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合同(經典)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電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用電合同1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用電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區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電安全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不能私自安裝和亂拉亂接電線。
2、各辦公室電源和用電器確定專人分管,即用即開、不用則關,特別是放學、放假,更要特別查看,確保萬無一失。
3、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者,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4、嚴格按照用電規程用電,誰主管、誰負責,誰用電、誰負責,若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人一切責任。
學校簽字(簽章)
用電合同2
甲方:_________市_________化工廠。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市_________供電局。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簽訂供電合同如下: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雙方因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現只有_________千伏工農線供電,線路已滿負荷運行,電壓質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電負荷。甲方_________千伏變電所現輕負荷運行。為了解決_________區用戶生產用電,雙方協商新增負荷由甲方供電。
2.甲方_________千伏變電所_________千伏安主變壓器因內部有放電聲,暫停運行檢修,更換為_________千伏安主變壓器投入運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電契約容量,投入時不再重新申請增容。
3.甲方同意暫外帶乙方的用電負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電情況,負責供電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電費收繳辦法:乙方用戶由乙方直接裝表計量收取電費。甲方總電度表減去其它用戶的其余部分電度數,由乙方向甲方收取電費。
5.甲方外帶乙方用戶和其他用戶負荷是暫時的供電措施。____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乙方計劃的 0千伏電網供_________區負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用電合同3
甲方:中建八局科技館新館項目部
乙方:
一、 因乙方施工現場無電源,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取一路電源。
二、 乙方應按1元/千瓦/時如期按月向甲方支付電費。另付15%的線損與電費一同交納。
三、 乙方在簽定協議后預支付用電押金20xx元,本押金甲方在乙方用電結束后一次性歸還乙方,如乙方不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停止供電。
四、 乙方從甲方的2級電箱內取電,用電的'安全必須由乙方配備專人負責,對人為的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用電負荷控制在( )千瓦,如甲方發現乙方不按用電操作規范、違章作業或超出負荷范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供電。
五、 如甲方施工現場用電負荷超出變壓器負荷范圍,經雙方協商可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希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甲方:中建八局科技館新館項目部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建八局科技館新館項目部
臨時用電協議
20xx年12月11日
用電合同4
為保障現場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各施工隊必須要有持證的電工上崗,加強施工用電管理;但鑒于我項目各施工隊目前電工上崗證尚在辦理,對此我項目特對各施工作業隊簽訂此責任書,同時希望各施工隊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用電。
施工人員嚴禁在人字梯上行走,造成后果自己將負全權責任。如若發現將拍照取證,并進行100元/人次。
⑴、施工作業隊現場的電工必須掌握臨時用電的基本常識及設施、線路的規范架設;并按照臨時用電安全交底進行作業。
⑵、電工應配全安全作業防護用品,作業時按要求使用;否則項目部將代購,并收取20﹪的費用。
⑶、配電箱門配鎖,并由專業人員管理;還應有防雨防腐措施,四周不得堆放雜物;
⑷、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
⑸、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同一開關上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⑹、配電箱、開關箱的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上箱體頂面、側面、后面、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
⑺、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周檢修一次,并由專職電工完成,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及使用絕緣工具。
⑻、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責任書中要求進行作業,若違規造成臨時用電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相應施工隊負責人承擔全責,項目部根據事故情節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單位: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簽字)
用電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尤家茆路排號,兩孔地基出售給乙方,共計壹拾伍萬元(150000)。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地基款項。現甲方應給乙方提供事項如下:
1、尤家茆村統一修建地基規劃復印件,東西南北XX面示意圖。
2、鐵路局的證明原件。
3、甲方需給乙方提供電、水、天然氣的.上戶。
4、甲方需給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手續。
5、甲方負責乙方跟相關部門的溝通,直至修建完畢為止。
6、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空口無憑,立字為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或欺騙行為,按地基總價的50%賠償并承擔法律責任。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
供電方
用電方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傳: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稅務登記號: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傳: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性質和用電容量
1.臨時用電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電容量 經供電方確認臨時用電容量為:
(1)受電變壓器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伏安;
