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旅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旅游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旅行社與旅游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全年租用旅游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租用車輛時應當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用車輛的車型、數量及租用時間、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就接團時間、行程、路線、報價等通過書面或口頭加以確認。為防止出現紕漏,甲乙雙方都應當保存傳真或記錄備查。如果臨時改變租用合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車輛配備和服務上要達到旅游團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車內整潔,不得破壞車上設施,否則負賠償責任。
3、 甲方有義務按照一月一結算的原則付清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25號,如乙方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結款,當月車費累計到下月結算,依次類推。
4、 甲方原則上不另付司機小費,游客自愿支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的費用(景點景區對司機有免費規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費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機故意違規、違章操作。
二、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并保作好相應的出車準備,保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乙方所派車輛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安全可靠,無故障運行,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3、 乙方派出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有營運證等,并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如因車輛原因、人為技術原因發生人身、財產事故及違章而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并直接對游客負責。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及游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利代替乙方做緊急處置,事后及時通知乙方,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有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體,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向導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如因車隊和駕駛人員的原因與游客發生糾紛造成旅游團隊投訴、扣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5、 出車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違章要求。
6、 車輛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預計在一個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時,乙方應及時另派車輛接送游客,必要時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產生的問題,如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 乙方結款時,所持車費結算單上,無遼寧鳳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團隊確認章、計調簽字、導游簽字,視為無效!結款方式為現金和支票兩種。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從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 方: 乙 方: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描述旅游車輛租賃協議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旅游合同2
旅游服務公司與酒店合作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星級:_______星
甲乙雙方就乙方加盟甲方運營平臺: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各成員單位提供優惠客房,并成為甲方網絡平臺的加盟會員酒店,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客房協議價格(酒店也可自附《房價表》等相關說明,無建議售價可不填)
1)房間類型門市價結算價建議售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早餐:份;加床:元。
2)為了更好的推廣乙方酒店,乙方應在簽約價格上無傾斜政策,建議返傭金額在____元以上。
3)獎勵政策:甲方每月完成()間次獎勵____元/間次,完成()間次獎勵____元/間次,完成()間次獎勵____。
4)團隊含義:同進同出____間以上為團隊接待,價格為一團一議。
二、關于客房預訂:
1。甲方各成員單位免費為酒店進行客源招徠與必要的促銷,乙方負責協調酒店銷售部、預訂部及前臺,配合好甲方各成員單位預訂單的落實確認與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甲方各成員單位在客人抵店前通過傳真方式通知乙方銷售部、預訂部,乙方按訂單上傳真號碼回傳各成員單位確認。
3。對于遇銷售部、預訂部休息下班,在無法聯系到乙方銷售人員的情況下,甲方各成員將直接發傳真到乙方前臺,由乙方前臺按甲方各成員傳真內容先予以接待。總臺或商務中心傳真號碼:________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成員單位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免費給客人升級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將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級酒店,傭金應照常返還。
5。甲方客人退房時間為中午____點,如客人要求延遲退房,乙方視當天房態情況盡量滿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當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時,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傳真預訂價格給客人續住,傭金應照常返還。
7。乙方____點為正常保留時間,(特殊情況請在預訂單上注明)____點以后甲方成員單位取消預訂客房,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銷售部休息日期:____下班時間:____預訂部休息日期:____下班時間:____
三、關于夜審跟單:
1。為減少noshow給乙方酒店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甲方各成員單位每天在______前后,以電話形式直接與酒店前臺或預訂部聯系對保留至______的客房進行跟單,以便保留或及時取消,酒店應通知前臺或預訂部給予配合,正確告之甲方預訂的客戶是否到店、入住房號的情況。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關于付款、結算:
1。當甲方客戶入住酒店時,乙方總臺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傭金)歸甲方所得。乙方傭金差價稅____%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員單位客人入住詳細資料(包括客人姓名、入住房價、入住日期、離店日期、夜次、及返傭金額)經雙方核對確認后,訂房傭金由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并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匯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備注:扣差價稅的酒店,甲方只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收據),未扣差價稅的酒店甲方提供收款發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協助甲方接待好客人,為客人提供優質的全方位服務,做好預訂、財務結算工作。
2。甲方各成員單位的訂房,乙方正常保留當天______整(視當日房源情況可適當延長保留時間)。
3。乙方遇門市散客價格調整或推出特惠價格時,應及時以傳真形式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要確認好的開展工作。
5。雙方簽約人員如有離開原工作崗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原協議有效。
6。在設置甲方名稱時,請統一用“中國訂房聯盟”名稱設置,便于甲方成員單位客人查找預訂信息。
7。乙方若有裝修、停業等影響會員入住的情況,務必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不為任何客人和各成員單位承擔欠款和擔保。
六、特別說明
1。所有用《中國訂房聯盟—客房預訂通知單》入住的傭金,由中國訂房聯盟法人單位:____________旅游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統一結算。開戶全稱:上海藍豹旅游服務有限公司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訂房聯盟平臺:已為酒店免費開通了,無須傳真確認,無通信費用的.e—booking和e—confirm(即時房態、即時確認系統)和移動商務平臺(手機短信訂房、即時短信確認系統),酒店可免費申請開通
3。為便于更好的合作,雙方合作協議期為長期有效,甲方各時段房價以乙方的調價通知為準。
七、管轄法律及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凡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可訴諸仲裁。仲裁應當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______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遵守。此協議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__________旅游服務有限公司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旅游合同3
