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的合同(優選)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建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建的合同1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年10月6日至20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佰柒拾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授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代建的合同2
委托方(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政府資金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規模,更好的實施項目建設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資計劃、政府相關會議紀要、批示等要求,項目委托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實施代建,對項目施工期間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按照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項目。
2.項目總投資:約萬元。
3.項目概況:。
第二條代建管理內容
1.代建內容:項目施工階段的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實施階段的質量、安全、進度及投資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驗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項目建設工程的各項前期工作(包括項目的立項、可研、規劃手續及調整、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地災評估、土地手續、資金保障、施工環境協調等),以及項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給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項。如有涉密項目內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實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圍:項目規劃范圍內實施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暖通、道排綠化、強電、智能化、給水及附屬工程等。燃氣工程不在代建范圍內,用地規劃范圍外的供水、供電、用氣、排水等接入管線及開通開戶由甲方負責,不在乙方代建范圍。
3.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工作(委托方自愿選擇下列第 種方案):
。1)、□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文件編制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實施,甲方負責提供建設資金落實證明。招標過程中的答疑、質疑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共同回復處理。中標通知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發。
(2)、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文件編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實施,并負責招標過程中的答疑回復、中標通知書的簽發,及項目施工合同的簽訂。其中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招標前應征求乙方意見,以符合后期項目實施,便于項目管理。招標完成后相關資料交由乙方進行施工過程的管理。
4.由甲、乙雙方共同招標的.項目,在項目施工合同簽訂時,甲方作為建設單位(甲方),乙方作為代建單位(丙方)進行簽訂。
5.甲、乙雙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負責聯系、處理與委托項目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承擔委托建設管理業務。
7.其他:甲方辦公設施、家具、辦公材料、辦公設備儀器等內容,不在項目代建范圍之內。
第三條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初步設計及批復、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及圖審合格證等各項前期手續,以及政府批準的項目代建的會議紀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從雙方簽訂委托代建協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乙方將工程實體現場移交給甲方。乙方應于60日內完成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實際投入使用的視為自動移交。甲方負責項目質保期內施工合同履約事宜,乙方積極配合。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負責辦理工程立項、環評、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消防和人防審查、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項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項前期手續,并繳納由此涉及到的各項費用。在代建協議簽訂時將自立項至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全部基建手續原件移交給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專業完整的施工圖(紙質版和電子版)、圖紙審查合格證(包含建設工程、人防、消防)、地質勘察報告等資料,并經甲方和設計單位書面承諾圖紙的準確性、完善性及紙質版和電子版的一致性。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圍內的“三通一平”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為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出具的各種文件等相關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項目招投標工作,簽訂工程合同,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證、人防監督、工程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5.負責落實工程建設所需資金。按規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預撥農民工工資專戶資金。按照乙方審核簽批的工程進度款報表及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承擔工程竣工后的結算審計費用。
6.施工中甲方單獨提出的工程變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關投資和變更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變更審批程序,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變更。
7.協調自行招標的勘察、設計、燃氣、涉密等項目實施單位,積極配合乙方的項目建設工作。
8.參與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或甲方實際投入使用即視為移交,并辦理移交手續。由于設計圖紙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項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響項目正常驗收的,由甲方負責解決。
9.負責項目質保期內施工合同的履約事宜,乙方積極配合。
10.負責處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時,導致的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上訪、投訴等問題。
11.負責處理施工期間設計、勘察等單位的不履約行為。
12.對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積極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協助甲方簽訂工程合同(指甲乙雙方共同招標的項目,在工程合同中作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證、人防監督、工程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2.組織項目實施及管理,加強與有關單位的組織協調。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乙方單位制定的各類規定,以及工程合同約定內容進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切實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做好代建工程內容的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等工作。
3.負責協調處理建設過程中各主管部門的檢查、督查事宜,處理施工期間的質量、安全、進度的違約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審核簽署工程進度款支付報表,及時報送給甲方審核撥付。
5.負責施工期間對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管理,對其違約行為進行處理。
6.施工期間除甲方提出的變更意向外,由乙方牽頭對變更的必要性及變更費用組織審查,并經甲方認可后,嚴格按照市政府相關投資和變更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變更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
7.協助甲方處理因未及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上訪、投訴等事宜。
8.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竣工備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檔案。
9.及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10.在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及其他相關資料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11.協助甲方處理質保期內的工程保修問題。