(2)用電設備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瓦。 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件。
4.供電貼費 根據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____千伏安(千瓦)×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計____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
二、供電方式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臨時電源,采用:
1.高壓供電:代電電壓為____千伏,從____線路____桿接線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____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用電計量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____,電壓互感器變比為____。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3.用電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電量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以________方式交付電費; b.供電方委托________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3.按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額____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____元。用電終止時,供電方 按規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五、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屬于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如發生丟失或損壞,用電方應負責賠償或修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3.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約定事項
1.用電方不得將臨時電源向外轉供電,也不得將臨時電源轉讓給第三人。供電方不受理用電方變更用電事宜。用電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繼續用電的,應在用電終止前向供電方提出申請,并按規定辦理手續。 臨時供用電合同到期,用電方如不辦理繼續用電手續,供電方將終止對用電方供電。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3.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
七、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經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示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
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用電合同7
供電方:,簡稱甲方
用電方:,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用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用電地址:。
用電類別:,用電容量鷎w(a)。
二、供電方式:
甲方從線路 配電變壓器以 相伏電壓向乙方供電。
三、供配電設施產權劃分及維護管理: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 在 處, 屬于乙方。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甲方,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四、用電計量
1、根據乙方不同電價類別的用電,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為型安培電能表 只和 型安培電能表只,電流互感器 /5 只,該電能表及互感器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并付檢定費用。
五、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有管理權的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定期向乙方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執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電費。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憑電費發票到甲方查實,如確屬有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
六、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若對甲方執行電價、收費標準有質疑時,可向價格管理部門投訴,若確屬甲方執行標準有誤,由甲方予以糾正。
2、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配合.
3、安裝在乙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管理權屬甲方,乙方不能私自遷移、拆裝、鎖封。乙方若對計量裝置的計量有質疑時,可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校驗。
4、乙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如用電方不能按期完清電費,供電方在約定用電方交費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時為中止供電時間,無須另行通知。
5、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電費違約金,電費違約金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八條相關規定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交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
6、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按供用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7、乙方有自備電源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與電網閉鎖,不得向甲方電網倒送電源,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安全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辦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后雙方若無爭議,可繼續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有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用電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并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 負責在生活區域無水域地方。