甲 方:
乙 方:
1、甲方自愿參加乙方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2、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4、在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7、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9、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動解除。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旅游合同4
甲方:xx市旅游局
乙方:
為了指導xx旅游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加強政府協調、整合資源市場、推進開發保護,把霸州培育成主題鮮明、交通便利、服務配套、吸引力強,影響力大的旅游目的地,從而帶動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xx市旅游局(以下稱“甲方”)委托xx(以下稱“乙方”)編制《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經雙方協商一致通過達成以下協議:
1.項目定義
1.1項目名稱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
1.2規劃界定
1.2.1規劃范圍:xx市境全域,總面積784平方公里。
1.2.2規劃期限:20xx年至20xx年,重點20xx至20xx年。
1.3規劃主要內容
在國標《旅游規劃通則》的基礎上,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的成功經驗和運作模式,貫徹落實《xx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及相關規劃的要求,充分銜接《河北省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和《廊坊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把《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做成融科學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為一體的高質量高水平的規劃,指導霸州市旅游業“十一五”期間的旅游開發與發展以及為中遠期旅游發展確定框架和戰略。主要內容包括:
1.3.1全面分析xx市旅游業發展歷史與現狀、優勢與制約因素,以及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1.3.2分析xx市客源市場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及其他結構,預測規劃期內客源市場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及其他結構;
1.3.3提出xx市旅游形象標識、旅游主題口號和發展戰略;
1.3.4提出xx市旅游業發展目標及其依據;
1.3.5明確xx市旅游產品開發的方向、特色與主要內容;
1.3.6提出xx市旅游發展重點項目,對其空間及時序作出安排;
1.3.7提出xx市旅游要素結構、空間布局及供給要素的原則和方法;
1.3.8提出可持續發展原則,注重保護開發利用的關系,提出合理的措施;
1.3.9提出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1.3.10提出xx市旅游業發展近期行動計劃(含重點項目投資概算)。
2.項目時間
2.1工作時間
本項目自收到首付款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時間延后,則項目工作時間順延)。
2.2時間分配
2.2.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項目款之日起1個月內,開展實地考察、資料收集、調研等工作;
2.2.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項目款之日起2個月內,開展調研總結、資料整理分析、內部研討工作,制定總體框架,形成總體規劃綱要,遞交甲方討論修改;
2.2.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項目款之日起第3-4個月,修改完善總體規劃綱要,形成總體規劃初稿,并進行初稿匯報;
2.2.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項目款之日起1個月內,對初稿進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遞交評審稿;
2.2.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三期項目款之日起1個月內,對評審稿進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遞交最終成果。
3.項目費用
3.1項目標的:
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
3.2費用支付:
3.2.1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項目款,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3.2.2初稿匯報會通過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項目款,計人民幣陸萬元整(¥60,000.00);
3.2.3專家評審會通過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三期項目款,計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
3.2.4乙方向甲方遞交最終全部成果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項目款,計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3.3項目款通過銀行匯票或轉賬支付。
3.4項目組成員考察調研、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專家評審會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專家評審會聘請的評審專家的評審費、食宿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提供的成果符合上述要求,并對乙方提供的成果進行驗收;
4.2甲方義務
4.2.1落實規劃費用并按時足額支付項目款;
4.2.2提供項目組需要的相關資料和圖件;
4.2.3安排項目組在霸州工作期間的交通工具和食宿等;
4.2.4聯絡安排項目組的考察、調查、座談等工作;
4.2.5負責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評審會的組織工作。
5.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利按照合同要求按時足額收取項目款。
5.2乙方義務
5.2.1按照項目工作時間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5.2.2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項目成果;
5.2.3保證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和專家評審會的.匯報工作;
5.2.4協助專家評審會的組織工作;
5.2.5吸收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和專家評審會意見建議修改完善項目成果;
5.2.6協助甲方實施規劃的有關后續工作。
5.2.7乙方收到款項同時應向甲方出具合法的發票。
6.項目成果
6.1成果內容
6.1.1《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文本
6.1.2《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圖件,包括:
6.1.2.1xx旅游區位分析圖
6.1.2.2xx旅游資源分析圖
6.1.2.3xx旅游客源市場分析圖
6.1.2.4xx旅游功能分區規劃圖
6.1.2.5xx旅游線路規劃圖
6.1.2.6xx旅游交通規劃圖
6.1.2.7近期建設項目規劃圖表
6.2最終成果數量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文本、說明書(含圖件)20套;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電子光盤(含文字文件、圖件文件)10套;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掛圖)2套。
7.知識產權
合同最終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8.違約責任
8.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調研條件,或甲方未按期支付項目錢款,影響工作進度或質量的,甲方應立即糾正,乙方的工作任務同期順延。
8.2如果乙方所提出的項目成果沒有通過驗收,乙方應立即采取補求措施,繼續修改完善直至項目成果通過驗收。
9.其它
9.1合同數量: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9.2合同生效和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支付所有項目款、乙方遞交最終成果后自動失效。
9.3本合同而產生的補充合同,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甲方聯系方式: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手機:
E-mail:
乙方聯系方式: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手機:
E-mail: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旅游合同5
徐芳:
乙方:
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合作的原則,就全年租用旅游車輛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租賃車輛時,甲方應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賃車輛的型號、數量、租賃時間和目的地。乙方收到通知后,應以書面或口頭形式確認代表團的時間、行程、路線和報價。為防止錯誤,雙方應保留傳真或記錄以備將來參考。租賃合同臨時變更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車輛設備和服務方面應符合旅游團的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汽車整潔,不得損壞汽車上的設施,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有義務按照1月1日結算的原則支付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日—25日,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結清貨款,則當月車費累計至下月,以此類推。