12.積極協助甲方溝通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委托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設內容調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終止或提前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后,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應盡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九條工程進度款原則上為乙方審簽完成報送至甲方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進度款支付,如超時支付的,乙方有權暫停項目建設;如因資金落實困難長時間(原則為3個月以上)無法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乙方有權終止代建協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后續事宜。
第四章爭議解決
第十條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阜陽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或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協議的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是雙方平等公平,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件1:建設工程移交資料清單匯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代建的合同3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方委托乙方實施農業項目咨詢,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托事項:
委托乙方實施農業項目咨詢,委托期限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二、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乙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托乙方從事違法的委托事項;
6.其他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乙方責任:
1.在甲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四、項目內容:
申請深圳市農業龍頭企業
深圳市菜籃子示范基地
廣東省農業廳頒發的無公害產地證書
農業部頒發的無公害產品證書項目
五、項目完成標準、時間與質量考核
以兩年為期把以上甲方委托辦理的農業認證項目以拿到證書為準,如果有哪一項不通過的,退回已收取的相關的咨詢費用;已通過并拿到證書的',則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余下的款項。
六、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根據乙方完成的咨詢項目內家,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共計¥元整(大寫元整),付款期限約定如下:
a)甲方應在合同簽約當日付合同總金額的40%,即¥元整(大寫元整)給乙方;
b)甲方應在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上門考察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即¥元整(大寫元整)給乙方;
C)甲方應在獲得認證證書時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即¥元整(大寫元整)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負責其后果。
2.乙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協議屬于項目委托合同關系,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代建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洛陽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細則(試行)》及《洛陽市公租房管理條例(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為解決乙方企業員工住房問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代建“國花寶居” 5#樓公租房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公租房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及價格
1、該公租房位于洛陽市? 為公租房,為框剪結構。
2、該公租房代建價格為每平方米2850元(此價格已扣除政府補助部分),為乙方代建樓房?? 號樓 層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總價為 元,住宅樓交付時,實際面積如有差異,雙方同意按測繪機構實測為準,代建款總金額按代建價格乘以測繪機構實測面積。
二、代建費支付方法
1、合同簽訂后七日內,支付代建款85%,小計 元。
2、工程全部完工后七日內,支付代建款15%,小計 元。
三、公租房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20xx年06月30日前將符合本合同規定標準的公租房交付乙方使用。如工程量增加或遇不可抗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因素,經雙方協商交付時間順延。
四、公租房建筑、設備和裝飾標準
1、主體建筑
1.1、室內地面:水泥地坪。
1.2、室內墻、頂面:防瓷涂料。
1.3、樓梯間及候機廳:墻面、天棚為防瓷涂料,樓梯間地面為水泥亞光,候機廳及走廊為地板磚。
2、廚、衛:電源插座及各種管道到位,地面做防水處理后貼地磚,衛生間坐便器、洗面盆安裝到位,墻面磚粘貼到頂,廚房不安裝櫥柜及廚具。
3、門、窗:房間內門為木門,入戶為防盜門,衛生間為塑鋼門,外窗為塑鋼推拉窗,陽臺封閉,通向陽臺的入口不做隔斷。
4、給排水、采暖、燃氣、供電
4.1、室內、外上下水管與市網并網,電力與市網并網。上水管使用PPR管,下水管使用國標PVC管。水、電表單戶單表計量。
4.2、采暖系統入戶,安裝暖氣片(不含開口費)。
代建的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
2、項目地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工程全權委托乙方,由乙方全面負責該工程的一切施工事務。
2、工程實施細則及要求以甲方與xxx公司簽訂的《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各項條款為準。
3、乙方自行組建施工團隊,自覺與xxx公司溝通協商現場技術及安全等相關問題,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4、甲方負責與xxx公司溝通及收取該項目的所有費用,并在該項目完工前15天內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工料包干費共工程的現場技術與安全,組建項目部及勞務隊,債權、債務等由乙方負責,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工地發生的'一切事務及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5、協議一經生效,乙方自覺與xxx公司(包括撥款、現場技術及安全等),甲方不再參與。
6、該項目封頂前一個月甲方必須辦完一切相關手續給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建的合同6
委托單位:____市____區荷城花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____市鐘山經濟____區開發總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2以西。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XX拾萬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用。
2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的合同7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項目委托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項目使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項目名稱:___________項目總投資: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建設地點:_________建設規模:_______建設內容: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書3.專用合同條款4.通用合同條款5.中標通知書6.投標書及其附件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的合同8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代建單位):
項目名稱:
根據項目工程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代建的同____路______工程項目,工程項目代建范圍補充如下條款:
1、乙方需負責本工程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工作。
2、本工程項目的征收補償款由乙方按需申請和撥付。本補充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建設單位(公章) 代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的合同9
發包人:
承攬人:
根據和及國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內容:
一、承包項目:甲方有工程,地址承包給乙方施工,工程項目,工程價格,其中單價內容有一切輔助用工及圖紙范圍內一切相應工作內容 等。
