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合同(大全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塔吊租賃合同1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機,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上,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達成下列條款。
1.所使用機械的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建筑面積: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機基本數據
3.租用期限暫定年月日至甲方書面通知報停為止。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機進場或出場的日期。
4.租金的計算和支付甲乙雙方商定按月租金計算方式收取和以轉賬方式支付租金。
4.1臺班費按月包干費元(包干費中含租賃發票價),不足月的按日歷日計算,臺班費內含全部修理費、配件費、地腳螺栓、更換起重鋼絲費等費用。
4.2操作工工資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標準節每天元(含安裝費)。
4.4附著每一道包干費元。含方框、起長拉桿,含安裝費。
4.5塔吊進出場轉運包干費元。含汽車吊費、上下車費,其它輔助費等。
4.6租金計算的起始時間:機械設備自完成安裝、檢測合格之次日起計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書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結算
4.8發生機械故障乙方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每次搶修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大件維修持續不得超過10小時,每月累計修理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超過部分的時間,甲方可扣減相應時間的租金(按小時計算:日租金除以8小時)。故障維修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暫時停機,停機期間的租賃費按60%計取。
5.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條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間,雙方就租用塔吊進行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時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擔租用期間的保修責任和使用安全責任。
7.甲方向乙方承諾不違章指揮使用塔吊。
8.雙方的一般權利義務
8.1出租方義務
8.1.1乙方應持有并保持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和能力,按合同約定時間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和數量,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賃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甲方提供租賃塔吊安裝方案、基礎圖、技術要求、對基礎地質情況、開挖深度及有關機械安裝的現場要求。
8.1.3甲方基礎挖好后,乙方必須派技術人員到現場安裝地腳螺栓并保證材質符合說明書及安裝要求。
8.1.4乙方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預埋機械附墻裝臵的'錨固預埋件。
8.1.5乙方應對機械進場、出場、安裝、拆卸、升節、和安裝拆除附著裝臵等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每臺塔式起重機在安裝時,人員至少必須配備8人。乙方要對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并作周詳安排,確保機械設備的運輸、安裝、檢測、進出場等工作順利進行。
8.1.6起重機械安裝調試完成,先組織人員自查,并做自檢記錄,再由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三方自檢。符合后報當地有資質檢驗檢測單位,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負責到安監部辦理使用證。
8.1.7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塔式起重機的鋼結構(螺栓斷裂、焊縫開裂、銷軸斷、不穿開口銷、開口銷與小帶大掉)等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1.8乙方負責租賃機械的操作、保養、維護工作,負責機械本身技術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設備的管理,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應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或上崗證書。
8.1.9乙方應提供技術保障服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達修理現場并盡快排除故障,恢復運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提供技術交底。
8.1.11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體的安全管理。在機械設備接受安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指令乙方停機整改,隱患未排除,乙方不得運行。
8.1.12在塔式起重機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每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填寫“塔式起重機月檢記錄表”(加蓋鮮章),并交甲方備案;乙方設備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塔式起重機運轉記錄”。
8.1.13塔式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每臺至少配備6人(司機2人,指揮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須按《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66號)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8.2承租方義務
8.2.1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在乙方專業人員指導下,嚴格按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基礎圖紙制作基礎。保證基礎地質地耐力及基礎砼強度符合技術要求。
8.2.2甲方應對機組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費由乙方人員自理)及備品工具存放條件。
8.2.3施工現場的總體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對設備進行安全監督,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違章作業,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
8.2.4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機械設備。
8.2.6任何情況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機械(包括附屬設備、備件)轉賣、抵債或作為與第三方的擔保物(包括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形式)。
9.事故處理
9.1機械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負責機械設備及乙方工作人員的善后處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負責配合其他善后處理和支付工作,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承擔。
9.2對事故的責任,法律法規或本合同有明確規定的,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相應損失;如果責任不明確或有爭議,經相關部門鑒定后,應根據鑒定結果,劃分責任,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各自責任。
10.安全生產協議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另行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以明確各自在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的權力和義務。安全生產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雙方聯系人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為本合同聯系人,聯系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聯系人,聯系電話
12.違反合同義務的責任
12.1乙方違約責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雖提供機械設備,但型號、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認為不能適用的,構成違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項解除合同權利的,由乙方賠償甲方相當于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損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間無合理理由停止服務致使機械停工達天以上的,應支付甲方相當于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認為應當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機械租賃關系解除的,不影響其他機械的租賃。
13.爭議解決
雙方對合同的履行引發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選擇下面第xx條解決。
13.2.1向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裁決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裁決。
14.補充條款
1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內容完成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12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30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材料員: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x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x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49000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從20x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
塔吊租賃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 塔機 臺,用于 工地,安裝高度(標高)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租用工程名稱:
二、租用地點:
三、租用期限:
四、收費標準:
1、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寫: ),機操人員工資每月 元(大寫: );合計金額 元(大寫: )。
2、塔機一次性進出場費共計 元(大寫: )包干(已包含塔機安裝、拆除、修理、日常維護費,標準段及超高段標準節的所有進出場費及辦理塔機使用有關的安監等相關手續費等所有費用)。
3、超高標準節(標準節高度2.8米/節)每節租金 元/天,附著4000元/道(附著長度單根超過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 元)。
4、由甲方負責配備兩名機操人員。塔機指揮人員由乙方配備,也可委托甲方配備,工資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機操人員疲勞操作,如需增加機操人員,乙方按每月 元/人向甲方支付機操人員工資。
