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土地確權工作總結2篇
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確權工作總結,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確權工作總結1
一、工作目標
根據部、省、市統一部署,我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目標是:遵循“主體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則,按照鄉鎮(街道、園區)和村集體經濟組織二類所有權主體確權發證。對于“撤村建居”后(包括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機構)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或城鎮建設規劃區內未農轉用、征收的集體土地,只調查統計,暫緩確權登記發證,統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后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二、確權登記發證范圍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做到全縣區域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全覆蓋,包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工作依據
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國土籍字〔1995〕第26號)、《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7號)、《省土地權屬爭議行政處理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235號)、《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60號)、《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xx〕178號)、《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規則》(浙土資發〔20xx〕4號)、《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國土資廳發〔20xx〕57號)、《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TD/T1012-20xx)、《城鎮地籍數據庫標準》(TD/T1015-20xx)、《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TD/T1016-20xx)等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規程。
四、工作原則
一是依法依規、不存糾紛。土地登記要依法進行,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確定土地權屬和辦理土地登記,登記后的集體土地權利受法律保護。發證要做到“權屬清晰、四至明確、面積準確”的原則,對歸屬不明或有爭議的土地(一時難以確定權屬的土地),可退后一定范圍內單獨設宗,只調查暫不發證,待爭議處理后,再行劃入相關宗地或單獨劃宗,予以發證。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有利于生產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依法有序地開展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二是全面調查、不留死角。本次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地籍調查要覆蓋到我縣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但對所有權范圍內各地類面積只進行調查,登記發證時不劃分地類,土地證書中各地類的面積用“/”劃去。
三是明確主體、穩妥推進。要穩妥處理各類權屬糾紛和爭議,保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順利完成,原則上確權給鄉鎮(街道、園區)、村集體經濟組織。
四是尊重歷史、合理確認。結合我縣20xx年已經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實際,本次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發證工作按照變更登記模式進行。對所有權界限已經依法確認,并且沒有發生變化或提出權屬爭議調處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權屬界線,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重新量算集體土地面積;對所有權界限未經依法確認,或者雖經確認但已發生變化或提出權屬爭議調處申請的,應依法重新確認權屬界線后,再量算集體土地面積。
五、工作方法與技術支持
以地籍子區為單位,整理、歸類土地詳查、土地更新調查、第二次土地調查以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中形成的權屬調查資料及權屬界限、行政界線,制作1:10000比例尺的調查底圖,由集體土地所有者提出申請。利用1:10000調查底圖進行實地核查,確定權屬界線,標定界址位置。
內業處理過程中將標定的界址點位根據實地走向疊加到二次調查數據庫上,經室內比對地物影像,調整修正界址點位后,輸出界址、面積數據和宗地圖。在此基礎上,按規定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到所有權主體。
六、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準備工作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上旬)
1.成立組織機構。為了更好地完成我縣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決定成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國土資源局?h國土資源局負責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的實施工作,縣其他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力支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各鄉鎮(街道、園區)要組織力量,建立相應的工作推進班子。村委會要專門落實人員,全面參與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去,做好權屬界線現場指界工作。
2.成立專業的調查隊伍。根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自身業務要求,縣專門成立調查隊伍,從事外業調查工作,各鄉鎮(街道、園區)組織人員做好現場指界工作。
3.及時動員,大力宣傳。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及時召開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本次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的目的意義、任務要求,使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鄉鎮(街道、園區)、村委會理解支持和積極配合開展工作,確保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順利開展。
4.開展業務培訓。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技術性、政策性強、范圍廣、工作量大、情況復雜。要加強對調查人員的培訓,業務培訓包括權屬界線的調查、指界、界址的標繪、登記發證等相關政策和技術知識。使全體調查登記人員掌握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方法,熟悉技術路線,規范工作程序。
5.資料準備。主要資料:最新正射影像圖;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分幅權屬界線圖;土地統計臺賬、統計簿;相關土地變更調查資料;已有登記發證的權屬資料和用地審批資料;相關表格和土地所有權證書的印刷等。
(二)工作實施階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
1.界線界址核定。各鄉鎮(街道、園區)、村委會負責具體的指界工作,按照歷史形成及目前實際擁有的土地權屬范圍,與調查人員共同劃定權屬界線,繪制界線走向草圖,簽訂權屬界線核定書,按規定完成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手續。
2.宗地編號。嚴格按照《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國土資廳發〔20xx〕57號)、《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TD/T1012-20xx)執行,宗地編號以行政村為單位,村本級從“1”開始編號,村內其他宗地按照順序號依次排序。
