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簽訂合同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簽訂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簽訂合同 篇1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與我公司合作零售商中有部分續簽合同原件未能于我公司留存,特出此證明,并保證該證明的真實性。以下提供信息如有虛假,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1.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續簽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無法提供原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證明
2.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續簽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無法提供原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證明
3.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續簽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無法提供原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證明
4.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續簽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無法提供原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證明
5.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續簽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無法提供原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證明
(公章)
日期:
簽訂合同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
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費用
5-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 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幣)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7-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3
如大家所知,在試用期內,除了用人單位可以考核勞動者,我們勞動者也是可以考核用人單位的,那么,在這個互相考量的時期內,用人單位是否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下面馬上在下文為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時間都應包括試用期在內,而且計算勞動合同期限也應當包括試用期。
試用期相關規定: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于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即使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外,用人單位如果僅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這也是不對的。
簽訂合同 篇4
如今很多房屋在進行裝修的時候都是委托專門的裝修公司進行的,此時一般雙方都會就裝修事宜簽訂一份合同,避免日后產生什么法律糾紛。簽訂房屋裝修合同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具體須注意的事項有哪些?請看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現在家裝市場極容易出現工程糾紛,如轉包、掛靠公司、裝修質量、拖延工期、預決算爭議等情況。陳律師提醒消費者,為防止這類糾紛的發生,業主一定要簽訂《家居裝飾合同》來保證自己的利益,簽訂合同時,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多加注意。
(一)選擇正規的家裝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業主應先審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二)參觀裝飾公司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檢查工地施工工藝以及工人的素質,還應該著重檢查施工工地的管理、衛生和防火情況。
(三)對裝飾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要有詳細的設計樣圖。預算報價,客戶應該嚴格審定,如有可能找相關專家咨詢。如果委托裝飾公司選擇建材的話,裝飾公司一般會提供預選的材料樣品,客戶應該保存以便日后檢查對照。
(四)在簽訂合同時,應詳細注明施工工期、幾次驗收程序(包括材料、隱蔽工程、局部和整體驗收等)、詳細制作過程的`說明、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和日期等,同時還應約定好違約金的賠付比例。在約定裝修的材料標準時,一定要非常細致,包括外墻、內墻、頂棚、地面、廚房、衛生間、陽臺等,每個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號都要清楚標明,不能籠統地用“國內名牌”、“國際名牌”之類的字眼。
(五)驗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約定由政府質檢站來驗收,這樣你就可以不為請質檢站而另付費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簽訂,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復印委托書,同時向裝飾公司索要工商執照的復印件和資質證明的復印件,這兩個復印件都應該加蓋公司章,還要索要項目經理和工程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司正式職工的工作證復印件以及聯系電話。
(七)交付的工程款要由業主親自交到公司財務,并索要建筑安裝專用發票,盡量防止出現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況。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戶可依具體情況與公司商議,保留原證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為裝修的質量保證金,
(九)上述裝修合同有三種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戶自己包料,在裝修中還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裝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購買的材料明細表、合格證、發票;業主自己包料的,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志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裝修材料。
(十)另外,在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檢測不合格的,如屬承包人的責任,承包人應返工,并承擔相應損失。
(十一)預算項目變更時,雙方應該重新簽訂協議。
當事人在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有以上幾個方面是需要注意的。當然很多時候還是要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才能判斷需要注意的側重點在哪里。比如新房與二手房的裝修時的注意事項就有所區別。要是因此發生了法律糾紛的話,你可以委托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你解決相關問題。
簽訂合同 篇5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
約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對應前款: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時,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主要針對事業單位改制,對應前款的訂立;國有企業改制,對應前款的重新訂立
前款:訂立或重新訂立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3、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40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對應前款: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時,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個合同期滿,就滿足了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勞動者提出續訂,用人單位只能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換言之,只要進入了第二個合同期,除非勞動者放棄,必然會導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提高就業的質量和穩定性。
