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權協議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持股權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代持股權協議 篇1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
鑒于____網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發展需要,乙方欲將其所持股權中的1%股份轉讓給甲方,轉讓價格為1元。甲方同時將此股份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對公司運營投入受讓的回報,認同為共同投資合伙經營。雙方約定在獲取天使輪投資后,再按法律程序進行該筆股份的實際轉讓,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該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1%的股權,計出資金額5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在該筆股份完成實際轉讓和工商變更登記前,股權不得溢價,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資,則該筆股權轉為乙方所有,本代持協議隨即失效。
甲方愿意作為聯合創業人共同投入公司運營,按照投資人角色投入相應資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注資。
三、股份收益權利
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和股權溢價),由實際持有人甲方所有。
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東權利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鑒于乙方為公司的.最大股東,甲方同時認可乙方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應職責。
五、雙方的聲明與承諾
代持期間,雙方約定該筆股份不可轉讓,轉代持,也不可用于質押等。
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擔保等損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
作為股份實際持有人,甲方承諾對公司盡到運營責任,并對自己所持有股權及時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為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完成股東工商登記期間有效。
工商變更股權至甲方名下后,代持關系結束,甲方變為名義持有人,行使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如代持期限內甲方退出,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不能履行民事行為責任的情況,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與法律適用
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如補充內容,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保存備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于山東省濟南市。公司監事___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2
股權代持協議書
身份證號/護照: 地址:
甲方(委托方):
聯系電話:
乙方(受委托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 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 29%的股權。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目標公司29%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置權和收益權,所有股東權利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目標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
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4.乙方承諾,甲方對目標公司享有股權優先認購權,認購期限及比例如下: 認購期限 認購對價(人民幣,認購比例 單位:萬元)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150 150 4% 2%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 。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 元整(大寫: )。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目標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對于本協議的解釋和理解,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護照): 受托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現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權行使作為 公司股東的權利。
委托權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股權處置權、收益權,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的一切股東權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人將其股權轉讓 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3
甲方(實際出資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名義股東):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合法設立并存續的,目標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及委托事項
1、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由乙方以乙方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工商登記、主管部門備案以及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權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5、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二、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
2、所有涉及公司出資人(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辦理。
3、乙方需行使、履行有關股東的權利、義務時,應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并依據該授權進行辦理,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書面授權時,乙方均不得對其所代持的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6、乙方根據授權委托書處理事務,若因以下行為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乙方在沒有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三、乙方協助甲方處分股權的義務
1、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權及與該股權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并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2、甲方對自己股權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四、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對代持股權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權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權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權期間,基于甲方股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權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5、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處置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因本協議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收益
6、乙方承諾將一切收益于代領后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則,依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按日計算支付違約金。
六、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不收取任何報酬
七、協議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若給對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2、解除的程序:
(1)雙方需提前10日,向對方送達解除協議的`通知書;
(2)收到通知書后,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的一切權益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八、保密
1、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對方的、公司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2、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對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九、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違反任何條款的均視為違約,需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十、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目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十二、特別事項
1、甲方可通過乙方決定/參與決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協助;
2、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實際出資人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主張全部或部分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配合。
3、因乙方本人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為保證乙方忠實履行本協議,乙方以公司股東名義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時,必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得行使代持股權的任何權利。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4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公司法》、 《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情況
1、甲方出資元(大寫:)持有(以下稱目標公司)的%的股權,并委托乙方代持,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2、甲乙雙方簽時本協議時,甲方按每股元價格購買,共計購買萬股,將元(大寫:)代持款于___年___月___日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二、代持方式
1、委托期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指令行使代持股權對應的股東表決權及其他股東權利,具體如下:
(1)股東會會議召開前,乙方應當將會議具體議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意見行使表決權。
(2)就目標公司涉及投資、融資、合作、擔保、購置或處置資產、高層管理人員任免及其他重大事項,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根據甲方的意見行使股東權利。
(3)委托期間,目標公司如增資的,乙方應提前書面征求甲方意見,甲方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公司新增的出資。
2、乙方依本協議約定在代理范圍因委托事務產生的權利、義務,法律后果及代持股權對應的收益、虧損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應本著善意和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委托事務。
