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誠協議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夫妻忠誠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夫妻忠誠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丈夫 ,男, 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妻子 ,女, 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夫妻關系,為了共同維護良好、和諧的婚姻關系,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
第二條 甲乙雙方不得無故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一方的電話,但能證明由于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發生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另一方的電話的情形后,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電話一方必須在發現發生相關情形后3小時內向另一方說明(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雙方應在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1點期間盡量保持手機隨身攜帶并使手機處于開機狀態。
第三條 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斷絕與婚外異性頻繁聯系但能證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聯系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見面、電話、短信、郵件、書信、QQ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每晚11點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晚上11點之前無法回到家中,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說明情況(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
第五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過錯方自愿放棄包括房子、車子、其他債權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過錯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承諾不因婚后無子女作為吵架甚至離婚的借口。
第七條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支付另一方精神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通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兩頁,請逐頁簽字)。
第十二條 解釋:本協議所稱“頻繁聯系”是指每日聯系3次以上或單次聯系超過5分鐘;本協議所稱“不正當男女關系”是指與婚外異性保持曖昧關系、男女朋友關系、性關系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忠誠協議 篇2
男方: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且處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維持家庭生活的穩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有關婚內忠誠等事宜約定如下:__________
一、財產如下:__________
1、登記在_____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
2、登記在_____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
3、登記在_____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
4、其他共同財產。
二、約定義務
為維護雙方婚姻關系的和諧穩定,現約定:
1、男方不得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關系,不犯原則性錯誤、不得有任何出軌行為。
2、男方保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不亂發脾氣。
3、男方應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擔起作為子女、配偶、父母該承擔的責任。
4、男方不得對另一方實施暴力、虐待的行為。
三、違約責任
若因男方的出軌等違約行為,導致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男方將承擔以下不利后果:
1、男方自愿放棄本協議第一條中的房產,上述房產全部歸女方所有。
2、婚生子/女________的撫養權歸屬由女方優先選擇,男方需配合女方關于撫養權的事宜。
3、男方須向女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四、其它事項
1、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簽署即表明對本協議的`認可。
2、按本協議約定處理財產時,如財產所有權人需要辦理有關登記或變更登記,另一方應配合,過戶費用由男方承擔。
3、因一方個人原因導致未按照本協議約定辦理,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
4、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兩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兩方簽署后生效。
6、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協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協議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處理。
男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夫妻忠誠協議 篇3
甲方: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協議主題:互相忠誠
協議時間:
協議期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協議內容:甲方與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夫妻雙方約定結婚之后互相忠誠,無論任何一方發生與婚外他人通奸或同居的情況,都愿意按照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情形來處理;
2.結婚后,如果一方偶然發生婚外與他人通奸的行為,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刻離婚并得到相應的賠償;
3.結婚后,如果一方經常與他人發生婚外通奸的行為又屢教不改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離婚離婚并得到賠償,且婚后的`一切財產都歸另一方;
4.甲乙雙方應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實的原則相處,互愛互諒,尊老愛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夫妻忠誠協議 篇4
甲方: ,女,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 、住址 。
甲方: ,男,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 、住址 。
協議主題:相互忠誠
協議時間:年 月 日
協議期限:婚姻關系存續期。
協議內容: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甲乙雙方約定婚后相互忠誠,愿意按照約定和法律處理;
2.婚后,如果一方在婚外意外與他人通奸,另一方可要求立即離婚并得到相應的‘賠償’;
3.婚后,一方經常與他人通奸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離婚并得到賠償,婚后所有財產屬于另一方;
4.甲乙雙方應以相互尊重、相互忠誠的原則相處,相互理解,尊老愛幼,共同建立平等、和諧、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忠誠協議 篇5
甲方:劉男 身份證號:
乙方:李女 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單方已于XX年3月6日辦理結婚注銷結為夫妻,為兌現單方百年好合之承諾,相互督促履行夫妻忠誠義務,經單方平等協商,自愿訂立以下協定:
一、甲乙單方該當相互忠誠、相互尊重,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協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化的家庭關系。
二、甲乙單方有下列行為之一,則視為對另一方的不忠誠,應承擔本協定第三條所商定之責任:
1.與某一同性的電話、郵件、短信、msn、qq等形式的聯絡過度頻繁,每天往來超過十次,每周超過五十次。能闡明因工作緣由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與某一同性的通訊聯絡中出現顯著的情感流露詞匯超過一定次數,收到的'信息超過三次(含),發出的信息中超過一次(含)。能闡明惡意騷擾的除外。
3.與某一同性的親密照片一次以上(含),能闡明系正常的同窗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親密的通訊聯絡記錄的,不能以正常的同窗或同事關系相推卸。
4.無合理理由在晚上超過十二點回家。一周應付時間超過三次的,不能作為合理理由,仍應受處罰。
5.任何一方接到對方的親密同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電話、短信、郵件、書信、包裹等)。惡作劇除外。
6.出現以上五種情形之外,在普通的倫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現本協定第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過錯方應向另一方領取精神補償費人民幣二萬元。補償應從個人財產中領取。從共同財產中領取的,應為四萬元,并視為共同財產中的四萬元商定為個人一切。
處罰可以溯及既往,也即預先發現以前曾有過違犯情形的,可以累加處罰。
四、本協定第二條所列明的情形,雖并不必然表明違犯一方有出軌情節。但足以闡明違犯一方未能正確解決好人際交往關系,未能留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須要。仍應受四處罰。( )
五、接受處罰后,能夠謙虛承認錯誤,并踴躍改善夫妻關系的,可以酌情退回處罰,但不返還給個人,而是作為家庭度假基金。此條商定,并不表示鼓勵犯錯,只是表明單方對婚姻的珍惜態度。
六、處罰超過三次的(含三次),視為單方自愿將全部夫妻共同對產商定為另一方一切。此條商定,不以離婚為前提,只是單方認為違犯一方已無治理好夫妻共同財產的自律能力。并且,不因相干財產未交付或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而影響夫妻共同財產歸另一方一切的商定。財產未交付或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視為單方贊同暫時由違犯一方保管。
七、本協定一式二份,甲乙單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能。自單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李女 身份證號:
甲方:劉男 身份證號:
夫妻忠誠協議 篇6
甲方: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住址:
協議主題:相互忠誠
協議時間:
協議期限:婚姻關系存續期。
協議內容: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甲乙雙方約定婚后相互忠誠,愿意按照約定和法律處理;
2.婚后,如果一方在婚外意外與他人通奸,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即離婚并得到相應的賠償;
3.婚后,如果一方經常與他人發生婚外通奸,另一方有權要求離婚并得到賠償,婚后所有財產都屬于另一方;
4.甲乙雙方應以相互尊重、相互忠誠的'原則相處,相互理解,尊老愛幼,共同建立平等、和諧、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乙方:
夫妻忠誠協議 篇7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
男女雙方為兌現承諾,互相督促履行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促進婚姻家庭關系之和諧。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自愿訂立以下協議:
一、 雙方均知悉以下事實:婚后女方無過錯,男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出現出軌行為。
二、 以上事實給女方帶來了巨大傷害。為挽救婚姻家庭,男方做出如下保證:
1、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刪除第三者的所有聯系方式,斷絕與第三者的所有往來;
2、 不得有任何贈與第三者錢財和物品的行為;
3、 不得再有任何出軌(婚外不正當男女關系)行為;
4、 在發生家庭糾紛時理智應對,積極維護女方尊嚴及合法權益。
三、雙方自婚姻關系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續期間,應當互相遵守忠實義務,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為之一,視為對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違反。
1、與異性的偶然的性行為;
2、與異性的長期通奸、同居行為;
3、出現非雙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緣關系子女。
四、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為,可推定為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違反:
1、一方與異性在非合理場合存在明顯超出正常交際的親密行為,例如接吻、擁抱等;
2、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單獨相處在封閉、隱秘場所,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3、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長期、頻繁的存在有通訊聯系,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4、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直接證明的;
5、一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淫穢言語、圖片、視頻信息往來,經另一方勸阻過一次不予悔改的。
五、夫妻雙方必須忠誠對待彼此,不得欺騙對方感情。男方保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不亂發脾氣。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實施暴力、虐待等有損對方身體健康、精神健康的行為。
六、若男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致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男方應同時承擔以下不利后果:
1、 雙方婚內購買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機動車歸女方所有;
2、 男方給付女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________元,離婚損害賠償人民幣________元;
3、 婚內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男方自愿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少分30%的份額給女方。
4、 其它共同財產女方占____%份額,男方占____%份額;
5、 本協議簽訂之后新增財產仍參照本條第四款進行處理。
七、關于共同財產的約定
1、對于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房產、機動車、電器等視為貴重財產,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此應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男女雙方如有需要將數額5萬元以上的金額借予他人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共同簽字同意,方屬共同債權。
3、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后其他個人債務,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后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4、對于共同財產用于投資的約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的所有投資,都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若出現虧損、負債,由過錯方一人承擔;如有盈利,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
