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律顧問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1.甲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師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3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
(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
(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4
甲方(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8、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范圍如下:
(一)常規法律服務:
1、向政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政府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政府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維護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政府機關的合法權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請強制執行;
6、應政府要求,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政府進行法治宣傳;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常規法律服務。
(二)專項法律服務
1、應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應政府要求,為政府招商引資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3、應政府要求,就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4、接受政府委托,就_______________縣政府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由影響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員的身份進行調查、協調,并向政府提出依法處理的法律咨詢意見;
5、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計劃的________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6、應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權制度改革,草場承包、出讓,水電資源、礦產資源開發等法律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或者提供法律咨詢;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各部門(機構)所主管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的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5個工作內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對及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起七個工作內將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1、2、3、6項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不收取費用。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4、5項涉訴法律事務,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的,乙方不收取費用;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按照《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規定,由雙方協商收費事宜。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事項,雙方另行協商收費事宜。
本合同到期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當結清有關費用。涉及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的結算,由該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約定。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預期30個自然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的。
上述1、2項因甲方的過錯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應經支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的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者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并支付延期支付所產生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內,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和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號碼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對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以郵戳載明的投郵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縣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乙方根據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乙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甲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乙方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甲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甲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乙方到該現場為甲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乙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甲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甲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乙方向甲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乙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承擔甲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服務內容不包括乙方為甲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天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元人民幣。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現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事項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甲方應與乙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乙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乙方應按______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乙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______折優惠。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
2、提供電話咨詢熱線_______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為個人從事各種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個人從事的相關行業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6、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見書;
7、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8、協助您處理涉及個人的各種民事、行政、刑事糾紛,代理起訴、應訴或與有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9、辦理私人財產的轉讓、質押等手續;代為監管私人財產。
10、辦理其它個人不便直接出面辦理的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
三、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并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證為工作保密;
3、指定__________作為乙方聯系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方提交的文書;
4、當乙方律師為甲方的事務外出工作時,應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等費用。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秘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托,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和方式為_____________。乙方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參加甲方的重大非訴訟項目或者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代理行政復議等,雙方單獨簽訂協議,并視案件情況按同類案件的收費標準給予20%優惠。
七、未經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對外簽署的有關法律文件,甲方有權拒絕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對甲方違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權不予接受,并不構成違約。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自二〇________年____月______ 日起至二〇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則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的不再退還,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退還相應的法律顧問費。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8
聘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擔任甲方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對項目有關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參加項目的`實質性談判;
(3)協助甲方草擬項目的有關協議、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審查項目的有關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項目結束時止。一方要求變更或者終止須另行協商一致。
4.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項目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萬元。籌資款項到位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萬元;余款_____付清。項目因故終止,乙方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酬情協商減退。
5.乙方為甲方上述項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費津貼等均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得另行協商,同時適用國家有關保密條款規定。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8.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律師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乙方應甲方聘請,擔任其常______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
第一條: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應聘律師在甲方協助下進行工作,有條件時,甲方設立法律顧問室,指派一名同志配合律師處理日常工作。
