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煤炭購銷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煤炭購銷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煤炭購銷合同1
甲方(委托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托采購商品名稱: 煤;
商品質量指標: 大卡電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B 元噸,總額為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B 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發出的交款通知單(或繳款通知單、付款通知單、催款通知單)的當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間費用(稅后)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交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之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單之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發出交款通知單,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向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交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意愿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元噸
元噸
元噸
元噸
居間費用共計: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并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供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一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煤炭購銷合同2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內,空干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煤炭購銷合同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煤種、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應數量15000噸,車板含稅價格920元/噸(含增值稅)。
二、質量標準:Ad≤9.5%,Vdaf為28%-35%,Std≤0.6%,全水份不超過8%,G≥76,Ymm≥14,Xmm≥60(質量指標需變動時,及時通知供方)。
三、驗收標準及途中損耗:
以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計量、化驗數據為準,如有質量異議,可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仲裁檢驗。采樣、制樣、化驗執行國家標準。運輸途中收現數量缺失,由需方負責,正常損耗由供方負責。
四、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需方預付供方貨款500萬元。
(二)根據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化驗批次,分段加權計算定價,一票結算。
五、質量考核情況:
(一)計價水份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9.5—9.8之間每0.1%扣款1元/噸,在9.8—10之間超0.1%扣款3元/噸。
(三)硫分在0.6—0.65之間每超出0.01%扣款3元/噸,在0.65—0.7之間每超0.01扣款5元/噸。
(四)揮發份每超1%扣款1元/噸。
(五)G值低于規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六)Y值低于規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七)超出所限等級,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驗數據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質量、數量達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認為供方違約,供方無條件退還預付款,并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需方損失。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或上訴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性原因而無法發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雙方無條件結清。
九、未盡事宜,雙方再議。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購進8000噸。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運送至甲方經營處,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煤炭產地及價格
煤炭產地:內蒙古
價格:550元/噸。
四、煤炭檢驗
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內付清貨款。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5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9%,灰分13%以內,空干基揮歲份9%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9%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9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6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 煤。
二、煤炭數量: 9000 噸。
三、計量方式:以 乙 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煤炭價格:
4.1一般納稅人含稅價 194 元/噸,合計 1940000 元人民幣。
4.2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4.3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5.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5.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六、驗收方式:
6.1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6.2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七、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8.2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九、其它:
9.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9.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9.3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9.4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9.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7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給甲方塊煤,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塊煤的規格及指標和卸貨地點
(1)規格:三八塊
(2)指標:發熱量指標6000大卡以上低位,揮發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貨地點:京唐港
二、價格及數量:噸價為元(不含稅)。月需量為8000噸。
三、結算方式:每500噸左右(既12車)為一批次。必須先付運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汽運一步到港,進港前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卸車費由車主負責,檢驗費由須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實行高獎低罰,每100卡獎罰10元(每噸)。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帳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后,在無自然災害的影響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證月須量。
七、未盡事宜另議,在執行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任選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8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9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
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
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5000Kcal/Kg