2. 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 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和各個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 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工廠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 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廠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餐飲、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員工家屬和小孩嚴謹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 嚴禁家屬及孩子到公司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活動。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 嚴禁隨便動用和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 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居住,都要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10.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以及因自身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搬離廠區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員工或小孩家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合同9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人)和電力用戶(以下簡稱用電人)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_____》、《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人、用電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和用電性質
1.用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電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工業用電、非工業用電、普通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非居民照明用電、商業用電、部隊用電)
二、供電方式、用電容量及產權分界
1.供電人向用電人提供三相交流電源,其額定頻率為50hz,采用(單/雙/多)電源,(單/雙/多)回路向用電人供電。
2.主供電源
(1)供電人由______(變電所/變電站/開閉所),以_____千伏,(專/公用)線向用電人變電所(配電房)供電。
(2)用電容量為________千伏安,其中變壓器______千伏安/臺,_______千伏安/臺;受電高壓電動機_______千瓦/臺,千瓦/臺。
(3)供電人與用電人的資產分界點在:
資產分界點屬于_____,資產分界點電源側的資產屬供電人,資產分界點負荷側的資產屬用電人(但在用電人處的電能計量裝置、負荷控制裝置為供電人資產)。附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3.備用電源
(1)供電人由_____(變電所/變電站/開閉所),以_____千伏,(專/公用)線向用電人變電所(配電房)供電。
(2)備用電容量為(千伏安/千瓦),其中變壓器_____千伏安/臺,千伏安/臺;受電高壓電動機千瓦/臺,千瓦/臺。
(3)供電人與用電人的資產分界點在:
資產分界點屬于,資產分界點電源側的資產屬供電人,資產分界點負荷側的資產屬用電人(但在用電人的電能計量裝置、負荷控制裝置為供電人資產)。附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4.保安電源
(1)供電人由_____(變電所/變電站/開閉所),以_____千伏,(專/公用)線向用電人變電所(配電房)供電。
(2)保安用電容量為_____(千伏安/千瓦),其中變壓器_____千伏安/臺;受電高壓電動機_____千瓦/臺。
(3)供電人與用電人的資產分界點在:_____處。資產分界點屬于_____,資產分界點電源側的資產屬供電人,資產分界點負荷側的資產屬用電人(但在用電人的電能計量裝置、負荷控制裝置為供電人資產)。附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5.保安措施
用電人采取下列電或非電的保安措施,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1)自備發電機_____千瓦,安裝地點__________。
(2)非電保安措施是__________。
(3)供電電源與自備電源閉鎖的聯鎖方式(電氣/機械),用電人不得自行改變或撤出聯鎖裝置。
(4)用電人的正常運行方式:(兩路同時供電互為備用一供一備/一路主供一路保安/兩路供電第三路保安/兩路同時供電互不備用)。
(5)主供電源與(備用電源/保安電源)之間的切換方式采用先斷后通。電源之間的聯鎖采用(電氣/機械)聯鎖,并安裝在下列設備上:__________,未經供電人同意,用電人不得自行改變或撤出聯鎖裝置。
(6)未經供電人許可,用電人不得擅自引入(供出)電源或私自增加自備電源。
(7)供電人依據電網安全、經濟運行原則調整供電方式時,用電人應當服從安排,并予以配合。
三、供用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供電人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人供電。
2.用電人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供電營業規則》第四十一條規定,且諧波源負荷、沖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對供電質量產生的干擾與影響不得超過國家控制范圍,否則供電人無義務保證電能質量。
3.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電人應向用電人連續供電。但為了保障電力系統的公共安全和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供電人按規定通知的停電,用電人應當予以配合。
四、用電計量
1.供電人按國家規定,以受電點為計費單元按電價類別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人計算電費的依據。
2.用電計量方式、計量點及安裝情況如下:
計量點電價分類及裝置情況計量方式
主供電源
備用電源
保安電源
3.設在用電人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及連接線等均由供電人辦理,用電人應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在用電人新裝、換裝及現場校驗后的用電計量裝置應加封,用電人應在工作憑證上簽章,并對用電計量裝置負責保管。
4.供電人應按規定對用電計量裝置進行校驗、更換。用電人發現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供電人,由供電人負責處理。
5.因(主供電源/備用電源/保安電源)的用電計量點與產權分界點不一致,由(供電人/用電人)按國家標準(增加/減少)其變壓器損耗電量;線路損耗由(供電人/用電人)負擔,每月(增加/減少)%用電計量裝置記錄電量的線損電量;并分攤到用電人各類用電量中計算電費。
6.供電人對難以裝表計量的用電量采用(定比/定量)方式計算。即每月按計算。并依據用電人用電構成比例和數量的變化,供電人每年至少對其核定一次,用電人應予以配合。
五、無功補償及功率因數
1.用電人功率因數應達到《供電營業規則》的第四十一條規定。
2.用電人應按無功補償就地平衡的原則,合理裝設和投切無功補償裝置。用電人送入供電人的無功電量視為吸收供電人的無功電量計算月平均功率因數。
六、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與方式
(1)供電人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及分攤的線損和變壓器損耗電量,向用電人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_____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用電人的電費結算電價:受電點單一(兩部)制電價變壓器容量/最大需量力率考核標準
主供電源___
備用電源___
保安電源__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人應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人收取電費。
(2)用電人應在供電人規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方式為:
a.供電人電費通過銀行向用電人(劃撥/收取)電費。每月分次(劃撥/收取)。即每月日,劃撥%;日,劃撥%;日,劃撥%;日,劃撥%;并于每月日劃撥剩余的全部電費。具體電費劃撥事宜由供電人、用電人、銀行另行簽訂電費劃撥協議。
b.用電人直接向供電企業交付電費,每月分次交付。即每月日交付上月電費的%;每月日交付上月電費的%;每月日交付%;每月日交清剩余的全部電費。
