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實用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銷合同 篇1
采 購 合 同
買受人:(下稱“甲方”)
出賣人:(下稱“乙方”)
在本合同中,甲方、乙方單獨時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
方向乙方定購貨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貨物內容:
1.1 標的物:(附供應商報價單,見附件)。
1.2 前款“供應商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項下的價款,均指包含貨物自身價格及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并交付給甲
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倉儲費、損耗費
終身技術支持和一年免費保養和維修、技術服務等費用)
2.2 貨款支付: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付款。
2.2,1月結方式: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與甲方就上月貨款對賬,對賬完畢后 3 日內,乙方開具對應
金額發票至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 7日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2.2.2 分期付款: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開出相同金額發票后,乙方收到發票10個工
作日內付款。甲方向乙方傳真訂單數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訂單總價---元(¥ )的 預付款,即元整(¥00
元),貨到甲方指定點甲方進行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訂單總價的,即元整,(¥00元),
如貨到甲方指定點,因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到工地1個月內,也
須向乙方支付此項貨款, 質保金即整(¥0元)為貨到甲方指定點一年內支付,到貨日期以貨物托運單
到達日期為依據。
2.2.3 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甲方需采用銀行轉帳或銀行匯票的方式將貨款支付至乙方的下列銀行賬戶:
戶名:
開 戶 行:
賬號:
三、產品質量標準
3.1 乙方保證其銷售的產品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3.1.1 符合甲乙雙方在合同磋商中及合同中甲方對產品的質量要求的描述。
3.1.2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對于產品質量的要求。
3.2 上述貨物適用下列第(3)種技術和質量標準,且應符合3.1款規定及甲方實際使用要求。
(1)、按同類產品國家標準;
。2)、按同類產品部頒標準;
。3)、按同類產品行業標準;
。4)、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雙方同意按附件或本合同1.1條約定的標準執行;
。5)、按雙方簽訂本合同前確認的樣品(有雙方確認后封存)標準執行。
四、交貨地點、交貨方式及交貨日期
4.1 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每批訂單注明)
4.2 交貨方式:由乙方采用方便、及時、安全的原則自行安排運輸方式,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乙方供應的貨品品種、質量、數量應嚴格按照甲方訂單要求送貨,如乙方貨品臨時短缺或品種不齊全,
須提前至少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如斷貨,乙方應至少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4.3 交貨日期: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 2 種約定交貨。
4.3.1一次性交貨: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免費予以卸貨、安
裝。乙方發貨前 3 日應通知甲方發貨具體時間及到貨日期,如甲方無法于到貨當日驗收,雙方應協商
確定發貨、到貨日期,但最終到貨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
4.3.2 分期交貨:具體方式參照4.3.1款約定。首批貨物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交付,其他各批自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60 日內交付。
五、運輸及包裝
5.1 乙方提供的貨物產品應標注生產制造廠商、產地、注明生產日期。
5.2 每批次貨物,乙方均應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證明證書及清單一并隨貨物于驗收時交給甲方。
5.3 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貨物運輸由乙方負責,相關的運輸
費用、保險、保管、貨物滅失及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4 乙方必須對貨物的原有包裝外采用保護性包裝,能適合長途運輸、防濕、防潮、整潔及其它情況可
能引起的損壞。保護性包裝內,需保存在原有的包裝或用其它有效保護。
5.5 因運輸和包裝不當產生的貨物滅失與損毀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檢驗和驗收及提出異議期限
6.1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3.1款規定標準。
6.2 驗收方式: 甲、乙雙方在到貨之日起3個工作日當場逐件貨物進行驗收。如乙方對甲方的檢驗結
果有異議,乙方可委托甲方所在地質檢部門檢驗,并以該檢驗結果為準,但因此發生的費用除非與乙方
提出的異議相符,則由甲方來承擔,否則,均由乙方承擔。
6.3 發生驗收爭議的處理
驗收過程中,如甲方對貨物規格、顏色、數量等提出異議的,或產品存在不符合國家規定之處提出異議
的,應該在到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若為產品內在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則甲方應在開始使用之
日起1個月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甲方提出異議之日起 15日內免費予以退換或補充。
七、保修及質保條款:
7.1乙方提供一年免費保修(人為故障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保修期內免費提供零部
件。超過保修期需更換零部件時,只收取成本費,因操作不當或人為損壞時酌情加收人工費。
7.2 乙方承諾,對甲方人員培訓計劃(免費培訓) 培訓與理論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確保甲方使用人員能
熟練操作和維護。采用電話或者前往深圳本部進行培訓,乙方不承擔培訓產生的食宿費等。
7.3 乙方將配合、協助甲方指定的`施工方,在工程安裝、調試、直至交付使用的整個過程中,確保甲方
工程的順利進行。
7.4 甲方在前款期限內中發現本合同貨物存在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任何質量、外觀等問題,乙方應在甲
方通知之后 30 日內予以免費退換,直至貨物全部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八、違約責任
8.1 違反本合同項下任意條款均視為違約。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在五日內采取補救措施以使合同繼續履行,補救期內違約方仍未采取補救措施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 任意一方無故逾期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按合同未依約履行部分對應款項的日萬分之四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七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3 任意一方無故終止合同,或明確表示拒不履行合同的,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違約方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4 本合同內其他條款針對違約責任有明確約定的,適用其約定。