4、甲方原則上不單獨給司機小費,游客自愿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等收費項目的費用(景區司機免費規定除外),但提供合理的住宿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駕駛員故意違章或違章操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并做好相應的發車準備,確保車輛按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派出的車輛應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安全可靠、運行無故障、車內車外清潔衛生。
3、乙方必須辦理車輛調度手續,并有營業執照等。,并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因車輛和人為技術原因造成的人身、財產事故和違章,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對游客負直接責任。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和游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代替乙方進行緊急處理,并在事后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有駕照和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游緊密合作,形成社區,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導游和游客索要小費。因車隊和司機原因與游客發生糾紛,導致投訴和旅游團隊扣款的,乙方應承擔損失。
5、在駕駛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行為。
6、如車輛因故障未能完成行程,估計一小時內無法排除故障,乙方應及時派另一輛車接送游客,必要時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賃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妥善解決由此產生的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付款結算時,乙方持有的無團隊確認章的車費對賬單、計劃調整簽字、遼寧鳳凰旅行社游客接待中心導游簽字視為無效!付款方式有現金和支票。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動詞(verb的縮寫)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參游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線:_________
旅游團號為:_________
旅游人數: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分項費用及標準附后。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代辦相關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游覽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綜合服務收取的費用(不含導游服務費)。
專項附加費:經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車超公里費、風味餐費、游湖費、特殊游覽門票費、文娛費、專業活動費、保險費、不可預見費等。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各地機場建設費。
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是否參加旅游意外險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選擇。
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準時出發(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一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兩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簽合同時,請至少留兩人的聯系方式。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個人原因發生問題,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在接受甲方簽合同時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旅行社責任險,并協助游客辦理保險賠付。
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的30%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乙方原因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單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對方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游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規屬管轄權或事發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經協調處理不成的可選擇:
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第二十五條 在行程中景點數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先后順序。
第二十六條 如遇服務質量問題可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及所在地旅游質量管理監督管理所咨詢或投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7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等法律法規規章,現就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境內旅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項》,以及旅行社向旅游者介紹產品時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質量標準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項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甲方已了解和閱讀了前款內容。
3、本次旅游活動約定人數為 ;如人數未達到約定人數,乙方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第二條 【旅游業務委托】
1、乙方根據甲方報名的旅游行程,確定需要將旅游業務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2、根據前款規定,甲乙雙方對甲方的委托按第 項處理:
(1)乙方需要將本合同旅游業務委托(具體委托旅行社見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務單》),甲方是否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委托。
委托接待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業務,由乙方獨立完成,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旅行社。
3、乙方將旅游業務委托給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須具備相應的經營資質及接待能力,且須與受委托旅行社簽訂委托合同,約定接待游客的各項服務安排及標準;受委托旅行社違約、造成甲方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受委托旅行社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甲方合法權益損害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4、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證所約定的旅游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按下列第 項處理:
(1)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延期出團;
(2)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將甲方轉交給 旅行社組織出團(即轉團),但乙方轉團后必須通知甲方;
(3)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將甲方轉交給 旅行社并團,但乙方確保并團后不低于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否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由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其他旅行社重新簽訂組團合同,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5)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第三條 【產品類型與質量標準】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務規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產品類型包括A、B、C、D四類預制旅游產品及非預制旅游產品,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具體產品類型由甲乙雙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務單》“旅行社產品類型”欄約定。《旅行社接待服務規范》(DB 53/T 416)關于“預制旅游產品”、“ 非預制旅游產品”的含義、范圍及質量要求如下:
(1)預制旅游產品是指由旅行社設計提供,事先制定的確定計劃人數、出發日期、線路行程及價格等,并用廣告或其他方法招徠旅游者而實施的旅游產品。其類型及質量要求見表1。
表1 旅行社預制旅游產品類型及質量要求
類型住宿服務餐飲服務客運服務導游服務景區服務
