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的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存款的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存款的合同1
甲方:。
負責人:行長。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于人民幣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征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存款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協議存款金額:
乙方在甲方存入人民幣__元整。
2.協議存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以下簡稱“協議存款”)期限為五年零一個月。協議存款起存日、起息日、到期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協議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為準。自甲方開立該《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之日起計息。
3.協議存款利率:
3.1本合同項下的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存款年利率為__%,中途不做調整。
4.計息規則: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
存款計息的規定,采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5.協議存款地點: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以甲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為協議存款的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_。
6.協議存款憑證:
6.1以協議存款起存日為準,甲方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將存入金額、日期、存款地及存款賬號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證于協議存款自乙方賬戶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之日,為乙方開具協議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大寫)張,金額合計為人民幣___元整。該《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應注明“協議存款”和“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署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6.2甲方保證自協議存款起存日起按季向乙方提供書面協議存款對賬服務,按乙方要求提供協議存款詢證服務。
7.還本付息方式:
7.1甲方保證在協議存款期限內,自協議存款起息日起,每滿一年向乙方付息一次。甲方應于《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中規定的起息日的逐年對應日自動將協議存款利息(協議存款到期日為本息合計)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賬戶名稱: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支付系統號:______________
協議存款第61個月的利息,在到期日隨本金一并支付,按照第4條計息規則計算當月利息。
7.2利息(或本息)歸還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的,劃款時間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后第一個銀行工作日。
8.融資條款:
乙方如急需用款,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甲方融資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并以該《單位定期存單》為質押的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融資;但該約定并不意味著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融資,具體以甲方最終的審批結果為準。如乙方獲準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甲方可以拆借形式向乙方提供融資,拆借規模、期限、利率按交易發生時的市場情況商定。
9.違約責任:
甲方應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條約定于付款日將應付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按照延期到賬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協議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額,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行為或主張不能免除甲方承擔本條款項下違約責任的義務。
10.提前支取: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提前支取協議存款:
10.1.1甲方發生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降低等情況,影響乙方的資金安全;
10.1.2政府監管機構確認乙方發生嚴重的流動性風險等情況;
10.1.3乙方出現流動性緊張;
10.1.4其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情況。
10.2如發生提前支取,甲方可對該協議存款提前支取部分自起息日(含該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該日)期間的利息,按照第4條計息規則及下述適用的計息利率重新計提:
10.2.1上述計息期不足三個月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
10.2.2上述計息期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叁個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3上述計息期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不足一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陸個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4上述計息期超過一年(含一年)不足二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5上述計息期超過二年(含二年)不足三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貳年期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6上述計息期超過三年(含三年)不足五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叁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7上述計息期超過五年(含五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伍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3上述重新計提的利息,扣減該協議存款項下甲方已實際支付乙方的.利息后,在提前支取日隨本金一并支付。
11.保密責任:
11.1除非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監管機關規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要求披露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業、組織或個人提供或泄漏與對方業務有關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其員工或聘請的中介機構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除外。披露方應確保其員工或聘請的中介機構知曉并承諾遵守本合同規定的保密責任。
11.2如任何一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監管機關規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須披露與對方相關資料和信息的,該方應在法律、行政法規準許的范圍內,在披露前書面告知對方。
12.合同的解除與掛失處理:
12.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不得被視為變更或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第9條的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12.2乙方的協議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乙方應持單位公函,向甲方申請掛失,甲方重新辦理新的存款手續。
13.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以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14.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項下全部事項履行完畢時終止。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未盡事宜,雙方商定后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未約定的,適用本合同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在乙方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賬戶,雙方依照《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協定存款賬戶的賬號:____,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賬戶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協定存款賬戶進行結息。協定存款賬戶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五、對協定存款賬戶銷戶的.,如果在結息日銷戶,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如果不在結息日銷戶,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從上一結息日起到銷戶日止,不再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而按銷戶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動延期,其協定存款賬戶繼續使用。
八、合同期滿,甲方需要銷戶,必須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銷戶通知,并于到期日辦理銷戶手續。乙方將甲方協定存款賬戶的存款本息結清后,全部轉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同時協定存款賬戶銷戶。
九、合同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戶,如遇特殊情況,須向乙方提交書面銷戶申請,乙方在收到銷戶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答復。乙方審核批準后,按前條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戶手續。
十、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經辦行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存款的合同4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負責人 ,行長。
