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合同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管理制度1
目的:為加強我公司煙花爆竹購銷管理,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煙花爆竹產品購銷活動。
職責:總經理負責購銷合同的簽訂;業務科負責制定購銷計劃;辦公室負責合同執行完成后的存檔管理。
控制要求:
1、公司在買賣煙花爆竹時必須簽訂書面購銷合同;合同格式嚴格按照gf—20xx—0115填寫。
2、煙花爆竹購進,必須是在德州市安監局登記注冊的生產企業,嚴禁購進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
3、簽訂購銷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4、購銷合同是企業開展業務活動的`指導性文件,購銷合同簽訂后,要由業務科進行管理并嚴格按照購、銷合同開展業務活動,不得隨意中止和廢除。
5、要更改合同必須雙方達成統一的意見后修改合同。
6、購銷合同是企業檔案的一部分,每份合同執行完畢后要進行造冊、編號交辦公室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本公司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定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一經訂立,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本規定依據《勞動法》和《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而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簽定勞動合同的范圍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2、股東單位選派的員工,原則上都與原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書及相關附件組成。勞動合同的甲方為公司,由總經理簽署;勞動合同的乙方為員工,由員工本人簽署。
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工作內容;
(2)、試用期;
(3)、保守商業秘密;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8)、勞動合同期限;
(9)、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10)、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其他有關事項。
3、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工作需求及員工本人條件,征詢員工本人意見來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以下幾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規定起始時間,終止時間以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或自然終止條件出現為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長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條件
(1)、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員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非關鍵崗位(公司確定)工作的員工;
公司同意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3)、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碩士學位的員工;
企業關鍵崗位的員工;
企業出資派遣出國學習、培訓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4)、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職以上的員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5、關于試用期
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延續、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
2、勞動合同的延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出現的;
嚴重失職或違紀,對公司造成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員工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3)、員工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由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1)、扣壓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
(2)、支付員工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發給本人1個月工資,相當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協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補償金: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公司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第四章第三條第1款的情況,公司還應發給員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的100%。
5、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事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由公司出資攻讀
學歷、學位或脫產學習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學習結束后在本公司實行服務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務期限屆滿時,應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外,還要交還學習培訓費用。
(六)、勞動爭議
1、合同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按雙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勞動合同的附件包括: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等,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對專項事物進行約定。
合同管理制度3