二、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確保質量,達到優質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須按有關規定標準要求執行,如乙方出現質量問題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損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擔,在各項施工內容的間接或隱蔽施工之前,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甲方要求檢測的材料需現場取樣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設計方案或甲方方案變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及業主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如期完成,不準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時間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總工期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間合理安排穿插作業,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圖紙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將以合同總價的5‰每天進行罰款,罰款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程安全生產基本規定》,盡心盡責做好安全工作,不準做對各工種有危害的存在隱患的.事情或現象。不準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及拋物等現象,出現一次均處元罰款,并要求肇事者從事發日至工程結束不準進入工地,罰金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后果,甲方概不負責。施工現場乙方不準帶小孩、閑雜人員進入。
六、文明施工:乙方必須達到市級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機械及用具事項:所有材料、施工機械、用具及施工輔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責機械的運輸及保管工作,只負責圖紙和技術服務。
八、付款方式:根據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 %,按要求將圖紙范圍內合同內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的 %,留 %作為工程質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內付清。
九、備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的合同10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項目占地約200畝,該項目用地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證并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建筑總面積約379283.61平方米,同步配套小區內道路、景觀、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人防、安防等。
總投資(估算投資):__________萬元
資金來源:甲方自籌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夏發改投資【20】31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批準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暫定為柒億玖仟陸佰肆拾玖萬伍仟伍佰捌拾壹元整(796X5581.00元)。最終工程造價按審計決算的建筑面積乘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單位造價為準。 (暫定包干價2100元㎡)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代: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同意,代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傥腥宋许椖抗芾硪酝猓^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谟捎谖腥嗽颍鬼椖抗芾砉ぷ魇艿椒恋K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暫;蚪K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代建的合同11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投資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市中心城區的建設,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關于代建投資承攬項目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對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的補充通知(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招標文件所約定的內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標。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項目投資承攬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
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中標金額為準)
項目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范圍:_______________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二、代建投資承攬的方式及內容
1、甲方根據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的要求,將_______________項目交由乙方投資承攬代建,由乙方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投資資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給甲方使用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
2、代建投資承攬的內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體包括:
。1)該項目紅線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
(2)該項目范圍內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設施等(具體建設內容,以中標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3)該項目投資費用支付承諾匹配土地上的征地、土地報批、拆遷補償及青苗補償。
3、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征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工作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項目實施單位受托完成,并由乙方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委托合同。該委托合同應約定在委托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由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若受委托人不能在此期限內完成,超過合同委托期限20%以內的,屬寬限期,不補償乙方的損失;超過合同委托期限20%以上的天數,以乙方投入的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總費用為基數,由受托人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計息,補償給乙方。
4、乙方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拆遷公司進行拆遷。
5、乙方建成后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
三、項目投資價款
1、本項目代建投資承攬的合同價款金額為_____元,包括項目占地的征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征地、拆遷、安置及青苗補償、前期費用等部分。
2、本項目合同價款確定后,因材料價格、機械費和人工工資發生變化,甲方不再給予相應調整。
3、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承擔。勞;鸬目劾U按上級勞;鹩嘘P規定和招標文件執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項目履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計____天。在此時間范圍內,詳細的分期工期另行約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在內)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工期延誤可以順延,但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因重大規劃調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審核后工期可以順延。順延工期在60天以內的,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計息。具體計算辦法,以乙方投資專項資金帳上的實際余額,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順延工期。
3、延誤工期每天賠償元,最高延誤工期賠償限額為合同總造價的1%。
五、質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資承攬的工程必須達到國家、省、市現行各項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確保合格,爭取優良。
六、代建承攬項目的管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2、乙方應成立項目管理部,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3、本合同簽定后,若乙方需自行組織施工的,應具備相應的市政施工資質。若乙方不具備市政施工資質的,乙方應在市建設工程招標辦的監督下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隊伍,并辦理項目報建各項手續。