2、揮發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t,定價為 元/噸(按l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己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臺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內,每增加lOO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lOO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l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備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臺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準格爾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臺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
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合同10
合同編號:mnts— js20xxrl—**
項目名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熱電廠電煤采購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總則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與********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電煤相關事宜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合同。合同編號:mnts—js20xxrl—******
合同簽訂地點:呼和浩特
合同購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合同銷方:************
2、數量及供貨期限
供貨數量:據實結算
供貨期限:
3、質量
3.1、煤種:煙煤;品種:原煤;粒度≤100mm。
3.2、質量: 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揮發分(vad)≥30%;灰熔點軟化溫度(st)> 1300℃。
3.3、上述質量指標中,低位發熱量低于要求值時,按本合同第4.2條執行,其他指標中,如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購方可停止進煤,如經過整頓仍達不到入廠煤質量要求,購方可終止執行合同。
4、價格
4.1、一票結算,煤價380元/噸(含煤費、運費、裝車費及17%增值稅)。如遇市場調整,雙方協商此價格也作相應調整。
4.2、質價掛鉤辦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獎0.09元/噸;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噸;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噸;熱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廠方拒收,已卸入煤場按150元/噸進行結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煤炭市場價格大幅調整,雙方協商后,對供貨價格作相應調整,但必須簽定調整價格的補充協議或合同。
5、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5.1、由銷方安排車輛拉運,交貨地點:熱電廠煤場。
5.2、拉運煤礦及運距:*******煤礦,******公里。
5.3、在交貨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銷方承擔。
6、驗收
6.1、數量和質量驗收以金山熱電廠過衡、化驗結果為準。購方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對入廠煤車車采樣、按批化驗,每月對當月各項指標進行加權平均,依據本合同第4.1條、4.2條進行結算。
6.2、銷方在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到購方索取化驗結果,若5個工作日內未取,購方視為銷方對化驗結果認同。
6.3、購方應保存銷方備查煤樣一個月,如銷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可用備查煤樣到當地煤質檢驗機構重新化驗,化驗結果雙方認可。
6.4、如銷方入廠煤屬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標、水份大、矸石或雜物多、高溫或火煤、上下分層裝車,購方可酌情扣噸,情節嚴重的,拒絕入廠、卸車,已卸煤場的,不予結算。
6.5、銷方拉煤必須為合同約定礦煤,竄礦拉煤、以近頂遠、途中換煤、摻雜使假等行為,
均屬銷方責任,購方除酌情扣噸外,罰款5000~10000元/車,且要求銷方立即停止供煤進行整頓,屢次發生或情節嚴重者中止合同。
7.結算
7.1、本合同計價貨幣為人民幣。
7.2、銷方必須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銷方到購方核對入廠數量和質量后,購方出具結算手續。
7.3、購方原則上在次月結算上月煤款,如遇資金困難,可適當延長結算期。
8、計劃
8.1、銷方根據發電廠月度調運計劃組織供煤。購銷雙方應合理安排供煤計劃,保持均衡進煤,如因發電廠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后續月度予以增補,如因銷方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后續月度不予以增補。
9、本合同生效條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須滿足下列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執行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購銷雙方各執四份。
10、合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10.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呈報各自的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后仍不能解決,則應將糾紛提交簽約地法院提出訴訟。
10.3、法院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訴訟費用由敗方支付,除非判決書中另有說明。
10.5、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訴訟的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11、違約責任:
11.1、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對購銷雙方具有法律約束,不針對任何第三方。除購方事先書面同意外,銷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12.2、如銷方在簽訂合同后,兩月內沒有與購方聯系,視銷方單方終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內,進煤時間和進煤量服從購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盡事宜,購銷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煤炭購銷合同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時間:
地點: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所在地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合同的風險負擔自交付時移轉,但供方構成根本違約的除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1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______________ca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______________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則超過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_______%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______________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質量驗收:
5.2.1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G)或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G)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G)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ca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
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______________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定地點:
為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充分協商,依據《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購銷進口電煤,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產地、質量、數量、運輸方式、裝載港
1、品種:動力煤;
2、產地:印度尼西亞;
3、質量規格: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揮發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數量:10萬噸/月,年為12個月x10=120萬噸;
5、合同期限:該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算,有效期為13個月;
6、運輸方式及數量:船運輸,50000噸/次;
7、裝載港:
8、卸貨港:中國 港口
第二條 收貨人名稱
收貨人名稱:
第三條交貨時間
合同簽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銀行),經銀行核實無誤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開出履約保函之日起35(+、—5)天內發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貨量連續裝船發運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供貨總量。
第四條 價格