A類預制旅游產品四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五星級特色民居客棧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金盤級餐飲企業四星級旅游汽車四星級導游AAAA級旅游景區
B類預制旅游產品三星級飯店標準間,或四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三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金盤級餐飲企業三星級旅游汽車三星級導游AAA級旅游景區
C類預制旅游產品二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三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二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銀盤級餐飲企業二星級旅游汽車二星級導游AA級旅游景區
D類預制旅游產品一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二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一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銅盤級餐飲企業一星級旅游汽車一星級導游A級旅游景區
(2)非預制旅游產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據旅游者的需求,單獨設計行程、報價并提供服務的專項產品及服務,包括單項旅游服務、單項委托服務、會議旅游服務、獎勵旅游服務、特種旅游服務等。非預制旅游產品各服務要素應達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①住宿服務達到《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4308)評定的一星級飯店標準間,或《特色民居客棧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413)認定的一星級特色民居客棧、《經濟型酒店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414)認定的一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要求;
②餐飲服務餐館達到《旅游餐館設施與服務等級的劃分》(GB/T 26361)認定的'銅盤級餐館,旅游團隊用餐達到《旅游團隊餐飲服務企業評定規范》(DB53/T 415)認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團隊餐資質的銅盤級餐飲企業要求;
③客運服務汽車達到《旅游汽車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42 )認定的一星級旅游汽車要求;
④導游服務質量達到《導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24)認定的一星級導游要求;
⑤旅游景區達到《旅游區(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7775)評定的A級旅游景區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務質量標準,在云南省內的,以本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務單》的約定為準,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務規范》(DB 53/T 416)要求;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執行《旅行社接待服務規范》(DB 53/T 416)標準。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務質量標準,優先采用國家或行業標準、旅游目的地地方標準;若無具體標準,則采用相似標準。
4、甲方應當為乙方做好接待服務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協助、保密等輔助義務。
第四條 【旅游團費】
1、團費總額: 元(大寫: )。
2、團費包括:(1)交通費;(2)住宿費;(3)餐費(不含酒水費);(4)旅游景區的第一道門票費;(5)旅行社服務費;(6)導游服務費;(7)旅游項目費用。
其中,導游服務費: 元(大寫: )。
3、團費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2)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3)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額團費。
第六條【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必須購買云南旅游安全組合保險,并保證所提供的接待服務達到相關旅游安全標準要求。
2、乙方應當提示旅游者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相關保險;旅游者在旅游期間因自身身體狀況或者其他意外因素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按照已購買保險的相關條款處理。
第七條 【合同變更】
1、旅游行程開始前,甲方可將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乙方非因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約定的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或由甲方與乙方委派的導游或經理、計調人員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事件、政府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乙方能夠證明已發生的、用于準備旅游活動的必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承擔舉證責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換導游人員的,不得降低導游星級標準,且需及時告知旅游者。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結束前,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出發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團費總額的10% 違約金;
(2)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團費總額的15%違約金;
(3)出發當日,支付團費總額20%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甲方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
(3)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分擔。
(4)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分擔。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返回出發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具備履行條件,經甲方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在甲方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乙方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甲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安排旅游行程,與甲方訂立旅游合同的,甲方請求變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甲方轉團、拼團、轉委托的,或是不在具有相同游覽時間、相同行程、相同價格和相同服務標準等條件下并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5%的違約金;甲方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向未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全部團費,向已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尚未發生的團費。
7、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務,因甲方的年齡、職業等差異增收費用的,乙方應返還增收的費用。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乘坐預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支付直接經濟損失20%的違約金。
9、乙方安排的旅游項目低于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
10、因乙方選擇的接待旅行社、旅游景區、酒店、餐館、旅游汽車、娛樂活動經營單位等旅游輔助服務者的原因,造成安排的旅游項目與合同不符,乙方應退還甲方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
11、乙方委派的導游人員未按照國家、旅游行業或地方標準提供導游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3%的違約金;委派的導游人員達不到約定等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5%的違約金;非因不可抗力及特殊原因更換導游人員不通知旅游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的違約金,若更換導游后降低星級標準的,按前款處理。
12、乙方及其委派的導游人員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應按下述標準承擔責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費項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擅自縮短游覽時間、遺漏旅游景點、減少旅游服務項目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約定旅游服務項目的費用,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遺漏無門票景點的,每遺漏一處乙方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5%的違約金。
(3)擅自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30%的違約金。
13、在旅游期間甲方擅自脫團,乙方與其服務關系自動終止,未發生的費用不退;甲方擅自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旅游活動的,責任自負。
第十條 【減輕或免除責任】