因此,在訂立第一次合同時,用人單位不能以一年為最佳選擇,除非你一年換一批人;職工中勞動合同到期時段應當拉開距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合同:出現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只規定優先留用;放寬了經濟性裁員的條件。
這些規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業的穩定性外,還考慮了市場經濟下企業對勞動力既要保持相對穩定、又要合理流動的需求。
3種情形已經邏輯地包含了原《勞動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因此,原《勞動法》規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不作為一種情形羅列。
簽訂合同 篇6
為規范本公司人員勞動用工行為,進一步明確與員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結合公司實際,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規范簽訂行為,現制定如下勞動合同簽訂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簽訂原則
(二)切合實際原則
(三)平等協商原則
二、操作程序
(一)確定勞動合同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崗位工作特點,公司與員工所簽訂的期限可分為三類: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3-5年。
2、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截止目前,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依法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
對于因其流動性較強,為了便于管理,與其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確定勞動合同內容。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勞動合同為范本,針對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等,在與錄用人員平等協商的前提下確定勞動合同專項條款內容。
(三)確定簽訂時間與錄用單位。凡是此次簽訂的合同,簽訂的起始時間統一為:20xx年5月10日,由錄用人員與公司統一簽訂,察右后旗勞動人事局鑒證。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時間月日——月日)。 對各部(室)、車間所有錄用人員的個人基本情況及現在工作情況、表現等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確定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對象范圍。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每位錄用人員所在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個人工作水平和本人工作意愿確定與其所簽訂勞動合同形式。
(二)組織簽訂階段(時間月 日——月 日)。 鑒于公司錄用人員人數多、崗位分散等實際情況,以按照工作部門分批進行簽訂。第一批:與電石車間錄用人員簽訂;第二批:與電氣、維修、氣燒窯、原料車間、化驗室錄用人員簽訂;第三批:與裝卸隊、保衛室、衛生隊錄用人員簽訂;第四批:與各部門錄用管理人員簽訂。勞動人事局統一印制《勞動合同》文
本,根據各部(室)、車間的`實際情況組織簽訂。
(三)備案登記階段(時間為月日——月日)。 公司在勞動合同簽訂和實施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礎是,與錄用人員進行溝通協商,確定好雙方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確保合同簽訂率達100%,并做好備案登記手續。
四、有關要求。
錄用人員在簽訂書面合同時,必須是本人簽字蓋章,其他人不得代替。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視為無效合同。對自愿在公司工作但不愿簽訂書面合同的員工,公司與其確定事實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向其本人送達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其本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
(二)年 月 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員工此次簽訂勞動合同無試用期約定,年 月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員工,大學畢業生試用期為 個月。本科畢業生試用期為 個月。對于臨時用工,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將不約定試用期。
簽訂合同 篇7
首先,要充分了解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
當前各種經營單位的性質和種類比較復雜,管理不到位的現象比較普遍。為防范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有必要考察雙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年檢證明資料等。
其次,注意合同條款的對等性。
《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是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不要簽訂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規定物業管理企業違約要如何處理而無業主委員會違約如何處理的內容。
再者,合同條款要明確。
《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是物業管理企業與業戶之間發生的一項勞務的交易準則,其根本要求是實用,合同的'用詞用語不需要華麗、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確,言簡意賅,避免毫無意義的空話,同時合同前后不能出現矛盾。
同時,也要注意管理費標準的確定。
《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費標準的確定必須合理、合法,具有可執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顧物業管理企業實際開支情況,又要顧及業戶的負擔。既要使物業管理企業有收益,又要使業主有所獲。
另外,對項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物業管理企業承攬的有些項目是從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來的,此類合同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發包方是否允許承包商對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通常的情況是發包方禁止項目轉包和分包或規定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轉包、分包都要經過發包方的同意,否則轉包或分包行為無效。對物業管理項目進行轉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對分包方隱瞞了原合同的規定,對此應當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問題并要求其征得發包方同意才能將物業管理項目轉包或分包。
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有要充分了解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注意合同條款的對等性和合同條款要明確等五個方面。合同簽訂過程中,當事人應充分注意到每個事項,確保合同內容是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的。若產生合同糾紛,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我們專業的律師幫您訴訟解決。
簽訂合同 篇8
可以說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簽勞動合同是很常見的事,但隨著勞動者法律意識的提高,就會追究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責任。到底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責任,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相關知識。
(一)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將面臨如下法律風險和后果:
1.行政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
2.民事責任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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