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程合同10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多選題:
1、投標或是棄標,首先取決于投標單位的實力,實力表現在(ABCE )
A·技術方面實力 B·經濟方面實力 C·管理方面實力
D·裝備方面實力 E·信譽方面實力
2、如果以投標程序中的開標為界,可將投標的技巧研究分為兩階段,即開標前的技巧研究和開標至簽訂合同的技巧研究。開標前的投標技巧有(ABD )
A、不平衡報價
B、零星用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單價表中的工資單價
C、零星用工一般可稍低于工程單價表中的工資單價
D、多方案報價
E、平衡報價
3· 從招標的原則來看,投標人在標書有效期內,是不能修改其報價的。但是,某些議標談判可以例外,在議標談判中的投標技巧主要有( AB )。
A、降低投標價格 B、補充投標優惠條件 C、降低投標利潤
D、降低經營管理費 E、設定降價系數
4、工程項目的投標決策中,影響投標決策的因素有( ABC )
A、業主方面的因素 B、工程方面的因素
C、承包商方面的因素 D、資金因素 E、技術因素
5、投標文件(ABCE )
A、是承包商參與投標競爭的重要憑證
B、是評標、決標和訂立合同的依據
C、是投標人素質的綜合反映
D、不是能否取得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
E、是能否取得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
6、現場考察是投標單位必須經過的投標程序,應從以下幾方面了解(ABCD )
A、工程性質以及和其他工程間關系
B、投標人投標的那一部分工程與其他承包商或分包商的關系
C、工地地貌、地質、氣候、交通、電力、
水源等情況,有無障礙物等
D、工地附近的治安情況 E、工地面積大小
7、下列關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BCE )
A、合同主體的嚴格性 B、合同標準的特殊性 C、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
D、計劃和程序的隨意性 E、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
8、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下列關于其分類方法正確的是 ( ABD )
A、從承發包的工程范圍進行劃分,可以將建設工程合同分為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B、從完成承包的內容進行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建設工程堪察合同、設計合同和施工合同
C、從付款方式進行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合同
D、從付款方式進行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E、從承發包的工程范圍進行劃分,可以將建設工程合同分為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9、成本加酬金合同 ( BCDE )。
A、承包單位有風險,其報酬往往較高
B、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
C、適用于風險很大的項目
D、適用于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
E、適用于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容及技術經濟指標未確定的項目
10、建設工程堪察、設計合同的委托人一般是 ( AC )
A、項目業主 B、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
C、建設項目的總承包單位 D、項目的某分包單位 E、堪察設計單位
11、建設工程堪察、設計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ABCD )。
A、委托方提交的有關基礎資料的期限
B、堪察、設計單位提交堪察、設計文件的期限
C、堪察或設計的質量要求,以及堪察、設計的費用
D、違約責任
E、堪察、設計合同的定金
12、在建設工程堪察中,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有(ABDE )
A·可行性研究報告 B·工程需要堪察的地點、內容
C· 工程施工詳圖 D·堪察技術要求 E·附圖
13、堪察、設計人提交的堪察、設計文件有(ABE )
A·堪察、設計圖紙及說明 B·材料設備清單 C·可行性研究報告
D·工程所需燃料方面的協議 E·工程的概預算
14、建設監理合同的主體是( AB )
A、業主 B、監理單位 C、承包商 D、監理法人 E、發包商
15、監理單位應承擔以下義務( ACDE )。
A、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師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B、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
C、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D、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E、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監理單位( ACDE )
A、享有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B、不享有選擇工程分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C、享有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D、享有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E、享有工地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17、建設監理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建設監理合同的履行包括(ABC )
A、監理單位完成監理工作 B、監理酬金的支付 C、違約責任
D、監理單位完成附加的工作 E、監理單位完成額外的工作
18、下列關于買賣合同的特點,說法正確的是( BDE )
A、買賣合同是雙務、無償合同 B、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
C、買賣合同是要式合同 D、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E、買賣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9、有關租賃合同,下列描述錯誤的是( AC )
A、租賃合同的履行導致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B、租賃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C、租賃合同沒有租賃期限的限制
租賃合同期在6個月以上的,要采用書面形式
20、我國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一章中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承攬工作包括(ABCE )
A、定作 B、修理 C、測試 D、建筑 E、加工
工程合同 篇2
摘要:近年來,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從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出發,就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相關對策。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 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4.6 選擇好的監理隊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
監理工程師是聯系建設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紐帶,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高素質的監理工程師能夠公平、誠信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對工程項目實施有較好的預見性。給工程建設創造一個寬松良好的環境。可以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應從合同談判開始,至保修日結束止,特別是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確保把合同落到實處。
工程合同 篇3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 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系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衛間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m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衛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生產基地_________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_________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_________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后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檢驗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滿后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一、概況