3.用電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人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處理。
4.用電人在交付逾期電費時,應首先支付違約金,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費時,所欠部分電費從到期應付之日起繼續計收違約金。
5.用電人應向供電人交納一個月的電費押金。在用電人發生欠費時,供電人有權用電費押金沖抵欠費及違約金。
6.當用電人發生欠費后,供電人有權要求用電人增加電費押金金額,押金金額最低不小于歷史最高月份電費金額。
七、調度通訊
1.供電人、用電人均應執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雙方約定,用電人設備由供電人調度,具體調度事宜由供電人、用電人另行簽訂電力調度協議。
2.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間通訊聯系:
供電人采用:。
用電人采用:。
八、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電人、用電人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用電人受電開關繼電保護裝置應由供電人整定加封,用電人不得擅自更動。
3.供電人、用電人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的,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如遇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抄表困難、城市拆遷等原因,供電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人的供電設備。
4.在用電人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人維護管理,用電人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人應及時通知供電人。
5.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理。
九、約定事項
1.按國家規定,供電人應在用電人安裝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用電人應當予以配合。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人有權按《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對用電人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人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人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人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3.用電人應按期進行季節性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時,應及時向供電人用電檢查部門報告。供電人應參與事故的分析并協助用電人制定防范措施。
4.用電人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持有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
5.用電人對受電裝置一次設備和保護控制裝置進行改造或擴建時,應到供電人處辦理手續,并經供電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6.用電人需裝有不并網自備發電機組應向供電人申請并經批準,用電人應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電網停電期間向電網倒送電的可能性。對需并網運行的,必須經供電人檢驗合格,雙方簽訂并網運行協議后,方可并網運行。
7.用電人需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更名、過戶、分戶、并戶、銷戶、改壓和改類)時,應事先到供電人用電營業場所辦理申請手續。
8.供、用電雙方任一方改變法定地址、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應及時采用公告或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9.用電人戶外放置的變配電設備必須做好防觸電措施,定期維護,以免發生人生觸電事故。
10.用電人存于供電人處的電費押金數額低于應交的標準值時,視同拖欠電費,用電人需承擔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的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1.供電人違約責任
(1)供電人的電力運行事故,給用電人造成損害的,供電人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但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供電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a.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開關跳閘,經自動重合閘裝置重合成功的;
b.用電人有自備電源和非電保安措施的;
c.多路電源供電只停其中一路電源,而其他電源仍可滿足保安需要的;
d.由于不可抗力引起電力運行事故的。
(2)供電人未能依法按規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電人停電,給用電人造成損失的,供電人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第1項承擔賠償責任。
(3)供電人責任引起電能質量超出標準規定,給用電人造成損失的,供電人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六條、九十七條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用電人違約責任
(1)由于用電人的責任造成供電人對外停電,用電人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但不承擔因供電人責任使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2)由于用電人的責任造成電能質量不符合標準時,對自身造成的損害,由用電人自行承擔責任;對供電人和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用電人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3)用電人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a.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b.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人催交,用電人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人可依法按規定的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3.用電人未經供電人許可,擅自安裝(引入)自備電源,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六款承擔違約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人、用電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寧波市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向寧波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_____裁決為終局,雙方均應自覺執行。
十二、供電時間
用電人新建改建的受電裝置經供電人檢驗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電人即依本合同向用電人供電。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
