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篇
在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我們會經常使用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
被申請人與申請人__________糾紛一案,申請人請求將該案移送到________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及理由:____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_糾紛一案,申請人認為:申請人的'住所地在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轄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申請人的住所地在________區,而不在________區,為此,______區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為此,申請人的住所地為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被申請人應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______區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請________區人民法院依法將本案移送到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此致
敬禮!
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李XX,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XX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XX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XX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XX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XX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XX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XX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XX
20xx年3月29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工業園
法定代表人:王____
被申請人: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路___號____室
法定代表人:張____
申請人因______實業有限公司訴申請人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地產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__年4月2日收到貴院已受理______實業有限公司訴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地產合同糾紛一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依據《民訴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本案中,申請人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二、本案依法應由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______實業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____年6月的所謂《房產開發項目合作協議》、《關于解除“房產開發項目合作協議”的協議》、《附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協議》和《保證協議》。在這四份協議中并未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實業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房產開發項目合作協議》,在這份合同書的第3頁和第4頁均被______實業有限公司篡改了內容,并未而且并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同時,申請人與______實業有限公司簽訂的《駙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協議》第11條約定: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內容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現違約情況而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權利,否則不應當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有權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的權利,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因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的被告應當屬于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且從合同履行地看也應當是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無任何關于管轄權的有效約定,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3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深圳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人因xx訴申請人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深圳市xx區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縣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xx以加工合同糾紛為由向貴院提起訴訟,貴院向申請人送達了起訴狀副本,現就管轄權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深圳市xx區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縣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一、該涉案合同關系是買賣合同關系而并非加工合同關系。我國合同法關于這兩類合同的性質有專門的規定,它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目的不同。買賣合同的目的在于轉移所有權,加工合同的目的在于獲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加工合同中,如涉及轉移所有權的,這只是合同的從屬義務,而在買賣合同中則是基本的義務。二是買賣合同中買方對賣方僅得請求交付符合質量要求的標的物,對賣方無檢查、監督的權利,通常不發生協助義務;在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有權對加工承攬人的工作進行檢驗、監督,定作人同時負協助義務。三是合同標的物的特定性。加工承攬人交付給定作人的工作成果,必須是合同指定的、滿足定作人特殊需要的物或者工作成果,而買賣合同卻不一定關心標的物的特定性。本案中,從雙方往來法律文書名稱上看,申請人向xx開具的支票明確為“貨款”或“模具款”,而不是加工合同的稱謂“勞務費”或“加工費”,因此雙方應為買賣合同關系;在雙方長期的合作關系中,雙方在送貨單、對賬單中只需明確約定品名規格、模號等即可,尤其是規格為通用規格,購買的實際上是通用產品,而非特定的產品;申請人在整個買賣關系中,交易的目的在于轉移標的物(沖頭、沖針等)的所有權,而非勞務或者加工成果;申請人請求交付的.是符合質量要求的標的物(沖頭、沖針等),對xx的生產過程無檢查、監督的權利,其生產過程也與申請人無關,申請人只要求其交付合格的產品(沖頭、沖針等)。所以雙方的交易行為性質買賣合同關系,而非xx主張的加工合同關系。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送貨單》備注客戶地址明確約定:“惠州市xx縣xx工業區xx”,本案被告所在地為深圳市xx區、合同的履行地為惠州市xx縣。因此,本案應當由深圳市xx區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縣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該涉案合同關系買賣合同關系而并非加工合同關系,按照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東莞市xxx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廣東省深圳市xx區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縣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東莞市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深圳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空港工業園金聞路60號。
法定代表人:xxxx,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上海南匯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日期:xxxx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__,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__地,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__地,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貴院受理的20____年朝民初字____________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__鎮__村__組__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____年1月25日結婚后,20____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__鄉__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__村__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__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____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7
復議申請人劉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漢族,寧鄉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寧鄉縣大屯營鄉六里村石湖塘組。
復議申請人劉xx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xx)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xx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xx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xx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xx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xx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
(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
(2)、要求劉xx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
(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xx關于《結案通知書》的異議只字未提。劉xx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xx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xx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并非不愿意上班;
劉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兩個:
(1)如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的話,其主體應該是劉xx與寧鄉電力局,而不是“勞服公司”;要么不簽,直接按原來的.情況恢復上班;
(2)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寧鄉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遺漏劉xx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嚴重違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執行異議裁定書應當在收到書面異議后15日內審查并作出裁定。
復議申請人劉xx于20xx年12月29日向寧鄉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同意向劉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后以種。種理由搪塞復議申請人,一直拖延不作處理。最終在貴院監督下安排聽證,聽證記錄卻不做認定事實的依據。
本案《執行裁定書》向復議申請人送達時間是20xx年7月17日,審查時間近7個月之久,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復議申請人完全有理由懷疑:寧鄉法院或與寧鄉電力局有不正當交往,足以影響本案正常聽證和依法裁定。
三、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執行中,寧鄉法院枉縱寧鄉電力局違法設立執行條件、強制拒絕復議申請人的合法理由,應當認定執行錯誤,寧鄉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撤銷該結案通知,并自行糾正錯誤執行行為,繼續執行,以切實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聽證,是因為得到了貴院的監督。復議申請人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糾正寧鄉法院的錯誤裁定。