1、乙方能夠證明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時,甲方應配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未配合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乙方不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自愿購物與自費項目特別約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商定在以下經《旅游購物場所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09 )認定的一星級以上旅游購物場所自愿購物,購物次數及時間符合《旅行社接待服務規范》(DB 53/T 416)要求。
2、自愿購物約定事項(購物場所名稱、星級、次數、時間等):
3、自費項目及價格:
4、甲方簽字確認,同意參加上述 購物場所的自愿購物或自費項目活動。
甲方簽字:
5、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同意,或者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增加購物次數、延長購物時間、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的,甲方可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乙方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旅游合同簽訂地或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需要立即制止、糾正旅行社的損害行為的,可向損害行為發生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未約定的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達到本合同第五條要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8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條 概念及定義
1.旅游費用:亦稱旅游團款,是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出境旅游服務的費用,包括: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住宿費用、餐飲費用(不含酒水費)、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領隊人員的服務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2.離團: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旅游期間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經領隊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3.脫團: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4.轉團:組團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義務,并由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5.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等。
6.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共交通經營者經營,面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用于旅客運輸的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各類交通工具。
第二條 旅游者的權利
1.有權要求旅行社出具相應的業務經營資質。
2.有權要求旅行社對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做出真實準確的說明。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旅游服務。
4.有權拒絕旅行社擅自安排轉團,拒絕旅行社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項目。
5.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6.《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 旅游者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2.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如實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確保身體健康條件適合本次旅游,并且不會危害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
4.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5.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
6.不得在境外非法滯留,隨團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脫團。旅游者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團的,必須征得領隊的書面同意。
7.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游經營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8.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不得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得損害旅行社、其他相關經營者、相關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9.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時,亦應隨身攜帶上述物品或者將其存放在酒店貴重物品寄存處。
10.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
第四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2.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3.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對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旅行社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5.《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五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2.旅行社系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簽訂本合同的,應當在本合同中載明委托社的基本信息。
3.應當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核實旅游者自行辦理的簽證(簽注)的有效期及其提供的護照或通行證符合相關要求。
5.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旅游行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當記載下列信息: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安排和標準;
(3)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4)自由活動時間安排;
(5)地接社信息及提供地接服務人員的聯系電話。
《旅游行程單》的用語應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僅供參考”、“以為準”、“超豪華等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6.按照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
7.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8.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9.對在經營活動中知悉的.旅游者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10.要求委派的導游、領隊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第六條 合同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要求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如有多種變更方案的,旅行社可以選擇半數(含)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數同意的方案,由旅行社確定方案;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4)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結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必要的費用包括以下兩部分:旅游費用的10%作為旅行社行業預期利潤損失;已經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的費用(預訂金)、旅游汽車人均分攤的費用、住宿費、餐費、導游領隊服務費等產生的費用。如旅行社購買的是團隊包機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不能改、不能轉、不能退),行前解除合同后,機票價格即為實際發生的費用。
旅行社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地點,也未能在出發途中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在出發當日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應當按照本條第1項的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因協助而產生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4.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至少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第八條 合同轉讓