鐵路工程項目在合同管理標準化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動態化、合同分類清晰化、合同成本目標化、合同簽訂流程清晰化、簽訂過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層次化、合同檔案管理部門化、過程化、常態化、合同管理相關崗位互控化的原則進行管理。
一、合同管理制度動態化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個機構都要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是基礎,制度的執行是關鍵。制度的建立不是一件一勞永逸的事情,項目管理機構建立之初的制度隨著管理工作的推進,管理范圍和形勢的變化,很多制度已經成為工作的制約和瓶頸。所謂不破不立,對原有制度的修訂和改進是一個永遠都沒有止境的工作。比如項目管理機構建立之初的合同內審制度一般是比較粗糙的,審核部門少,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很多人不知情,對合同的順利履行有一定的影響,于是內部審批制度就改成所有部門負責人都參與的人人皆知的制度,但在這一制度的執行過程中又發現這樣的內審制度有著主次不清的毛病。目前內審制度經過調整已經變得主次分明、合理有效了。舉這樣一個例子,只是說明合同管理制度化,不只是包含對既有制度的執行,還應該包含對制度的修正。即合同管理制度動態化。
二、合同分類清晰化
項目管理機構管理的項目種類多,既有地方項目,又有更新改造項目又有國家鐵路建設項目,還有保密項目。這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挑戰。經手的各類合同既要符合國家的法律、地方法規、行業的規章,又要符合鐵道部和鐵路局相關規定,這就需要吃透大量法規和路局文件,才能做到拿到一個合同就知道從哪里下手辦理。項目管理機構須針對本項目常見的合同整理出一套細化的合同辦理思路,拿到任何一個合同,就把它放到這個框架中,也就是對合同進行分類,按類辦理。
對合同的清晰分類看似是合同管理中不值得一提的小事,但卻直接關系到合同處理的方法,如果處理不好,會為以后的合同審計等工作帶來壞的影響,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三、合同成本目標化
項目管理機構投資控制的任務很重。由于工期長、經濟形勢變化快,鑒修概算批復期的物價指數、人工成本等影響合同成本的因素在項目中相關合同實際簽訂時會有較大的變化,當然這種變化有時是對成本控制有利的,但大多數時候是不利的。這就對合同簽訂的成本控制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不超概算為基本目標,能有所降造、合同成本最小化是最終目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項目管理機構在合同管理中以合同簽訂流程清晰化、簽訂過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層次化為原則,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很好的保證。
四、合同簽訂流程清晰化、簽訂過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層次化
項目管理機構須形成較為合理的合同簽訂過程管理程序。由于項目管理機構簽訂的合同大多數具有較多的專業元素,這就決定了專業工程師(包括物資)在合同簽訂中的主導地位,這并不是說專業工程師就是萬能的,由于合同主管和財務主管部門人員位于合同簽訂過程的下游,在多年的.工作中積累了大量經驗,因此,合同簽訂前的合同洽商,由承辦人與合同相對方進行聯絡、溝通、洽商,計財部等其他部門在概預算情況、類似合同文本提供等方面配合合同承辦部門的工作。如需要組織洽商會議的,由經辦人組織。洽商前由合同經辦人將合同概況、合同談判進展、談判難點、擬談判內容、談判原則等告知主管領導和相關參加洽商人員,洽商后由合同經辦人將合同談判內容和進展、結果形成合同談判登記記錄,作為合同檔案的一部分。
這樣的機制保證了合同一直處于有人主管的狀態中,因為合同后期的履行和監管主要是由主管工程師負責的,由于各相關部門人員都參與了合同的簽訂洽商,熟知合同的技術要求、驗工、付款等條款,從而使合同執行過程各部門之間的磨合和協調過程提前,從而最大程度減少了合同執行成本。
這樣的機制又保證了合同成本的可控。所謂三個臭皮匠頂一個諸葛亮。主管工程師在技術上是有優勢的,對合同涉及的工作量有很好的把握,也能吃透相關價格依據,但在價格談判上可能缺少相應技巧,因此項目管理機構的價格談判就分為三個層次:主管工程師層次;合同洽商會議層次;項目負責人層次。一個合同經過這樣三個層次的把控,經過多幾個人的慧眼識別,就能很好發現對方報價中隱藏的陷阱,才能從根本上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實現合同成本控制目標。
五、合同檔案管理部門化、過程化、常態化
毫無疑問,合同簽訂過程至關重要,但中國人常說蓋棺定論,可見結局也同樣不可小視。法律工作尤其重視證據,而合同管理中的檔案管理工作就是一個收集證據的過程。項目管理機構要非常重視合同檔案的歸集、整理工作。合同承辦人按項目管理機構合同管理部門要求跟蹤合同履行結束前相關情況,并圍繞合同收集、管理和保管合同簽訂前、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和合同結束各個環節形成的合同相關資料。原則上在合同履行結束后十日內將上述資料歸檔、裝訂成冊并形成資料清單送交合同管理員;合同管理員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也及時收集合同審查、簽訂過程中散落在各處的相關資料、如果參加合同洽商,也要及時協助經辦人做好會議記錄登記整理工作,一邊形成完備的合同檔案。
合同檔案管理不能等到合同履行完畢了再去收集資料,那時已經為時過晚,所以檔案管理的過程化、常態化非常重要,洽商記錄不過夜,合同簽訂登記表填制不過夜。
另外,項目管理機構還要對已經簽訂的合同建立合同檔案路徑管理目錄。在檔案路徑管理目錄的指引下,就能順藤摸瓜,找到存放在綜合部、物資、工程、安質、財務部門的批準文件、相關招投標資料、圖紙、驗工計價、財務付款憑證等資料。
對于比較重要的合同文件資料,可建立掃描版的電子檔案,以便于使用。
六、合同管理相關崗位互控化
合同管理制度4
為落實集團公司煤炭銷售“六統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銷售集中度,加強和規范煤炭買賣
(銷售)合同
(以下簡稱銷售合同)管理,不斷優化用戶結構,推進公路煤炭物流經銷業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年度銷售合同簽訂
年度銷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據區域資源掌控和煤炭采購、上年度用戶合同執行、承運配送情況,初步同用戶銜接,提出需求意見,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年度煤炭產量銜接方案,確定大客戶目錄,制定煤炭銷售談判價格,通過年度煤炭產需銜接會,按照“統一訂貨、統一談判、統一合同、統一計劃、統一調運、統一結算”要求與用戶簽訂銷售合同。
二、新增銷售合同簽訂
新開發用戶和增量用戶銷售合同,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也可由集團授權市公司與用戶進行談判,通過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進行簽訂。
新增銷售合同網上簽訂時間定為每月下旬集中辦理。貿易類企業必須出具終端用戶的委托書。
三、銷售合同補充協議簽訂
年度及新增銷售合同執行中,合同有關條款、價格需要調整或增加補充協議的,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通過集團公司煤炭信息網進行網上簽訂。各市公司與用戶基本形成統一意見的,也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實行網上簽訂后執行。各市、縣公司不得私自簽訂任何形式的補充協議。