2.在雙方簽訂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和圖表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_____》《電力供應和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用電檢查管理辦法》、浙江省電力局《供電營業規則》補充規定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時,則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供、用電雙方無異議,并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自供電人、用電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此前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或協議自行終止。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電人、用電人各執份。副本一式份,供電人、用電人各執份。
5.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6.本合同附件包括:
a.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供電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用電人:(蓋章)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負責)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或其委托代理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
用電合同10
甲方:(借用方姓名)
乙方:(所有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就乙方將其名下某輛汽車出借給甲方使用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物品的明確
乙方同意將其名下汽車牌照: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的汽車,出借給甲方使用。
二、借用期限
自甲方取得該車的使用權之日起,到期滿一月后應當送還乙方。如甲方需要延長使用期限,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酌情決定是否同意。
三、權益保護
甲方承諾在使用期間對該車善加保管并妥善使用,如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
四、費用承擔
乙方將汽車交給甲方使用的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甲方負責承擔。
五、退還條件
甲方在借用期限屆滿后,應無條件將物品歸還乙方,退還的物品應當保持原狀,不得有任何損壞。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甲方如需提前歸還所借物品,需提前七日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歸還物品或者物品損壞情況嚴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租金、賠償損失,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及其效力等事項產生的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為借用物品協議書的一般內容,實際中可能需要增刪或調整條款。同時,這不代表法律建議,如需簽訂此類協議,建議找專業人士幫助你審查和完成協議。
用電合同1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乙方提出用電申請,甲方同意向乙方供電。為了明確供用雙方責任,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應遵守港區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供應用電設備為2臺電焊機。
2、電源由鐵路邊配電箱直接提供,本著計劃、節約、安全用電的規定,乙方如有改變用電容量,應提前向甲方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則以違章用電處理,甲方單方有權中止供電。
3、甲乙雙方維護管理責任范圍。甲方以配電箱進線為界,乙方自配電箱出線后,應自行負責維修保養,確保用電安全。對乙方責任范圍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4、嚴禁私自遷移、更改容量和擅自違章轉讓電能對外供電,若造成甲方用電設備的損壞,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5、用電量以計量電表抄度為準,雙方確認后計量結算。電表的原始計量度數由雙方確認后為準。電價和計量均按甲方對外統一每度 元收費計算,電費每月底結算一次,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期限交付電費,如果逾期不交,
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今后電業局電價有變化,則甲方的.電價也隨之調整。
6、乙方用電前向甲方繳納用電抵押金500元,協議終止后返回。
7、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
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乙方:(蓋章) 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用電合同12
供方(甲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共同開發市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貨物的`基本內容及金額貨物名稱、單價、數量見附表一合同總價(大寫):(¥元)預付定金(大寫):(¥元)余下金額(大寫):(¥元)
第二條 供貨型號、數量、金額以為準,貨物質量標準為,實際發貨明細以為依據,需方每次訂貨提前天傳真通知供方并進行電話確認,每次書面訂貨單需加蓋公章或該公司負責人簽名。
第三條 包裝標準:。
第四條 發貨及運輸方式:。
第五條 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需方收貨后天內核對發貨品種、型號、顏色等,若對貨物、配件等有異議,請通知供方核對,核對完畢雙方必須方可生效。核對期限為天內完成,若過此期限視作處理。
第六條 零配件供應:供方按提貨總額免費提供配件(只以實物形式發放,不作為抵扣貨款或返利方式結算),部分配件先作價提供給需方,待需方退回后,供方返還配件金額給需方。
第七條 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之后,個工作日內支付驗收合格商品剩余所有金額。
開戶行:__________開戶賬號: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需方提貨后,貨款必須打入供方指定賬戶上。
若沒有供方公司蓋章總經理簽名同意,任何供方有關人員不得辦理借支或調貨事項,否則供方概不負責(視作為私人行為)。
需方未付清該批產品貨款前,該產品所有權屬供方,若需方無故拖欠供方貨款,供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
第八條 退貨規定:產品不良品由需方負責維修,若不能維修部分可退回供方,但須向供方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待其同意后方能退回,并遵守以下事項:
(一)需方退貨總額超出,則退貨運費由需方自行負責,并取消當年銷售返利獎勵;
(二)需方退貨總額控制在之間,退貨運費供、需雙方分別負責50%,并取消當年銷售返利獎勵;
(三)需方退貨比例不超出,退貨運費全部由供方負責,供方按需方結算總額給予15%獎勵;
(四)需方全年度能做到不退貨,供方按需方結算總額給予30%獎勵;第九條若需方不履行本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供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進一步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十條 本合同中雙方債權、債務不受此時間影響,有效期到欠債方付清對方欠款為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蓋章或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代表蓋章:__________
用電合同13
供電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號:_________
供電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費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號:_________