旅游行程開始前,旅游者可以將本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旅行社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擔。正當理由包括:原報名者辦理的相關服務不可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無法按時辦妥簽證、安排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動對于旅游者的身份、資格等有特殊要求等情形。
第九條 特別提示
為了確保旅游團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如存在下列健康問題的病患者,請勿報名,如隱瞞參團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 50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9)其他不適宜參加旅游的身體情況。
第十條 老年、未成年旅游者的特別約定
1.老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年滿60周歲的旅游者應當向旅行社提供家屬或其他緊急聯絡人的聯系方式。
(2)報名參加旅游時,應當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并須特別聲明根據身體健康狀況不宜參加的行程、項目、交通工具、飲食、特殊地域環境限制等。
(3)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游時,應當及時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旅行社應當協助其就醫或者返回,就醫及返回的費用由老年旅游者自行承擔,旅行社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七條第1項的約定扣除必要費用后,將余款退還老年旅游者。
2.未成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未成年旅游者獨自或由非監護人陪同參加旅游的,須征得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2)未成年旅游者的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義務的人,應當保護隨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以下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1)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
(2)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 %;
(3)出發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 %;
(4)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5 %;
(5)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 %。
旅行社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違約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旅辦發〔20__〕44號)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權根據《旅游法》第70條之規定獲得懲罰性賠償。
3.旅游者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照約定的金額或時間支付旅游費用的,應承擔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除非有特別約定,在旅游出發前3日尚未按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依據第七條第1項要求旅游者承擔必要費用,并追究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對行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滯留境外、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由此給旅行社造成的損失由旅游者承擔。
5.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滯留、擅自脫團的,旅行社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非法滯留境外,將會造成旅行社被相關國家駐中國使領館停止代辦簽證業務的后果,旅行社的該部分損失由旅游者承擔。如旅游者繳納了出境游保證金的,旅游者無權要求旅行社退還該保證金。
6.旅游者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途經地國家或地區的強制性規定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責任減輕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權行為、違法犯罪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自甘風險參加某些旅游項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助處理,旅行社因協助處理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確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4.旅游者因參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薦的活動導致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誤,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向旅游者退還未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住所或單位地址: 郵編:
固定電話: 手機:
乙方(旅行社):
地址: 郵編:
經營范圍:
旅行社業務許可證號: 開戶行及賬號:
本次行程的經辦人: 聯系電話:
乙方如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填寫委托社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業務許可證號:
經營范圍:境內旅游業務、入境旅游業務、出境旅游業務
乙方委托以下地接社提供地接服務:
地接社名稱: 地址:
地接社名稱: 地址:
地接社名稱: 地址:
地接社名稱: 地址:
旅游合同9
合同號:旅行社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證:
地址:
日期:
電話:
傳真:
手機:
網址:
電子郵件:
旅行社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注冊地: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證:
地址:
日期:
電話:
手機:
網址:
電子郵件: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加盟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服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甲方的品牌和系統。
2、 甲方的航空旅游服務。
3、 甲方專有的技術支持,培訓和部分信息資料。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秘密。
4、 甲方的專用標識、網站。甲方獨有的人力資源。
一、合作方式和內容:
1、甲方將上述服務組合成的經營管理體系給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經營體系,按甲方統一的模式從事航空旅游活動。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體系
(經營管理體系即以甲方的名稱、商標、培訓體系、財務體系、標準化操作手冊、VI設計等)進行活動的運作。
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區域范圍和范疇內從事旅游活動的經營,超出授權區域和范疇開展該活動的經營,就是對甲方經營體系的惡意侵害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從事本項目的基礎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有權力要求地接單位按照國家旅游行業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相關費用, 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在雙方確定訂立后,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質
量保證金費用
(即旅游質量保證金,存入當地旅游局指定銀行),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五日內將保證金
(人民幣 元) 匯至旅游局指定帳戶,并匯入公司指定帳戶 元保證金;乙方方可獲得 區域獨家代理經營權。同時可以在指定區域內開展本項業務。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開發旅游活動及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納策劃費用,只需繳納少許的廣告費用。
3、乙方匯總所轄區域的報名游客,由總部統一操作,統一財務,統一管理,統一咨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旅游活動品牌進行不斷完善和提升。甲方向乙方提供開展旅游活動經營所需的一切材料范本。為乙方開展旅游活動經營提供培訓和指導。對乙方開展工作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不妥之處甲方有權給予指正。
2、為保證活動的統一性,營員服裝及其他有形載體所使用圖形與文字由甲方統一制作,甲方擁有所有權。宣傳材料由甲方制作,乙方購買。全國實行統一標準。
3、甲方有權以各種形式對乙方以及乙方開發的市場進行旅游活動經營檢查、督導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乙方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問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具有定價權。乙方可以就本活動制定的價格提出意見。由甲方統籌考慮各個地區的具體情況,也可制定特殊標準。
6、甲方為乙方提供旅游活動傳播所需的報紙廣告設計、平面設計、電視專題宣傳片樣稿。甲方根據乙方所轄經營區域策劃費用收取情況,可以給予乙方一定的推廣支持。乙方在新聞媒介的宣傳和廣告應當報甲方審核后方可發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展當地旅游活動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乙方可以在甲方活動的宗旨和各種標準基礎上豐富自身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應保證按甲方的旅游活動管理體系進行營銷活動。
