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派遣合同13篇(熱)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派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派遣合同 篇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派遣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撌??):(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點: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雙方簽字按變更合同辦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撌??):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執行法定的及用工單位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喪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工資80%計算)。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包括: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以及甲方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等保險金。甲方依法承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應依法應由個人繳納的各項稅費任務,并在乙方當月個人工資中扣還。
(三)乙方工作地點、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時,甲方按企業的“人事薪資制度”隨時調整乙方的薪資、津貼和獎勵額度。
(四)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乙方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執業證件,執行特種作業符合相關規定。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甲乙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30日前未能提供入職規定應提交的相關資料的;
3、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或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7、其它損害公司及派遣公司利益的行為;
(二)招聘崗位要求及應履行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企業規章制度,絕不將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泄露或轉借給第三方。
(四)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無償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泄露甲方及用工單位商業秘密,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 ;
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符合按照甲方及用工單位內部理制度應當予以辭退情形的或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的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符合解除勞動關系的
乙方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乙方無故連續曠工3天,年累計曠工5 天或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將按自動離職處理;給甲方或乙方所服務的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3、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賠償的范圍包括:競業限制損失、專項培訓費用。
4、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使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與甲方所服務的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且不限于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軟件、專賣店圖紙、賬冊、項目報告、客戶資料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用工單位指定人員并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5、凡涉及到甲方或有關聯公司的人事、財務、技術、戰略、軟件、藍圖、軟件構思、開發策略和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無論乙方在職或離職,如乙方泄露了與甲方建立合作關系的用工單位商業秘密或者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并造成損失時,乙方需賠償相關損失,并同時向甲方支付同等違約金和賠償金。
6、除特別規定的情況外,工資(含獎金)將由用工單位直接匯入員工指定的銀行帳號或以現金形式發放。發薪后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如對工資無疑議,則視為支付完成。
7、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計劃生育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或受其他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時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8、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前十五天甲方應向乙方發出《續、終止合同通知書》,若雙方均未提異議,可簽訂續約本合同。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附加聲明書
2、派遣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系并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系,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國家
和施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簽協議并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周內,
應做出答復。
第二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范。員工經培訓后,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并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系: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鑒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于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回復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并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秘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并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稅。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系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屬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員工派遣費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戶。
第九條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系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按期繳納時,其后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由于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系,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
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系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雙
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勞務派遣人員,即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單位派遣的'勞動者(乙方)與 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三、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勞動者均應本人簽字和蓋章。
四、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要填寫的。請打上“/”,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七、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啟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員工派遣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簽訂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均同意上述《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對雙方繼續有效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除本文合同特別約定的.續訂勞動合同時間的內容外,原《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繼續有效。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間為: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三、原《勞動合同書》為本續訂勞動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續訂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 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員工照片
身份證號:
現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貼身份證復印件處 (正面)貼身份證復印件處 (背面)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工作崗位 ,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本職工作。
2、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用工單位生產(經營)場地。
3、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工作休假
1、乙方工作時間按用工單位所在崗位要求依法確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休息的權利。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可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但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定或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并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3、乙方依法享受的假期按照法律法規和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為 元。乙方轉正后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 元/月,績效獎金依據用工單位考核結果和薪酬制度確定。
(3)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3、乙方工資、獎金、各項補貼、加班費等工資發放,均按甲方或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用工單位代甲方發放工資的,視為甲方發放了乙方的工資。
5、甲方代用工單位支付乙方的加班費、補貼、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的,視為用工單位已經支付了乙方的上述費用。
6、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若因此造成意外事故的,用工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3、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1、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的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培訓與保密協議
1、在合同期限內,為保證用工質量和乙方職業發展,甲方或甲方委托用工單位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行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以及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時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額等條件。
2、服務期自該培訓結束后第二日起算。如合同期滿,而服務期未期滿時,則本合同自動延長至服務期滿時為止。
3、即使沒有簽訂第八條第1款的培訓協議,乙方已也理解其服務期未滿辭職,或由于其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甲方或用工單位其他規章制度,而被解除已自動延長至服務期滿時為止的本合同時,乙方應按下述標準返還甲方培訓費用:
[培訓結束后的服務期限] [返還費用]
1年未滿 100%
1年以上、2年未滿 80%
2年以上、3年未滿 60%
3年以上、4年未滿 40%
4年以上、5年未滿 20%
5年以上 0%