七、工程量的變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設計文件及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已明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原則上不作項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變更(含溝槽)。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甲方設計圖紙的變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項目造價增加或減少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比例時,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變更理由并計算出變更數量后,經甲方同意,報相關部門審核后,可以相應的變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變更在本條款約定的比例范圍內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乙方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甲方只對變更造價達到總造價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
增加或減少的造價達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變更,增加變更若多個子項目累計才超過上述比例的,則在計算增加變更總額時,應按上述比例扣除后才計算,若是單個子項目增加,則依實際發生計算。
八、代建投資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項目的投資專項資金共分三期交納:第一期為項目投資響應金,按照區財政局審核的道路工程紅線范圍內征地和青苗賠損及稅費估算費用人民幣萬元和前期費用人民幣____萬元,合計人民幣____萬元,于投標資格確認登記前轉入到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期按區財政局審核的建安工程預算的60%交納,即人民幣____萬元(萬元X60%)作為投資專項資金,在完成第一期項目投資額后____日內交納;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報批、征地、青苗補償及安置等所需費用按區財政審定的金額,在完成第二期項目投資額后____日內交納。此條款列入合同條文。對不履行合同的,對前期工程不予驗收。
所交投資專項資金優先滿足道路工程紅線范圍內征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及稅費估算費用和前期工作費用的需要。
2、乙方將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的響應金轉為該項目的投資專項資金后,該專項資金實行雙控,且不計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根據項目建安工程建設的需要,可以使用該專項資金。專項資金首先保證道路紅線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及青苗補償的需要,代建承攬人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用于征地拆遷和青苗補償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攬人按市財政審定的金額申請使用,若該專項資金除滿足該項目征地拆遷和青苗補償需要外仍有剩余,則用于建安工程建設,根據建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情況,代建承攬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請,經項目實施單位和我司核實后,可按核實的已完建安工程預算造價與中標人建安工程投標報價的比例乘以專項資金剩余部分,作為甲方同意代建承攬人使用的專項資金額度。
原則上乙方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5天,且實際使用金額達到25萬元時,方可申請使用。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用地上的征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費用超過投標報價的部分,經市政府審批確認后,由代建投資承攬人在已繳納的項目響應金之外追加出資,計入項目成本。
4、變更工程量,按規定程序認定,但不從項目響應金中撥付進度款。
5、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代建投資承攬項目總預算金額的3%的現金繳入市財政局指定的銀行帳戶,做為代建投資承攬項目的履約保證金。此履約保證金的使用和退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能用于工程進度款撥付,只能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九、投資回報及支付方式
1、項目投資的回報: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1)乙方參與該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后,以項目投資款抵繳項目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為項目投資回報。
。2)他方參與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后,以項目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為項目投資回報。
2、工程竣工驗收后,土地方可掛牌:
。1)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內,除質保金外,則可以項目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2)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后,則可以項目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3、乙方以參與公開出讓土地形式回報的,應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定到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本項目匹配土地經市國土資源部門認定位置、面積、價格和掛牌時間后,經市政府批準,市財政部門出具承諾書。乙方對于投入的項目前期費用和征地拆遷費用(包括征地、報批和拆遷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等),只能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在代建投資承攬合同簽訂時選定)。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的(參見上述第一條款內容),待該匹配土地出讓時,以該匹配土地的基準地價掛牌,最終按成交價結算,成交價超出起始價部分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為:乙方以投入該項目的前期費用和征地、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資金占項目總造價的比例獲得超出部分資金,其余歸甲方所有。若選擇現金回報的,則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結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項目前期費用和征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等費用總額為基數,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計息。
十、項目的驗收
項目驗收分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項目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后,甲方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
十一、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組建項目矛盾協調小組,協助乙方調處項目建設過程中征地、拆遷、青苗補償和阻工等矛盾糾紛;
。2)委托監理單位,派出總監、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等相關人員;
(3)會同相關部門核定和批準項目工程量變更,并給予簽證;
(4)監管項目建設進度、質量,核定和審查項目結算;
。5)按約定支付項目代建投資費用;
(6)接收竣工合格項目;
。8)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2、乙方的責任:
。1)足額提供項目紅線范圍內和匹配土地上的征地、批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和前期費用等;
。2)完成項目紅線范圍內的建安工程建設任務,包括設計圖紙內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基層、面層、排水、綠化、亮化等工程任務;
。3)按規定確定符合資質的工程建設施工隊伍,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對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產生的糾紛負責;
。4)項目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按規定時間移交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5)提出項目建設變更申請,并向甲方說明變更理由,計算變更工程數量;
。6)接受甲方委托單位的全程管理;
。7)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十二、違約處理
1、甲方違約處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金額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處理: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終止而無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按損失金額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合同的免責條款
由于國家政策變動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項目需解除或終止的。
十四、合同的組成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書及其附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項目投資建設總預算書;
8、本合同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及其它附件;