乙方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20xx]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 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征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存款的合同5
甲方(接款銀行):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乙方(資金方):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關于中國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行__支行接受五年定期存款。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相關文件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達成存款意向,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按照甲方出具的《銀行接款確認函》及《銀行邀請函》內容,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制定分支機構進行五年定期存款業務。
二、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款期限:
1、存入金額: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存入人民幣__元整,(小寫:00,000,000,000.00)。
2、存款期限:五年零一天。
3、存款賬戶: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開立一般企業存款賬戶,用于資金存入使用。
4、存款利息:經甲、乙雙方商定,自乙方存款資金到達存款賬戶之日起開始計息。存款利息按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人民銀行當日掛牌價為基準計算,甲方每年支付一次利息。
三、操作流程:
1、乙方在資金存入后甲方開具五年定期《大額存款證實書》交由乙方帶走。
2、乙方向甲方出具承諾書:主要內容為“存款方承諾該筆存款在 五年 定存期內,不提前支取、不掛失、不轉讓、不抵(質)押、不查詢、不開通所有銀行電子業務功能,特此承諾,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書由乙方法人代表提前簽好,交易成功后交給甲方。(注:承諾書由乙方企業簽字蓋章,法人不能親自到場的提供授權書,被授權人簽字,蓋私章,加蓋存款企業公章)。
四、本金歸還:
存款資金到期后,乙方應出具《大額存款證實書》、預留印鑒和甲方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例如:法人代表身份證件原件或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單位授權經辦人經辦業務的授權書等)。乙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依法對上述文件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核驗,如核驗無誤,甲方按乙方要求將所取款項于當日劃付至乙方指定賬戶。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不得有任何阻攔行為。
五、保密責任
1、除非法律、法規、政府或法庭要求披露的.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業、組織或個人提供或泄漏與對方業務有關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除外。但該方應要求上述專業人士履行同等保密義務。
2、如任何一方根據法律、法規、政府或法庭要求須披露與對方相關資料和信息的,該方應在法律準許的范圍內,在披露前告知對方。
六、其它約定及違約責任:
1、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五年定期存款業務的主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之條款執行,如有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條款執行。如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當地法院及相關部門追討因違約方所違約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違約放棄一切抗辯權。
七、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章/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章/簽字:
存款的合同6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縣支行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長
乙方:__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XX]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于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征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存款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銀行與保險業務的共同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銀發(1999)351號和報監發(1999)201號文件精神,甲乙方就開展協議存款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存款金額:甲方在乙方存入人民幣(大寫) 元整。
二、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協議存款年利率為 。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或相應的合法機構)調整利率,按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在協議存款利率的基礎上進行相同方向和相同幅度的調整,其公式為:長期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該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以中國人民銀行(或相應的合法機構)公布為準,自調整之日起分段計息。且該長期協議存款利率不低于 。
三、存款期限:存款期為五年零一天。協議存款起息日、到期日以正式存款憑證為準(存款憑證復印件作為協議附件)。
四、付息方式:每季度付息一次,按季度結息(季度結息以日積數為準)。乙方保證及時把協議存款的利息匯入雙方指定帳戶。戶名:中國農業銀行平安人壽保險托管專戶,帳號: ,開戶行:中國
五、存款憑證:乙方為甲方開具協議存款證實書 張,每張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六、支取方式:存款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支取。若甲方確需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從起息日起至支取日的整年部分,按協議存款起息日相應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檔次計息,不足整年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長期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中扣除。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甲方如急需用款,也可以以協議存款憑證作為融資質押物在乙方融資,具體事宜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七、違約責任:甲方提前支取按比例退還費用,乙方保證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照延期支付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額,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存款地點: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分行為該存款的存放地點。戶名: ;帳號: ;開戶行: 分行。
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協議,如需變更和解除協議,應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協議條款依然有效。
十、爭議解決:雙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定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商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存款的合同8
甲方:信用社
乙方:
根據區委區政府作出的村級財務由鄉鎮(街道)代管的決定,為了提高乙方在甲方存款收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開設結算存款賬戶和協定存款賬戶兩個賬戶,并同時使用。結算存款賬戶的留存額度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二、協定存款賬戶的款項收支一律經過結算賬戶,即每日營業終了,由甲方將結算戶存款余額中超過額度的部分自動轉入協定存款賬戶內,轉入協議存款戶金額以萬元為單位,萬元以下的金額不轉;當日營業終了,如果結算戶的.存款余額低于留存額度時,甲方將不足部分從協定存款戶自動轉入結算戶;營業過程中,如果結算戶的存款余額不足支付時,甲方主動將協定存款賬戶的存款轉入結算存款賬戶內用于支付。
三、利率:結算帳戶的利率執行國家活期存款利率政策;協定存款的利率為1.44%,按季支付,合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從利率調整日按新利率分段計息。
四、獎勵:如乙方代管工作較好,甲方將給予獎勵,具體辦法是:按結息日的結息積數乘以結息利率與甲乙雙方約定利率1.98%差額支付。
五、乙方提取大額現金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將保證支取。
六、本合同期限一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任何一方沒有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視為自動延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區信用聯社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年* 月* 日
存款的合同9
貼息方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居間方代表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之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促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手工填寫,甲方視為接受、同意并合法。以下均同)合作的銀行與保險公司就協議存款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合作銀行接受并與之訂立協議存款合同的,甲方應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如果與甲方合作的銀行沒有在乙方提供的保險公司和資金方訂立合同,無需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第二條 居間期限:
乙方提供的保險公司和資金方居間服務長期有效,甲方合作銀行或其他指定銀行的分階段和分次數協議存款,都視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甲方在與保險公司和資金方聯系時,不得越過乙方直接聯系,除非有乙方出具的書面同意函。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保險公司和資金方不得與任何人或單位再次簽署本次協議存款的居間合同。隨著本合同約定的繼續進行的階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據其與合作銀行在本居間期限內訂立的協議存款_______億元人民幣合同,居間費用為存款額度的 %(稅后),合計應該支付給居間方的居間報酬為_______萬人民幣。在該合同規定的居間期限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甲方應當在保險公司協議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合作銀行當日,按照到款資金同比例支付居間方報酬。
第四條 居間報酬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存款協議簽訂后,保險公司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協議存款全部額度,甲方應按當日實際存款數目同比例同臺交割的方式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以現金轉賬形式分別轉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在該合同簽訂的居間期限內有規避合同行為或者不在合同規定的支付時間內進行支付行為等違約行為,則應當向乙方(居間方)支付實際應當支付的`金額外,再加上每天5%的違約賠償金額,同樣要以現金方式按應繳金額比例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有權通過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甲方合作銀行終止合同。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之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時生效執行。
第八條 本居間合同與對應的協議存款合同支付居間方報酬到位情況。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因主合同(指協議存款合同)不成立,甲、乙(居間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都是雙方意愿真實表示,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方各執兩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存款的合同10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乙方: 銀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 特別承諾
1、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并不包括郵政企業的自有資金,均為甲方吸收的客戶存款和中間業務資金。除為了郵政儲蓄資金的周轉使用對外作擔保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的擔保。
2、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得為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債務)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甲方的協議存款所提供的擔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或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經批準合法存貸款的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項要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承諾應向監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于總行)報送年度和季度會計報表后的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該年度季度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
6、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于與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
7、乙方承諾在本主合同項下的協議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 )的 銀行發生分立、合并、停業等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到達后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新的由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時,甲方有權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證合同(編號:)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 )的 銀行提前連帶承擔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的責任。
8、甲方已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有權簽訂本合同。乙方對此已完全知曉。
第二條 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期
1、 甲方共分____次合計存入乙方人民幣____億元。
2、 協議存款的期限均為____年____天。
3、 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產權證實書”(該證實書即協議存款憑證)。
第三條 劃款時間及方式
甲方共分 次向乙方劃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述劃款期限為具體的劃款時間及賬戶等信息,以乙方的書面劃款指令為準。
第四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甲方的資金每一次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戶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___份,金額為當次劃款資金的金額,存款為___年另___天,從每一次劃撥資金到達乙方賬戶之日起算。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應注明“協議存款”和“按___年___月___日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和 銀行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在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向第三方質押、轉讓,甲方質押的目的僅限于郵政儲蓄資金的周轉使用。甲方轉讓“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的,在簽訂轉讓協議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將受讓人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 協議存款利率
(一)協議存款利率確定為___%(浮動利率)。隨基準利率變化而浮動(基準利率為協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
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后,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銀行向上調整基準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利率。
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基準利率調整幅度
基準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后的基準利率—調整前的基準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調整之后分段計算。
若人民銀行向下調整基準利率,協議存款利率不調整。
乙方有義務在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協議存款合同期限內中國人民銀行放開并不再制定人民幣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將本著長期合作、共同獲益的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存款利率調整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按放開人民幣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執行。
(三)協議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業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四)協議存款不計付復利。
(五)如在協議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內,監管部門頒布的規章、規定、政策、制度等導致甲方根據本合同簽訂時執行的利率獲得的收益實際減少時,甲乙雙方均同意首先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后單方提前終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協議存款期限內,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法定準備金的繳存辦法,即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所對應資金的法定準備金甲方繳納,乙方不再對吸收的郵政儲蓄協議存款繳納法定準備金,則自政策調整之日起,按照協議存款雙方“成本與收益不變”的原則,將原協議存款的利率水平進行相應調整,付息方式和浮動方式不變。調整公式如下:
調整后利率=(調整前利率—甲方準備金利率*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第六條 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開始計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分次劃款,則依據甲方存款資金分期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的時間開始計算簽約存款利息。
(二)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
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利率/360
具體的利率計算方式見本合同附件2,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計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20日,21日入賬,遇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后第一個銀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時利隨本走。若本金歸還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后第一個銀行工作日。節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的賬戶。
(四)甲方開戶銀知
戶名: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
賬號:
第七條 本金的歸還