如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復議申請人將誓死抗爭、不斷上訪并將有關法律文書通報省內外媒體。
此致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復議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王____,男,漢族,19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現住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電話:________。
被申請人:高____,男,19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組____號。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將案件移送至____省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貴院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將原告高____訴被告王____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等留置送達于申請人王____母親住所,隨即王____母親將上述材料郵寄給王____,王____于20____年___月___日提出了管轄權異議。但是自20____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____省____市____區生活和居住,離開住所地已近兩年之久,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應由經常居住地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管轄。
此外,被申請人高____因故受傷的事故發生地為____省____市,隨即在____市進行治療終結,無論依照《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還是依照便于當事人雙方舉證、證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訴訟原則,應當由____市____區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本案應當由申請人王____經常居住地____省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____
20____年12月20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原告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貴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理由如下: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約定:“雙方在合同執行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對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此可見,雙方對糾紛的解決機關已達成仲裁協議,原告對發生的糾紛應當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向貴院提起訴訟違反雙方約定且與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雖然雙方只約定了由對方的仲裁機構仲裁,但首先雙方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仲裁,解決機構為仲裁委員會,而_______市只有一個_______仲裁委員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因此該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本案應由_______仲裁委員會受理,貴院依法不擁有對本案的管轄權。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是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的,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大廈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經理
申請人因__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商店訴申請人__________合同糾紛一案,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寫此級別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將該案移送至B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應祥述事實與理由,此略。)
申表人認為,本案中__________合同并未實際履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令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而,本案應由申請人所在地B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請你院予以審查,依法處理。
此致
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新沂市人民法院。
事實與理由:
貴院受理原告____與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____年1月8日收到貴院郵寄送達的傳票、民事裁定書、民事訴狀。
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新沂市人民法院管轄,而不應由貴院管轄,理由如下:
1、申請人未與原告陳龍剛簽訂過買賣合同,原告陳龍剛提交給貴院的20____年6月8日所簽訂的合同書中“需方單位名稱”為空白,該合同并未有申請人公司印章,申請人也未授權沈振州與供方郯城永盛墻材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陳龍剛簽訂合同,沈振州與陳龍剛所簽訂的合同對申請人沒有約束力。因此沈振州與原告陳龍剛在合同第八條所約定的'“由郯城縣法院解決”亦不能成立,貴院受理本案沒有事實依據。
2、在本案中供方郯城永盛墻材有限公司與沈振州簽訂合同,由郯城永盛墻材有限公司為新沂世紀花園工地送頁巖 多孔磚。新沂市世紀花園由新沂市永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鹽城第七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七建)承包了其中部分住宅樓施工工程,本案接受頁巖多孔磚的應是鹽城七建而非申請人,申請人未在世紀花園工地承包工程。
3、申請人與陳____未有簽訂合同,退一步說,退一萬步說!即使貴院認為原告陳龍剛與申請人存在買賣合同關系,那也是口頭買賣合同關系。在本案中頁巖多孔磚均由供方郯城永盛墻材有限公司送貨至新沂市世紀花園工地(運費由供方負責)。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在新沂市,申請人的住所地亦在新沂市。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在新沂市,本案應由新沂市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新沂市人民法院。
此致
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2
申請人:_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
住址:____
電話:____
申請事項;
請求撤回對廣州市區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離婚糾紛一案業經貴院立案審理。訴訟中,申請人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現申請人請求撤回該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予以準許。
此致
____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3
異議人:
貴院年字第號民事訴狀收悉。異議人認為貴院對本案并無管轄權。理由如下:
據此,貴院應將本案移送給有管轄權________的人民法院。請核準。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異議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本異議書供提起管轄權異議時使用,用鋼筆、毛筆書寫或印制。
2、“異議人”欄,如系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職務、住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3、“異議人”署名欄,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4
申請人: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至申請人所在地的XXXX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不應是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在起訴狀中稱:20xx年8月1日,在申請人處購買奧迪A8轎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該車音響系統噪音過大無法正常使用,因該問題多次前往被告處反映和檢修,造成XX公司精神和經濟上的重大損失。
首先,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精神損失只存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在合同糾紛、財產損害糾紛中根本不存在精神損失,所以XX公司主張的“精神損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其次,XX公司所謂的“經濟上的重大損失”根本不是法律規定的產品質量損害,理由如下: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
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產品質量損害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產品本身存在缺陷,二、造成人身、產品本身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才能構成產品質量損害。針對第一個條件,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六條“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之規定,誠城公司所謂的“音響系統噪音過大”根本不是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之規定,應當首先由XX公司承擔舉證責任證明產品存在缺陷,然后由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進行舉證,在本案中,XX公司只是發現音響系統噪音過大,并沒有證據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針對第二個條件,XX公司主張的音響系統噪音過大根本不會對人身、產品之外的.其他財產造成損害,至少目前沒有任何損害結果的發生。所以,本案不是產品質量損害糾紛。XX公司從申請人處購買奧迪A8轎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之間是買賣合同關系,應受《合同法》的調整,雙方的糾紛也應屬于買賣合同糾紛。
二、本案的買賣合同糾紛應由申請人所在地的XXXX人民法院進行受理,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審理。
上述已經充分論述了本案應屬買賣合同糾紛。在該車買賣過程中,XX公司采用自提的方式至申請人住所地提取車輛得,合同的履行地毫無疑問是申請人所在地——XXXX,同時,申請人的住所地也在XXX。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本案的合同糾紛,無論是由申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還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關管轄,均應由XXXX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審理。
申請人:XXXXX
二〇xx年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請求確定由宜昌仲裁委員會仲裁,駁回原告的起訴。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第八條明確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于20xx年xx月xx日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貼合法律規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屬于仲裁的受案范圍,認定雙方當事人選定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仲裁委員會對案件有管轄權。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即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了第八條仲裁條款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方式,該仲裁條款對仲裁事項及仲裁機構均作了明確具體的約定,已經具備仲裁條款的構成要件,根據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合同約定解決爭議適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條款的,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按照該仲裁條款提請仲裁”,依法應當認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當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告知雙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雙方當事人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貼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當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故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雙方的仲裁條款,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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