2、乙方在旅游活動經營開展前接受其營銷活動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開展活動。如乙方需要開展培訓,報甲方申請,其中食宿費用、往返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享有授權區域和范圍之外旅游活動使用權,不得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旅游活動經營以外的活動中使用甲方名稱和標志。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與第三者進行類似的營銷活動。
4、甲方開發的產品,不論任何版本,在招收到游客時,乙方應將客人的詳細檔案如實向甲方匯報,同時乙方必須將旅游團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按周 在組團期間將旅游活動的人數及收入情況報甲方備案,乙方不得虛報、漏報。如果由于乙方虛報、漏報,造成甲方接待困難或難以接待的。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負責。
5、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制定好的旅游活動行程安排,如出現修改,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雙方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解除合同,則賠償對方損失人民幣萬元。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不得在乙方的經營區域內許可給其他企業進行同業經營,否則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萬元。
3、在合同有效期間,乙方不得銷售其他旅行社產品,否則賠償甲方損失萬元人民幣。
4、建議乙方使用甲方統一制定的《旅游合同書》,否則,發生各種風險的賠償由乙方負責。
5、建議乙方使用甲方統一規定的收款收據,即《旅游費用預收單》,否則,發生因收據不規范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六、保密:
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兩 年內,不將其所知的旅游活動所有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它人、組織、公司透露。否則賠償甲方萬元人民幣。未經甲方許可,擅自使用甲方以上信息資料的,承擔賠償 萬元人民幣。
七、合同的.解除與違約: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⑴自行制作或使用與甲方許可相同、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或標識。
(2) 降低旅游活動經營的組團服務質量或以其經營的組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3)乙方疏于內部管理,招收手段不當使得業務開展十分艱難,影響業務的進程。
(4)沒有及時向甲方指定的帳戶匯入相關費用。
(5)乙方擅自轉讓活動許可權或擅自改變活動范圍。
(6)乙方不遵守旅游活動體系程序規范。
(7)沒有及時向甲方以及地接社匯清費用,則每天按所收全部營員總款的1%處于罰款付給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項之日為止。
九、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在 十 日內歸還甲方旅游活動所有商業資料。
2、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該活動的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標志
(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和標志)。
3、在甲乙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雙方本項合作后,乙方在叁 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策劃的相類似的旅游活動。否則應向甲方賠償 伍 萬元人民幣。
4、在合作終止時,甲方有權在當地報紙聲明,與其他單位獨家合作。但不得有損于乙方的名譽。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政府行為。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
十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結束。
十二、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傳真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間,雙方傳真蓋章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不論發生什么糾紛,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轄的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甲方:乙方:
簽名:簽名:
蓋章: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10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二、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三、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四、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六、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九、轉讓
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十、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若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合同1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本合同正面甲乙雙方約定的旅游行程、服務標準、游覽時間等內容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本次旅游費用全部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3、在旅游中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
第四條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對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甲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乙方不退還旅游費用。
第六條乙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甲方或未通知甲方而擅自解除本合同,除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外,另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八條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12
【教學步驟】
一、導入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法律意識也在逐漸增強,尤其表現在契約方面,那么什么是契約呢?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合同。買房、買車要簽買賣合同,找工作要簽勞動合同,租房要簽租賃合同等等,那么我們報旅行團出去旅游,需不需要簽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這就引出了我們這節課的內容:包價旅游合同。(1分鐘)
二、教學過程
1、包價旅游合同的概念 (2分鐘)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訂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旅游合同就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間簽訂的以旅游行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主要內容的協議。那么“包價”是什么意思呢?包價指的是旅游者以
總價支付旅游費用。
包價旅游合同在各國的叫法有所不同:德國和日本稱為“旅游契約”、“旅行契約”;歐盟稱之為“一攬子包價旅游合同”;英美等國家稱之為“一攬子旅游”、“一攬子旅行”。
我國之所以采用“包價旅游合同”這個名稱是為了強調總價支付的特征。我國的旅游合同都是包價旅游合同,以后在課堂上為了精煉呢,我們就直接稱作旅游合同。
2、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概述(10分鐘)
在半個多月前,也就是4月20日的時候,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了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4.20日起在全國推廣使用,這也是深入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重要舉措。推廣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目的在于引導行業規范,逐步使法律的強制性規范轉變為行業的自律性規范。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總局自去年旅游法頒布之日起(4.25頒布、10.1施行)就著手修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經過了一年的努力,20xx版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終于和大家見面了。在5.1前我就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傳到咱班群共享里了,我相信大家也都下載看過了。剛才提到了旅游法的頒布和施行時間,在這里問大家一下,最近我國新頒布的哪部法律呢?20xx年4月24日頒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xx.1.1起施行,對于環境保護方面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網上搜搜這部法律看一下哈。
言歸正傳,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原版的基礎上,根據《旅游法》的規定作了較大的改動和完善。接下來給大家講這其中3個比較突出的亮點。
(1)不準出現不確定性用語
哪些是不確定性用語呢?如“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等等,旅行社熱衷于使用這些不確定性用語目的就是迷惑旅游者、逃避責任。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定不準出現不確定性用語。
