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合同匯編六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續簽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續簽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 羅湖區龍園山莊13棟808 室的房屋租借給乙方,并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 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僅為 住宿 所用
三、 租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 租金:每月 元RMB,大寫: 仟 佰元整
五、 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協議繼承租房押金,租房終止后,憑甲方所開具的押金收據,將上次的租房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六、 付款方式:乙方每一個月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賬號,轉賬的.方式支付一次租金,共支付 元RMB,大寫: 仟 佰元整
七、 補充條約與之前一致。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合同 篇2
XXX:
你與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所簽的《勞動合同》,將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現公司決定與你續訂勞動合同。
請在接到本通知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書》。
xxxx
年月日
續簽合同 篇3
合同編號: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市)市縣(區)鄉(鎮)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簽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續簽合同 篇4
時光荏苒,不覺中已在松下渡過了五個春秋,感嘆之余收獲頗豐,在經歷的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與長處,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領導關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斷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虛心向老員工求教,增強自己的工作技能,做到領導賞心,同志悅目,自己坦然,不與他人爭一時短長,工作嚴與律己,一絲不茍,基本貫徹和執行了松下蓄電池所奉行的以人為本服務奉獻之精神。
用感恩的心回報松下,是本人一貫遵循的`原則,深知松下有的放矢的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理念,工作五年中所經歷的崗位有:f1組立-仕上-f1組立-叉車-大庫-f1組立幾個階段,本人已過不惑之年,略感身心疲憊,如松下能容納我的話希望能切切實實安排一個相對穩定的工作,不愿做‘漂搖一族’,風靜,樹靜波瀾不驚,平穩渡過余生。把自己的短處縮緊,把自己的長處揮灑,用優點感染周邊的人,用‘慎始敬終’的工作態度征服人,用實際工作表現回報松下蓄電池。
續簽合同 篇5
1、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是否應續簽勞動合同及其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顯然,勞動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確,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雙方勞動關系仍然存續,用人單位就應當及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
那么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呢?《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系義務性法律規則,違反法定義務所需要承擔的責任需要適用責任性法律規則。對此,《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中的第八十二條明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應當在合理期限內續簽書面勞動合同。這樣,既符合勞動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響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續簽勞動合同的權利。
2、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是否適用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用人單位因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屬于用人單位違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此二倍工資中除正常工資外的第二倍工資僅以正常的一倍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其實質不屬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因此,二倍工資的仲裁請求不適用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規定,應適用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一般時效規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20xx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第三條明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應該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是:一個月以內的,用人單位未明確表示原勞動合同期滿后,愿意繼續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可以行使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權,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此外,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者不愿意簽訂新的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比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
二是: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者不愿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比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
三是: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
續簽合同 篇6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續訂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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