八、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師咨詢了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后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九、其它
1、簽訂本協議后,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 日
見證人(簽名/捺印):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
夫妻忠誠協議 篇8
甲方:XXX,女,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住址。
甲方:XXX,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住址。
協議主題:互相忠誠
協議時間:XX年XX月XX日
協議期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協議內容:甲方與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夫妻雙方約定結婚之后互相忠誠,無論任何一方發生與婚外他人通奸或同居的.情況,都愿意按照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情形來處理;
2.結婚后,如果一方偶然發生婚外與他人通奸的行為,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刻離婚并得到相應的賠償;
3.結婚后,如果一方經常與他人發生婚外通奸的行為又屢教不改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離婚離婚并得到賠償,且婚后的一切財產都歸另一方;
4.甲乙雙方應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實的原則相處,互愛互諒,尊老愛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夫妻忠誠協議 篇9
夫妻忠誠協議,是指雙方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訂立的,旨在保障婚姻關系的穩定,以賠償金為責任形式的協議。有關夫妻忠誠協議的性質及效力問題存在極大的爭論。
一種觀點認為,夫妻之間訂立忠誠協議,本身說明公民的法律意識在增強,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夫妻忠誠協議并不違法,因為夫妻忠實本來就是法律規定的內容,屬于法律明確的要求,協議雙方等于把法定的義務變成了約定的義務,法院應當予以認可。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雖不違法無效,但這種協議應由當事人本著誠信原則自覺履行,法院不能賦予忠誠協議強制執行力。因為忠誠協議要獲得法院賦予的強制執行力,必須經過一系列的查證舉證程序,法院審理這類忠誠協議案件,必然會面臨一個尷尬而危險的舉證困境和一系列社會負面影響,我們應當考慮賦予忠減協議強制執行效力的巨大社會成本。
有的高院在相關指導性意見中規定:對夫妻雙方簽有忠實協議,現一方僅以對方違反忠實協議為由,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協議或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離婚案件中以對方違反忠實協議或違背忠實義務為由,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的,審理該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一種觀點認為,婚姻本身即契約,一方在背叛對方之前,就得考慮違約所要付出的成本。只是在沒有具體協議約束的情況下,雙方承擔的是道德義務,而道德成本對于個人來說是隱性的,是不確定的。一旦簽訂了協議,就將隱性化的道德成本顯性化了,當事人很可能就會三思而行。從這個意義上說,忠誠協議對于維系婚姻穩定將起到積極作用。也有觀點認為,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相互忠實”而非“必須忠實”,“應當”意在提倡,只有“必須”才是法定義務。法律允許夫妻對財產關系進行約定,但不允許通過協議來設定人身關系。人身權是法定的,不能通過合同來調整。忠誠協議主張的侵權損害賠償缺乏法律依據,不屬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之列。忠誠協議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不能通過合同契約的方式剝奪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這一憲法基本權利,故忠誠協議當屬無效。
本人傾向于贊同對忠誠協議認定為有效,因為其符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對婚姻法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規定的具體化。也正是由于夫妻簽訂了具體的協議,使得婚姻法上原則性的夫妻忠實義務具有了可訴性。婚姻法規定可以請求提起損害賠償的范圍只限定在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四種情形,而一般的通奸行為不在此列,即必須達到重婚或同居的嚴重程度。夫妻有關忠誠協議的約定比婚姻法規定的范圍寬泛,既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的行為,也包括與他人的`通奸行為。雖然,違反夫妻忠實規定尚未達到重婚、與他人同居等嚴重程度的一方應如何承擔相應責任,現行法律未作具體規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當事人自行進行約定。忠誠協議的約定與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相吻合,給付的金錢具有違約賠償性質,這種協議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但這種協議也是屬于可撤銷的,如果當事人在協議簽訂后反悔,認為該協議顯失公平,或者是在對方要死要活、苦苦相逼情形下被迫無奈簽訂的,則可以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之內提出撤銷申請。這一年時間屬于除斥期間,超過一年則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并不屬于交易關系,當然不應受以調整交易關系為己任的合同法調整,例如離婚協議應由婚姻法調整,一方違反該協議不同意離婚,另一方亦不得基于合同法的規定而請求承擔違約責任。目前許多學者認為,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排除的身份合同僅指沒有財產內容的身份合同,夫妻關于財產問題的約定以財產關系為內容,屬于合同法的調整范圍,不過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等有關法律,這些法律沒有規定時才可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因此,法律并沒有禁止人們對有關身份關系進行協商達成協議,只不過這種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應由婚姻法、收養法等法律進行調整,法院在確認有關身份關系協議的效力時,首先應審查該協議是否違反婚姻法、收養法等法律的規定。
法院對夫妻之間忠誠協議效力的肯定,并沒有擴大現行婚姻法規定的適用范圍。對于不構成婚外同居的一般通奸行為,法院不會主動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判決夫妻中通奸一方對另一方予以賠償,也不會根據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倡導性條款判令通奸一方承擔違反忠實義務的責任。但是,對于夫妻雙方在自覺冉愿基礎上簽訂的忠誠協議,法院應當認定這種忠誠協議有效。
夫妻忠誠協議 篇10
甲方: 丈夫: ,男, 住身份證號碼:
乙方: 妻子: ,女, 住身份證號碼: .甲方、乙方系夫妻關系,為了共同維護良好、諧和的婚姻關系,甲乙單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相干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分歧,簽訂本協定,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乙單方該當相互忠誠,相互尊重,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協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化的家庭關系。