5、費用計算方法:設備進場以乙方通知時間為準,從安裝調試達到正常使用狀態之日起計算,不足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臺班費)。如因乙方原因推遲塔機使用時間,仍從塔機達到正常使用狀態之日起計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賃費付款方式:租賃費每季度結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內付清。余款在塔機報停后一個月內付清,如未按時付清,每天按租賃費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
2、合同簽訂甲方進場進行地腳螺栓的安裝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塔機標塔段全部進場并開始安裝后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否則甲方可停止安裝,并由乙方承擔所產生的一經濟損失。
3、如因該工地現場條件限制,必須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塔機,另增收技術措施費和大型機械臺班及人工費,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項時甲方須提供足額租賃發票,產生的稅額部分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完整可靠,應具設備本身所應具備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給足保養時間1小時,超出使用和維修時間則應扣減租金及賠付乙方相應損失;塔機高度必須滿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機高度不足(主要指超過標準塔高后標準節的配置不及時)影響乙方工作進度等則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塔機上崗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度、指揮、遵守乙方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時間應隨叫隨到,保證塔機正常運轉。
3、負責塔機的修理、保養,但時間需征得乙方認可。設備發生一般故障,甲方應在當天內全力搶修并排除故障,若機構出現故障,維修時間不超過3天。每月維修時間不得累計超過3天,若超過3天甲方將自動扣減租期及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4、負責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紙和預埋地腳螺桿。
5、負責塔機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機組人員應遵守《塔機十不吊》及乙方現場的勞動紀律,服從乙方現場的合理安排。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吊裝;在正常操作范圍內,如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及責任。
七、乙方責任
1、負責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如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機或撤機,乙方無權阻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并終止此合同。
2、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澆筑塔機基礎,如在基礎砼澆筑時造成甲方預埋地腳螺栓出現偏位或澆筑砼質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電壓在360V~400V之間。如因電壓不穩造成塔機電器部件損壞或停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應在距塔機基礎5米內配備專用配電箱及電纜線。
4、乙方保證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塔機安裝和拆除條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塔機的安拆作業。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機進場后超過三天不能正常安裝、退場時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場致使塔機停滯工地,乙方應按拖延天數向甲方全額支付租賃費用。
5、乙方應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和塔機“十不吊”標準,嚴格要求使用,不得強制使用,因乙方強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向甲方提供機組人員食宿場地。
7、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證設備不遺失或破壞,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8、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塔機,如擅自撤卸塔機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機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結清甲方費用歸還所有設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否則該合同繼續生效。
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出 租 方:(蓋章) 承 租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電 話:
帳 號:
電 話:
維修服務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 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 12 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墻每天 30 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 3 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 12 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塔吊租賃合同6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塔吊進出場費(_____元/臺)
基礎預埋費(_____元/臺)
月租費(_____元/臺)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3.1.2.3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7
承租方:出租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__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安裝拆卸合同》執行。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于大曌國際二期7、8、9、 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于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并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____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在____區應在2小時、____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__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8
出租單位:
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區工程,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壹萬壹仟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伍仟元。
4、塔機檢測合格并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后,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貳萬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壹萬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后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并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后,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后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并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盡可能利用空閑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于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扎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墻預埋件的預埋,并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布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扎牢固,由于綁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范執行,并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墻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并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后無效。
甲方(蓋章):杭州XX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市眾森國際花園二期____區工程項目部
塔吊租賃合同9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塔式起重機(下稱塔吊)租賃,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號為塔吊臺。租賃期從正常運轉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報停)。乙方租賃起算日期為乙方簽名 。
二、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價格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專業安裝資質的人員安裝,乙方承擔進場費,出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驗收費計每臺元,合計元。上述費用。甲方應具有塔機合法有效的資料,乙方應做好塔吊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路道和電源等。
五、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提供相應塔吊的基礎圖。由乙方負責購買基腳螺栓(雙螺帽)和塔吊基礎的施工或租賃,并驗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質量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應做好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說明書進行塔吊的操作和保養。乙方應聘用具有特種作業許可證的'塔機駕駛員,塔機不得違章和帶故障運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證性能良好。甲方承擔塔吊的正常磨損和日常維修。甲方在此項工程,每臺塔機提供一根新的主鋼絲繩,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八、乙方不得將甲方塔機租賃,轉讓,抵押。租用結束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結算租金。
九、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塔機,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十、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有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機基本參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
生產廠家:____
出廠編號:____
出廠時間:____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長度:____m
