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轉讓合同模板集錦7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合同法》、《郵政法》等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充分發展業務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的合同經營范圍和協作經營方式簽訂本合同。
一、協作經營范圍:甲方劃定 區域為乙方的協作經營范圍,并從事經營快件活動。乙方不得超區域經營,否則產生的后果對方負責。
二、乙方在協作經營期內每天按公司規定操作并領取所協作經營區域內所有快件,并按相關公司要求12:00前送達 ,22:00前送達 。如確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當日移交至甲方帶回公司處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發生快件延誤、遺失、短滅而產生的費用和相關責任由乙 方自行承擔,并接受延誤、遺失、短滅造成的信譽下降的相關處罰。乙方必須按照《郵政法》的部分相關法律組織派送、攬收業務,必須服從上?偣炯跋嚓P部門 的法律規章,服從甲方上級xxxx公司統一管理和調度,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風險保證金及協作經營費、其他核算方式:
風險:由于快件存在延誤、遺失等相關風險,乙方與鑒定合同時主動自愿交納 元為其承擔風險。合同期結束,不再續約憑相關收據一次性退回。
協作經營費:甲方按 元/月向乙方征收其快件運輸管理等相關費用,并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內協作經營費用不予加收,次年協作費用則按上年度增長率同步遞增并適當修改。
發票由公司統一代的'開、代購。嚴禁購買、使用違規票據,否則違反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擔責任。協作經營區提供各種支出票據上繳公司做賬的開據同等票額的按 %征收營業稅,不能提供的按 %征收營業稅、所得稅。
四、乙方相關的相關責任
乙方在協作經營期間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客戶的任何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乙方在協作期間,任何行為及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否則自行承擔產生的法律責任。 為保障勞動者權益,乙方在協作經營期間,用工必須符合《勞動法》等相關規定,產生的勞動糾紛、人身安全等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和郵路安全,乙方在協作經營期間,經營活動必須符合《郵政法》等相關規定、必須做到驗視等各項安全制度,不得攬收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禁止攬收的快件。 乙方依據賬單及時結清相關賬款。如有誤差應在十日內相互協調完畢
五、協作期限:于 年 日至 年 日,合同期滿無條件歸還區域經營權。次年續約,甲乙雙方再行商定。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以上條款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后制定,且雙方都表示理解、認可。未盡事宜,參照xxxx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經家庭全體成員大小兄弟(該宅基地共有權人)一致同意向乙方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為避免子孫后代產生爭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將甲方已取得使用權并經所有共有權人一致同意的位于海南省東方市小嶺村黃草坡附近八所火車站南面的一塊宅基地永久轉讓給乙方使用,面積畝,每畝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元)。
二、該宗地四至范圍: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南邊長 米,北邊長米,東邊寬 米,西邊寬 米。
三、甲方保證該宗地東邊預留2米寬的路給乙方通行,并負責南邊通往大坡田公路。
四、甲、乙雙方實測該宅基地面積簽字后,乙方用現金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該宗地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元),現金付清當日起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屬永遠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占用該宗地。
五、甲方負責出面辦理該宅基地有關轉讓手續,協助乙方辦理該宅基地有關權證手續。
六、甲方保證該宅基地轉讓的合法性,否則由此造成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后該宅基地不能合法轉讓給乙方的,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后,若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轉讓交付該宅基地,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該宅基地提出任何異議。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后,如果轉讓出的該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甲方必須負責出面解決;解決不成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九、轉讓后該宗地周邊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否則,如因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十、轉讓后該宗地若被國家征用,所有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印后生效,并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必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見證人(簽章、手。
二〇xx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15639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馮X)本著自愿的原則,將________年元月____日向安順XX公司購買的房屋(藍天花園12號樓第五層1—5—1套房)名額轉讓給乙方(楊XX)。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負責向鼎城XX公司協商轉讓事項,將甲方(馮X)姓名更改為乙方(楊XX),姓名更換為乙方后,該套房屋(藍天花園12號樓第五層1—5—1),乙方(楊XX)是唯一所有者。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購房款人民幣貳拾貳萬伍仟肆佰元整(225400。00元),以前甲方所付首期款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元)由開發商從購房總價中扣還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為2160元2,此單價不受房屋開發商的開盤價影響,房屋差價人民幣貳萬叁仟元整(23000。00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乙方與房屋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此房屋的任何事項與甲方無關。
五、甲方和開發商的`借款利息由甲方和開發商協商,乙方概不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間人三方各一份。
七、本協議簽字之日起,在此前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協議全部無效。
八、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4
注冊商標轉讓方:(甲方) 注冊商標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注冊商標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國別: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注冊商標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知××××。
七、注冊商標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八、注冊商標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九、注冊商標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注冊商標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注冊商標轉讓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注冊商標。