4、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及其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不向包括與該商業秘密或該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無關的甲方或用工單位其他人員在內的'第三方披露。乙方的該保密義務不僅適用于本合同期間,而且也適用于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后。在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要求時,乙方應與甲方簽訂相關保密協議。
5、乙方違反保密協議,除按照保密協議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支付違約金外,還必須賠償甲方或用工單位損失。必要時甲方可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九條、勞動合同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積極重新派遣。
4、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5、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6、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第十條、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1、甲方負責乙方的員工信息檔案管理。如乙方對用工單位的工作有異議的,可以通過甲方向其提出。
2、甲方或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并根據乙方的技能、任務完成情況,可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嚴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秘密,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4、乙方要愛護公共財產、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如乙方違反用工單位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或用工單位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對乙方予以處罰,如用工單位責令賠償的,由乙方本人負責賠償。
5、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若因乙方違法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或者用工單位損失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金額視損失大小決定。
6、乙方因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被退回的,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或安排到其他單位工作。
7、因工作單位對派遣員工需求量的變化被退回,甲方有權視其情況另行安排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
8、如乙方被退回,甲方安排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工作單位、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待遇等,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原則上與原工作情況相同或相近。乙方應及時到崗不得拒絕,乙方不按期報到的,視為乙方自動解除本合同。
9、乙方連續曠工2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的,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視為乙方自動解除本合同。
10、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記載的地址為雙方通知的地址,任何一方的通知、信函發送到該地址均視為有效,任何一方更改上述地址的,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仍以本合同記載的地址為準。
11、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可依照甲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相關單位的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由于該過錯導致甲方被其他單位追訴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12、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乙方應按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檔案和社保轉接等)。
13、乙方違反國家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計劃生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4、乙方被政府機關依法限制人身自由達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所屬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屬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一份留存。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聯系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_____(下稱:用工單位)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范,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方:_____(簽章)乙方: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性別:
民族:
學歷: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所屬街道辦事處: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借用單位系指與甲方簽訂《派遣員工勞務合同》、在中國大陸具有法人或合法經營資格的機構或組織。
第二條《派遣員工勞務合同》系指借用單位就借用員工事宜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及其附件。
第三條連續工作年限系指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后,在借用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
第二章 合同期限與工作內容
第四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員工勞務合同》的期限為準。《派遣員工勞務合同》解除、延續或終止,本合同隨之解除、續延或終止。
第五條乙方為甲方派往 工作的人員,工作地點、崗位、內容、方式由借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乙方同意服從安排、恪守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與乙方所在的借用單位在《派遣員工勞務合同》中已作具體約定,由乙方所在借用單位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派遣員工勞務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的工資標準由乙方與所在的借用單位協商確定。支付方式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單位支付給甲方,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給乙方,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乙方的工資標準應在《派遣員工勞務合同》附件 中約定。支付方式也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單位支付乙方,并由借用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乙方的工資標準可直接與借用單位書面確定。
第九條借用單位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加班、加點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派遣員工勞務合同》有關條款執行。
第五章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由甲方根據《派遣員工勞務合同》約定的方式予以繳納或代為繳納。
第十一條乙方享受的各項福利待遇以及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按照《派遣員工勞務合同》附件2和《派遣員工勞動合同》附件 約定辦理,當兩個附件不一致時,以本合同附件 為準。甲方按照《派遣員工勞務合同》以及甲方制定的《綜合醫療保障制度》和《關于派遣員工享受福利待遇的暫行規定》為乙方提供服務。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守國家秘密,不做任何有損國家利益、有損國格、人格的事情,并保證未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
第十三條乙方須遵守所在借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其管理,維護其合法利益,保守其商業秘密。不得將任何秘密資料和物品向外界泄露或攜走。
第十四條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五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修改原內部規章制度,也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愿意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如果乙方出現違反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約定的行為,甲方可根據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追償相關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十七條在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隨之變更;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
3.甲乙雙方中有一方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時。
第十八條當事人依據第十七條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時,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于 5日內(含 5日)予以答復,否則即為不同意變更合同。
第十九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及被借用單位解除借用的;
2.嚴重違反借用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不服從管理,給借用單位或甲方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的;
4.向甲方或借用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
5.違反借用單位規章制度被退回甲方的;
6.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被借用單位解聘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大部分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人原因被借用單位解除借用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被解除借用的情形,或者經甲方同意,可按《關于派遣員工領取待聘補助的規定》享受待聘期及相關待遇。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自行向借用單位提出辭職,則視為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或借用單位以暴力、威脅、監禁或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或借用單位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六條按約定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雙方也可采取提前支付對方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自支付之日起解除本合同,標準按解除合同時乙方的月工資計算。無法確定乙方月工資的,按上一年度北京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自費赴境外留學、定居或者因私出境超過規定期限未歸的;
2.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事實勞動關系,以及從事其它第二職業的;
3.自借用單位確認的離職日期起30天內未與甲方聯系的;
4.本合同期滿一方不同意續簽的;
5.符合待聘條件且待聘期滿的。
第八章 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借用乙方的單位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應協助乙方向借用單位追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七條規定解除、終止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符合經濟補償條件,應根據乙方在借用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前 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部分按一年計算。乙方月工資數額不能確定的,以上一年社會平均月工資為計發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 2個月。乙方已在其工作的借用單位獲得經濟補償金的,甲方不再支付。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若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未收到甲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甲方除應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照經濟補償金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有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社會月平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 00%。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補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了不真實的材料,本合同無效。因乙方的原因所簽訂的無效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規定,給甲方或借用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或借用單位的損失。