為明確供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用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已閱讀并充分了解《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有關內容,并同意遵守。
一、用電地址。用電類別:
1.用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電類別:(工業/非工業/農業/商業)
3.用方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電方式。用電容量
1.供方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380伏電壓的電源。
2.供電電源:______________
a.常用電源
供方經公用變壓器,采用(架空線/電纜)向用方供電。用方核準用電容量為_____千瓦(具體用電設備見附件一)
b.備用電源
供方經公用變壓器,采用(架空線/電纜)向用方供電。用方各用用電容量為____千瓦,其與主供電源采用(機械/電氣)聯鎖,不得并列運行。
3.用方采取下列電或非電的保安措施,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安全生產產生的影響:
a.用方自備發電機____臺,總裝機容量____千瓦。與網供電源采用(機械/電氣)閉鎖,用方不得自行改變或撤出聯鎖裝置。
b.非電保安措施是______。
4.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二(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供方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方供電。
2.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方應向用方連續供電。但為了保障電力系統的公共安全和維護正常供電秩序,供方按規定事先通知的停電,用方愿意配合。
四、用電計量
1.供方按國家規定的電價類別對每路電源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方結算電費的依據。
2.用電計量方式。計量裝置參數如下: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度表為_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用于計量(動力/照明)用電量。
(2)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約有功電度表為__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_。用于計量(動力/照明)用電量。
3.設在用方的用電計量裝置和負荷管理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檢驗。拆除。加封及連接線等均由供方辦理,用方愿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對用電計量裝置負責保管。供方在用方*裝。換裝及電能表強制檢定站現場校驗后的用電計量裝置應加封。用方應在工作憑證上簽章。
供方按規定對用電計量裝置進行更換,并按規定周期委托電能表強制檢定站進行校驗。用方發現用電計量裝置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供方,由供方負責處理。用方認為供方裝設的計費電能表不準時,可按規定向電能表強制檢定站提出校驗申請。用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在接到檢驗結果后15個工作日內,可向上海市技術監督局申請檢定。
五、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及用電電價:
(1)供方根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方定期結算電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用電電價:
供方對用方執行單一制電價。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方應在每月_____日定期抄表,并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方收取電費。
(2)用方同意在收到繳費通知后_____個工作日內全額交清電費。供方委托_____銀行向用萬電費開戶銀行劃撥電費。每月分三次劃撥,即每月6日.16日.26日按全月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劃撥,并于次月6日結清當月全部電費。
根據需要,雙方可另行簽訂電費結算協議。
用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供方存出電費保證金和電表保證金。用電終止時,供方按規定退還保證金。
3.用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爭議時,同意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4.用方在交付逾期電費時,應首先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費時,所欠部分電費從到期應付之日起繼續計收違約金。
六、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雙方協商確認:
a.常用電源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處;
b.備用電源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處;
產權分界點電源側資產屬供方,由供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負荷側資產(除供方的計費電能計量裝置及總熔絲箱)屬用方,由用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動對方分管的供用電設施。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的,事后應在二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用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用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供方。用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其他約定
1.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方按《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對用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時,用方應予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方愿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2.用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持有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3.用方需新裝。增加或更換自備發電機組應向供方申請并經審核同意。
4.用方需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分戶。并戶。銷戶。改壓。改類。更名或過戶)時,同意事先到供方用電營業場所辦理申請手續。
5.未經供方許可,用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供或引入電源。用方在其用電地址內將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轉讓時,應通知承租人或受讓人向供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提供必要的供電通道或變配電站站址。
6.供。用電雙方任何一方改變法定地址。電費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應于一周內書面告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未能依法按規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方停電,給用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按附件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供方的責任引起電能質量超出標準規定,給用方造成損失的,供方將按附件三承擔賠償責任。