十、注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注冊商標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各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注冊商標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訪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 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鑒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并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經______________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摩托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摩托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摩托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摩托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摩托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摩托車轉讓,
二手摩托車買賣協議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摩托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摩托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摩托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后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摩托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摩托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摩托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摩托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摩托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ū卷摓楸灸ν熊囖D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均為本村/集體社村民/社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權及該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構筑物的所有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該宅基地四鄰至:東鄰:________、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北鄰:_________。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以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的價格,向乙方轉讓上述約定的宅基地使用權及該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構筑物。乙方同意以該價款購買甲方的上述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構筑物,并同意按______向甲方支付該轉讓款。
第三條、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生效后______日內,一次性將上述約定的轉讓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合法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應當無償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3、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征用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因征收、征用事宜所產生的一切權益、義務均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權,單方違約金為________萬元整。
甲方保證該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已征得其配偶、子女或該宅基地上房屋的共有人、繼承人的一致同意,系有權處分。
第六條、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
股權轉讓即股東依法將其在公司中的股東權益讓與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東資格的民事法律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自由轉讓原則為基礎,股權限制轉讓原則為例外。但審判實踐中,往往由于當事人各方因對股權轉讓限制規則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糾紛。
根據是否給付對價?股權轉讓可分為有償轉讓和無償轉讓。有償轉讓從某種意義而言,是將股權進行權利商品化,使其成為一種特殊商品在流通領域進行交易的行為。無償轉讓主要指因公司股東贈與、繼承、夫妻分割財產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權主體發生變動的行為。審判實踐中,當事人主張股權轉讓無效一般多因股權交易轉讓合同。糾紛形成的事由多為:出資未到位的股東轉讓股權;轉讓股權未履行股東同意手續;轉讓股權侵犯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未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手續;股權轉讓后成為一人公司;股權轉讓違反了公司章程內容等。當前,認定股權轉讓行為的效力所適用法律體系尚不完備,一般依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公司章程進行綜合性審查。在此先舉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資成立了有限責任公司,三方約定各出資50萬元,甲、乙均已實際出資到位,丙僅出資30萬元。該公司章程明確載明:原始股東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對外轉讓出資。20xx年5月2日,丁邀請甲、乙、丙到當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間,丙表示欲將其股份作價60萬元轉讓給丁,甲和乙當時未表態。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次日,丁持該協議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為其辦理股東登記手續,并要求公司為其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將丙列為被告、丁列為第三人訴至法院,請求確認丙和丁間的股權轉讓行為無效。其理由為:一、丙的出資未實際到位,沒有處分權;二、丙的行為違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轉讓行為沒有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同時也剝奪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四、股權轉讓行為未經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和工商管理部門股東變更登記?其行為違反了公司法強制性規定。丙和丁的抗辯意見為:一、甲和乙明知股權轉讓行為而未明確反對意見,應視為默示;二、出資未到位與股權轉讓屬不同的法律關系,同時丁同意補足出資并同意承擔利息損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轉讓出資的限制條款違反了公司法股權可以轉讓的有關規定,屬無效條款;四、股權轉讓行為應由私法進行調整,公司內部股東名冊登記和股權工商變更登記不屬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雙方主要的爭點為:一是丙出資未到位其股權是否可以轉讓;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態是否構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條款內容與公司章程內容不一致是否構成沖突,如何應用;四是變更股權登記是否屬生效要件。筆者認為:
一、出資未到位的股權仍可進行轉讓
出資是股東對公司的基本義務,也是公司財產基礎。但出資與股權屬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屬一種違約行為,其他股東對于違約股東享有違約請求權。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可分為不履行出資義務、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2)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并不能否認公司的人格。有人認為,出資不到位則表示公司的財產不完整,從而否認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見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財產與注冊資金之間的關系。公司是否具備法人人格,其資產的表現形式主要是注冊資金是否到位,注冊資金數額與公司的財產數額并不等同,換言之,注冊資金數額并不等同于股東的股權總額;(3)公司法并未限制違反出資義務的股東轉讓股權,“法無禁止便自由”。
二、股東轉讓股權向其他股東征求意見時,應給予其他股東必要的承諾期間
其他股東對于擬轉讓股權股東的轉讓請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該行為屬要式行為,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決議。案例中甲和乙的行為不構成默示。(1)股東未當場表態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六十六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要求,對方未用語言或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認定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沒有當場表態的法定義務;二是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應給予甲和乙對丁的資信情況進行必要調查的時間;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由股東會作出決議。當然,并非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的轉讓行為均為無效行為。如書面出具征求意見函,其他股東分別書面答復且意見一致的仍可視為股東會意見一致。但應給其他股東必要的答復時間。對于股份轉讓股東的表決方式理論界亦有分歧。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行使職權。公司法第四十一條亦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故股東行使表決權時以資本多數來定。另一種意見認為,股權轉讓雖屬股東會行使的.職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該規定屬于特別性規定,特別性規定應優于一般性規定。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應按股東人數來行使表決權。
三、違反章程有效規定與他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是出資人為追求經濟利益,出資人之間基于信任關系而自由組合的結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內部“自治性法規”,公司章程內容只要未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均為有效,股東應嚴格履行。公司章程對于股權轉讓、權利分配等方面約定有特別條款時,應從其約定。當然,股權也屬于財產權利,按照財產權利的要素,財產權具有可轉讓性?公司法對于股權的可轉讓性亦給予了確認。針對本案例,有人認為:該條款限制了財產的有償轉讓,侵犯了財產所有人的正當權益,同時也不利于及時調整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當屬無效條款。筆者認為,公司章程從合同層面可以視為合同條款,依照合同嚴格履行原則,股東應全面履行。對于不得轉讓條款的合法性問題?首先,該約定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屬股東的合意;其次,該約定并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司法規定股權可以轉讓?但對外轉讓時設置了一個前置程序,即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換言之,其他股東可以不同意擬轉讓的股東對外轉讓出資。退一步講,即使股東一定要轉讓出資亦可以對內轉讓,并未限制其有效財產權利的實施;再說,從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個別條款不盡合理,仍應通過召開股東會的形式來修改章程,以彰顯公司章程的嚴肅性。
四、股權轉讓合同并非以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和工商股東變更登記為生效要件
股權登記屬商事登記,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頒布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股權轉讓后應辦理兩項變更登記手續,一項是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一項是工商股東變更登記。對于登記的功能和性質,學界有不同說法,有登記效力說、有登記對抗說,還有將股東名冊登記視為登記效力、工商登記視為登記對抗說。登記效力說認為:公司運作應本著交易自由,管理從嚴的原則。否則,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觀調控,不利于保護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穩定正常的經濟秩序。雖然,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股權登記后才生效,但股權變更而未登記,受讓方實際上并未取得股權,股權轉讓合同尚未生效,故將兩項登記視為設權性登記?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經濟庭于1997年7月4日給中國證監會的答復中確立了“股份所有權的轉移以辦理過戶手續為有效”的原則;登記對抗說認為:股權轉讓合同生效與股東實際取得股權屬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內涵,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有個時間差問題,股權轉讓合同僅確定了受讓方與轉讓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的簽訂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讓方如未能按合同約定實際取得股權,合同處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狀態。受讓方可依法主張違約賠償請求,亦可主張公司及股東繼續履行合同,通過訴訟途徑以生效的裁判文書確定股權身份以代替股東名冊登記,并強行進行股東工商變更登記(由法院向工商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工商部門據此協助登記)?將股東名冊登記視為登記效力、工商登記視為登記對抗說認為?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方取得股權的標志?股權轉讓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著受讓方股東資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讓方有權要求公司辦理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對其股東身份進行確認。一旦登記上冊則最終取得股權,股權轉讓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因受讓人在股權名冊變更登記后便已開始行使股東的權利,工商變更登記僅僅起到對外公示的效力,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未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顯然,股權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并不導致股權轉讓合同無效。對于上述三種觀點,筆者贊同登記對抗說。
【轉讓合同】相關文章:
店面轉讓合同 店鋪轉讓合同最新06-19
轉讓合同[精選]09-19
轉讓合同(精選)08-31
【經典】轉讓合同09-03
轉讓合同【精選】09-08
轉讓的合同09-27
轉讓合同(經典)08-22
轉讓合同[經典]08-25
轉讓合同【經典】08-26
【精選】轉讓合同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