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合同5篇[精選]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合同 篇1
【贈與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
【案件】:
20xx年5月老萬夫婦把自己的一處房產贈與了兒子小萬并簽訂了房產贈與合同,合同同時約定:老萬夫婦在其所贈與的房屋內有享有居住權,直至去世。雙方將該份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此后小萬辦理了房屋產權的變更登記,將該房產權屬登記在自己名下。20xx年8月小萬妻子朱某因瑣事與老萬發生爭吵,并動手與老萬撕扯;老萬打電話報警,此事經民警調解,暫時平息,但雙方從此心存芥蒂。 20xx年10月老萬夫婦思來想去,決定把兒子、兒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他們與兒子之間簽訂的房產贈與合同。
【審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合法的贈與合同受法律保護。老萬夫婦將其房產贈與兒子小萬,小萬也接受了贈與,雙方簽訂了書面贈與合同,并依法進行了公證、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等相應的權屬變更登記,雙方間贈與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銷贈與。原告老萬雖遭兒媳朱某的打罵,但朱某并不是該贈與合同的受贈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她的行為不受該合同的約束。贈與合同簽訂后,老萬夫婦一直居住在其所贈與的房屋內,原告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受贈人小萬嚴重侵害了老萬夫婦的人身權、財產權。所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評析】
本案是一起發生在父母、子女之間的.房屋贈與合同糾紛案件,包含著大量的家庭倫理道德因素。承辦法官曾試圖從維護親情、維護和睦家庭的角度出發,盡力做了大量調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雙方情緒對立、矛盾尖銳、意見分歧較大,最終未能實現和解或達成調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同時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本案的贈與合同是附義務贈與合同,受贈人小萬的義務是保障贈與人老萬夫婦的居住權。事實上,老萬夫婦亦一直居住在其贈與兒子的房屋內。由于家庭瑣事,老萬與兒媳發生沖突,遭到兒媳朱某打罵,從情理上講,朱某的做法是不對的。但朱某并不是該贈與合同的受贈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她的行為不受該合同約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受贈人小萬嚴重侵害了老萬夫婦的人身權、財產權。所以,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地指出,從道德層面上來講,兩被告作為原告的兒子、兒媳,更應該妥善安排、處理好家庭矛盾,兼顧自己的小家庭生活與照顧好長輩的贍養義務,解決家庭矛盾關鍵在于彼此的體諒與寬容。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作為戶主代表全家將自家宅基地及房產租賃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意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于瀘沽湖號的宅基地及房產占地約 平米(以下簡稱“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于自行居住、休閑、娛樂以及法律允許范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及家人干預,甲方也不得將房產租給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公司和個人。
第二章改擴建及租金
2.1為改善居住及經營環境,甲方同意乙方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乙方承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對此建筑物進行改擴建,為此乙方
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在起租時自動轉作租金使用,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2.2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要求在乙方提出改造計劃后兩月內辦結。若甲方未能配合取得建房手續的,視作根本性違約。
2.3租金為 元/年,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 元/年。直至15年結束遞增。租金于起租之日起每年一付,起租時間為建房手續辦結的第二日。次年租金在本年租金到期15天內以現金方式付給甲方。乙方租金支付可以到甲方以下賬戶: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甲方或其書面授權的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4為達成友好共處的意愿,乙方將該房屋改造后經營利潤的5%作為紅利贈與甲方,答謝甲方的支持與配合,統一按照乙方財務制度規定時間進行分紅。
第三章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20年,租期滿后宅基地及所有地上附著物均歸甲方所有。
第四章 水電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表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于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筑,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準手續。
5.3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租賃行為獲得了對該房產享有權益全部家庭成員同意和授權。
5.4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并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
5.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出租房屋及院落進行翻建、改建或擴建。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后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乙方也可對房產外型、內部布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合同提前終止
6.1若發生地震、水災、臺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的,則雙方不承擔責任。
6.2在本合同期內,若發生政府征地、拆遷、市政統一規劃, 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征收、征用的,新建地上物的補償歸乙方,甲方還應將剩余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2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并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并承擔合同全部租期租金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八章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此地塊和甲方宅基地一同租賃,若其中一項合同終止則另一項也隨之終止。
9.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5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
乙方:年
日 日 月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第一年租金為 元;以后每年遞增 %。租金一年一付,乙方應于每年 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財物押金 元,履約保證金 元,該費用在合同履行完畢后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結算,若乙方依約履行,該費用全部退還乙方。
5.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該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8.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逾期繳納房租的。
10.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1.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4)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
房屋合同 篇4
賣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雙榆樹鄉邊界大隊東邊界屯 ,建筑面積 平方米,土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產權手續同時交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壹萬捌仟元 ;即人民幣小寫18000元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第六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簽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信息
用于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米。
二、房屋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房屋用途為居住。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含當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含當日)止。
四、租金
租金標準: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每月_____日前支付當月房租。
五、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租賃期內,因乙方使用房屋或屋內設施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六、交房與退房
交房:甲方應于租賃期限開始時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雙方簽署交接手續后視為交付完成;雖未簽署手續,但乙方已經實際入住該房屋的,視為已經交付。
退房: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七、房屋改善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進行裝修,但對房屋(含墻壁等)本身沒有影響的家具、電器等添置由乙方自行決定、處理。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裝修方案應征求甲方意見。
八、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九、轉租
如經允許轉租時,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轉租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合同應對甲方承擔的支付租金等所有義務。
十、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根據法律與協議約定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絕的,仍視為已經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擔房租。租賃合同有效解除或終止,乙方仍拒絕交還房屋的,乙方應承擔房屋租金。
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維權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所有相關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地址和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方式,本合同載明的各方當事人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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