(3)供方發生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方造成損失的,供方將按附件三承擔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①用方自身的過錯;
②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開關跳閘,經自動重合閘裝置重合成功;
③由于不可抗力引起電力運行事故。
2.用方違約責任:
(1)用方不按期交清電費,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之日止,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①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②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經供方催交,用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方可依法按規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違約金,停電引起的損失由用方自行承擔。
(2)用方愿遵守《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條規定之行為。如有違反,供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用方加收違約使用電費。
(3)用方違反約定事項第5條之規定,擅自向第三方轉供或引入電源,電網運行對第三方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用方承擔,且因轉供或引入電源引起的供方損失也將由用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和解。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供電時間
a.己受電用戶在本合同簽約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電。
b.用方新建改建的受電裝置經供方檢驗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電。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
2.在雙方簽訂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和圖表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上海市電力公司供屯營業細則》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時,則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此前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或協議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4.本合同的簽約地為。
5.本合同附件包括:
a.附件一:用電設備清單
b.附件二: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c.附件三:供電方違約賠償辦法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_用電方:(蓋章)___________
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____________
用電設備清單
附件二:____________
供電接線產權分界示意圖
附件三:____________
供電方違約賠償辦法
1.因供用電合同中供方違約責任第(2)項原因造成用方損失的,供方按用方在停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的電度電費的5倍(單一制電價為4倍)賠償。
用方在停電時間內的可能用電量按照停電前用方正常用電月份或正常用電一定天數內的每小時平均用電量乘以停電小時。對停電責任的分析和停電時間及少供電量的計算,均按供電企業的事故記錄及《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辦理。停電時間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超過1小時按實際時間計算。
2.因供用電合同中供方違約責任第(3)項原因造成用方損失的,供方按用方在電壓不合格的累計時間內所用的電量,乘以用方當月用電的平均電價的百分之二十給予賠償。
電壓變動超出允許變動幅度的時間,以用方自備并經供電企業認可的電壓自動記錄儀表的記錄為準,如用方末裝此項儀表,則以供電企業的電壓記錄為準。
3.供電頻率超出允許偏差,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供電企業應按用戶每月在頻率不合格的累計時間內所用電量,乘以當月用電的平均電價的百分之二十給予賠償。
用電合同14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為了保證國家計劃順利地執行,明確供用雙方相互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全國供用電規則》和有關的法規,以及國家計劃,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電壓為下列額定值的電力。
序號 受電點地址 受電電壓值(伏)
a.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國家計劃和電網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應電力的數量,見附表一。
第三條 用電方使用電力的時間為:
高峰時間: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低谷時間: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特殊設備用電時間: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第四條 供電的質量
1.根據電力系統的運行方式和用電方受電點在系統中的位置,商定受電點的受電電壓為:
a.受電點______,受電電壓______伏;
b.受電點______,受電電壓______伏;
c.受電點______,受電電壓______伏。
如變配電設備、系統運行方式和受電位置變動時應相應修訂受電電壓值。
2.根據用電方月平均率因數,受電點的供電電壓與合同受電電壓比較,允許變動的幅度為:
用電方月平均功率因數 供電電壓允許變動的幅度
0.9以上 ±5%
0.86~0.9 ±7%
0.81~0.85 ±8%
0.80以下 ±10%
在電力設備檢修或系統在非正常情況下運行,用電方受電點供電電壓允許變動的幅度經上列再增加5%。
3.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的三相交流電源的頻率允許變動的幅度為:
用電時間超合同用電比例 允許變動幅度(赫)
高 峰 時±5%以下±0.2
+5%以上±0.5
低 谷 時
±0.2
在系統主力電廠故障時,頻率允許變動的幅度為±1赫,但故障延續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
4.供電方在用電方受電點的高次諧波電流值和用電方在受電點注入電網的高次諧波電流值應低于水利電力部《電力系統諧波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的極限值和允許值。
有沖擊負荷的用電方,當沖擊負荷已影響其他用戶電壓質量時,用電方應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條 用電方每月向供電方支付所用電力的電費。有關的電度計量、電價、電費結算、電費支付方式均按有關規定或按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協議辦理。
第六條 供電方違約的經濟責任
1.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供電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注:免責條款)
(1)超過設計能力而承受的臺風、暴風、覆冰、水災、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正當理由,并事先通知用電方的限電。如,因排除險情,處理事故,檢修設備等的限電;對超過計劃用電的限電;計劃檢修并在七天前通知用電方的限電;因執行國家命令而對用電方的限電等。不承擔違約責任。
