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商業保密協議15篇
在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業保密協議,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業保密協議1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于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著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后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為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系,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范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鑒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并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業保密協議2
保密協議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保密信息范圍;保密期限、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保密信息范圍一般是工作期間獲得的公司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
商業秘密保密協議期限
商業秘密保密協議期限的長短沒有具體規定。
在我國,商業秘密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對象。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和勞動者對單位的忠實義務,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屬于法定的義務,權利人與義務人即使沒有約定保密期限,只要該項商業秘密未被公開,仍然具有經濟價值,且權利人對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商業秘密,則知悉該商業秘密的單位和個人就應當繼續履行保密義務,直到該項商業秘密公開為止,即當事人保密義務的期限與商業秘密的存續期限相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依約定。
商業秘密保密協議違約金標準
在我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中,認為根據合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違約金的性質應當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違約金的數目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決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法律規定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簽訂保密協議應當注意什么問題
1、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兼顧雙方的利益。
我國《勞動法》第20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約定保密事項,這是勞動領域中關于訂立保密協議的法律依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因此,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
2、應當明確保密范圍。
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所持的商業秘密是不一樣的,因而保密范圍、內容也有所變化。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清晰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此外,當商業秘密具有企業無形資產和職工個人勞動成果雙重性質時,例如廣告公司策劃人員完成的創意工作、IT公司技術人員完成編程、數據庫等,應當特別注意明確其性質是屬于個人的著作權還是屬于公司的商業秘密?當事人是否要承擔保密義務?保密范圍是協議的重要部分,因此有必要在協議中寫清楚。
3、應當明確保密主體和保密義務。
商業秘密的保密主體一般僅限于職工。對于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公開、出借、贈與、出租、轉讓、處分或者協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業秘密。除上述涉密崗位以外,一般員工(包括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的商業秘密時,也應該列入保密主體的范圍,承擔保密責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業秘密的職工的家屬、朋友,對保守商業秘密也應該負有同等義務。
4、保密義務還應該明確期限。
雖然按照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于商業秘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最好還是約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此外,保密主體在用人單位授權、司法調查或用于個人學習研究等特殊情況下使用商業秘密的,均可不視為違約。
商業保密協議3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
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4
甲方:
住址:
公司負責人:
郵政編碼:
乙方:
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 乙方的保密義務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 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允許(出借、增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時開始,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已采取適當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該商業秘密被合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視違約的主觀原因及客觀情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違約金。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臺(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臺(件)與違約行為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己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 爭議的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鑒證機關(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協議自上訪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備查存。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公司負責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對乙方的服務期有其他約定的,從其約定。
2、試用期
本合同約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甲方有權在試用期滿前任何時候參考乙方工作表現,決定乙方能否轉正。
第二條: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1、乙方在甲方的擔任 一職;乙方須服從其管理人員的指示,達到甲方所要求的水平。
2、合同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甲方經營需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愿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休息日 天。休息日的選擇應當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須向甲方說明,不得隨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對乙方加班時間可以按照甲方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休息或支付加班報酬。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福利
1、乙方將依據甲方的薪資制度,領取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正式錄用后,乙方的月工資級別與其工作崗位、職務相對應,甲方按照本公司規定的工作形式、工資標準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級別。乙方轉正后工資為 元/月,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
2、甲方將依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具體調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該通知經乙方簽收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視為雙方對本合同的變更。
3、每月30日為甲方的發薪日。
第六條 勞動紀律及獎懲辦法
1、乙方應該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除本合同已約定的內容外,由甲方通過員工手冊、單獨發文、專題會議、培訓、布告、公司內部電腦網絡等形式公布或告知乙方,乙方應當仔細閱讀并遵守和執行。
2、甲方對于模范遵守企業制度,以及工作成績優良的乙方,應當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甲方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根據管理制度給及紀律處分。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乙方對于在工作中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應恪守職業道德,嚴守秘密。甲方商業秘密包括:課件、教案、教具、授課模式、文件、客戶關系等。 (1)不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2)不向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有損甲方或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5)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報告;
(6)其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2、乙方對甲方及甲方所持甲方合作方的商業秘密,保密期為:自接觸該商業秘密之日起5年,但對全部/每項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均不得低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0xx年。
3、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并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竟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竟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開始追究甲方責任,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并對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2、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如下所涉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出現如下情形之一,即構成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a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并未終止與其他雇主訂立的所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雇主。
b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雖然通過聘用體檢及工作經歷調查,或雖然經甲方認可免除了體檢及工作經歷調查,但本合同簽訂后甲方發現有隱瞞、造假、虛報或與事實不符等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
c 依法未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總經理批準不得將甲方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復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得擅自傳播和拷貝甲方的有關資料。當乙方離開公司時,應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物品等,乙方應當應甲方要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緒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累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指的是:在依法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
(4)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緒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5、勞動合同的變更,由雙方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執行,雙方可就變更事項簽訂補充文本。
6、無論甲乙雙方以何種形式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都必須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完所有離職及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否則乙方應按離職前最后一個月全部勞動報酬的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未履行離職及工作交接手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解散、經營期滿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5)乙方實際已經不履行合同滿三個月的;
(6)乙方因公負傷,被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滿醫療期,甲方已按照國家規定支付補助金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任何一方無論是否續簽合同,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是否續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續訂本合同。
第十條 經濟補償與賠償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享受經濟補償金,并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
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調低乙方原有工資作為公司內部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商業保密協議6
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公司負責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允許(出借、增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時開始,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已采取適當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該商業秘密被合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視違約的主觀原因及客觀情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違約金。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臺(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臺(件)與違約行為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應當包含在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鑒證機關(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協議自雙訪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備查存。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名)
公司負責人:__________(簽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業保密協議7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路____號,郵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披露方)和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路____號,郵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鑒于,雙方正在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億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二、不在定義范圍
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1、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2、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3、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又以該接收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4、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三、義務
1、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2、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3、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并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4、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四、—般余款
1、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復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3、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4、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5、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并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
(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
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并且除了僅僅基于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系的目的而查閱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7、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沖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8、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9、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10、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于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11、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鑒此,本保密切、議一經簽署、即告于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商業保密協議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鑒于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業務項目;
考慮到雙方在項目執行和合作過程中將交換保密信息,這些保密信息屬于提供方擁有合法所有權的資料。
鑒于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技術解決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標準、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函件等。
本合同涵蓋的其他商業機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客戶清單、營銷策劃、采購記錄、價格政策、財務數據、供應渠道等等。
秘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甲方從乙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義務