煤炭結算單價=到岸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1)到岸完稅價: 元/大卡(不含港雜費)。即貨物到港前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擔。貨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質量調整價格:
1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礎上±100(卡/千克)為正常;如果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時,調整價格為:實際發熱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價);如果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時,調整價格為:實際發熱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罰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標準規格(1%)0.1%減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則可拒收;
3當結算驗收全水分超過規定標準(14%)時,實際結算數量=卸貨港海關商檢重量證書噸數×{1-(實際收到全水分-規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則可拒收;
3)煤炭市場價格有變動時,要求變動方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價格。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正簽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開出可分批裝運、分批結算的10萬噸數量總價款的《全額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經銀行確認。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經銀行確認無誤后。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開具2%履約保函給乙方(5萬噸的總價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后35(+、-5)天內第一船貨到達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獨立的國際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給乙方;
4、貨船到達目的港,甲方憑海運提單、印尼ccic等獨立的國際公證機構出具的重量和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結算已到貨全部貨款的70%。乙方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付款,以保證甲方及時辦理完稅手續。
甲方辦理通關完稅手續 及中國ciq商檢的檢驗。乙方銀行憑中國ciq商檢的檢驗報告及發票,3個銀行工作日內付清本批次剩余30%貨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貨物已裝船的傳真文件后三個工作日內,必須將下個月的10萬噸數量的總價款開具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全額付款保函》,以保證甲方連續發貨。
第六條數量、質量驗收標準
貨物到港后依照中國ciq商檢的檢驗報告的熱值作為計算的依據,作為付款的質量和數量的最終依據。
第七條 貨物裝卸
貨物到達港口后應該在船主的指定時間(1XX噸/天)內將貨物裝卸完畢。如果由于乙方卸貨造成的延誤,乙方應該賠償船主的滯期費。
第八條 船次通知問題
甲方應在貨物到港前至少5個工作日以傳真和郵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條 違約條款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按符合本合同(一)質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需賠償乙方總貨款2%的經濟損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總貨款2%的經濟損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將貨權轉移給乙方后,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付款,甲方有權處置貨物,并將所得款項抵沖墊付貨款及相關費用。
3、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滯期,其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滯期,其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此導致發生的貨輪延滯費用和碼頭停泊等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其費用由責任方與船主協商解決。
4、以下情況視甲方違約,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賠償
1)貨物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到達乙方指定卸貨港交貨;
2)貨到目的港后,經ciq檢驗報告復檢,未能達到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允許±10%)、質量約定指標。
5、以下情況視乙方違約,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賠償
1)雙方正簽合同后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開出甲方指定銀行的《全額付款保函》給甲方。
2)每月甲方發第二船后,乙方沒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將下個月10萬噸發貨的總價款的《全額付款保函》開給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貨時間為每天 10000--1XX 噸(標準卸貨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達卸貨,則甲方應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貨期到達,卸貨方應盡最大努力減少遲延的時間。卸貨時間從船舶停靠卸貨碼頭后6小時計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時間不計為卸貨時間)。否則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滯船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發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均無法控制的情況發生(如戰爭、罷工、火災、洪災、地震等),并且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雙方均可免責或適當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間內,雙方可以暫停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付貨物的義務,不會受到懲罰。如果暫停時間超過1個月,另一方有權選擇取消貨物的交付。一旦發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礙或延誤了合同的履行,受影響方應以傳真和郵件的方式盡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種事件發生后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事件的細節告訴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證據證明,證明該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主張方當地法院訴訟。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雙方確認并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貨方(甲方):(蓋章) 購貨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合同14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品種
數量
(噸)
單價(元/噸)
總價(元)
(數量×單價)
含稅
不含稅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煤炭質量
成份
標準
水分
全硫
發熱量
灰融點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結度
空氣
第三條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后,由雙方約定在_____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結果為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_____%)溢(虧)噸。
第五條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后,按裝運數量先支付_______%貨款,在驗收確認后______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并辦妥有關手續后_______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納稅人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購銷合同15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煤。
二、煤炭數量:
9000噸。
三、計量方式:
以乙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四、煤炭價格:
一般納稅人含稅價194元/噸,合計元人民幣。
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六、驗收方式:
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七、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九、其它:
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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