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合集[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一、前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承擔甲方XXX公用電力管道施工任務,為明確甲、乙雙方職責、權益,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公用電力管道施工
2.工程地點:陽____縣濱河東XXXXX小區
3.工程內容:公用電力管道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量
圖紙設計范圍內的工程項目。
四、工程價格
工程款總額為叁拾壹萬捌仟陸佰叁拾叁圓。
五、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預付工程款總額的30%,工程完工后留10%保修款后,________年內付清。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負責現場監督、管理、處理周圍群眾關系
2.甲方負責提供水、電供應,食宿乙方自行解決。
3.乙方負責按設計方案進行工程施工,并對施工安全負責。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現場簽證另行結算。
4.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文明施工,并承擔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責任。
5.乙方保證施工按合同工期完成,由于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檢驗報告及竣工驗收報告。
七、施工工期、工程驗收
1.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暫定80天。若因停水、停電、雨、雪天氣影響、土方開挖或甲方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工程進度,工期順延。
2.工程驗收:應在乙方工程施工結束后____日內完成驗收并辦理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委托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綠化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資金來源:
第二條:工程承包范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范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范圍內種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養護管理,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并保持良好 的景觀效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條:施工工期限共 個工作日。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養護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以順延)。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在工程進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第五條: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負責采購調運進場,并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足額賠償。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辦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價款元(暫定價以招標價為準)。
3、付款方式:
(一)綠化竣工驗收:承包方施工任務完成后,經建設方等相關單位驗收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后,驗收合格后 月內,據驗收報告,承包方向發包方進行第一次結算,發包方支付實際完成工程總價款的 。對于實際栽植數量少于卸苗登記(經四方簽字)的,其差額將對綠化施工隊單株綜合單價的3倍予以處罰。
(二)養護期驗收:承包方養護期成活保存率達到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于 ,每降低1%扣除工程總價款的1%,并在發包方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第一、二次養護驗收合格后 個月內,據驗收報告,支付完成工程總價款的 。
(三)交工驗收:承包方養護期管理及保存率達到 以上,承包方憑交工驗收報告進行最后一次結算,驗收合格后12月內,據驗收報告,發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價款。如果保存率低于95%,每低 1% 扣除工程總價款的1.5%。
第七條: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及其附件
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托派 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及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場地的前期準備,制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下管線、鄰近建筑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負責保護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施工場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第九條:種植要求
1、種植地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要保證質量,由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承包方書面確認之后,方可改動。
第十條:初步驗收:
承包人在按照規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后 個日內向發包人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并出具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工程變更: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價款按下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供適當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第十二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
2、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條:竣工決算:
1、工程養護期(即保修期)結束時為竣工時間,在工程竣工后30日內,承包方提出竣工驗收書面申請和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并按照合同約定價款和調整變更的內容,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決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3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四條:質量保修:
養護期為 個月,從施工結束之日起計算。雙方約定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保修責任。管護要求:
1、澆水:苗木栽植后要及時澆一次透水,10天左右澆足一次水并對苗木進行扶正,整修復盤和復土。以后依樹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澆水。在11月底土胎封凍前澆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澆一次返春水。
2、病蟲害防治:發現病蟲害后及時聯系市、區林業部門,在林業部門指導下進行防治。
3、樹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護所必需的相關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為保證種植的質量,應根據種植區域的土壤條件、氣候變化及氣象等條件增減管護的次數或采取其他的措施保證樹木的成活。在兩年管護期內的任何時間,只要發現死亡的樹木,承包方應及時免費補種,補種樹木的管護期為兩年,管護期起始日從補種之日起算。承包方確保三年管護期內樹木的成活率、無病蟲害、無枯敗率達到95%。
5、發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對本合同工程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立即糾正。
