵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業商務互聯網給區域二級中心的優惠價格獲得軟件開發項目的技術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業商務互聯網對行業商務互聯網統一規劃,在授權區域內發展區域行業商務互聯網項目,以獲得相應的經營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場支持內容為: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市場支持的申請,并視情況提供支持;乙方享受甲方定期傳遞的各區域中心的市場發展通報。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級中心系統的安裝、調試、運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的技術熱線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術培訓及業務培訓。
(二)本特許除用于組建區域二級中心進行行業商務互聯網的經營活動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本授權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本授權不得轉讓。
(四)訂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對其所擁有的專有技術、軟件產品、商標、商號名稱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在任何所有權方面給予轉讓和轉移。
四、加盟區域和使用方法
(一)乙方的經營區域限于_____________地區。
(二)乙方在規定區域內,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權進行地域性的經營活動。
(三)乙方使用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專有技術、軟件產品、商標、商號名稱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超越加盟區域。
2、將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專有技術、軟件產品非法拷貝、出售。
3、未經行業商務互聯網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傳遞以及為第三者或幫助第三者模仿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專有技術、軟件產品、商標、商號、名稱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
4、損害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形象、商標、商號名稱和商譽及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形象和商譽的行為。
五、商標及商號名稱的使用承諾
(一)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依照特許合同使用行業商務互聯網的統一的商標、商號名稱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用于組建區域二級中心的登記注冊、室內外裝修和陳設、招牌、宣傳資料及物品。
(二)乙方承諾: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屆滿,自終止日起,沒有行業商務互聯網的書面授權,乙方應立即無條件停止使用并注銷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商標、商號名稱、企業形象識別系統及其它與行業商務互聯網有關的授權內容。
六、應用費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行業商務互聯網_______二級中心,可業務拓展的具體區域包括:_________________。
加盟方式為__________加盟。(請填寫年度加盟或長期加盟)。
(二)應用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
(三)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匯出應用費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長期加盟的二級中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余款____________萬元。
(四)除非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否則不論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屆滿終止,應用費均不再退還乙方。
七、指導和幫助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專有技術、商標、商號名稱、以及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乙方應當自行辦理從事經營所必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計算機信息服務的批文或許可證,以及其它法定證照。
(三)乙方在辦理計算機信息服務的批文或許可證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可以向甲方申請協助,甲方將盡力予以指導和協助。
八、保密
(一)乙方應對涉及行業商務互聯網的專有技術、軟件產品、商標、商號名稱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的任何資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經行業商務互聯網書面同意,不得復制、傳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九、雙方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協助乙方擬定業務發展計劃及提供經營指導;
2、人員技術培訓及業務培訓等教育培訓;
3、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計劃的制定;
4、提供特許合同所涉及的技術支持;
5、傳送各區域中心的市場狀況分析報告及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二)乙方職責
1、配備相應人員在區域內進行項目拓展;
2、區域用戶的建立與開拓;
3、區域營銷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4、在甲方協助下,根據區域的差異,可據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價格政策;
5、區域范圍內項目的實施及維護;
6、區域市場的監督與打假,維護品牌市場的有序性。
十、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條件
(一)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帳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約定的相關教育培訓。
2、未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
3、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按期交納應用費。
2、擅自轉讓、出售或分割出售所獲得的區域經營權。
3、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十三、糾紛的處理
(一)雙方一致同意:對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和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一經簽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北京宏運恒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協議類型:“輕松商務”網絡系統服務安全與保密合同
協議合同編號:hyht-easy-business
合同有效期:壹年(年月日----年月日)
“輕松商務”是由宏運恒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提供的一種計算機及網絡的維護服務解決方案。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認由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以下安全與保密服務:
工作數據的安全與保密:
乙方工程師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拷貝甲方公司員工的工作數據(包括:word文檔、excel表格、access數據庫及其他資料);
在為甲方服務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甲方有用的工作數據刪除;
如果需要格式化甲方的硬盤及軟件盤里,需要經過甲方當事人同意并簽字確任后,方可進行操作;
重新安裝操作系統時,如有將甲方工作數據備份到自己電腦上的情況,需要在恢復數據到甲方電腦后立即刪除,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下備份;
乙方向甲方提供備用電腦,需要將甲方的工作數據拷貝到備用電腦,當甲方的電腦維修完畢后,將工作數據恢復對甲方的電腦,需要立即將備用電腦上的相關數據刪除,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下備份;
員工隱私的安全與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對方員工的.聯系方式公布于眾,其中包括手機號碼、家庭電話、呼機號碼、email地址;
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對方員工的個人隱私公布于從,其中包括員工的家庭住址、員工的年齡、家庭狀況;
乙方工程師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查看甲方工作人員的mail信件;
雙方交換文件的安全與保密:
簽約雙方須對雙方以書面形式指明應保密的信息內容進行保密。除非
(1)這些信息內容已見于公共傳媒。
(2)這些信息由兩方獨立發展,但在合同范圍之外這些信息內容通過合法渠道從第三方獲得。
合同雙方須同意保密的文件及信息內容的傳播范圍僅限于自己的雇員和為執行合同而必須獲知保密內容的第三方。合同雙方須保證已方雇員和相關方獲知并同意對這些信息進行保密。
合同雙方還應同意在雙方的要求下,乙方雇員及相關第三方切實遵守所有的保密要求遵守對方對保密材料的保安措施。
本條款至合同終止時繼續有效,對對方保密材料進行保密的義務須到合同到期后一年終。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果雙方違反合同條款,應付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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