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大全【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合同 篇1
一、仲裁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仲裁,是指房地產所在地仲裁機構根據(jù)爭議雙方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設立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經當事人申請,以第三者的身份,對當事人爭執(zhí)的事實和權利、義務關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作出裁決的活動。房地產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性質的專門行為,這種行為不是司法行為,卻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它既不屬于人民法院對房地產糾紛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也不屬于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對房地產的管理活動,而是處于當事人之間的居中地位,為解決當事人房屋租賃糾紛所進行的仲裁活動。因此,仲裁機構在機構設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為效力方面都具有準司法的性質。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下列房屋糾紛案件,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者審結的;(2)涉外房屋租賃糾紛;(3)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后發(fā)生爭議的房屋租賃糾紛;(4)房地產管理部門為一方當事人;(5)法律和法規(guī)規(guī)定由政府部門受理的;(6)違反房產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應作行政處理的;(7)一方申請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8)超過訴訟時效的。
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被申請人必須明確。被申請人是指房地產糾紛的對方當事人。處理房屋糾紛,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參加才能更好地解決糾紛,如果被申請人不明確,糾紛也就無法解決。(2)請求要具體明確。只有這樣,對方當事人才能答辯。仲裁機構也才能查明事實,從而順利解決糾紛。(3)申請的同時必須提供證據(jù)。證據(jù)是仲裁機關作出裁決的基本事實依據(jù),證據(jù)不足,或提供虛假證據(jù),必然會影響裁決的質量和效果,甚至無法作出裁決。 (4)屬于仲裁機構受理爭議的范圍。(5)必須是沒有向法院起訴。房屋租賃發(fā)生糾紛后,是選擇仲裁還是選擇審判方式解決糾紛,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已經起訴,仲裁機構就無權受理了。(6)無論是根據(jù)租賃合同中所訂立的仲裁條款,還是發(fā)生糾紛后雙方所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都應當提交房屋租賃糾紛仲裁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①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或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請的,還要提交委托人簽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②案由;③案情;④證據(jù);⑤具體請求事項;等等。
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應當預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費,案件仲裁結束后,連同其他辦案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若雙方當事人互有勝負,以上費用按雙方責任大小分擔,如果糾紛經調解解決,由雙方協(xié)商負擔。
二、申請行政主管機關處理
行政主管機關是房屋租賃的主管部門。我國實行國家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機構的具體設置是:
國家建設部設房地產業(yè)司。全國的房地產業(yè)歸國家建設部管理,內部設有房地產業(yè)司。司下設立:綜合處、住宅發(fā)展處、房地產綜合開發(fā)處、房地產市場管理處、房地產管理和房屋維修處。建設部同時還設有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室內設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導處和住房制度協(xié)調處。
地方政府設立地方房地產業(yè)管理機構,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房地產業(yè)政策。按行政機構的設置相應設立如下房地產業(yè)管理機構:(1)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省建委(建設廳)下設房地產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區(qū)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設房地產局、處。(3)縣(縣級市)人民政府建委設立房管所 (站)。地方各級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既受同級地方政府的領導,也受上級房地產管理機構的業(yè)務指導。各單位自管房產機構既受本部門的行政領導,也受所在地政府房產部門的業(yè)務指導。房屋租賃糾紛,當事人愿意接受房地產管理機關的處理時,應寫出申請書,申請書內容要明確、具體。其要求與仲裁申請書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樣,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的,可申請上級行政機關再行審查、重新作出處理。上級行政機關若發(fā)現(xiàn)下級行政機關的處理有事實不清,處理不公或有違政策、法律的,有權撤銷原處理決定,自行作出決定,或責令下級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處理。
三、訴訟
當事人雙方如果在合同中設有訂立仲裁條款,或在糾紛發(fā)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認為應該受理的案件,應立案審理。對于經過行政機關處理的糾紛,當事人不服的,可根據(jù)不同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根據(jù)房屋租賃管理情況和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規(guī)定,導致行政訴訟的有如下幾種情況:
1.因承租人擅自轉讓所租房屋,行政機關給予罰款的。
2.對產權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時出租的'。
3.行政機關越權作出決定的。
4.當事人要求辦理房屋租賃注冊手續(xù),而主管機關不辦理也不依法答復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機關責令產權人加固危險房屋,以保證人身財產安全,而房管機關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機關依照行政法規(guī),針對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的情況,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如果主管機關認為需要處理,并以行政決定方式責令承租人終止承租權,而承租人對該決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權受到侵犯為由提出行政訴訟。
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都必須有明確的被告,而且還必須是屬于受訴法院管轄。在行政訴訟中,要注意,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維持原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房屋行政管理機關為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改變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房屋行政管理機關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房屋行政管理組織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作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處是政府成立的、專門負責房屋拆遷的行政組織,它作出的決定,在性質上也屬于行政行為,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行政訴訟的時效,根據(jù)規(guī)定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法院起訴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行政訴訟時效的最長期限是1年,從知道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時起算。
民事訴訟的時效,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一般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有幾種特殊情況的時效為1年。其中,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時效為1年。所以,房屋租賃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訴訟,出租人一定要牢記其訴訟時效為1年,超過1年起訴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張,那么,出租人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我國民法中規(guī)定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在這 20年中,盡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超過20年的,法院也以超過時效來處理。
當然,訴訟時效中還有中止和中斷的情況。《民法通則》第139條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為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以及權利人喪失行為能力等。
《民法通則》第144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這就是訴訟時效的中斷。比如,承租人從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時,承租人答應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訴訟時效的中斷日期。訴訟時效從這一天起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斷與中止不同,首先,發(fā)生的原因不同,中斷是由于當事人主觀上主張權利或承認義務而中斷,中止是由于發(fā)生了不依當事人意志為轉移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斷是原來已進行的時效均為無效,中止是在時效期限內把中止的時間扣除不計,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連同已經進行的時效連續(xù)計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違約行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見,或準備向法院起訴,但由于發(fā)生大地震,交通中斷,無法與承租人取得聯(lián)系,也無法向法院起訴,由此而耽擱的時間應從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內扣除,待影響出租人主張權利的客觀原因消除,能夠行使權利時起,連同地震以前已過的時效一并計算。
