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單位合同[合集]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合同 篇1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于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 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 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運行狀態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簽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簽認及每月租費的簽認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后,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2
同志(身份證號碼 ,性別 ,年齡 ,工種 )系我單位(單位法人代碼:□□□□□□□□-□)勞動合同制工人,與我單位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
原因,從即日起解除(終止)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備注:本合同一式六份:職工本人、職工檔案、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管理科、社會保險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各存一份。
單位合同 篇3
1995年4月,李先生被分配到一家集體企業。10多年來,李先生服從單位安排,在數個部門從事清潔、保安、銷售等工作。20xx年6月初,單位發了一個通知給李先生,里面寫到,單位和李先生的勞動合同即將在20xx年6月30日到期,因為李先生在單位工作已滿10年,單位愿意和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由于單位存在債務問題,可能面臨倒閉,所以要求李先生和單位的另一家關聯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李先生收到這份通知后,馬上找單位人事部門,表示不能認同單位的處理方式,要求直接和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單位人事并沒有答應。20xx年6月25日,李先生以快遞的方式寄給單位一份申請,再次要求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后,李先生并沒有等到他所希望的單位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知,而是在20xx年6月30日收到了單位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要求李先生在5天內到單位辦好離職退工手續。
于是,李先生拿著終止通知書,來到了勞動爭議仲裁委,要求單位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雙方觀點:仲裁委員會在開庭審理時,李先生出具了寄給單位的申請書以及快遞單,表明他已經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向單位申請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李先生也不想繼續為單位工作了。所以李先生不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是要求單位直接賠付違法終止的賠償金。
而單位答辯稱,單位已經通知過李先生和另一家關聯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李先生自己放棄簽訂的'機會。所以單位在原勞動合同期滿時,通知李先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符合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
仲裁裁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后認為,李先生在單位工作已經滿10年,符合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在雙方勞動合同期滿前,李先生已經明確提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與李先生簽訂。而單位要求李先生與其他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現在單位拒絕和李先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以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為由,終止雙方勞動關系,違反法律規定。
最后,在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裁決,裁決單位支付李先生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實案實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顯然,本案中,李先生符合第一種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既然李先生符合訂立條件,單位就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雙方勞動關系,就無法律依據了;如果單位仍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終止。
對于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本案中,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李先生可以要求單位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要求單位直接支付賠償金。現在李先生主張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仲裁委員會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又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兩個條款,明確了賠償金的支付標準。另外,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所以,本案中,以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總合計算,仲裁委員會裁決單位支付李先生27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單位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x,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
承租方(乙方):x,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市x街道x小區X號樓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按具體路線表。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空調客車用于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衛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衛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47座或者其相符的運能。
5。租金與結算
6。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于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戶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后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月結25天(即
第1個月租金,第2個月25日結算),節假日結算順延,結算前乙方應提前5—7天提供租車發票給甲方作為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付,逾期付款按日息萬分之三給付違約金。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盡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煙,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證照、司機駕駛證),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并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于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并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范。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干凈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溫度高于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溫度低于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20萬元,5個不定位投保額為50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復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并將乘車規定明示于車廂內,所租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導致車輛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和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費用和責任。
8。乙方司機應穿戴整齊,安全駕駛車輛,禮貌待客,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車內抽煙。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9。乙方車輛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迅速調配不低于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以保證甲方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后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后,甲方職工可合乘出租車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票據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車輛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于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
11。乙方車輛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運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按雙方確定的路線、時間、站點運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范甲方職工的乘車行為,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為,有權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13。乙方不得給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禮物贈送或回扣,否則,乙方將賠償甲方歷次交易總金額的10%。乙方不能給甲方贈送日歷,掛歷,臺歷。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采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方式實行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調度、服務質量的投拆后15分鐘內給予明確答復,對于重大投拆應及時給出書面改正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拆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對于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衛生等)原因一個月內連續投拆同一車輛兩次的,乙方應更換車輛。乙方駕駛員本著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一駕駛員一個月內被員工投拆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拆的乙方應更換司機,如被投拆車輛得不到明顯改善或車況達不到合同承諾的標準以及不更換甲方不認可的駕駛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00元以內的車費以及與乙方解除合同。
16。汽車租賃期間,除租金外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租金外的任何費用。
17。雙方都負有保密責任,不能與客人或其他第三方談論雙方的任何事情。
18。乙方只能聯絡甲方指定負責人,不允許乙方與甲方除指定人員外的其他任何人員聯絡或面談有關甲方用車的事情。
四、違約與其他
1。為方便甲方職工乘車,乙方應在所租車輛前后設置明顯標識。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條款涂改之處需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確認,否則無效。
3。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個月后,雙方任何一方不滿意相互之間的合作,均可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臺車。
4。如甲方因生意不好要減少車輛開支或單方不滿意緣故需提前終止合同,只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即可,到期后如需續約,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臺車。
5。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能單方調整租金。
6。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7。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簽章)甲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單位主管:單位主管: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單位合同 篇6
一、患病、工傷、非因工受傷的職工
1.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別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工傷的:
(1)工傷認定為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保留勞動關系直至勞動者退休;
(2)工傷認定為5-6級,大部分勞動能力喪失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傷認定為7-10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傷:
(1)在法定醫療期內,單位不可解除勞動合同;
(2)醫療期屆滿,按照規定不能勝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內的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不得解雇。
三、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職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特殊職業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殘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員工服兵役期間;
2.員工擔任專職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或兼職主席、副主席的;
3.員工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傷職工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0條)
單位合同 篇7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一、《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在勞動法的框架內,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必須合法,并且在這個過程中工會是發揮積極的作用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解除勞動法合同的法律知識,請電話咨詢網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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