1、甲方弱電工程系合法使用。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有關部門審定具有弱電工程承包的相關《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弱電施工地點: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號。
3、弱電工程實施內容:詳見附件一《弱電工程實施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總價款:¥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稅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 _____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弱電布線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弱電布線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弱電布線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弱電布線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弱電工程,非經甲方
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 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ECS 72:97)和智能建筑設計標準(EBD-03-95)的其它同類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 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四)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高空作業、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企業辦公人員的安全,防止企業辦公設備的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金 額
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合同簽訂后 開工前二至五天 30% 元
施工過程中 工程材料到現場或工期進度過半 30% 元
竣工驗收 當天 35% 元
竣工驗收后 一個月內 5% 元
增加工程項目 簽訂項目變更表后兩天內 100% 元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
(詳見 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或上級主管弱電部門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施工現場,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施工現場中所滯留的設備、物件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電,鑰匙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其他工作人員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各種共用設備管線及原有建筑承重結構。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設備管線及建筑承重結構,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設備管線或原有建筑承重結構,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工程承包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 市智能建筑協會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略)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xx市xx電力實業總公司。
承包方(乙方):xx省xx市xx電氣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xx能達電力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xx嶺1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電氣部份第一卷第六冊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 工程名稱、地點和范圍及內容
一、 工程名稱:xx嶺110kv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裝工程。
二、 工程地點: xx嶺110kv變電所內。
三、 工程范圍及內容:
1:xx嶺110kv變電所防雷接地安裝。
2:xx嶺110kv變電所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實結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采用XX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xx電力公司黔電定字(XX)04號文件頒發的(關于發布xx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XX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XX年版);根據xx省電力公司電技經(XX)43、44號文件: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 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 該工程以xx省xx市xx電氣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xx嶺110kv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129760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 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 %即 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 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審計后的結算工程款將余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
本工程參照國家(110kv及以下電氣安裝規范)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第六條 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系,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 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審核。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 施工工期
本工程年月日前完工。
第十條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四條 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建設(發包)單位:XXXX單位
施工(承包)單位:XXXX防雷技術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發就XXXX系統防雷工程的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XXX防雷工程。
1、2 工程地點:XXX企業內研發中心機房、實驗中心機房、生產中心機房。
1、3 工程內容:XXX研發中心機房系統防雷接地工程、實驗中心機房系統防雷接地工程、生產中心機房系統防雷接地工程。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方承擔防雷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并提供防雷工程中所需的全部防雷器件及有關輔助材料(見《預算清單》)。
第三條 防雷工程工期
3、1 承包人承包工程由年月束,工程結束后三天之內通知甲方驗收。
第四條 防雷工程質量標準
4、1 防雷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94:xxx年版)、《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 50343—xxx)。
第五條 防雷工程驗收
5、1 本工程的竣工驗收可由甲方自行組織技術力量進行工程驗收。也可由甲方邀請XX市專業機構進行工程合格驗收(相關驗收費用由甲方承當,乙方可負責免費為甲方聯系專業機構)。
第六條 防雷工程造價
6、1 合同預算總價款XXXX。XX元人民幣整(人民幣大寫:XXXXXXXX元整),其中:主材費為XXXX元人民幣整,安裝費用為XXXX元人民幣整,稅金為XXXX元人民幣整。
第七條 撥款和結算方法
7、1 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總造價40%共計XXXX元人民幣作為定金(因承包方要購買主材料及輔料)。
7、2 所有材料進施工場地后、工程竣工之前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款30%共計XXXX元人民幣至乙方賬戶。