3.界址點數字化。將實地標定(工作底圖)的界址點走向轉標到二調數據庫上進行數字化,疊加到數據庫自動生成界址點位及坐標,當實測點的連線與相關地物影像比對出現不吻合時,以地物影像作參考,適當加密折點。
4.編制宗地圖,建立數據庫。利用現有二調圖紙編制宗地圖;對宗地的劃分、界址點的設置、面積的計算、宗地圖(權屬圖)的編制、表格的填寫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生成宗地圖。
5.申請確權登記。以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為單位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同時提供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權屬調查表》、權屬來源證明材料、地籍調查成果資料,委托的'須提交土地登記委托書、人身份證明、其他有關資料,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
6.權屬審核。根據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申請和地籍調查成果資料,以宗地為單位填寫《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調查審核表》,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及地籍調查成果進行審核,包括: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對宗地自然狀況的調查審核;對土地權屬狀況的調查審核等。對符合要求的,填寫土地登記審批表,如實填寫初審意見。
7.審核審批?h國土資源局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在各鄉鎮(街道、園區)內公告,各鄉鎮(街道、園區)集體土地在縣內公告并將公告送達有關土地權屬單位,公告時間為15天。公告期滿,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8.注冊登記,頒發證書。土地登記經批準后,填寫土地登記卡,并制作相應的《集體土地所有證》,土地所有權證書直接發給各鄉鎮(街道、園區)、村集體經濟組織。
9.插花地、爭議地處理原則。相互插花,暫時無法劃定權屬的地塊,按有關村民小組共有的原則處理(共有宗地)。對協商不成無法確認權屬的土地,以爭議地單獨劃出統計,暫不頒發土地證書。
。ㄈ┛偨Y檢查階段(20xx年12月)
1.成果資料的整理、數據匯總,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將所有的土地所有權調查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數據匯總并裝訂歸檔,對有權屬爭議的土地單獨統計,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解決。根據成果資料,把空間的地理數據與相應的屬性數據連接起來,實現圖文互訪、查詢統計、空間分析等功能。
2.總結工作。對完成整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發證工作的情況進行總結,包括登記發證完成情況、面積的匯總、土地權屬爭議情況等,圍繞村鎮地籍調查、土地確權、爭議調處、登記發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深入研究,創新方法,細化和完善政策。
七、工作保障措施
。ㄒ唬┟鞔_職責,密切配合。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技術性、政策性強、涉及范圍廣、情況復雜、工作量大。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ǘ┣袑嵄U瞎ぷ鹘涃M。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工作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保證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正常開展。經費主要用于發證主體的調查底圖制作、數據入庫、宗地圖制作和輸出、信息系統的建設、相關表格和《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的印刷、辦公用品等工作的支出。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做到?顚S、嚴禁挪用。
土地確權工作總結2
一、指導思想
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原則,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完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到年底,全面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成40%以上。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城鄉一體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三、技術路線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界限確認以全國第一次和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中形成的村集體所有土地權屬資料、圖件為基礎,充分利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指界資料,原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及調查成果不能滿足此次所有權總登記發證要求,需增設界址點,可按原《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確定的界線和方向,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現場指認和設置界標,重新簽訂邊界協議書,用于所有權登記發證。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界址點現場標定和測量工作。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調查以1:5000或大于1:5000比例尺為基礎圖件,作為所有權調查、發證和建庫依據。已辦理土地登記發證的國有農場林場和其他國有土地,直接以登記確認的界址為依據,確認相鄰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權屬界線,未土地登記發證的按權屬來源證明文件或實際使用范圍認定界址,確認相鄰的農民集體土地權屬界線。
(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以行政村為單位,由各村委會組織對二調圖件實地丈量,核實土地長寬尺寸及面積,對存在問題的宗地由專業作業單位進行更正。村莊地籍調查圖件比例尺采用1:500。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1、設立機構。市政府成立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土地糾紛調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各鎮(街道、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協調。
2、制定技術細則。依據《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借鑒外地經驗,在試點基礎上制定《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技術細則》。
3、制定土地確權的有關政策規定。國土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土地確權的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市集體土地確權辦法》并組織施行。
4、收集資料。復制1:10000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收集1:10000或1:5000基本比例尺正射影像圖或數字線畫圖。設計印制有關的調查表格及登記表格。
5、編制經費預算。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及《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測算標準及說明》,參照外地工作經費標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所需工作經費進行科學測算,編制經費預算。
6、選定專業作業單位。為保證工作質量,將通過公開標,選定專業作業單位,完成調查測量及數據入庫,確保按時完成調查和發證任務。
7、搞好培訓。選擇3-5個村進行工作試點,采取以干代訓的辦法,對鎮(街道、區)、村、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掌握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操作辦法,取得工作經驗,指導面上工作開展。