九、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出具書面通知,并盡快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以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屆時雙方可進一步協商是否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爭執或索償、違約終止等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十個工作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同意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如有附件,則屬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定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11.4價格明細表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種植森林樹木的經濟效益,依據國家《森林法》及有關規定,甲方愿意將自種植的速生桉林木出售給乙方砍伐。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商討,本著互利互惠,公平的原則,特簽訂本林木購銷合同書,并以此合同為憑,促使雙方按照合同條文共同遵守。
一、購銷林木地點。
甲方愿意把自種在xx鎮xx村約xx畝速生桉林木出售給乙方砍伐,所得木材為乙方所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桉樹木總價為xx元(xx元整)。
二、本次交易交款方式分二期:
第一期為簽訂之日,乙方需付給甲方人民幣xx元。第二期為砍伐工人進場xx天內乙方須付清給甲方余款xx元(如果乙方進場未到xx天,但砍伐樹木已到一半時乙方也須付清給甲方余款xx元)。
三、砍伐時間: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后,乙方自行申請砍伐證指標,乙方必須在春節前砍伐完,如有那巴道路硬化工程影響可以延期至20xx年xx月底。
四、甲方發包的'林木權屬必須是甲方的。
如林木權屬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出面解決,該費用由甲方支付,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賠償所有的經濟損失。
五、有兩片林地中間一片空地如不得開路,甲方要退還乙方xx元,作砍工費。
六、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生成后經雙方簽字認可,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則須負責賠償違約金伍萬元給另一方。
八、本林木購銷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丙方對乙方合同義務進行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 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注:合同簽訂后,甲方每一次送貨后,乙方未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為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即為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二、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 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貨款價值,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后安排車輛將該鋼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注: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信息為準,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三、每批貨物的價格參照上海西本鋼鐵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的'當天市場價格上浮 元/噸計算,并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材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 計算。
四、鋼材接收驗收方式:
1。鋼材交貨地點為: 。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負責收貨并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為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并在相應單據上注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或者由乙方能夠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后應先檢測后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為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獲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五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這期間總計鋼材用量為 噸全由甲方供貨。
2。 甲方先期墊資 噸鋼材,以后每次送貨到場后當場支付該批貨款的 %,剩余 %的貨款累計到滿 噸貨款時,則甲方為乙方實際墊資了
噸貨款,該 噸鋼材款自合同簽訂日起滿 個月時即行全部支付;期間超出 噸的部分在貨到時即行支付各批次貨款,乙方應在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規定如數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權拒絕送貨并有權把未使用的鋼材運回(注:乙方應賠償此批全部鋼材來回運費及吊裝費)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應付鋼材款及墊資款日計千分之 的違約金;另甲方有權就乙方付款不符(違反本合同付款規定)的行為單方解除合同。
3。 乙方應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開始供應鋼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于 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材,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于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 噸鋼材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為準)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算并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材款并承擔全部鋼材欠款日計 %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八、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墊資款、貨款及違約責任的承負進行擔保,擔保期限自債務產生之日起到債務履行期滿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帳號: 帳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4