7、3 工程結束后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給預驗收,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20%共計XXXX元人民幣至乙方賬戶。并通知乙方開具稅票。
7、4 剩余10%工程款共計XXXX元人民幣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本工程安全有效運行一年后甲方必須及時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 甲方提供質量、安全、工期要求,并提供施工用電、用水和施工場地。甲方在對工程驗收時,發現乙方的防雷工程不合格,乙方必須立即無償更換,直至達到甲方驗收標準為止,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2 甲方指派XXX負責與承包人聯系,對防雷器件及有關輔助材料進行驗收,對防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8、3 乙方指派XXX負責與發包人聯系,解決由承包人負責的各項事宜。
8、4 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
8、5 乙方按施工圖紙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除甲方應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所需器具、材料等費用由乙方自理,做好施工原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作為竣工文件移交甲方。乙方負責安全施工,若發生由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
9、1 防雷工程交付之日起三年內,承包方提供的防雷器件(見清單附件)出現質量問題或因雷擊產生損壞,由承包方免費負責維修或更換,三年之后,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9、2 本次防雷工程的防護范圍包括:研發中心機房內設備防護、實驗中心機房內設備防護、生產中心機房內設備防護。本防護范圍內的所有受防雷保護設備實行全保,即受保護設備在五年之內出現受雷擊而引起的'設備損壞事件,由乙方承擔設備損壞相應賠償或維修。
9、3 工程未經交付,發包人已經實際予以使用的,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一切法律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9、4 防雷工程中所使用的一切防雷器件,甲方不得擅自觸摸、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9、5 防雷工程交付使用后,若甲方需要更換或增設防雷保護對象,必須事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發包人違約責任
10、1、1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10、1、2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防雷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10、1、3 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施工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承包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10、1、4 發包人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人負責并承擔損失。
10、1、5 對約定的預付款,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勘察設計或施工作業,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10、1、6 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0、2 承包人違約責任
10、2、1 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0、2、2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損失。
10、2、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或順延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2、4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勘察設計和施工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2、5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
10、2、6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1、1 除本合同第九條(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11、2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11、3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2、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
進行調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而提起訴訟時,由承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預算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13。3 本合同及《預算清單》一式XX份,雙方各執XX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
1、定義及解釋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就項目燈光亮化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建筑類型及規模:住宅幢,共平方米。其中高層幢,共平方米。小高層幢,共平方米。多層幢,共平方米。商業幢,共平方米。
第二條設計內容
1、設計包含以下階段(打“√”者表示雙方認可,打“×”者表示否定):
【】方案設計;
【】方案文本;
【】施工圖設計;
【】方案審批/備案。
2、設計內容:以上各階段的設計所規定的范圍及成果要求詳見《項目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及《設計內容成果及設計單位配合工作》。
3、本工程設計圖紙的編制方法,應以國家及項目所在地相關規定及規范為標準。
4、依據的主要技術規范、標準:<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91,<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等相關規范。
第三條設計費用及付款方式
1、設計費用
(1)設計費計算:
(2)設計費用總額萬元,大寫萬元。
2、設計費范圍
(1)該設計費包含《項目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所提及的所有文件及成果制作費;
(2)因設計需要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效果圖制作、通訊費、郵遞快遞等費用;
(3)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負責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已包含在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甲方無需另行支付。
3、付款方式:具體付款節奏進度和付款條件詳見下表:
設計付款方式
預付款%(如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并沖抵下階段設計費用。
4、其他說明
(1)支付的幣種要求:人民幣;
(2)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最終以雙方共同確認的設計面積結合上述單價核算設計費;
(3)各階段相關費用按各階段實際出圖面積計算;
(4)乙方所收的設計費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
(5)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合規發票;
(6)乙方應按各階段完成情況并經甲方確認后,提交設計費申請函向甲方收取款項,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函且收到前述發票后,在約定的日期內支付有關款項;
第四條設計變更
在各階段設計成果未被甲方確認前,甲方要求進行的設計調整不視為設計變更。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委派作為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的協調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基礎資料及文件,包括以下內容,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
(1)建筑施工圖;
(2)《項目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
3、安排及協調各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和施工配合。
4、按照本協議書規定支付給乙方有關設計費用。
5、甲方應保護乙方的知識產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朗詩集團及其所屬各區域地產公司、甲方的其他關聯企業除外)泄露、轉讓。