第三十六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應支付對方相當于乙方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第九章 勞動爭議處理與其它
第三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的法律部門請求調解,調解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所服務的借用單位有利害關系,借用單位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四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四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條款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簽字: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人才評薦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系并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系,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簽協議并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范。員工經培訓后,應建立有本人簽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并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系: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鑒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于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回復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并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秘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并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稅。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系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
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
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屬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員工派遣費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戶。
第九條
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系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按期繳納時,其后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由于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系,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系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后,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派遣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沖電氣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準,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___年2月日起至20年2月日止。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于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20___年2月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派遣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培訓期限
培訓時間計劃開始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結束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共歷時_________天。
第二條、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包括參加一次培訓所需的授課費、書本費及差旅費,培訓開始前應做費用預算,此預算不能與培訓結束后實報的培訓費用相差太大,預計培訓費用為________元。
2、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含________元)以上,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后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以上。
3、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后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以上。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組織乙方參加培訓。
2、甲方應按時支付培訓所需要的費用。
3、乙方應按照協議的規定積極參加培訓,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能,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
4、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勞動協議或提前離職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有發生的`培訓費用及造成公司相關損失費用。
5、乙方培訓合格后所獲得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統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務期滿自愿離職方可歸還其本人。
風險告知:合同應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約定好交款時間和期限及違約金數,并約定好糾紛處理地和方式。
第四條、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應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責任方除提前通知守約方外,還需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五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協議內容。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對于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協議的一部分,與勞動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員工派遣合同 篇12
勞務派遣人員
勞 動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制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勞務派遣人員,即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單位派遣的勞動者(乙方)與 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認真閱讀勞動合
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三、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勞動者均應本人簽字和蓋章。
四、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要
填寫的。請打上“/”,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啟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方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系電話
第二條 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現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縣(市、區)街道(鄉鎮)
二、用工單位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用工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于年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
容告知乙方。
第六條 用工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第七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
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八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是:
。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由甲方報市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實行。
第十條 因生產工作需要,經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用工單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6小時;甲方和用工單位保證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保證乙方按照國家、自治區的規定享受各種法定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單位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用工單位對連續使用乙方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第十三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員工派遣合同 篇13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1、支付員工的工資。
2、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3、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4、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2、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3、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4、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5、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6、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7、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
2、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3、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2、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4、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5、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
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6、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
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7、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8、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9、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10、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1、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12、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13、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14、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
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15、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3、4、5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
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2、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4、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
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
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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