對擁有方的商業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以及,4)未經授權,不得復制或通過逆向工程獲取該商業機密。接受方應與能夠接觸到該商業機密的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協議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例外約定
商業秘密擁有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下述情形: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擁有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或者
4、未使用擁有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機密所有者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將所涉及的全部商業機密資料和文件歸還給所有者。這些資料包括商業機密資料所保存的媒體以及該資料的任何或全部復制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無法歸還、已經復制或錄入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接受方應刪除這些信息。
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
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如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產生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以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裁定,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約定
任何一方在無論何時、何地、何期限內未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表明該方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部分、條款或規定被認定為非法或不可執行,該協議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且可執行。雙方必須經過對方的同意才能轉讓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除非雙方事先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進行修改。在沒有欺詐性的情況下,本協議已經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完全理解,取代了之前所有相關的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接收方):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指定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透露方):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指定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有信息的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2.“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3.“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第二條權利保證“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第三條保密義務
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
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2.“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第四條例外情況
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1.1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1.2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1.3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1.4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2.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第五條否認許可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第六條補救方法
1.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1.1“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1.2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1.3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2.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2.1“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2.2“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第七條保密期限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2.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八條適用法律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仲裁委員會解決。
第十條生效及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于: 簽于:____________
商業保密協議10
本協議于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乙方就 __________項目洽談及開展合作過程中,會相互披露若干專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現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文件、客戶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信息、投資信息、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信息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信息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信息而形成的資料;(3)屬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協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于(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于項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個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并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雇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咨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信息乃屬于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采取不低于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項目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縱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情況下以及為了實施、評估、磋商或咨詢項目,接收方可將保密信息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盡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根據本協議須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經合法擁有的信息; 3.12并非由于本協議項下未獲授權的披露行為或本協議的違反而屬于或成為公眾可獲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為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3.2接收方為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于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為"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于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采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范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為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文件,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為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視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信息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于有關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注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信息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信息的交還
披露方可于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毀,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毀后,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圍內。接收方須于接獲上述要求后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信息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咨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余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范圍內盡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添加,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為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為須受中國法律約束并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并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商業保密協議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企業):注冊地址:__郵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_國籍: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郵編: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以資遵守: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范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保密義務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泄露商業秘密信息;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于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
6.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7.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盤、光盤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文件應妥善保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過失泄露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或經營秘密,將向甲方及時匯報,并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10.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
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法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
有一方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提起訴訟的法院為:法院。
第六條合同的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和簽署
1.本合同自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商業保密協議12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 年。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六、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13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并生效。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鑒于:
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并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雙方愿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于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電路設計版圖數據、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信息;
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于眾的信息;
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雇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將
(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
(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頒布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雙方承認并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后兩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商業保密協議14
甲方:
簽署人(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鑒于貴我雙方正在就 進行項目商務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及獲取我方提供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乙方本著商業誠信與業務保密的原則,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我方披露給乙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包含語言、文字、聲音、影像、策劃思路、營銷方式、操作模式、商業模式、盈利模式等非文字可記錄的),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乙方未經我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乙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應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我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一)我方對乙方或其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乙方或乙方代表轉讓或向乙方或乙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二)項目所有商業模式、盈利模式、操作模式與文字、影像等營銷推廣策劃方案均屬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為我方所有,乙方(含其公司員工)不得抄襲模仿或告知其他無關第三人。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內容,泄露我方商業經營內容,并對我方造成重大商業經營損失的,我方有權要求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未對我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我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的違約金。
(二)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叁_年,自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15
甲方:
注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注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鑒于:
乙方因為與甲方就____項目全國招商一事,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
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成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打探與本項目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第三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
乙方是否在運作本項目,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面條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爭議評審
當事人是否同意將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合同當事人約定采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則,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一名或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
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天內,或者爭議發生后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
選擇一名爭議評審員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的,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托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評審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擔一半。
(1)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相關法律、技術標準、行業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后天內做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3)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做出的書面決定經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采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6.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其進行解釋。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后,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
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爭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
不可抗力發生前合同的履行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責。
不可抗力發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____日視為送達。
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
第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均屬無效。
第十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5.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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