獨立安裝高度:____ m 最大安裝高度:____ m
附墻后自由高度:____m 設置 道附墻
二、塔式起重機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大學城中醫學院普濟路南貴陽中醫學院新XX學生公寓項目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貴安新區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報裝告之手續和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墻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并報乙方和工程監理審核同意后,并辦理貴安新區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安裝告知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5.甲方負責該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頂升、附墻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墻預埋件和附墻桿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6、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托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并簽訂裝、拆、頂升、附墻的合同。
7、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含吊鉤)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8、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9、甲方為該塔機配備司機(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______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負責其工資,勞資關系與乙方無涉。甲方必須為司機辦理"平安卡"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0、甲方在塔機進場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制作塔機基礎或鋪設塔機行走基礎。
11、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原件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復印件,便于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收回。
13、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如連續三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 倍扣除租賃費。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過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或由于勞資方面糾紛的原因,造成塔機停用則 倍扣除租賃費。
15、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并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機混凝土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塔機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X和指揮(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卸、頂升加節、安裝或拆除附著裝置等工作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并作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輸、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退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并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補充條款:
六、相關費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
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折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或者雙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裝拆費 ____元;拆卸費 ____元。
2)頂升加節或降塔費用。每節為 ____元/節。
3)安裝或拆卸附著裝置 ____元/件。
4)小計:
塔機檢測費。起重機械安裝調試完成,由甲方申請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甲方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機租賃保證金___ 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后,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后,甲方應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
5、設備的進場費 ____元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6、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電費由乙方負擔。
7、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
地 址:____ 地 址:
電 話:____ 電 話:
____日期:____ ____日期:
塔吊租賃合同11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情況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 交付到位 。
2.2、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設備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租賃費 為 元 (大寫: )。
4.3、設備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設備正常運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并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設備交還
7.1乙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墻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墻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歷天數收取___元/日歷天/臺,附墻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墻桿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墻桿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后,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后,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后,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并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于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余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租給乙方,經乙方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二、租賃時間(租賃費起止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還之日止(最多扣減春節期間2月份一個月時間,春節放假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計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個月計算)。
三、本合同附件,發貨單、驗收單、對賬結算單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賃期間,乙方對租賃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交回時必須完整清潔,如有損壞、變形、保養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況,要按租賃物的'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規程、保養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間如有安全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物由甲方負責裝車、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用完送還時由乙方負責裝車、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不超出范圍),租賃物交驗地點由甲方指定。裝車費及運輸費用甲、乙方各承擔一次。甲方不負責設備自身的安裝及拆卸。
七、租賃時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證明信及身份證等手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并給付上月產生的費用,送還物品時必須結清租賃費,如有拖欠,乙方須承擔每日‰滯納金。乙方如拖欠租賃費超過60天,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且由乙方負擔因此產生的維修、拆卸設備、裝卸車等費用。
八、乙方租賃的甲方設備需設專人持證操作,因操作人無證上崗,違章作業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所產生的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物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債,更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否則,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4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使用單位:(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參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廠編號:1502TC01300359
出廠時間: 20xx.5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 起重臂有效長度 二、塔吊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塔吊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文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渭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報裝手續和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有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墻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并報乙方和監理審核同意后,并辦理白水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安裝告知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墻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墻預埋件和附墻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5)、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托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并簽訂裝拆、頂升、附墻的公司。