第三條:律師進行業務活動,依事實為根據,依法律為準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擔任法律顧問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日常法律咨詢。一般事務咨詢以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處理;重要事務面談處理,可出具法律意見書。
2、定期上門服務。根據客戶需要,每季度至客戶處現場辦公半個工作日,與單位領導、中層管理人員、一線員工座談,討論當前工作中的問題,并及時提出律師意見。
3、為甲方管理層決策提供法律支持,就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促進甲方依法行政。
4、對甲方起草或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和對外聯系的合同、協議等,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
5、協助甲方處理突發事件,收集有利證據,可代表甲方參與調解重大糾紛,辦理甲方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6、根據甲方需要,依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代理甲方辦理公證和見證業務。
7、代理甲方參加的'民事、行政、經濟訴訟、仲裁和行政復議。
8、顧問年度內,提供法律培訓2次。每次時間為半個工作x日,培訓內容雙方協商。
9、協助甲方完善各種內部管理制度。
10、雙方協商的其他服務內容。
第四條:律師在辦理甲方案件時,一切差旅費、補助費和案件有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負擔,律師代理費除外。
第五條:在顧問年度內,甲方發生的一般糾紛,主要由甲方負責處理,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第六條: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向乙方交聘金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協議甲、乙雙方和應聘律師各一份。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民法典、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12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顧問合同13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北廳四層
聯系電話:0591-8351333513859088283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注冊律師__擔任甲方的顧問律師,具體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法律事務。
律師聯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律師參與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甲方應予配合。
第二條、法律顧問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通過專業工作積極指導和促進甲方生產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積極防范法律糾紛的發生,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解答甲方經營管理業務、勞資關系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應甲方要求,審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最大限度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經營、勞資糾紛的協調解決和訴前談判工作。
(四)應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員工的法律事務咨詢。
(五)應甲方要求,指派律師赴甲方舉辦法律知識現場咨詢答疑會。
(六)根據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關法律資料。
(七)應甲方要求,為甲方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服務。
(八)協助甲方處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九)應邀參與甲方投資或經營方面較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
(十)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活動及非訴訟案件的調解、仲裁、聽證等活動。
乙方提供本條第(一)至第(八)項服務,甲方不必另行辦理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八條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外,不再另付費用;第(九)項服務中,雙方在標的額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項目服務費;屬本條第(十)項,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交費,其收費標準不得高于顧問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70%,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乙方對因執行顧問工作而獲取的甲方相關的經營信息、財務狀況、技術資料、商業秘密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授權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與第三方。
第五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應提前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等。
第六條、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文件,甲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法律顧問留存備查。
第七條、甲方應主動、及時向法律顧問通報涉及法律問題業務的有關情況,并可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法律顧問進行聯系協調,協助法律顧問了解甲方有關情況。
第八條、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元/年,并于本協議訂立__日內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盡可能為法律顧問提供工作便利;應甲方要求,法律顧問到福州市區以外的地方進行項目談判、調查、非訴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相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暫定為一年。
第十一條、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均應提前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有關通知按照本合同載明聯系地址發出,即視為已經完成送達;本合同空格處填寫的一致內容系業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師:0591-83513335楊律師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聘期為____年。
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甲方的重要會議,為學校的`重大決策提出建議;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參與重大民事法律活動;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五)每年對師生進行____次法律培訓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方式: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及項目談判等,收費按有關規定另行議定。
第五條
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以保證其能夠正常地履行職責。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字)法定代表人:_(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就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項 聘請事項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師作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 律師為甲方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助理協助辦理本合同項下委托事務。
2、乙方承諾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聘期內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
3、乙方經甲方書面許可后可調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顧問(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1、為甲方的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據;
2、幫助甲方審查日常經營性合同;
3、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勞動合同、人事管理體系制度,解答甲方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所涉及的相關問題;
4、為甲方董事會、經營范圍、章程、分支機構設立等公司注冊登記信息變更所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6、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訴訟、非訴、調解、仲裁活動并就甲方重大事件接受甲方邀請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以及經甲方授權就重大事件對外出具律師函;
7、經甲方特別授權,簽署、送達或接收法律文書;
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經營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辦理上述事項,除第6項外不另行收取律師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5、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6、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要定期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訴訟和仲裁案件時,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簽發授權書;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如系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工作方式
1、本合同期內,乙方指派的負責甲方法律事務的顧問律師工作時間、地點和方式如下:
2、如遇重大法律事務、緊急情況發生和甲方認為必要時,法律顧問應當應甲方要求到指定和約定地點及時處理法律事務;
3、為及時實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雙方約定,除重大緊急事項外,甲方應提前1-2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六條 法律顧問費
雙方依據《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顧問費(含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收取顧問費(含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1) 耗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乙方和顧問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乙方和顧問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收費方式、收費數額及支付時間
雙方確定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 。
合同期內第一年乙方對甲方現有企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全面審查和法律評估,就現有制度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向甲方報告,同時對甲方現有的格式合同進行審查及規范。
4、支付方式
甲方將上述法律顧問費支付至如下帳戶,且乙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單位名稱: 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帳號: 清算行號:
網上劃款清算號:
第七條 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應當先行向甲方預收,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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