6、就本協議項下設計成果,甲方、朗詩集團、朗詩集團所屬各區域地產公司、甲方的其他關聯企業有權分別在所屬項目中進行應用,無需另行支付費用。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委派先生(女士)作為本項目的設計師,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設計師人選。
2、乙方設計師在協議履行期間根據甲方要求應親自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方案匯報不得少于次。
3、乙方應組織能夠滿足專業及勤勉要求的設計團隊為本項目專職工作,且人員應相對固定(名單見附件四),如需人員更換,必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委派作為項目經理,負責項目設計協調,及時提供現場設計支持,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更換項目經理。
5、對于項目的關鍵性階段及節點,乙方項目經理(或附件四所列同級或以上級別設計人員)應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甲方指定地點解決處理問題。
6、如果甲方認為乙方設計人員數量或素質不能滿足甲方要求,乙方應無條件增補或更換人員直至甲方滿意,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內完成人員調換和交接工作,同時設計工作不得中斷。
7、在本協議的談判、簽訂及其履行的整個過程中,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涉及甲方和項目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8、乙方保證其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使用的所有資料、方法及所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不會侵犯任何人的權利。
9、乙方設計的所有圖紙、設計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及項目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法律、規范及本協議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遇有不一致時,以標準較高者為準),并達到甲方報批、備案等所應符合的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
10、乙方應對其提交的包括設計文件在內的所有成果的質量負責,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乙方對本協議項下工程設計質量的責任是相關設計項目使用年限內的終身責任。
11、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附件五《設計進度表》)交付各階段設計成果。
12、乙方在開展設計任務時,每一階段應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后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
13、乙方應配合甲方接受相關政府部門的設計成果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和要求對設計成果做出修改和調整,直至審查通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與審查部門溝通、解釋。在施工圖設計開始后,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及甲方所聘請的施工圖設計單位(如有)、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以及竣工驗收工作。
14、乙方有義務在設計過程中進行各專業間協調,并針對甲方項目特點重點配合暖通專業。
15、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的設計調整時,乙方必須通過書面形式解決設計調整,并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同時現場指導協助甲方解決工程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
16、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或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17、乙方擁有本協議項下所有設計成果的署名權,項目開始銷售后,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利用有關設計成果進行圖書出版、展覽展示等市場宣傳活動。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合理原因逾期付款的,應當按照未支付設計費每日萬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中止工作,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逾期超過30天,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就已確認之設計支付設計費。
2、非不可抗力和非甲方原因,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應經甲方同意,且乙方應將預付款返還、并向甲方退還已支付的設計費及按該等設計費之每日1‰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單方面違反第六條第1、2、3、4、6款中任一款約定的,應分別按總設計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據此解除本協議。
4、乙方違反第六條第7款約定,乙方應承擔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應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總設計費20%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5、乙方違反第六條第8款約定而引起第三人對甲方進行索賠或訴訟,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害和損失;如發生甲方先行賠付之情形,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等額款項,如有不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將相應款項付至甲方,并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一切損失。
6、因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錯誤、疏漏、未認真配合施工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工期延誤的,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該部分的設計費,并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7、如因乙方原因設計成果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應負責整改,視為延期交付成果,如二次整改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根據甲方已確認的成果結付相應款項。
8、乙方延遲交付各階段設計成果的,應當按照本協議總設計費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金額2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9、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存在協議履行遲延、履行不符合約定或其它違約情形,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并應及時采取相關補救措施履行相關義務。
10、對于所有違約金、損失賠償金,甲方有權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度應付給乙方的設計費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應繼續賠償。
11、如乙方違反第六條第16款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金額20%的違約金。
12、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免除或減輕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13、任何一方依法或依據本協議解除合同,相關書面解除通知自到達相對方時生效。
第八條其他事項
1、乙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資質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通知對方以下述方式為有效:
(1)當面通知:當面通知應簽字蓋章方為有效,被通知方收到通知后應簽字蓋章確認;
(2)郵寄通知:通知方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送達,自有效寄送之時起滿48小時視同送達;
(3)傳真通知:通知方應就傳真通知加蓋公司章,在傳送完成并收到傳真報告時視同送達;
(4)電子郵件:郵件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對方。
3、乙方對每個設計階段成果匯報后,甲方對乙方呈交的所有設計方案及資料進行審核,如沒有異議,將簽發《確認書》,如有異議應當在呈交設計方案之日起原則上15天內提出。
