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合同6篇(熱門)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讓合同 篇1
合同權利、義務轉讓條件與限制 合同權利的轉讓與限制 合同權利的轉讓也稱債權的轉讓或債權讓與,是合同中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即債權人,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從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與他的合法行為。合同權利的轉讓,并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而是由合同一方當事人(且是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權利的轉讓并不包括合同的義務內容;合同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全部轉讓也可以是部分轉讓,在全部轉讓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系;在部分轉讓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合同權利轉讓的條件:
第一,必須有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第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轉讓達成協議;第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第四,必須有轉讓通知。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轉讓通知是績權轉讓的必備條件,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債務人應出具收到通知的。對于債務人的通知,一般應當由原債權人進行。但經與原債權人協商同意后,也可由新債權人進行。新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提供必要的關于合同權利已經轉讓的證明文件。如果未盡通知義務,債權人對合同權利的.轉讓就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履行義務時,原債權人不得拒絕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況下,債權人不得將合同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合同的標的與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關的合同權利是不能轉讓的。如委托合同、贈與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權利的轉讓會實質性地改變債務人的義務或增加債務人承擔的風險,因而也禁止轉讓。但如果債權人承擔新增加的負擔或風險的除外。第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如果合同中約定債權不得轉讓,那么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一般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第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后果:
合同權利全部轉讓,則受讓人取代轉讓人成為合同關系債權人,轉讓人脫離原合同關系;如果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則受讓人加入合同關系,成為共同債權人。轉讓人將債權證明文件交付受讓人并將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讓人,并將轉讓人占有的擔保物及文書也應全部交付。債權人轉讓債權時,依附于主債權的從權利也一并轉移,但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負瑕疵擔保責任。無償轉讓債權,轉讓人對權利瑕疵不負擔保責任。但轉讓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對受讓人因瑕疵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受讓人明知權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轉讓人不負擔保責任。
合同權利轉讓中債務人的抗辯:
抗辯權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轉讓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于債權人具有抗辯權主要有以下情況:當事人雙方雖訂有合同,但債權并未實際發生;債務人已經履行債務,債權業已消滅;債權人在訂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過錯。因而債務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給付義務;債務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銷合同,債務人享有撤銷權的。
抵銷權
抵銷是指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進行清償,按照對等的數額相互充抵,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相同數額內互相消滅,不再履行。合同法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其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抵銷的實行應當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即當事人互有可以抵銷的債權;在存在抵銷的債權時,債權必須是均已到期;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或同一性質的債務,不同性質或不同種類的債務是不能抵銷的;抵銷的債權必須屬于法律所允許。
法律明確規定不得進行抵銷的債務不能進行抵銷。如違約金債務不得自行以扣發款等方式作為抵銷。故意實施侵權行為的,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侵權損害賠償。
債務人在債權轉讓通知到達時,主張抵銷的,應當及時向債權轉讓人發出抵銷通知,抵銷的通知在到達債權人時,即可發生的效力。但是,抵銷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條件或者期限,否則,抵銷的通知不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義務轉移的條件與限制;
合同義務轉移,是指合同中的債務人將自己應履行的義務轉讓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當事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行為。合同義務的轉讓,只要依法進行,是受法律保護的。
合同義務的轉移首先須經債權人同意。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由于債務人在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可能對債權人實現合同權利發生重大影響,在債務人更換后,新債務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從而嚴重損害債權人的權益。所以,債務人將其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債權人。并且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合同義務的轉讓達成協議,被轉讓的合同義務具有可轉讓性。合同義務的轉移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合同法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義務全部轉移,由新的債務人取代原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的當事人,承擔合同中原債務人的義務。主債的全部轉移,只是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內容不發生變更,并沒有形成新的債權債務。合同義務的部分轉移,由第三人對債權人承擔一部分債務,原債務人和第三人共同成為新債務人,而第三人僅就其與債務人簽訂了轉讓債務的協議部分承擔合同義務。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再如,屬于債務人的人身權的繼承權、撫養權、著作權等不能隨原債務人轉移義務而轉移。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新的債務人的抗辯是基于原債務人所享的對債權的抗辯而存在,如果原債務人沒有對債權人的抗辯,新的債務人也就沒有對債權人的抗辯權。
轉讓合同 篇2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 ________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 國別: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前,該商標曾與 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 方。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 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真: 電 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號碼:
乙方: 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經商議甲方將xx市xx區xx鎮xx村xx社、xx社沙場轉讓給乙方,協議如下:
一、轉讓范圍:xx鎮xx村xx社、xx社沙場(限旱采),沙場中現有的設備、設施(見附頁:沙場主要設備及資產清單)和甲方在xx村xx的租用土地使用權。
二、轉讓價格:按轉讓范圍作價xx萬元(xx.00)。
三、轉讓時間:從本協議簽字時間起至20xx年xx月。
四、甲方將資產全部轉讓給乙方后,乙方三日內付清給甲方xx.00元,甲方不再享有其權益。甲方將把村社及農戶的.土地租用協議原件交給乙方。甲方將承擔甲方在簽字生效前的人工工資、機械租用等費用和甲方在沙場之外的其他民事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前期有義務協助乙方生產經營的關系,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享有其利益。在大的政策影響下,甲方也不再承擔其責任。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違約,將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付清款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沙場主要設備及資產清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九龍步行街F 9#正在營業中的“宗華茶樓”整體轉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仍可使用“字體茶樓”店名經營
二、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應付給甲方房屋裝修、本年度剩余租金及現有所有經營用具,茶品等款計陸萬叁仟元(63000)人民幣,并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不承擔甲方遺留的任何債務費用。
三、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須將原合同文本,各類營業執照及房屋裝修合同、購置物品憑證等所有票據資料交給乙方。
四、本合同簽訂生效后,房屋原有設施的保護、修繕責任及出現一切責任問題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押印后生效。
甲方: (簽字押印)
乙方: (簽字押印)
簽定時間:20xx年3月23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雙方就營業中汽車洗車店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 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 元,該洗車店全部洗車工具,飾品(除個人用品外,歸乙方所有)。
三、付款方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分期每月交付甲方 元, 年 月 日全部付清(如乙方 中途轉讓須甲方 同意并轉讓后乙方 一次性支付甲方余款)
四、約定事項:
1、于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洗車店及約定的全部洗車工具移交給乙方該洗車店由乙方開始經營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2、該洗車行于 年 月 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有關的事宜由甲方負責。該洗車行于 年 月
日以后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有關的事宜由乙方負責。
3、全部付清后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該洗車行營業執照過戶及變更登記手續。
4、違約處罰: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解除協議。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雙倍返還作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還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憑證。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聯系電話:
乙方為風雅錢塘世紀花園7幢3單元503室業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汽車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受讓編號為E113的地下汽車泊位壹個,總價款為人民幣拾萬千佰拾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時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地下汽車泊位的總價款乙方必須于年性全額付清。
2、分期付款;地下汽車泊位總價款乙方分3期付清:
a、首期付款于本合同成立時付清,首付款金額為伍萬肆仟元整(¥54000元);
b、第二期付款時間為20xx年12月15日,付款金額為肆萬捌仟元整(¥48000元);
c、第三期付款時間為20xx年12月15日,付款金額為肆萬捌仟元整(¥48000元);
三、地下汽車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總價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四、乙方對所受讓的地下汽車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與房屋同等年限),但無產權。乙方已了解該地下汽車泊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乙方不得以未能辦理產權登記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等類似請求。
五、本合同的地下汽車泊位僅用于停放轎車類小型車輛,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對所受讓之地下汽車泊位進行改造,不侵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以及公共利益,遵守相關物業管理規定。
六、如乙方擅自對所受讓之地下汽車泊位進行改造,因此產生的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對他人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涉。
七、違約責任:
1、若分期付款客戶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逾期在三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任何一期分期支付的`款項支付逾期超過三十日,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本合同即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地下汽車泊位另行銷售。其中首付款作為履約保證金,乙方同意將伍萬肆仟元整的首付款作為違約金由甲方沒收,其余已付款項在扣除乙方已使用期間的租金后無息退還乙方,租金標準為305元/月(不含物業管理費)。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備注:
1、本合同下的地下汽車泊位所有權歸甲方所有。若今后法律法規規定地下汽車泊位可辦理產權登記時,甲方同意本合同下的地下汽車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并不再產生任何費用。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不得轉讓地下汽車泊位的使用權,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本合同即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該地下汽車泊位另行銷售。其中首付款作為履約保證金,乙方同意將伍萬肆仟元整的首付款作為違約金由甲方沒收,其余已付款項在扣除乙方已使用期間的租金后無息退還乙方,租金標準為305元/月(不含物業管理費)。
3、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項之后,地下汽車泊位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對外轉讓地下汽車泊位的,必須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但不得轉讓給本小區以外的人員,地下汽車泊位轉讓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以及物業服務公司處登記備案。
4、付款賬戶:戶名:浙江工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帳戶:120xx287
開戶銀行:杭州市工行錢江支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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