第十五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向發包人交納 元的履約保證金,依據山西省關于保護農民工的政策要求,由于承包方怠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導致信訪投訴,發包方有權利動用該保證金,之后,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人補足保證金金額。工程施工期內,承包人無違約、過錯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發包人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無息。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6、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終止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八條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向其所雇用的員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憑證。工程施工期內,承包人雇用員工發生工傷、意外傷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處理,發包人不承擔責任。承包人應采取一切盡可能的措施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發包方財產受到損害。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承包方未按發包方設計要求擅自施工,發包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并有權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繼續履行。造成損失已無法彌補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相應責任。承包方未按發包方的施工標準進行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發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繳發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為賠償金。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經履行法定程序,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及結構特征:
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幣種:
合同總價(大寫): 元
(小寫):¥: 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定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包人的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經 辦 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xxx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領地項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項目地下車庫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慶市渝中區石油路48-7號(原重慶通風設備廠)。
1.3 工程量:由甲、乙雙方實地測量,按竣工圖計算確定。
第二條 工程承包內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內容
2.2.1 土石方爆破、開挖、裝載。
2.3.2 土石方運輸、棄碴。
2.4.3 辦理所有本工程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的手續。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綜合單價包干。乙方自行落實棄碴場地,棄碴費用由乙方考慮在綜合單價中。
2.3 工程施工范圍
詳見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領地項目地下車庫土石方工程施工圖。
第三條 工程工期
3.1 工期:總工期為日歷天20天(此工期為包干工期,不因開工后發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長)。
3.2 開、竣工時間
3.2.1 開工時間:20xx年5月1日(暫定)
3.2.2 竣工時間:20xx年5月20日(暫定)
第四條 甲方、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
4.1 甲方現場代表: 郭xx 聯系電話:132xxx1078
4.2 乙方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技術要求
乙方保證在20xx年5月20日內工程提交驗收,開挖范圍符合工程施工圖要求,質量標準按《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領地土石方技術要求》執行,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 工程合同綜合包干單價
工程綜合包干單價人民幣 元/立方米。
第七條 工程綜合包干單價包括的內容
合同工程綜合包干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
7.1 乙方實際施工時的土石成份與乙方開工前考察施工現場所獲悉的情況不相符時的風險費用。
7.2 乙方實際發生的土石方運輸量,以及乙方實際發生的土石方運距超過乙方在開工前自行確定的土石方運距所帶來的風險費用。
7.3 乙方為堆放外運土石方發生的所有棄碴場地費用,包括施工過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換棄碴場地所發生的費用。
7.4 施工實際開挖量超過施工圖確定的范圍所發生的費用,施工出現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巖清除等所發生的費用。
7.5 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爆破手續、環保手續、環衛手續、占道手續等所有與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相關的手續所發生的費用。
7.6 在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過程中,各個管理部門對本工程的收費和罰款,無論直接針對甲方還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屬于項目開發的費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準備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機械進出場及施工水、電搭接和安全保衛等費用。
7.8 施工過程中對場地內地下管網進行安全保護的費用和因施工損壞管網設施發生的賠償費用。
7.9 施工過程中造成周邊鄰近建筑物、構筑物損壞的賠償費用及為保證安全加大施工難度而增加的費用,對周邊單位和個人、過往行人造成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的賠償費用,施工人員的傷亡賠償費用,以及施工過程中處理公眾投訴所產生的費用。
7.10 施工中為保證正常施工(包括搶工)所發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費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費用。
7.12 由于執行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管理等各項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運渣車輛密閉、限制車輛超載、車輛清洗等)而產生的費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場地移交給甲方前的場地臨時圍護、安全守護、場地移交前積水的抽排等工作產生的費用。
7.14 工程管理費、利潤、稅金、規費等應包含在工程造價中的所有費用。
7.15 因為市場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種價格變化風險。
第八條 對工程竣工資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認定
8.1 工程竣工資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據工程施工圖和設計變更核定單進行竣工資料的編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內移交叁套竣工資料給甲方審核、會簽。
8.2 竣工資料的審核會簽
竣工資料必須下列人員審核會簽后生效。
甲方:甲方總工程師、現場代表。
乙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認定
竣工資料經甲方審核后,簽字認可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條 工程驗收
9.1 工程驗收條件
工程需達到以下條件,甲方才予以驗收及辦理工程結算,否則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驗收及辦理工程結算。
9.1.1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內容已施工完畢。
9.1.2工程施工所遺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場內積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資料已整理完畢并經甲方審核、會簽。
9.2 工程驗收辦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書面通知甲方共同參加驗收。
第十條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應,費用包括在工程綜合包干單價內。
第十一條 工程資金支付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乙方具有足夠的資金周轉能力,可以保證工程施工期間包括人工工資在內的全部資金供應。
