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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
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有助于我們尋找工作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從而掌握并運用這些規律,讓我們來為自己寫一份總結吧。但是卻發現不知道該寫些什么,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等部署要求,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切實增強最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政府購買服務為基礎,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依托法律專業人才和各類法律服人才進一步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為基展組織和干部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2.促進法治,服務民生。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層治理的各個方面,滿足群眾對法律知識和法律服務的基本需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3.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既扎實推進工作,又充分考慮各村(社區)實際情況,將偏遠鄉鎮的村(社區)作為工作重點,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穩步推進。
(三)主要目標
1.法律服務在全縣280個村(社區)實現全覆蓋,群眾不出村(社區)即可找到法律服務,困難群眾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2.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逐步養成知法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能夠自覺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
3.基層自治管理明顯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區)公共事務、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社會和諧穩定的新格局。
二、人員配置
1.聘任條件。村(社區)法律顧問由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相關遴選,并組織培訓。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人員,應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較強的業務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原則,擅長糾紛調處;近三年未受到行業懲戒或行政處罰的;熱心公益事業和社會服務,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遵守有關法律顧問管理制度。
2.聘任方式。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應在合適的范圍內公布有關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來的業績、信譽等情況,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公平合理和節約成本原則配置確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顧問確定后,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與其所在的法律服務機構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由該機構指派聘任人員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4.資源調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法律服務資源合理流動,有效解決法律資源不均衡問題。實行1名律師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不超過5個村(社區)法律顧問的辦法進行配置。向多個村(社區)指派法律顧問的法律服務機構,要妥善處理所服務村(社區)之間的法律關系,確保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
三、工作職責
1.服務村(社區)發展穩定。協助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為村(社區)重大項目談判、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協助村(社區)處理換屆選舉中的法律問題。
2.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為群眾解答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
3.開展法治宣傳。定期舉辦法治講座,普及與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并引導其依法辦事和維權。
4.參與人民調解。根據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請求,為調處農村土地征用,勞動關系、環境保護、婚姻家庭和鄰里關系、涉農合同等專業性強的矛盾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并幫助調處糾紛。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培訓,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務要求
村(社區)法律顧問以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層群眾的法律需求為導向,以服務內容為標準。各村(社區)要在合適位置設置公示欄,公布法律顧問的姓名、聯系方式和服務內容等。
1.定期服務。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定期到村(社區)服務1天,為村(社區)干部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每季度至少舉辦l次法治講座,對村(社區)干部群眾進行法律培訓。
2.限時服務。村(社區)法律顧問在接到村(社區)具體法律服務需求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提供服務;對于村(社區)群眾的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的法律咨詢,一般應及時予以解答,疑難問題不超過2個工作日答復。
3.工作日志。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應及時記錄《工作日志》,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要將為服務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內容、方法和處置結果進行認真記錄,做到一村(社區)一卷,一事一記,一次一記。工作日志、村(社區)法律服務登記薄將作為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工作考評的重要依據。
4.工作報告。村(社區)法律顧問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區)法律聯絡員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務情況,由村(社區)法律聯絡員填寫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統計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務單位遞交書面工作總結,并由村(社區)負責人簽署評價意見,報服務點所在地司法所。
5.信息化管理服務。提倡利用互聯網等新興技術手段提供遠程在線服務,將村(社區)法律顧問定期服務與在線服務結合起來,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務平合。指導村(社區)建立“法律顧問在您身邊”微信群,為村(社區)及居民群眾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務,及時解答法律咨詢,開展法治宣傳。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建立“法律顧問之家”微信群,聽取法律顧問有關工作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并做好調度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
五、服務考核
建立法律顧問年度考核制度,通過檢查《工作日志》、聽取村(社區)和居民代表意見等形式進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務年度最后一個月進行。實行縣、鄉鎮兩級考核制度,鄉鎮進行初步考核,縣級進行審核備案和指導監督。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服務費用發放與考核結果掛鉤機制。對按要求完成服務的法律顧問,鄉鎮提出繼續聘用的建議。對年度考核先進的村(社區)法律顧問給予績效獎勵。對沒有按要求完成服務的,扣減服務費并予以約談、責令整改,直至不再繼續聘用。對工作積極主動,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個人,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并作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六、工作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把“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與本單位工作結合起來,形成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合力。
2.加強經費保障。服務費用以距離主城區遠近等因素分為三類,分別為一類、二類、三類標準。服務費用資金由縣財政保障,每年結算1次。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核定服務費用后將服務費用打入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賬戶。
3.加強宣傳引導。要及時總結“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中涌現出的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等,通過各種形式和載體,廣泛深入宣傳法律顧問在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維護權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升法律顧問的社會知曉度、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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