(3)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他電源仍可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設備能力時。不屬違約,不承擔責任。
(4)非供電方的責任,如用戶的過錯,鳥害、人為破壞等。不承擔責任。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供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運行、操作、檢修、試驗等過程中,因缺乏經驗、疏忽、違反規程等造成的過錯。
(2)非供電方責任引起,而因供電方處理不當造成事故擴大部分的過錯。
(3)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在指揮、調度等方面處理不當造成的過錯。
3.無正當理由對用電方限電時,事后應補還少供的電量,并給予賠償。賠償按少供的電力、電量分別計算,少供一度電按電度電價三倍賠償,少供一千瓦按0.5元賠償。
少供的電量按限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月份或正常用電一定天數內每小時的平均用電量與限電時間內每小時計劃電量之差乘以限電小時數求得。
4.供電方責任造成用電方斷電時,供電方應按斷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和電度電費的五倍(單一制為四倍)給予賠償。
斷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按斷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月份或正常用電一定天數內每小時平均用電量乘以斷電小時求得。
斷電責任的`分析,以供電方事故記錄為依據,并適用水利電力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5.供電電壓和頻率變動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時,供電方應按質量不合格累計時間內所用電量乘以用電方當月平均電價的百分之二十給予賠償。
第七條 用電方違約的經濟責任
1.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用電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注:免責條款)
(1)超過設計能力而承受的臺風、暴風、覆冰、水災、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有特殊原因,超負荷或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用電。事先通知并征得供電方同意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3)由用電方責任引起,但因供電方處理不當造成的擴大部分的過錯,不承擔違約責任。
(4)非用電方的責任。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用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生產,檢修和電氣運行過程中,因缺乏經驗、疏忽、違反規程等造成的過錯;
(2)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在指揮、調度上的過錯;
(3)因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電壓或頻率變動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時的過錯。
3.無特殊原因,超出合同規定的電力數量用電時,事后應扣還超用的電量,并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超用的電力和電量分別計算。每超用一度電,按電度電價三倍償付違約金,每超用一千瓦按0.5元償付違約金。
4.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斷電或導致供電方對其他用戶限電、斷電時,用電方按供電方對外限電、斷電時間內少供電量,乘以受害方電度電費五倍給予賠償。
少供電量按斷電(或限電)前后的負荷差(千瓦數)乘以斷電(或限電)小時數求得。
5.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質量不合格時,供電方不負質量不合格的責任;如導致其他用戶供電質量不合格時,用電方應按第六條5款的規定給受害方賠償。
第八條 電度計量以供電方裝設的電度計量裝置的記定為準。
供電電壓、頻率變動超出允許幅度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并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自動記錄儀表為準,如無上述設備時,經雙方協商也可用其他辦法認定。
第九條 本合同有關供用電的其他事項,按《全國供用電規則》處理。
第十條 合同執行情況每月考核、結算一次。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一份,電力分配機關一份。
供 電 方 用 電 方
法定代表簽名: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名: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用電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視劇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計劃攝制暫名為《___________》電視劇(下稱電視劇); 2.甲方決定聘用乙方擔任電視劇的編劇,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
1.根據甲方要求,為電視劇編寫原創文學劇本;
2.以____享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___________》為基礎,為電視劇改編文學劇本。
3.對未定稿的電視劇文學劇本進行修改、潤色直至定稿;
第二條乙方創作文學劇本,應按照甲方的總體要求進行,甲方的總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文學劇本的創作工作,此日期為乙方聘用期限開始之日。第四條乙方完成文學劇本并經甲方審核通過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結束。第五條電視劇規模為_____集,每集片長____分____秒。
第六條甲方指派_________為其授權代理人,全權負責與乙方聯絡、溝通文學劇本的相關事宜。第
七條乙方創作文學劇本的時間要求如下:
1.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故事創意的編寫。故事創意應表述出文學劇本的立意,闡明編劇在思想內涵及其外延兩個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繪文學劇本的'主要事件、基本沖突、主要人物、人物關系的主要糾葛和風格樣式等。
2.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故事總綱和人物小傳。總綱中的故事部分不應少于____字,應能清晰地表達文學劇本的主要情節線條和主要人物之間的關系糾葛,勾勒出一個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小傳的表述不應少于____字,應表述出文學劇本中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在重大事件中的經歷以及和劇中其他相關人物的糾葛。
3.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電視劇分集梗概。分集梗概是以集為單元的故事概述,應完整表達出該集主要戲劇過程的輪廓和人物在其中的走向;分集梗概不應少于____字。
4.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學劇本第一集至第____集的創作并提交甲方審核。每集不少于____字,有效畫面不少于____分____秒(下同)。
5.乙方應于__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學劇本第____集至第____集的創作并提交甲方審核。
6.乙方應于__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文學劇本第____集至第____集的創作并提交甲方審核。
第八條文學劇本全部創作完成后,乙方應按照甲方意見對劇本進行整體修改或補充。
第九條甲方對文學劇本的審核通過以甲方________簽字認可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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