四、銷售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1、合同簽訂原則。按照先省內、后省外,先終端用戶、后貿易用戶的要求,按照統一銷售配送制合同、提貨制合同文本和條款的要求,統一登陸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簽訂。
2、用戶資質審核。合同簽訂前,直接用煤類的用戶必須提供企業相關附件
(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授權代表或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貿易公司類的煤炭經銷企業,除出具上述“五證”外,還必須出具“煤炭經營資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同時持終端用戶委托書。
3、用戶會員制管理。通過資質審核用戶,均需填寫《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網會員申請表》,簽訂入會協議,繳納會費,取得會員資格,經集團公司確定用戶編碼后,方可進入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簽訂合同,獲得相應業務服務。
4、合同錄入。由市
(縣)公司進入網站合同報批系統,按照集團公司煤炭產需銜接方案,對照合同文本及條款錄入銷售合同。
5、客戶確認。合同用戶登錄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站,進入客戶管理系統,瀏覽合同內容并予確認。
6、交易費收取。合同報批前,市
(縣)公司負責按要求代收交易費,逐級匯總,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團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場支付。
7、銷售合同審批。進入審批程序的'銷售合同將在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系統自動流轉,縣公司、市公司、集團公司三級審核。集團公司終審后,市縣公司根據實際,打印紙質合同、簽章、備案留存。
五、銷售合同簽收、系統導入
出省站微管員是合同簽收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的責任人。為了保證合同及時導入出省站系統,微管員收到紙質合同后,及時與網絡審批信息對照,半小時內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凡經集團公司終審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絕簽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
六、銷售合同出省站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出省站時,由市、縣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逐級上報。集團公司根據各出省站業務通行能力,綜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終止該合同運行;集團公司對合同信息進行網上變更,并對合同變更后的出省站下達《煤炭銷售合同變更通知書》。出省站微管員將變更合同輸入本站計算機管理系統,啟動執行。
合同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紀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員會或人民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合同管理制度6
合同評審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合同的合法合規性、經濟效益和風險控制。該制度涵蓋了從合同起草到簽訂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草案的.初步審查
2. 法律合規性評估
3. 商務條款審核
4. 風險評估與防控
5. 決策審批流程
6. 修訂與確認
7. 簽訂與歸檔
內容概述:
1. 法律合規性:檢查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稅法、勞動法等相關法規。
2. 商務條款:審查合同中的價格、付款條件、交付時間、售后服務等關鍵商務條款,確保符合公司利益。
3. 風險識別:識別潛在的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制定相應的應對策略。
4. 審批流程:設立明確的審批層級,由相關部門和管理層逐級審核,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效率。
5. 溝通協調:在評審過程中,各部門間需有效溝通,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6. 文檔管理:對評審過程的記錄和合同文件進行妥善管理,便于后期查詢和追溯。
合同管理制度7
勞動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
1 、維護秩序:確保企業運營有序,減少因管理混亂導致的糾紛。
2 、提升效率:通過明確職責和目標,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3 、吸引人才:良好的制度環境能吸引并留住優秀人才。
4 、保障權益:保護員工合法權益,增強員工對企業的信任感。
5 、符合法規:遵守國家勞動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合同管理制度8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編寫包含各項規定的勞動紀律手冊,確保員工清楚了解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2. 定期培訓:組織定期的紀律培訓,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3. 實施考核:將勞動紀律納入績效考核,與工資、晉升等掛鉤,增強制度的約束力。
4. 開展自我評估:鼓勵員工自我反思,定期提交自我評估報告,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5. 及時反饋:管理層應及時回應員工的'反饋,解決他們在遵守紀律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6. 持續改進:根據實施效果,不斷調整和完善制度,使其更符合實際情況。
通過上述方案,車間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將得到有效執行,從而推動企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合同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
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②保守秘密或競業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合同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行為,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現將我縣實行勞動合同備案制度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凡是本縣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民辦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等使用的.勞動者(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以及納入人事部門管理的人員除外),均應按本辦法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登記管理。