7、圖紙。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超過約定時間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
2、乙方違反代建投資承攬合同關于建設進度的約定,乙方承攬項目建設速度緩慢,經甲方或其委托單位書面催促后乙方仍不能改正,導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征地、拆遷、安置和青苗補償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執行市政府的統一政策標準,惡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規模上訪或嚴重擾亂全市建設秩序現象的。
4、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自己或通過他人直接或間接行賄,有損建設單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伙同監理單位營私舞弊、虛假簽證的。
5、代建投資承攬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嚴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影響社會穩定的。
7、乙方破產或宣布破產、或陷于重大經濟糾紛或被司法機關依法羈押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設工作,經竣工驗收達到約定質量等級要求并將項目依程序移交給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項目費用后。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貳份,雙方各執陸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的合同12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__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__X
根據《__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__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__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__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項目代建范圍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__X(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20__年月日簽訂于X
代建的合同13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
委托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項目管理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托人權利
第四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托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設備采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核,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代建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托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項目經理需經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托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監督委托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托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托人事先批準。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托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系的協調,為項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托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系,協調關系,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項目資金專戶。若因委托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托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托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后,由委托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項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應在項目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托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并接受委托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托人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托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后工作,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托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托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托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托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后實施,并填寫備忘錄報委托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托人審核,并填寫備忘錄,委托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復后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采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托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經委托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項目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范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范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征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筑材料、設備、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于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托人批準;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戶,按
計劃領取并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托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托人審批執行。
7、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托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筑規劃報批情況
4、項目建筑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托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五條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第六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核撥程序:
1、代建人根據代建項目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項目建設計劃,編制項目資金計劃報委托人審批;
2、根據核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戶,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項目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并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后一周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后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為質檢費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托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范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征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代建的合同14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建的合同15
委托人(全稱): 賓館
代建人(全稱):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 萬元, 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1-.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 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 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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