在合同約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復印件,協議存款開戶證實書和相關授權文件。乙方應本著審慎和內部制約的原則,對相應文件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明確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協議存款開戶證實書和授權文件等明細內容,并承諾在合同到期日要歸還本金。經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須將本金轉到甲方在人民銀行收取利息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如果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而提前支取的,則應同時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協議存款地點及賬戶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賬戶等具體信息以乙方的劃款指令為準。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果需變更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協議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時,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乙方受理后,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后重新辦理新的存款手續,掛失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2) 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解散、撤銷、被宣布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3) 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 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條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為違規,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及利率萬分之二點一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的約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拒受甲方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額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4、甲方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發出劃款指令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劃款指令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1、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均負有保密義務。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于出現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況的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證明文件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雙方應依據不可抗力情況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通訊聯絡方式
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達或傳真或郵寄的方式。專人送達自另一方簽收之時視為送達,傳真自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郵寄自投郵后五日即視為送達。雙方的通訊及聯絡方式如下:
甲方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一方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存款的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 方: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劉安東 住 所:XX市XX區金融大街3號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 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簽署: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 同業存款金額、存期
1.1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幣 元整(小寫:¥ )。 1.2同業存款的期限為 年。存款起訖日期以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劃款申請書為準。
1.3甲方存入乙方的同業存款的賬戶信息以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載明的信息為準。
第二條 同業存款利率和利息計算 2.1利率
2.1.1本合同中同業存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為 % 。 2.1.2本合同期限內,如遇國家實施人民幣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導致合同計息基準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另行確定。協商不成的,乙方應于利率市場化后10個工作日內償還剩余同業存款本金,并按利率市場化前一日的執行利率支付利息。
2.2利率調整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固定利率,利率不做調整。
(2)利率在每個自然季度末月21日根據基準利率水平調整,每個計息期內不再調整。
(3)利率于基準利率調整日調整,計息期內調整次數不限。 2.3計息
2.3.1本合同項下利息采用“實際/360”方式計息,公式如下: 利息=同業存款本金×利率×計息天數÷360。 計息期內利率或存款金額作調整的,應分段計息。
2.3.2在“實際/360”計息方式下,計息天數按實際公歷天數計算。 2.4付息
2.4.1付息方式為以下第(1)種方式:
(1)本合同項下存款按季結息,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20日。付息日為每季度末月21日。存款按季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隨本清。
(2)本合同項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結息,利隨本清。
2.4.2如遇付息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個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額不變,順延期間利息在下一付息日收取。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按照合同約定的存款利率計息。
第三條 劃款及債務憑證
3.1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3.2乙方提交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格式見附件)應加蓋公章并經有權簽字人簽字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應填寫無誤,否則導致的劃款失敗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業存款劃款通知的提交日期應早于劃款日至少1個工作日。
3.3 甲方收到乙方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后,應對劃款條件予以審核,符合以下劃款條件的予以劃款,否則退回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1)本合同要求簽訂的擔保合同等附屬合同(如有)已經簽訂并持續生效,本合同及附屬合同要求的公證、登記、公示等法律事項(如有)已辦理完畢,擔保權益設立并持續有效。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始終真實有效,經營狀況穩定,沒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且沒有發生可能導致乙方違約的其他事件。
(3)劃款申請書內容真實、完整,符合甲方要求。 (4)其他: //
3.4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戶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作為存款債權債務憑證。上須特別注明“同業存款”和“按 年 月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和 簽訂的同業存款合同(合同編號: )條款執行”字樣。《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載明的信息應與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一致。
3.5甲方同業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需向乙方申請掛失、補辦。乙方受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第四條 利息支付和本金歸還
4.1 乙方保證在同業存款存續期內于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并于到期日將應付的利息及本金匯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
4.2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
甲方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 戶名: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2155001
現代化支付系統行號:403100000004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事先通知乙方。
4.3 乙方提前償還同業存款本息應征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 第五條 增信措施
5.1本合同項下增信措施包括以下第 // 種方式
(1)保證: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保證人,保證人對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保證合同》。
(2)質押: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提供質押擔保,質押標的為 ,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質押合同》。
(3)
抵押: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標的為 ,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抵押合同》。
(4)其他信用增級措施: 5.2若乙方或保證人信用度下降、擔保品價值降低或其他可能導致甲方權利受損的事件發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額外的信用增級措施,乙方不得拒絕,若乙方不能提供令甲方滿意的擔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本協議項下的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
5.3在甲方行使本條所列各項擔保權利后,仍不能收回全部債權的,乙方就剩余債務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5.4乙方同時提供兩種以上增信措施的,甲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其中一項或多項擔保權利。
第六條 承諾與義務
6.1甲乙雙方均承諾有合法資格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且簽署本合同的是雙方的有權簽字人。
6.2乙方、乙方總行、乙方總行所屬其他分支機構若與甲方、甲方關聯機構、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其各級機構不得采取任何損害甲方于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行為,司法強制執行的除外。