6)、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7)、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8)、甲方為該塔吊配備司機(持有證件)6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甲方負責工資,勞資關系與乙方無關。甲方為司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甲方在塔機進場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制作塔機基礎。
10)、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復印件,便于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回收。
12)、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應天數租賃費;若連續3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2倍扣除天數租賃費。
13)、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并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基砼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索和指揮(持證上崗)。并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除等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并做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轉、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出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積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時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并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費用支付
1;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結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賃費用。
3;若設備租賃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結算。
4;因天雨關系照常計費。
5;安拆費、進出場費。
6;塔機檢測費。(甲方負責承擔)
7;電費由乙方承擔。
8;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繳納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各執壹分,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單位:(甲方蓋章) 使用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簽字:電話:地址:年 月 日委托代理簽字: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5
承租方: (以下簡稱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州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塔機達成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2條 租賃設備概況
第3條 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本合同為固定租金合同。
塔機進出場費:33000元/臺。(包含安拆、運輸、檢測及20T以下吊車費),在塔機安裝完后當天甲方支付給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幣23500元/臺·月(含:操作人員工資:6500元/臺·月)
注:月租金費包括為滿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著錨固裝置(標準附著錨固拉桿長度為4.5米,超過該長度由甲方負責)、標準節等設施的費用以及塔機吊鉤以上所有設備的維修、定期保養、配件更換及塔機配重供應的費用和確保每臺塔機配備二名司機及一名地面指揮人員的人工費。該等費用發生時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
塔機從安裝驗收合格甲方書面通知啟用塔吊起至甲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連續計費。
3.3.2不足整月計費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對應塔機日租費乘以租賃天數,日租費等于對應塔機的月租費除以30天。
3.3.3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甲方以轉賬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結算時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賃發票(工資除外,工資開具收據或提供工資表),結算截止日期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結算單。甲方在接到結算單后次月14日內審核簽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賃費。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權停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4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資料及安裝要求制作基礎,并安排人員配合乙方安裝地腳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場地、搭設平臺所需鋼管、焊接電源及輔助材料、設備,為乙方提供安拆作業便利條件。
4.3甲方負責將符合使用要求的電源接至塔機安裝位置,并承擔塔機使用的電費。
4.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驗收資料。
4.5租賃期間塔機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機。
4.6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三名塔機操作人員吃、住。
第5條 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編制塔機各項技術方案,并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給甲方。
5.2乙方對出租給甲方的塔機進行全方位的檢查,保證塔機(包括附著裝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裝置及設施齊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及塔機技術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雙方約定的進場期限提供塔機及附件,保證甲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正常使用。組織對塔機基礎的驗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機基礎后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問題概由乙方負責。
5.4負責塔機進出場,嚴格按照技術要求進行塔機安拆、附著、頂升及基礎預埋/枕木軌道施工。負責組織塔機安裝完畢驗收工作,并與甲方辦理相應驗收手續。
5.5負責每天上下班對塔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作好交接班記錄,并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于本合同后)報甲方項目部備案;負責每周對塔機進行全面檢查、維修、保養,并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于本合同后)報甲方項目部備案;負責每月對塔機進行全面檢查、維修、保養,并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于本合同后)報甲方項目部備案。
5.6塔機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機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含48小時),如果超過了上述時間,影響了甲方使用,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塔機附著及頂升時,因乙方提供的標準節附著裝置、撐桿等設施原因導致附著頂升時間超過36小時,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租賃費。甲方每月必須保證乙方有1天維修保養時間(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
5.7乙方負責組織人員定期對塔機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租賃期間安全、正常使用,檢查人員在檢查結果報告上簽字并給甲方存檔。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進場塔機安全操作使用規程,負責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備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嚴格按照安全使用規程作業,并嚴格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安全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凡違反甲方安全生產制度及塔機安全使用規程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5.9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有完備的用工手續,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10 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每人每天工作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甲方需要塔機司機加班時,乙方必須確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不能疲勞操作,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耽誤時間造成的損失從租賃費中扣除。
5.11塔機主機進場安裝調試合格之日,甲、乙雙方在設備起用通知書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將塔機交給甲方工地使用。在雙方簽署塔機使用確認書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塔機檢測合格證明止,在此期間如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質量問題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明,并承擔相應費用。
5.12乙方保證在雙方簽署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算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塔機檢測合格證明。
5.13 塔機的備案手續應按貴陽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相應手續的辦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且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操作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5.15乙方須自行購買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的人身保險及對塔機進行投保,負責承擔塔機在設備安裝、使用、退場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機使用或停使等過程中,由于乙方違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機在運輸、安裝、拆除的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責任、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6條 爭議
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減項,雙方以書面形式 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