(二)實施階段
1、通告。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關于我市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通告,內容包括:確權登記發證范圍、期限、登記區劃分、申請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及其他事項!锻ǜ妗吠瑫r在各行政村張貼。
2、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按市政府統一部署,各鎮(街道、區)負責轄區內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調查確定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界址調查確定的部署與組織落實,村委會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確定集體土地所有權,由各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作為指界人,按已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確定權屬界線和走向,與專業測量人員實地勘測定界,現場設置界標,埋設界樁;村與村未簽訂土地邊界協議的,以實地共認界線勘測定界,同時按規定完成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工作。跨鎮村土地邊界的現場指界,由鎮(街道、區)工作辦公室負責通知有關各方共同出席指界,完成圖件和協議書蓋章確認工作;跨縣市有關村土地邊界的現場指界,由市國土資源局統一組織安排。出現土地爭議的,經協調雙方未達成一致的,實測爭議土地范圍,單獨繪圖統計造冊。
確定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由各村委會負責組織完成權屬和界址認定、宗地長寬尺寸及面積復核、資料的收集審查和指界人的簽字蓋章確認等工作。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只測量上圖、統計造冊。
指界人應按要求進行現場指界,完成權屬和界線的確認。未出席指界的,以到場指界一方指界結果為準,未出席指界的一方要求復核的,勘測定界費用由其承擔。
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及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采用解析法(GPS定位技術)實測界址坐標,個別可采取圖上量算或數據庫求算坐標。
3、建設農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統。依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調查成果,建設數據庫,并據此開展所有權、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在完成土地登記工作的同時,同步建立起城鄉一體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4、編繪宗地圖、土地權屬界線圖、地籍圖,生成權屬調查表。宗地劃分、宗地編號、地類編號、界址點編號、宗地圖編繪及要素內容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5、申請確權登記。登記申請人按照登記機關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土地登記,填寫登記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資料。
6、初審和公告。土地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按規定完成對土地登記申請及所提交的資料進行權屬審核后,填寫《土地登記審批表》和初審意見,按土地登記的要求將擬登記的宗地情況在所在的行政村進行公告,公告時間為15天。
7、審批和頒發證書。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且符合登記條件的,由國土資源局填寫土地登記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確權登記,頒發證書。
8、切實做好對有爭議地、插花地、飛地及無權源土地的處理。鎮(街道、區)負責調處本轄區集體土地的爭議,對協商調處不成無法確認權屬邊界的'土地,單獨繪圖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發證;插花地及飛地能夠確認權屬的一并登記發證,暫時無法劃定權屬的維持現狀,統計造冊;對無權屬來源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只調查上圖,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發證。
。ㄈ┛偨Y驗收階段
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發證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總結;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發證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總結。
1、成果資料管理、數據匯總、檢查。國土資源局負責集體所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登記成果資料的整理、檢查和數據匯總工作。鎮(街道、區)要組織對本轄區內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檢查,確保土地登記合法、準確、有效,總結檢查報告提報市國土資源局。
2、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權屬調查、地籍勘丈、內業計算和成果、登記發證、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成果編制等步驟進行質量評價。達到要求的報市國土資源局初驗,通過后申請省國土資源廳驗收。
五、工作成果
1、文字資料:工作方案、工作總結、有關文件、會議資料等。
2、圖件成果:反映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村莊地籍圖、宗地圖。
3、調查統計表冊:以行政村為統計單位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的權屬面積統計表;以鎮(街道、區)為統計單位的集體所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征地宗地﹚及國有土地的權屬面積匯總表。
4、土地登記資料成果:土地登記申請表及有關權源文件、土地登記審查表,土地登記申請審核情況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記卡、歸戶卡、土地證書簽收簿,宗地圖﹙界線相鄰各方簽字蓋章﹚、坐標冊等資料。
5、數據庫成果:農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包括調查數據、登記數據等。
六、保障措施
。ㄒ唬┘訌婎I導,密切協作。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土地糾紛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指導、協調工作;國土資源局負責日常工作,加強業務指導和檢查,推進工作落實;財政局負責將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并監督資金使用,組織完成專業作業單位的投標工作;各鎮(街道、區)安排專人負責轄區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落實,負責調處土地權屬界線爭議;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照各自職責,協助開展相關工作。
。ǘ┍U瞎ぷ鹘涃M。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工作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及時撥付到位,保障工作順利開展。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收費標準,嚴禁借機亂收費,加大對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專項經費使用監管力度,切實做到?顚S谩
。ㄈ┘訌娰|量檢查。市國土資源局要切實加強對各鎮(街道、區)的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土地登記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確保資料全面、完整和規范,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對好的經驗作法予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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