6.3乙方是經批準合法成立并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本合同存入的款項將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按國家規定運用;乙方承諾該同業存款資金的用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
6.4乙方按以下內容進行信息披露
6.4.1乙方承諾按照監管部門就上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包括《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等向甲方及時披露相應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6.4.2乙方承諾對上述向甲方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6.4.3甲方在認為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提供臨時報告。 6.4.4甲方有權針對乙方披露的信息對乙方進行實地調查,乙方承諾予以配合。
6.5乙方為分行的,乙方承諾已經得到總行的授權可以開展本協議項下同業存款業務;在授權范圍內進行信息披露,配合甲方履行盡職調查和后續管理工作。
6.6合同期間:
(1)乙方發生變更企業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公司類型,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營業執照,金融業務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簽章樣本事項時,應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復印件,并根據需要辦理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手續或簽訂補充協議;
(2)甲、乙任一方變更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應及時通知對方。
6.7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質押給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質押不影響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甲方的質押行為無需獲得乙方同意,但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存單,配合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
6.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1在任何時候,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變得非法、無效、被撤銷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對上述條款進行修正或補充,并訂立書面協議。
7.2非本合同約定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均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
7.3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同業存款本息,或要求乙方增加甲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托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2)乙方拖欠償還當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3)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在以乙方為一方的合同或協議中出現重大違約或存在重大違約的可能,或被宣布債務提前到期。
7.4甲方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除需及時償還本金外,仍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利率水平支付截至解除日的利息。甲方單獨解除合同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7.5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起,本合同解除,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發生下述違約事件,應按違約事件實際天數和對應的同業存款本金以日萬分之三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提供資金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提前支取同業存款。
8.2乙方發生下述違約事件,應按違約事件實際天數和對應的同業存款本金以日萬分之三的利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逾期不能支付同業存款本金或利息。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
監管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資金。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減少存款金額、提前歸還同業存款。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交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5)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落實擔保責任,或補足擔保。
8.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其他約定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更正;違約方在對方限定的期限內沒有更正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本金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8.5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應在對方實際損失范圍內予以補足。
第九條 保密責任
9.1未經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本合同及相關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有權機關或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9.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受不可抗力影響不能按期履約方,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及時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權威機構的有效證明。雙方均須于獲知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后果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10.2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后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經本合同各方友好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1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同業存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已對本合同各項條款向乙方作了全面、準確地解釋,乙方已充分知悉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并與甲方達成一致。
存款的合同12
合同雙方:
徐芳:______
乙方:______
為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經協商,雙方就保證金擔保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第二條簽約方應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除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外,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乙方在履行主合同項下的義務后,應將甲方應付給乙方的保證金退還或沖抵。
第五條不履行主合同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存款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支行為使客戶充分利用閑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單位協定存款業務,并約定如下:
一、甲方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協定存款最低留存額為_________元。
二、單位協定存款戶按季結息,賬戶余額超過約定的最低留存額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協定存款利率執行,現行利率為年息_________%,如協議期間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結息日或清戶日掛牌公告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其低于約定的最低留存額部分,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
三、甲方單位協定存款戶在協議期未滿清戶,乙方應按清戶日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并將原已按協定存款利率計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協議到期日前____日,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終止或修改本協議的要求,則本協議期限自動延期。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對外不作任何資信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存款的合同14
張要偉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xx縣支行。
負責人:李____行長。
乙方:xx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楊____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20xx]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6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2.4750‰,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征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xx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二○○_年_月_日
存款的合同15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負責人
,行長。
乙方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20xx]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
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征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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