11.1 本工程不付預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認可、乙方的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等全部撤出現場后,甲方不計利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認可的竣工日期為準), 甲方按延期天數每天3000元處以罰金,罰金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認可、乙方的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等全部撤出現場后,甲方不計利息退還乙方剩余的履約保證金。
11.2.2主體工程斷水后15天內,甲方支付扣除應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條 違約及處罰
12.1 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中標后、簽訂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存入金額為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投標時存入的壹萬元投標保證金作相應沖抵)。
12.2 以下情況屬違約
12.2.1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五天內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存入金額為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
12.2.2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五天內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簽訂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
12.2.4 工程進行中,乙方終止施工,拒不執行合同。
12.2.5 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轉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誤。
12.2.7 質量達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時拆除(撤出)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條件及時支付工程款。
12.3 違約處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伍天內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存入金額為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 自動喪失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標函承諾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伍天內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簽訂本合同,自動喪失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的,自動喪失中標資格,履約保證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12.3.4 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撤場,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結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安排明顯不能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絕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至達到要求,未達到質量要求視為未完成;如乙方拒絕返工,甲方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時拆除(撤出)臨時設施及施工機械設備的,甲方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12.3.7甲方不及時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遲付款項金額的0.5‰作為罰金進行計算,在工程結算時連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給乙方。同時,乙方有權要求延長工程工期。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懲罰
以本合同約定的工期為準,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確定實際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金額為工程包干造價5‰的延誤工期罰金,該項罰金不設限額,按乙方實際延誤天數計算。
延誤工期罰金從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安全責任
14.1 甲乙雙方確認,在工程綜合包干單價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費用。保證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項措施、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從綜合包干單價中開支。
14.2 甲方、乙方雙方辦理各自人員及財產的保險業務,并各自承擔相應費用和保險受益。
14.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人員受傷、相鄰建(構)筑物受損、地下管線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和責任。
第十五條 其它事項
15.1 施工現場用水、用電管線連接及臨時設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費用、保證安全。水電由甲方指定接駁點,并確保水電的容量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水、電表的安裝費用和給排水、輸電、通訊線路的搭設、照看、維護、拆除費用(無論遠近)均由乙方承擔。承包人用電量按抄表數量加6%用電損耗量計算。施工水電費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水電損耗由乙方承擔。
15.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必須由乙方按稅法規定繳納稅金,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運輸易撒漏物質車輛必須保持密閉運輸裝置完好和車容整潔,不得沿途飛揚、撒漏和帶泥上路。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以防車輛帶泥出場,保持周邊環境清潔。嚴禁使用未密閉的車輛運輸易撒漏物質。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市政府第164號令對承包商進行責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勒令退場,并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5.4乙方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不得擅自更換,如發現擅自更換,將終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計量。如乙方提出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進行調換。
15.5如乙方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不能按施工組織施工的要求保質、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權提出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乙方無條件予以調換。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額發放民工工資,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從承包方繳納的保證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的數額用于支付民工工資。
15.7乙方應在不影響施工現場附近居民樓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此產生的賠償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15.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5.9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領地項目地下車庫土石方工程施工圖》
②《永年·高九領地土石方技術要求》
③《永年·高九領地地下管網圖》
甲方:xxx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重慶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重慶市高新區科園一路 地址:
2號大西洋國際大廈36樓
二○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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