(2)強迫購物可要求退款(播放視頻案例)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確寫明:如果旅游者在旅行過程中遭到強制購物,那么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貨款。
(3)旅行社懲罰性賠償責任
如果旅行社有能力履行合同,經旅游者要求后仍不履行合同并造成旅游者人身傷亡或游客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3、《旅游法》對于旅游合同的規定(重點內容,30分鐘)
剛才把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給大家作了個大概的介紹,接下來我們來共同學習本節課的重點內容,《旅游法》對于旅游合同的規定。分三個部分給大家講,分別是合同的主體及訂立、合同的形式及內容、合同的解除及轉讓,其中第三部分合同的解除及轉讓是本節課的難點內容,大家一會兒重點聽一下。
(1)合同的主體及訂立
旅游合同主體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也就是旅游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別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在這里需要大家注意個問題,先問一下大家,假設歷山學院組織全體教職工去旅游,并以歷山學院的名義和青州某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那么這份合同的主體是誰?假設在旅行過程中,導游看咱某位老師穿衣打扮比較有錢因此強迫這位老師購物了,那么這位老師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要求旅行社承擔相應
的責任嗎?答案是肯定的。雖然這份合同的主體是旅行社和歷山學院,但是每一位旅游者都有權利依據旅游合同向旅行社主張權利。
合同的訂立,在實踐中,旅行社和旅游者簽訂時使用的合同一般是國家旅游局和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就是剛剛給大家講的那幾個示范文本,由于這類合同是事先制定好的,所以旅行社和旅游者簽訂合同時采取的是填空的方式,比如:旅游費用——元、支付方式——、最低成團人數是——等等,除了需要填的空外,其他部分都是固定的,如雙方權利義務內容、法律責任、糾紛解決方式等等。之所以采用這種事先制定好的格式合同呢,一是為了通過使用統一的旅游合同文本來規范旅游市場,二是為了防止旅行社隨意在合同增加不利于旅游者的條款,也是為了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2)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旅游法》第58條明確規定旅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的形式,主要為了保留證據、降低糾紛解決的難度。但在實踐中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出現:旅行社沒有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但是已經實際向旅游者提供了旅游服務,在這種情況下也認定雙方存在合同關系。但是要提醒廣大旅游者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降低維權的難度,在旅游開始前應當要求旅游社與自己簽訂書面的合同。
旅游合同的內容在《旅游法》第58條中給大家明確列出來了,找位同學給大家說說旅游合同中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呢?大家都知道在去年的10.1之前我國旅游領域是沒有法律的,有的只是法規,比較重要的法規就是經常和大家提到的《旅行社條例》,那么《旅游法》對于旅游合同的內容與《旅行社條例》相比做了哪些改動呢:
A、取消了對購物場所名稱、購物此時、購物時間,另行付費項目的名稱和
費用的.約定。因為旅游法規定不能強制購物以及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B、約定了最低成團人數。在合同解除部分會給大家詳細講到。
C、增加了旅行社的合同內容說明義務。剛才跟大家說過了,一份旅游合同就有30多頁,絕大部分旅游者在簽訂合同時僅僅是在合同最后一頁簽上自己的名字,有些是因為內容太多懶得看,有些是知識水平有限看不懂,針對這種普遍現象,旅游法規定旅行社對合同內容有向旅游者說明的義務,假如旅行社不履行此義務可能會因此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也充分體現出了旅游法對旅游者的保護。
(3)合同的解除和轉讓(難點內容)合同的解除
A、旅行社解除(未達到成團人數、旅游者存在特殊情形(第66條))
未達到成團人數解除合同時:境內旅游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為了讓旅游者有充裕的時間選擇其他旅行社,或做其他安排。
由于未達到成團人數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思考:為什么旅行社要再旅游合同中明確規定成團人數呢?為什么達不到成團人數就不能出團呢?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旅游團的價格是在旅游活動開始前就定下來的,那么這個價格是怎么算出來的呢?是旅行社根據旅游團的人數與其他履行輔助人(酒店、飯店等)商定后確定的價格,為什么要和酒店、飯店商定呢?因為旅游團達到一定的人數會給相應的折扣。如果旅行社在沒有達到成團人數堅持出團的話,可能就會因為履行輔助人沒有給予相應的折扣而面臨利潤降低甚至賠本的風險。
旅游合同13
甲方: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個。分別是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時至__時,下午__時至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元至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
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
向乙方賠償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
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
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
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
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
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
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
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份。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律師:
律師咨詢:
執業律所:
律所地址:
旅游合同14
本次去參觀旅游,因學生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此次參觀旅游的學生必須有家長陪護,為了提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甲方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甲方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家長雙方的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家長和學校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 方:
乙 方:
第一條:甲方自愿參加乙方集體參觀、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如有心臟病突發疾病不得參加本次旅游。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個人因素引起的突發疾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參觀、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在參觀、旅游期間聽從導游的統一安排和指引。不得擅自行動。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第九條:本次旅游由南陽和平旅行公司帶團旅游,以國家旅游有關規定購買旅游保險。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學校后自動解除。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公司企業員工旅游安全協議書
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 方:
乙 方:山西泰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條:甲方自愿參加乙方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動解除。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旅游合同15
甲方(聘用單位)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及考核目標
全年任務為 月工資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發工資或押金,完成任務后按等級提取業務提成。
干滿一年后完成崗位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享受基本養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險。(具體任務標準如下)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連續 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 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簽訂后期滿一年后,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
合同期滿,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對甲方造成損失,并辦理好財務移交手續,甲方在三天內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簽訂日期:
【旅游合同】相關文章:
旅游租車合同04-21
關于旅游的合同06-07
有關旅游合同02-27
組團旅游合同02-15
關于旅游合同03-03
有關旅游的合同02-27
旅游合同通用03-09
旅游包車客運合同03-26
旅游合同范本12-24
旅游單項服務合同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