三、委托費用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收益,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乙方拒不改正的,視為乙方違約,應按第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持股權期間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以下股東權利時,必須要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東權利:
(1)公司股東會召集、出席、表決權;
(2)股東會提案權;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權;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項表決權。
(5)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時的優先購買權。
2、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3、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在代持期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擔保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自己的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7、乙方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及利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分紅,甲方授權處置代持股權的處置收益等)后15個工作日內,扣除經相應稅費后,將剩余收益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委托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項下委托因如下情形之一終止:
(1)甲方解除委托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委托的;
(2)目標公司清算解散的。
2、委托終止后,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就委托代持期間的損益進行清算,并在清算后第二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代持款。
八、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濫用股東權利,擅自處分代持股權造成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而解除的,乙方應將代持款視為借款返還且自代持之日起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利息。
乙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代持股權收益超過30日的,乙方應將代持款視為借款返還且自代持之日起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利息。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引發訴訟產生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保全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5
甲方(實際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名義持股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權的基本情況
1、20 年 月 日,甲方以乙方的名義出資設立 (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甲方持有目標公司100%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甲方認繳出資人民幣220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仟萬元整),現由乙方代為持有該股權;
2、乙方聲明并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完全由甲方出資,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3、乙方聲明并確認,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代持股權的期限
代持股權的代持期限為目標公司有效存續期間。若甲方將代持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手續辦理時本協議即終止。
三、代持股權的費用
1、乙方為甲方代持目標公司股權,以及接受甲方的委派出任目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管職務期間,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幣 元(大寫: )。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投資人,根據法律法規或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享有全部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權產生的利潤、分紅,以及與代持股權相關的其他收益等),有權按甲方的意愿要求乙方代為行使其他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應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3、甲方有權對乙方不當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和違背甲方意愿的代持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代持目標公司股權期間,依甲方的意愿行使目標公司股東權利或經營管理權,由此產生的一切損盈、風險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非因乙方個人原因而造成的代持股權風險及損失,均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持股人,根據甲方授權和甲方的意愿以乙方的名義履行目標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
2、甲方若將相關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3、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或與代持股權相關的其他收益,乙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4、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擔保、反擔保等權利負擔;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權力部門查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財產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申請解除查封,并由乙方全額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號碼:
擔保人:
電話號碼: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代持股權協議 篇6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鑒于甲方的個人原因,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擁有的與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資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份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委托內容
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甲方實際投入目標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將其實際投資所擁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享有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二、委托權限
風險提示:
應列明委托權限,防止受托方濫用權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權被名義股東轉讓、質押、被名義股東繼承人繼承、被國家有權機關處分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法律風險。
甲方授權乙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及相關工商登記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的身份參加目的公司的活動,出席目標公司的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行使名義出資者對公司的經營決策、事務管理等各項權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經營范圍、管理機構和人員、公司章程、重大投資、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項,乙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出資者,享有目標公司實際股東的權利并有權根據其實際股份份額享受全部的投資收益。
2、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按期實際投資數額承擔有限責任。
3、甲方在滿足股東合作協約定的條件下,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將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有權對乙方的受托行為進行考核。
5、甲方必須保證其實際投資的資金來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損害乙方利益的基礎上減資。
6、甲方必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乙方的報酬及乙方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東權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等。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風險提示:
應列明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報酬并根據實際花費報銷相關費用。
2、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名義股東的權利,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證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資收益歸屬于甲方。
4、在甲方擬將乙方代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乙方保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將其代持的股份轉讓或轉移給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或轉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給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時,在乙方不行使優先權的前提下,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風險提示:
由于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五、乙方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該報酬支付時間為本協議簽署當日,但最晚不得遲于目標公司營業執照頒發日。在乙方代持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份轉讓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等應由甲方承擔,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關票據給向甲方報銷時由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選擇權約定
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投資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資本份額,但當甲方認為乙方不能或不適合代表甲方持有該股份份額時,乙方應無條件將該股份份額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如果在甲方發出轉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不協助辦理股份轉讓事宜,則甲方有權選擇放棄股份代持約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標公司全部股份作為乙方償還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關報酬或費用的除外。
七、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
