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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筆跡鑒定申請書三篇
在眼下市場經濟活躍的社會,我們會經常使用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得到合理表達。那么一般申請書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筆跡鑒定申請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女,漢族,19**年*月*日生,住********,電話:*****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鑒定申請人****向法庭提交的“被告陳**出具的三張**及一份***”中的簽名‘陳**“三個字該簽名筆跡系陳**本人所簽。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告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訴于**縣人民法院。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被告陳**出具的.三張**及一份***(具體化)上的簽名”陳**“三個字確系由被告陳**本人所簽。由于在20xx年*月*日下午,在本案庭審過程中,被告陳**拒絕承認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證據上的簽名”陳**“三個字是其本人所簽。筆跡鑒定申請書。
現為了便于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實,確認陳**欠申請人借款的事實,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鑒定。
此致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時間:xxxxxx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四川資陽市天宇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四川資陽市伍隍鎮政府街16號法定代表人:魏xx
申請事項:
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證據《租賃合同》與《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鑒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四川資陽市天宇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未承建過成都中海國際社區8號地塊項目,且被上訴人桂煥厚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也與上訴人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租賃合同》中“陳心明”的.簽字不符,因上述證據系被上訴人在20xx年9月13日開庭時才提交原件予上訴人質證,上訴人在質證過程中憑肉眼上觀察系看出上述兩處書寫的“陳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書寫,該兩份證據系本案主要證據,若其中一份系偽造或存在虛假,則該證據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因此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做到公平公正的審理以及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特向貴院依法申請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貴院的《租賃合同》與《結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鑒定。
此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清水河縣窯溝鄉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陸成勝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郭偉俊內蒙古經略律師事務所13604715164
申請事項:
請求二審法院對被上訴人一審提交的證據:由牛永貴20xx年5月2日與20xx年元月4日分別以擔保人名義所行成的兩張借條的真實性做出司法鑒定:
第一、該兩張借條書寫內容與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時間做出鑒定;
第二、該借書些內容與蓋章的先后順序做出鑒定。(字壓章還是章壓字)
第三、借條書寫內容與擔保人“牛永貴”的簽名是否屬于同一人牛永貴所寫做出鑒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訴人起訴申請人要求償還他們的款項,一審時被上訴人稱該借條是后蓋的章,既然如此那么應該時章壓字了,但時從肉眼就可以看出時字壓章。說明原告在說謊!申請人從來沒有借過被上訴人的錢,更沒有讓牛永貴做過什么擔保人。但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號民事判決書不顧事實卻認定了兩張借條的真實合法性,并據次判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敗訴。
事實上該兩張借條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訴時偽造的,為了能準確查明事實,確保判決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請人請求二審法院對以上請求鑒定事項做出公正合法的鑒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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