4、《項目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是甲方對該項目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該設計任務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協議或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咨詢審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本協議項下乙方工作成果(包括研究試驗成果、設計文件)的審查并不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或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
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簽訂及履行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進行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地址:
簽約日期:
工程合同 篇10
一、合同法對合同的定義: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二、合同的訂立
1、 合同訂立的形式:
1)書面形式 2)口頭形式 3)其他形式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采用書面形式(施工承包合同和監理服務合同規定采用書面形式)
2、 合同訂立的方式:
要約——承諾的方式
1) 要約的概念——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要約的特征:(以此判斷是否構成為要約)
a)內容具體確定
b)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
3)要約的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4)要約撤回——要約生效前可以撤回
5)要約撤銷——要約生效后但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前
6)要約失效:
a)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b)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c)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為新要約)
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為新要約)
7)要約邀請——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規定: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廣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8)承諾的概念——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既接受要約)
9) 承諾的特征:
a)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 承諾應當由受要約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約人作出
c) 承諾應當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3、 合同內容一般應包括的條款:(參見合同法第十二條)
4、 合同成立的條件:(合同關系生效)
1)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時人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
3) 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定確認書。簽定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4) 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的生效的條件(合同內容發生效力的條件)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3)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4)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2、 有效合同——依法訂立的合同,有效應具備的要件為:
1)主體合格
2)內容合法
3)代理有效
4)程序和形式合法
3、 無效合同的五種情形: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 可撤銷合同
1)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5、 效力待定合同
1) 無權代理、越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2) 限制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
3) 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
6、 無效合同的確認及其法律后果:
1) 無效合同的最終確認權歸法院或仲裁機構
2) 合同確認為無效,則無效合同自始自終無效
3)法律后果為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
7、 可撤銷合同在撤銷前應按有效對待,一旦被撤銷則等同于無效合同,撤銷權人應在自知道或理應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利益受損害的一方為擁有撤銷權。未經當事人請求,法院和仲裁機構不能主動撤銷合同。
8、無效免責條款
提供格式化條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四、合同的履行
1、 合同履行的原則
1) 全面履行原則
2) 誠實信用原則
3) 守法原則
2、 抗辯權
1) 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2) 同時履行抗辯權
3) 后履行抗辯權
3、 代位權
4、 撤銷權
五、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1、 合同變更的概念——指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調整或改變,而主體關系不變。
2、 合同變更要當事人協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要遵照其規定。
3、 合同轉讓——指合同主體關系的改變(既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改變)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合同終止的七種情形:
1)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債務相互抵消;
4) 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 債權人免除債務;
6) 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2、 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合同當事人一方或各方解除合同)
1) 協議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約定解除 (根據事先訂立的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條件滿足時擁有解除權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 (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單方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的五種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 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 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違約責任
1、 違約的概念——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構成違約
2、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1) 繼續履行
2) 采取補救措施
3) 賠償損失
4) 支付違約金或沒收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等
3、 違約責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當事人違約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合同爭議的處理
1、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
1)和解(協議)
2)調解
3)仲裁(一裁終局)
4)訴訟(二審為終審)
2、合同糾紛仲裁的原則:
1) 自愿仲裁原則
2) 公平原則
3) 獨立仲裁原則
4) 一裁終局原則
4、 仲裁程序:
1) 仲裁申請和受理
2) 組織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員組成)
3) 開庭和裁決(以不公開為原則)
九、合同的鑒證、公證
1、 合同鑒證——一般由合同的簽定地或履行地的合同管理機關進行
2、 合同公證——由公證處進行
3、 合同鑒證與公證除法律規定必須進行的以外,一般合同實行自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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