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工程合同3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常見問題及對策
摘 要:為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公平、有序進行,就要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投標;為確保建筑合同的權威性、有效性和約束性,就要進行合同管理工作。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我國國內建筑行業未來發展趨勢無疑是更加規范化、公平化和國際化的。在發展過程中,如何平穩而有效地處理招投標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問題就成了當務之急。本文對我國建筑行業中常見的諸如:宏觀管理體制不完善、法律法規執行不力、行業門檻低和經驗不足等現象進行總結,并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
中國加入WTO已十三年。這段時間里,國內經濟建設發生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隨之而來的城市建設,也大大催生了建筑行業如火如荼的發展行情。一種制度,若是沒有足夠長的時間使其自我完善,那么不論它生長的多么旺盛、巨大,都會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亟需補救。
1、招投標常見的問題
1.1法律法規的解讀
招投標法和合同管理各有其單獨的法律條文。法律條文的過多,有時易形成“深文刻法”現象,即除了法律專業人士之外,一般人對其并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建筑法亦存在此種問題——某些非法律專業的工程界人士對法律條文解讀不徹底乃至錯誤等,從而對工程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投標法》)規定:投標人在招
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前,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②。 當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投標文件已生效,又如何再進行補充、修改、甚至撤回呢③ 這兩段法律正確的'解讀應當是:所謂的“要約”是指內容“具體而確定”的文件。當標書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時,它自然是一個不確定的文件,所以此時的標書算不得“要約”。
按以上解讀,就可知其實法律條文在現有情況下已經是較完全的了,欠缺的僅僅是專業的解讀。
1.2管理結構的不合理以及執行力的不足
1.2.1建筑工程招投標和專業工程招投標的重復、沖突
建筑工程招投標和專業工程招投標,分屬各省建設主管單位和各專業部委設立的工程招投標機構主管④。由于這兩個部門各有屬于自己的一套招投標管理規定,所以無形中就將國內的建筑行業分成了建筑工程行業和專業工程行業。這樣的設置最主要會導致:一是,推諉扯皮。遇到問題相互踢皮球,不愿承擔責任,長此以往便降低了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二是,一事二主。由于兩個部門都有屬于自己的管理條例,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出現嚴重
的職能重疊,同樣一件事情會有兩個相左的處理辦法,法律條文的權威性受到嚴重質疑。
1.2.2管理者或明或暗的插手
由于中國的“官本位”思想歷史悠久,所以少部分思想覺悟有差的實權領導可以說成為當地的“土皇帝”,不但變相插手招標工作,而且越權包辦工程招投標。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盛行地方保護主義,排外思想嚴重,擾亂市場紀律,
破壞公平、公正的競爭。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建設主管部門領導身兼數職,既是行業管理者,又是企業負責人,自寫自唱,完全成為行業內一霸。
1.3施工方的違規行為
1.3.1惡意壓價
由于我國現行的中標辦法是無標底招標中的最低價中標法,此方法的推行一是為了和國際接軌;二是為節約資金。但某些施工方為了中標,不顧實際情況惡意壓低價格。雖然中了標,但最后往往是和建設單位進行扯皮,給多少錢干多少活,甚至最后根本不能完成工程。
1.3.2向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行賄
有些建筑單位想盡辦法賄賂招標管理人員。財、色、名、食無所不用其極。只為獲得內幕消息,以便最后中標。
1.3.3建筑行業內部一些約定俗成的陋規
一是,某些企業私下商議好一人一次。集體參投后不論是誰中標,最后都會讓給當下輪到的那家企業;二是,有的企業經過上下打點,已經被內定為中標單位,然后該企業再找來其他一些公司做陪襯,走完整個招標環節的“過場”,最后中標。三是,用分成、轉包等好處拉攏其他企業前來作陪襯,最后獲得中標。四是,一家企業打四個牌子,實際中標的都是同一個人。五是,某些資質不夠的企業“借用”大企業的名號,中標后給予對方一定的“感謝”等等。
1.4招標方的違規行為
1.4.1刻意跳過招標
《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
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的項目;(二)(條文以后的部分詳見《招投標法》) 。
雖然法律已經明文規定所有需要招標的項目,但某些單位為了自己的利益挖空心思抵制招標。從小處講,是擾亂建筑市場的秩序;從大處講,就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1.4.2假中標和分包
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有一定的關系,私下達成協議:一是,找來其他幾家企業作為“幫手”,協助其中標,完全是掩耳盜鈴;二是,將一個工程的單位項目或分項項目進行分包。結果部分工程的承包企業和總承包企業間溝通有障礙、工作無法銜接,最后對整個工程的質量造成損害。
1.4.3對關系單位的網開三面
一是,有些投標方明明具有很大優勢和很強競爭力,但建筑單位在資質審查環節采取一些手段、利用一些不知所謂的借口將其排除,以保證關系單位的順利中標;二是,根據關系單位的實際情況來設定評定標準,同時想辦法為關系企業加分,以保證其最后中標;三是,幫助關系單位“假投標”⑤。
1.4.4不合理壓價
有些建筑單位不顧實際情況,一味追求壓低價格。施工方為了不虧本,于是偷工減料,最后導致工程質量嚴重不合格。對建筑單位本身和施工方的名譽都造成了很大損害。
1.4.5其它
建筑單位因為某些原因,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就要求施工單位墊資開工。最后往往形成“三角債”,嚴重時,施工方甚至無法支付施工人員工資,為社會治安的穩定帶來隱患。
有的建筑單位請來的評標人員魚目混珠,最后導致某些企業濫竽充數,嚴重影響評標質量。
2、合同管理中的一些問題
建設工程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社會生產過程,它可以分為不同的建設階段,每一階段根據其建設內容的不同,參與的主體也不盡相同⑥。建設工程合同,無疑是規范建筑活動的有力工具。目前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也已大大超越了紙面上的合同條款及條款中的內容,它已覆蓋了合同策劃、簽訂、實施、爭議解決、風險管理、索賠及信息管理等多個方面⑦。
建設工程由于耗資較大、涉及面廣、主體差異性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而導致所訂立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的現象經常發生。總體上來說,合同管理常見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1合同擬定時的一些錯誤
2.1.1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確定
若要一份合同成立,那么合同的利益相關主體就必須是明確的。《合同法》
第二條明確表示“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因此可見,一個合格的主體必須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當合同簽訂時,首先要保證合同的主體雙方合格。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圖紙設計事項: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總工期: 若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5-20xx。
工程質量應達到質量等級:
五、合同價款確定方法
六、工程價款及組成
工程總價款(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八、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甲方派駐監理工程師或工地負責人: 乙方派駐的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甲方工作:
1、在乙方進場施工前,做好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現場并免費提供。
2、協調辦理工程施工手續,并承擔各種規費;
3、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施工臨時用房,約2;
5、協調處理乙方施工過程中與土建施工方、當地群眾的關系。
乙方的工作:
1、按照國家規范和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對施工過程中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施工質量事故、工傷事故負責。
4、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九、違約事項
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單方面違約,則按合同總價的5%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已經給另一方造成了損失,則按雙倍損失價支付違約金。工程糾紛協商未果,可請工程所在地的仲裁部門調解,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工程技術要求和參數
1.工程規模:
2.結構形式:
3.材料要求:
4.其他要求: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二、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準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 (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后推遲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天
四、工期延誤: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小時;
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五、工程竣工: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縣質量檢測局為準 。( 不包括材料質量)
七、合同價款
金額: 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 × 建筑面積的總平方米
工程預支款:¥______萬元
竣工日付款:余下總金額的______%
工程款結算:檢測工程竣工日后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