本供銷協議(以下稱“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由下列雙方在 達成并簽署: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一家依照法律成立并存續的商貿有限公司,其注冊地址為: ;性質: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銷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一家依照法律成立并存續的,其注冊地址為: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稱“一方”。
鑒于:乙方擬從甲方購買本合同約定商品,甲方擬直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商品。
因此,雙方本著共同發展的目的,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約定的產品,因市場不穩定因素,其價格如有變動,甲方將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要貨價格以當天價格為準。
一、甲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1. 甲方承諾不供應國家不允許銷售食品:
因甲方所供酒水等食品,在質監部門書面確認甲方所供產品為假貨情況下,甲方將假壹瓶罰壹萬的原則對乙方賠償;
2. 甲方承諾不供應過期產品;
3. 根據乙方所需,甲方將根據比例,合理提供酒水輔料,正常所需的消耗品:
二、甲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1.乙方承諾,乙方單位內所用酒(附件一所列品項)都必須是由甲方提供。
2.乙方承諾對于甲方所供產品只用于單位內部使用,不用于零售以外的其他用途。
3.遇滯銷食品退換貨:
3.1)食品的可食用日期,必須至少得離包裝上顯示規定的日期2個月距離,逾期或過期產品均不予退換; 3.2)商品需退換的必須是完整包裝:標簽,(有獨立)包裝盒的必須完好無損壞。
4.乙方保證不使用過期產品,乙方因自己原因導致產品過期,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保證不使用從其他渠道得到的產品,乙方因此舉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對帳方式及日期:
每月 號為我公司對賬期,乙方需安排會計人員配合甲方工作人員核對上月進貨明細,直到核對無誤(遇節假日順延)。
四.結款方式及日期:
每 個月與甲方結款一次。請乙方配合甲方工作,安排固定會記人員,在指定的入賬期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 號將上批應結貨款與甲方結清(遇節假日順延)。
4.1)乙方如遇突發事件,影響正常結款,需乙方提供書面說明遞交給甲方,得到甲方認可后,結款方可延時,延時不得超過7天。
4.2)若超過約定天數,仍為能結清該批應結貨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因停止供貨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
五、有關本合同項下所有的來往帳目,支出和收入雙方都應如實入帳。遇甲方單據與事實不符的,乙方有責任及義務提醒甲方,
并配合甲方更改單據信息;遇乙方單據保管不當,涂改,丟失等情況的,均以甲方擁有(乙方代表簽字的)單據為依據進行核帳與結算。
六、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中的任何規定,則視同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小寫:¥)元人民幣; 6-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約中的'任何規定,則視同違約,乙方支付違約金的同時,需與甲方結清所有欠款,同時還需全額承擔(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一系列物料費,具體費用,按甲方單位提供的相關票據執行。
七、爭議解決: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信守承諾,對于本合同引起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盡其最大能力通過相互協
商及調解解決。若未通過相互協商或調解得以解決爭議,則該爭議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溧水縣)有適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八、不構成合伙或合資
本合同的任何內容都不得解釋為雙方構成合伙或經營,任何一方均未被授權代表或約束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為其產生任何債務。
九、本協議內容共( )頁,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有效期:甲乙雙方合作期自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十一、本合同(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有一方違約的
2)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
甲方: 乙 方:
法人簽字(蓋章): 法人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辦公電話: 辦公電話: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公司帳號: 公司帳號: 公司開戶行: 公司開戶行: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乙雙方鍋爐使用事宜洽商協議,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應遵照執行,其條款如下:
一、基本情況
乙方為減少鍋爐購置維修、保養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幫使用甲方一臺 噸生物質鍋爐,整套鍋爐設備總價: 元(不含稅金),供應給乙方生產,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費用給甲方作為回收金。
二、雙方權益:
1、甲方負責鍋爐的購買,設計布置(一切報裝費用乙方負責)。
2、鍋爐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鍋爐的維修、保養、檢查。
4、甲方負責燃料供應。
5、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生物質顆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鍋爐申報工作,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所需的合法有效資料與手續。
7、乙方負責鍋爐支行所需水、電與費用,同時負責將水源、電源分別接入鍋爐水處理進口和電控箱進線瑞子。
8、乙方負責建設鍋爐房、鍋爐基礎(按甲方提供圖紙施工)及燃料與廢料柵房。
三、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鍋爐試完付清押金。
2、生物質顆粒以“噸”為單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輸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噸顆粒單價為 元/噸含運費不含稅金。生物質顆粒價格如果上升必須調整價格。
3、生物顆粒運送到乙方廠內,乙方必須在當場驗收后立即付款并負責卸貨。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有終止合同者視為違約方。
2、合同期間該臺鍋爐是唯一合法使用設備,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更換,否則屬于違約。
3、如乙方違約則賠償人民幣套鍋爐設備歸還乙方。
五、雙方約定
1、鍋爐以乙方名議登記注冊,合同期滿該鍋爐產權屬于乙方
2、每月生物質顆粒用量不能低于噸,若低于噸結算。(差額價200元/噸)
3、每月鍋爐設備累計維修時間為2天(國家法寶世假日及每年鍋爐年審檢不計維修時間)。
4、鍋爐的操作人員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負責。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規而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行該合約,則合約自然終止其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約定事項:由雙方協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傳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