二、勞動合同備案登記內容:勞動合同簽訂(續訂);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其他勞動者的增減變化情況等。
三、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變更和續簽勞動合同后,在30日內必須持勞動合同文本到勞動部門鑒證,通過工作人員核實后,符合法律法規,才給予鑒證,用人單位必須提供職工鑒證名冊,以及簽訂情況表等,內容包括職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在單位工作時間、勞動合同簽訂時間、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崗位、工資、是否在崗等,相關材料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并且勞動合同文本要與職工花名冊核對一致后,勞動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后才備案。
四、用人單位辦理勞動合同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登記時,應攜帶已登記備案的新簽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并根據情況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新簽勞動者的花名冊;
(二)到期的勞動合同及勞動者花名冊;
(三)勞動者退休證明;
(四)勞動者死亡證明。
五、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登記下列事項實施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工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和全面性;
(二)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后辦理勞動用工登記備案手續情況,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
(三)用人單位辦理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登記手續情況;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六、施行勞動合同備案制度與勞動保障監察相結合,充分運用勞動保障監察手段,推進勞動合同備案制度的實施。
七、在指導用人單位做好勞動用工登記工作的基礎上,及時為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登記提供便利和服務。
合同管理制度11
項目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業規避風險、維護權益的重要工具。一方面,它可以防止由于合同條款不明或執行不力導致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它強化了企業內部的協作與溝通,提高了項目執行的效率和效果。此外,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還能提升企業的`信譽,增強合作伙伴的信任,從而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合同管理制度12
勞動用品管理制度是對企業中員工使用的各種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進行規范管理的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降低職業風險。
內容概述:
1. 勞動用品的種類與標準:明確各類工種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鞋、防護手套、呼吸器等,并規定其質量標準。
2. 勞動用品的采購:規定采購流程、供應商選擇標準、驗收程序及質量保證措施。
3. 勞動用品的`發放與使用:明確發放標準、領用程序,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勞動用品。
4. 勞動用品的檢查與維護:設定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勞動用品性能完好,及時維修或更換。
5. 員工培訓:組織定期培訓,提高員工對勞動用品的認識和使用技能。
6. 廢棄物處理:規定過期或損壞勞動用品的處理方式,遵守環保法規。
7. 違規處理:設定對違規使用或忽視勞動用品的處罰措施。
合同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勞動合同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及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所有員工均需依法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四、管理職責
公司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訂立及統一管理。
五、程序及時間
1.新入職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在辦理錄用手續時簽訂。
2.合同期滿愿意繼續為公司服務的員工,在原合同終止的時間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六、合同種類
勞動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臨時性用工合同、勞務合同五種形式。我公司員工勞動合同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主。符合條件者,經批準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需要時,簽訂其它類型勞動合同。其中:勞務合同適用于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不需要購買社會保險的'員工。
七、合同簽署權限
1.董事長負責與副總級以上(含)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總經理負責與部門負責人及相同職級以上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其它人員勞動合同由公司授權綜合管理部部長簽訂。
4.勞動合同統一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簽訂及存檔。
八、合同的形式
公司《勞動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分為主件與附件兩部分。主件為《勞動合同書》,附件為因參加培訓學習等原因簽訂的有關協議書、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等。
九、訂時間及期限
1.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首次簽訂合同時間規定如下(含試用期),普通員工:1~3年;
一般管理技術人員(11級以下):2~4年;
中層管理技術人員(7~10級):3~5年;
高級管理技術人員(六級以上,含六級):5年以上。