當事人之間自行約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不應允許。因為,時效期間是帶有強制性的法律規(guī)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延長訴訟時效的以外,當事人任意約定的時效都不受法律保護。
在遇到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時候,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訴訟以及申請行政主管機關處理等三種方式,詳細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能夠解開你的疑惑。如果你遇到了相關糾紛不能很好處理的話,不妨委托網站的律師來為您解決。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著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則,乙方在充分了解該房情況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人自愿將自己位于xxx市xx區(qū)xx街xx號的房屋(室內建筑面積xx平米)出租給承租人。
二、租賃期限:兩年。租金給付方式:按承租人實際入住時間,以現(xiàn)金方式每月一交。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lián)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惡意拖欠租金半月以上的'。
四、合同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擁有優(yōu)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出租人協(xié)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五、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雙方議定月租金xx元,由承租人在實際入住后交給出租人。出租人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jiān)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承租人可以拒付。
六、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一)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承租人安全正常使用。出租人修繕房屋時,承租方應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雙方商定,按規(guī)定的維修范圍,由出租人出資并組織施工。
(二)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再行協(xié)商。
七、租賃雙方的變更
(一)如出租方按法定手續(xù)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二)出租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三)承租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應當支持承租方的合理要求。
八、違約責任
(一)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賠償責任。
(二)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的,承租方有權拒付。
(三)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出租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
九、免責條件
(一)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lián)p毀,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二)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留作管理部門備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南京市▁▁▁區(qū)(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wèi),平房▁▁間,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yè)執(zhí)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yè)執(zhí)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xù)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xù)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 / □月)不變,自第▁▁▁▁(□年 / □月)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shù)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yè)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jù)。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方(代理方):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xx區(qū)xx里xx號的.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乙方由×××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于二00三XX年XX月XX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方負擔。
六、本協(xié)議經雙方誰蓋章后,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核,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本協(xié)議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應。
八、交費日期定于×年×月×日交齊,如有違約,違約金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可以依據(jù)法律解決)
九、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城鎮(zhèn)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將其自有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之事宜,訂立本租房合同期。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與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辦公使用,該室計建筑面積170平方米。
二、該房屋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三、房屋租房合同期共24個月,自20月日起至20xx年1月19日止。
四、房屋每月人民幣貳仟壹佰元,年租金計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貳佰元整。雙方約定租金為半年支付一次,共計人民幣壹萬貳仟陸佰元整(大寫)。首期租金已收至20xx年7月19日,下期租金提前15天支付甲方,乙方如在已付租金期滿不繼續(xù)承付下期租金,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二年租期租金按上年的10%遞增。
五、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供乙方備案。合同期間如任何一方要求提早終止租賃都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半年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六、在租房合同期內,該房屋的水、電、有線電視、衛(wèi)生費、物業(yè)費等費用由乙方負擔,因租賃而須交付的有關稅、費按甲、乙雙方約定,由乙負擔,負責繳納。租房前水表146噸,電表總 谷 賃期間費用由乙方負責付清。
七、根據(jù)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水電費,物業(yè)費等押金為人民幣(大寫)壹仟伍百元整。待租房合同期滿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應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guī)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
八、在租房合同期內,甲方應承擔起對該房屋的維修責任,并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及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須報有關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施工,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房合同期內如甲方違約應承擔乙方的裝修費用。
十、 在租房合同期內,該房屋因出現(xiàn)非甲方所能及的下列情況,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1、政府有關部門對該房屋實行拆遷的,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據(jù)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十一、在租房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或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十二、租房合同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甲方如繼續(xù)出租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權。
十三、該房屋權屬如發(fā)生變化,租賃合同繼續(xù)履行。
十四、甲方負責到該房轄區(qū)派出所辦理好房屋租賃有關手續(xù)。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調不成的,可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代表人(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中介方:
電話:
地址:
簽定日期: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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