1、如果乙方違反法律法規、信托忠誠和本協議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行使第三條有利于本方的選擇權,并無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報酬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所欠的數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標準計算滯納金。在代持期間乙方所收取的報酬及費用,乙方概不退還,因甲方的出資存在與法律法規相抵觸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處罰或民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它條款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最終的交易安排承諾,取代之前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意向書、會議紀要、承諾、協議、合同或其它約定。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標公司備案存檔。經雙方簽署方產生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均需要書面形式簽署,且在目標公司備案后方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____萬元(¥____)出資(該等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2.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甲方手中。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5.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由翼城晉能燃氣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10,000元/每月的薪酬。
第六條委托持股期間
6.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7.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8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實際出資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5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6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經知情,并且許可其行為承認甲方的股東身份。(公司蓋章、法人簽字)
代持股權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公司,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______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一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第五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_______(簽字)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權。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 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現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權行使作為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的權利。
委托權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除股權處置權、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人將其股權轉讓
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委托人:____
受托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11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
鑒于____網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發展需要,乙方欲將其所持股權中的1%股份轉讓給甲方,轉讓價格為1元。甲方同時將此股份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對公司運營投入受讓的回報,認同為共同投資合伙經營。雙方約定在獲取天使輪投資后,再按法律程序進行該筆股份的實際轉讓,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該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1%的股權,計出資金額5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2.3在該筆股份完成實際轉讓和工商變更登記前,股權不得溢價,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資,則該筆股權轉為乙方所有,本代持協議隨即失效。
2.4甲方愿意作為聯合創業人共同投入公司運營,按照投資人角色投入相應資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注資。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和股權溢價),由實際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4.2鑒于乙方為公司的最大股東,甲方同時認可乙方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應職責。
五、雙方的聲明與承諾
5.1代持期間,雙方約定該筆股份不可轉讓,轉代持,也不可用于質押等。
5.2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擔保等損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
5.4作為股份實際持有人,甲方承諾對公司盡到運營責任,并對自己所持有股權及時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為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6.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完成股東工商登記期間有效。
6.2工商變更股權至甲方名下后,代持關系結束,甲方變為名義持有人,行使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7.3如代持期限內甲方退出,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不能履行民事行為責任的情況,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與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8.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內容,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保存備案。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1月13日簽署于山東省濟南市。公司監事___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代持股權協議 篇12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鑒于:
一、A科技有限公司實際出資人為委托方。
二、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委托、代委托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委托方與受托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為對A科技有限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己名義對公司出資,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托權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二)委托方通過受托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參加公司股東會、菫事會前,應與委托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東會、菫事會表決的事項,受托方應事先對有關表決事項征得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董事會表決的情況向委托方作書面通報。
(三)委托方基于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記變更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協議書約定的出資額限額內,在以受托方為名義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轉讓對公司的出資。在委托持股期限內,委托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并進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財產并分配給受托方,則委托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財產。
(六)委托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托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委托方不能隨意干預受托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托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受托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托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托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委托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托方事先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行為。未經委托方事前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三)受托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委托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委托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四)在委托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托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托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 股權過戶稅費的承擔
在受托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委托方承擔;在受托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委托方承擔。
第六條 受托方無權就委托事項收取報酬
委托方與受托方的此項委托關系為委托,受托方無權就此委托事項向委托方收取報酬。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托協議,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除不可歸責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委托方可將出資優先轉讓給受托方,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受托方不愿受讓委托方的出資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況下委托方可將出資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受托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導致委托方解除協議的,受托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三)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應將代表股權轉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員可解除與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協議并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員成為公司的登記股東。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方以合理價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轉讓對公司的出資的,本合同書因該《轉讓出資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托方與受托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本協議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后委托方如需繼續委托受托方持股,本協議繼續有效,如不需繼續委托,雙方辦理股權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受托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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