特殊崗位或特聘人員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與其約定簽訂時間
第二次簽訂合同時間按第五條規定執行,時限與第一次相同;兩次簽訂合同后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3.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
十、相關規定
1.訂立勞動合同應約定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生效時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2.公司按時付給員工工資,員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的勞動報酬嚴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崗取酬,崗變薪變的原則,基本工資嚴格按照同工同級的原則,績效獎金嚴格按照個人貢獻大小和企業經營狀況確定。
3.公司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為員工繳納養老、生育、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
4.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公司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適當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5.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招聘錄用、試用考核及離職管理制度等規定執行。
6.《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人事科制定、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合同管理制度14
1、新有合同必須進行評審,見附表
2、外攬合同由經營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完畢后轉合同評審相關人員(生產經理、安裝經理),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
3、設備合同(__以上)通過共同詢價或招標后,合同由生產經理編制,完畢后轉合同評審相關人員安裝經理審定,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
4、外包合同分為包清工工程、包清工加附材工程、包工料工程,由生產經理擇優或共同招標確定施工隊伍,并起草合同,預算員核定工程量,經營經理復核單價后,轉各相關人員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
5、合同的監督及責任劃分:
1)生產經理調度相關人員根據合同要求控制好工期、安全、質量及現場文明施工、人員、設備調配等涉及生產的各項指標。
2)經營經理調度相關人員根據合同要求編制好限額領料、計件工資、設計變更、工程決算、交工資料、組織驗收等屬經營崗位的各項指標。
3)財務根據合同要求嚴格把關,外攬合同控制好材料成本、回收款等,回收款每月25號前報經營經理,設備及外包合同付款時嚴格把關,控制好付款額度和發票的.索取工作等。發現無合同或與合同條款不符者有權拒付。
6、合同編制和審定人員要以為安裝公司高度負責的態度,每步工作都要對得起老板,編制簽定和審核合同文件各負其責,不得以合同形式出賣公司利益,發現如有立即將相關人員免職辭退并賠償公司損失。
7、無論什么合同,簽定后都要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8、合同的簽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進行。
9、外包合同簽定時應注明外包方式、發票類型。包清工的可以優先采用材料增殖專用發票,然后采用地稅發票,最后采用工資表形式發放。工資表必須民工本人簽字,施工過程中可以以收條形式予支,結算時工資表按結算數滿額做,具體財務監督控制。
10、合同必須加蓋公章及經手人簽字,并注明聯系電話,無單位的必須合同簽定人員簽字并加印手印。
11、合同管理流程
①簽定
a、外包合同
生產經理擇優或招標選擇施工隊伍→生產經理起草外包合同→預算員核定外包工程量→經營經理核定外包單價→各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經理簽字→轉統計員存檔。
b、設備合同
共同詢價或招標確定供貨單位→生產經理起草設備合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經理簽字→轉統計員存檔。
c、外攬合同
經營經理起草合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章經理簽字→轉統計員存檔。
②付款
a、設備合同
生產經理根據合同要求填寫付款申請單→經理審定后簽字→財務兌現(并審定供應商是否開具發票)
b、外包合同
生產經理根據工程進度及合同條款填寫付款申請單→經營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審定已完工工程量或結算單并簽字→審定發票是否已開,多份發票查看總數,并建檔案→經理審定簽字→財務兌現
③變更結算
預算員根據合同及簽證出具結算證明→生產經理審定合同中與生產相關的內容→經營經理審定合同中與經營相關的內容→經理審定簽字→轉資料員附原合同存檔。
④外包生產控制
安全員安全、文明施工
生產經理
施工員文明施工、現場增加簽證
經理
預算員限額領料材料會計
經營經理
技術員技術變更
附表
一、設備撥款申請(生產經理填寫)
年 月 日
設備
名稱購買
時間合同
價款已付款根據合同應付違約扣除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經理
簽批
二、外包工程撥款申請
年月日
工程名稱及外包方式合同
價款已定工程量或結算總價已付款根據合同應付款違約扣除發票是否已開
材料
會計
生產
經理經營經理經理
注:包清工及包清工附材工程須材料會計簽字,以確定有無超領,如有材料會計應計算出額度,附于此表下方。
三、合同評審表
外攬合同評審表
工程名稱
評審時間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評審人評審內容
意見簽字
預算員工程量是否無誤
技術員對本工程在技術上公司是否有能力施工
財務科付款是否合理
采購員材料是否能達到要求
生產經理工期、安全、設備、文明施工是否能達到合同要求
經營經理合同價款是否合理
經理綜合評審
外包合同評審表
工程名稱
評審時間
外包單位
合同編號
評審人評審內容
意見簽字
預算員工程量是否無誤
財務科付款是否合理,發票形式是否合理
生產經理外包隊伍是否有能力施工
經營經理價款是否合理
經理綜合評審
設備評審表
設備名稱評審時間
供貨單位
評審內容簽字
價格是否合理,性能是否達到要求財務:
生產經理:
經營經理:
經理:
合同管理制度15
采購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確保了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降低了采購風險,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通過規范化的.合同管理,企業可以實現以下目標:
1、提高采購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保障產品質量與服務標準
3、防范法律風險,避免合同糾紛
4、增強供應鏈穩定性,提升業務連續性
5、促進供應商關系管理,實現共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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