第二條 甲乙單方不得無端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一方的電話,但能證實因為工作緣由或是其他緣由除外,一方發生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另一方的電話的`情形后,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電話一方必須在發現發生相干情形后3小時外向另一方闡明(闡明形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單方應在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1點期間盡量保持手機隨身攜帶并使手機處于開機形狀。
第三條 甲乙單方承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斷絕與婚外同性頻繁聯系但能證實是工作緣由除外(聯系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見面、電話、短信、郵件、書信、QQ等)。
第四條 甲乙單方承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每晚11點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緣由或其他緣由導致晚上11點之前無奈回到家中,一方應及時告訴另一方并闡明狀況(闡明形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
第五條 甲乙單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婚外同性有不合理男女關系的,過錯方自愿放棄包括房子、車子、其他債權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過錯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單方承諾不因婚后無子女作為吵架甚至離婚的借口。
第七條 如一方違犯本協定的商定,應領取另一方精神補償金人民幣 萬元。
第八條 本協定未盡事宜由單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如履行本協定發生爭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經過本協定簽訂地法院訴訟處理。( )
第十條 本協定自單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定一式兩份,甲乙單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注:每份兩頁,請逐頁簽字)。
第十二條 解釋:本協定所稱“頻繁聯系”是指每日聯系3次以上或單次聯系超過5分鐘;本協定所稱“不合理男女關系”是指與婚外同性保持曖昧關系、男女朋友關系、性關系等。
甲方:
乙方:
簽訂地:xx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夫妻忠誠協議 篇11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
男女雙方為兌現承諾,互相督促履行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促進婚姻家庭關系之和諧。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自愿訂立以下協議:
一、 雙方均知悉以下事實:__________婚后女方無過錯,男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出現過精神出軌行為。
二、 以上事實給女方帶來了巨大傷害。為挽救婚姻家庭,男方做出如下保證:
1、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刪除第三者的所有聯系方式,斷絕與第三者的所有往來;
2、 不得有任何贈與第三者錢財和物品的行為;
3、 不得再有任何出軌(婚外不正當男女關系)行為;
4、 在發生家庭糾紛時理智應對,積極維護女方尊嚴及合法權益。
三、雙方自婚姻關系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續期間,應當互相遵守忠實義務,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為之一,視為對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違反。
1、與異性的偶然的性行為;
2、與異性的'長期通奸、同居行為;
3、出現非雙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緣關系子女。
四、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為,可推定為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違反:
1、一方與異性在非合理場合存在明顯超出正常交際的親密行為,例如接吻、擁抱等;
2、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單獨相處在封閉、隱秘場所,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3、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長期、頻繁的存在有通訊聯系,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4、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直接證明的;
5、一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淫穢言語、圖片、視頻信息往來,經另一方勸阻過一次不予悔改的。
五、夫妻雙方必須忠誠對待彼此,不得欺騙對方感情。男方保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不亂發脾氣。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實施暴力、虐待等有損對方身體健康、精神健康的行為。
六、若男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致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男方應同時承擔以下不利后果:
1、 男方婚前購買的機動車歸女方所有;
2、 男方給付女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5萬元,離婚損害賠償人民幣5萬元;
3、 其它共同財產女方占 _____%份額,男方占 _____%份額;
4、 本協議簽訂之后新增財產仍參照本協議進行處理。
七、關于共同財產的約定
1、對于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凡處置超過0.5萬元價值以上的錢或物時,必須經配偶另一方同意。房產、機動車、電器等視為貴重財產,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此應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男女雙方如有需要將數額達0.5萬元的錢出借或給予其他人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共同同意,屬共同債權。
3、對于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男女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收入情況,共同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家庭共同財產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女方有告之的義務,男方有知情的權利。
4、對于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①男女雙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按個人債務約定處理;
②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后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后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5、對于共同財產用于投資的約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的所有投資,都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若出現虧損、負債,由過錯方一人承擔;如有盈利,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
八、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師咨詢了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后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九、其它
1、簽訂本協議后,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見證人(簽名/捺印):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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